我刚从香港凤凰卫视台的新闻中得知,比尔·盖茨说:“中国政府对网络的监管有限,可以很容易绕过。在外国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当地国家的法律。”
如果以上这条新闻是准确的,那么,我必须对比尔·盖茨先生表达我对他的愤怒。
以前,我对他还是尊重的,因为他的慈善行为。
今天,他如此评论网络限制,我无法容忍。
我在计算机操作方面,水平很差。几年以前,我刚刚学会登录网站的BBS,很是高兴,以为可以言论自由了。哪里料到,第一次在凤凰卫视台的BBS
上面,随机参加一个话题,很随意地写了短短的几句话,刚刚点击“提交”,立刻跳出一句话“请你遵守纪律,,,,”,我惊呆了,等我明白过来:这是网络监控时,我觉得我身后好像站着一个秘密警察,正恶狠狠地瞪着我。我的后背在冒凉气,感觉非常恐怖。不是吗?一个人,坐在自己家里,写了几个字,就可以被不知躲在何处的人发现,并且警告你,难道不恐怖吗?
这是我凭生第一次因为写字,而产生的恐惧。
从那以后,在我的头脑里,诞生了一个新的词:国家恐怖主义。国家对公民实施的恐怖行为。
其实,那一次,我不过随手写了很短的两句话,根本没有任何敏感内容,以至于我当时回忆都想不起来,究竟写什么了?更傻的是,我还想不明白,我写的字,怎么就能在一瞬间被判断出是“违规言论”,给毙了?
从那以后,我不再相信网络可以给人自由。
我的这一经历,可以为比尔·盖茨说的“中国政府对网络的监管有限”做一个真实的说明,他所说的“有限”,已经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我的经历也是几亿中国网民的相同经历。“几亿”代表了覆盖面,恐惧代表了痛苦的程度。
他所说的“可以很容易绕过”,我也绝不能认可。因为我的浏览器被破坏了,至今我已经有几个月不能正常上网了。也不能上DESAI
。我的操作水平限制了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可以很容易绕过”。
盖茨的这句话涉及到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一个是限制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究竟边界应该在哪里。这是人权问题,也是法律问题。违反言论自由的网络限制行为,违反了宪法。
另一个是技术问题,用技术手段突破封锁。可是中国的几亿网民,有多少人能达到他的水平?再者,翻墙绕过难道可以被当作正常状态吗?
我相信,聪明绝顶的盖茨清楚这一切。只恐怕,他的良心被人民币吃掉了。被人民币吃掉良心的权贵不止他一个。
无论如何,以他“全球首富”的明星身份,他的这番表态,伤害了全体中国网民,是为毒裁集团鸣锣开道。
google 了一下,好象是出自路透社的文章,路透社提到是ABC的一个报纸 Good Morning America采访他说的,但是这个报纸好象没有报道这几句话。
他说的两句话是在两个不同的段落里,而不是连在一起的。1,”You’ve got to decide: Do you want to obey the laws of the countries you’re in, or not? If not, you may not end up doing business there,”
2,
2,”The Chinese efforts to censor the Internet have been very limited. It’s easy to go around it, and so I think keeping the Internet thriving there is very important,”
1,你不得不作决定:“你要不要遵守你(做生意)所在国家的法律?如果不遵守的话,最终你在那儿可能做不了生意,”
2,中国(政府)审查互联网的工作(/努力)非常有限。很容易就可以绕过审查,因此我认为让互联网在那里很兴旺繁荣是很重要的,“
这个国家的相关法律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