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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跟我们公司里的一些同事聊天,他们都是些很年轻的80后,很多大学毕业工作还没多久,有些还是研究生。这些人,他们对现在社会中的潜规则等等非常熟悉,对公司里学校里这一套也是心知肚明的,自己也能够娴熟运用。
虽然他们也抱怨社会不公,但是,当我随便地提了提诸如民主,人权之类的话题时,他们表现出的态度让我大吃一惊:他们都认为中国无所谓民不民主,因为美国还不是一样不民主,不管走到哪里都是钱和权在起作用。我说美国至少可以投票选举,他们却说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也是选举,我说那怎么算,那都是事先内定了人选且暗箱操作,再说,你们谁参加过这种选举?
这时候,他们不再强辩了,而是一副很犬儒的态度说道:反正被选的人我们又不认识,选谁都是一样。所以选不选也无所谓。
这样,我马上识时务地闭嘴了,因为我意识到他们绝对不是简单地因为什么洗脑教育才这样想这样说的,因为现在这个信息时代,网络时代,能够提供给他们这一代人的人文信息是非常丰富的,是足够丰富的,只要一个人有一点点求知的兴趣的话。我当年,是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自己摸索得来的民主理念。更何况以前更封闭的时代,那时的人都不至于这么没有觉悟。甚至我接触到的很多文化低得多,年龄大得多的人,对这类民主和专制的问题,都比他们有觉悟得多。
那么,他们是真的对社会现状一点都不了解才这样想问题的吗?当然不是,前面已经说了他们对社会上那一套其实是很心知肚明的,而且他们也时而在感叹或抱怨社会不公,但是同时他们也非常地认同于腐败的潜规则,认为能够有机会腐败的人才是有本事,作为真正的成功标志加以崇拜。
我的生活圈子里面接触到很多的80后,总而言之,只要涉及到关于政治方面的问题,他们的中心思想就只有一个:只要共产党给我钱就行了,管他腐不腐败专不专制呢。
我觉得,(仅仅只是我觉得,也许事实并不一定如此):80后真的是非常可怕的一代人。
之所以说是可怕的一代,而不说是什么“垮掉的一代”“不可救药的一代”,是因为我们根本没资格这么说(因为他们的生存能力比前几代人强得多)。之前的其他几代人,或许我们还可以说“不可救药”云云,因为那时确实是有信息封闭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等等因素的制约导致的愚昧在这几代人身上的严重残留。
但是80后却是绝对不同的一代人,开了历史的先河,他们都是在市场经济的熏陶中成长起来的一代人,他们这代人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其极度商业化的头脑,金钱至上是这一代人终极的价值取向。
他们非常善于商业化地包装自己,脸上时时带着一种“纯真”的笑容,很阳光,很善于运用成功学那一套为人处世哲学,竞争力很强,生存能力很强。而生存能力很强这一点同时也就意味着破坏力很强。
而且他们还是伴随着网络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搭着扩招的顺风车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没有信息闭塞之苦,而且普遍受教育程度高(虽然扩招后一个本科生也就仅相当于8090年代一个大专生水平,研究生也就仅相当于以前一个本科生水平,但总体上文化水平是提高了一级),可以说得天独厚,是真正的天之骄子。
但是同时他们也是在8964后中共大力加紧了专制洗脑教育甚至可以说是在一种军国主义教育环境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结果,80后就成为了这样一种奇妙的结合体,在他们身上,对金钱的极度崇拜和对权力的极度崇拜这两种价值取向最大程度地结合在了一起。
以前那几代人,要么崇拜权力却对金钱表现得多少有点不屑(如文革一代);要么崇尚金钱却对强权不满(如六四一代),像80后这样同时集中了人性中所有最功利成分的还真不多见。
而且,80后普遍受教育程度高,又是网络养大的一代人,他们的视野其实很开阔,前面虽说他们是在中共更为彻底的专制教育加民族主义甚至是军国主义教育驯养下成长起来的(这一代人都是从中学到大学一路军训训出来的),但是专制教育锻造了其魂,网络生活却又开阔了他们的知识面使得他们掌握了有力的反民主拥专制思想武器。简直可以说是以军国主义思想为体,以商业化手段为用。
要是不信,可以看看从99年炸馆游行那一批8070交界代到去年拥共反西方逆流中这代人已经进化了多少。他们已经完全具有了对西方民主人权思想的免疫力,同时,能够在这个更高的起点上做到非常专业化地反噬西方文明。
说到这里,我发现我老毛病又犯了。是不是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了,又以偏概全了?但是,我认为,观点就是应该鲜明,甚至偏激,才有价值,四平八稳的话谁不会说啊,“有好人,也有坏人”,但这种没有内容两边都不得罪的话完全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空话。
而我的习惯是只要我的随机取样表明某种类型在全体样本中占了只要大概80%(甚至不必90%)我就会将其视为全体,剩下的20%我就自动将其排除了,因为在中国这种强权文化中弱势一方是根本没有任何影响力作用力的,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而且我往往也善意地设身处地将其单独归类了,虽然一般并不加以说明。
而我这种凭生活中感觉得来的结论实际上往往都暗合统计学的原理。首先,我们可以把中国或者中国人大致划分为两半:南方和北方,两半都各自具有代表性,而且也足够代表全国,有这样两个集合就大致够了,而我经历丰富,南北各地我都生活过,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人我都接触过,所以只要我在曾经生活过的南北各地每个城市都随机取两三个样,扳着十个手指头加十个脚趾头就足够估算出这个大概的比率了。虽不敢说绝对精确,但也大致不差了。
而事实也确实是这样,你看看练法轮功的,基本是老头老太太,搞民运的,基本是60后或更老的六四遗民,维权的,基本是60后70后的下岗工人失地农民。在中国的民主化运动中,哪里有80后的影子?倒是每次拥共排外游行都有他们。
当然,以韩寒为代表的新生代难道不算吗?但是,不能以网络论坛上的情况来取样,因为网上的东西具有跟现实很大的偏差性,因网上的言论具有趋同性,同类的人会自我归类。若是以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取样,到网吧去一看就明了:所有的年轻人都在打网游聊QQ,关注政治民主的是一个也没有的。
而且,80后也绝不简单是因为年龄小的原因,他们中最大的也快30了,可以说人生观世界观基本都定型了。所以从这一点看,随着80后的走上舞台,中国的社会现状,估计将来几十年之内应该也是基本固化了。
最近,中共的军火匠钱学森去世了,中国人都在争论他的是非功过,我对争论这种问题不感兴趣,因为对我来说这是个根本无须争论的问题,钱学森的那些所谓的“功”,所谓的“贡献”,“两弹一星”,其实都是世人自觉不自觉地站在中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产生的观念。中共不惜让数亿人民饿着肚子也要制造导弹原子弹,以挟此武力巩固自己的统治,好更长久地奴役中国民众,这当然不是什么“为了人民的福祉”,这都是罪,哪有什么“功”?可叹的是一帮愚民们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一想到钱学森帮毛泽东论证“亩产万斤”导致大饥荒饿死了几千万人(也害得我父辈一代人挨了饿),我就感到很愤慨,虽说还不至于愤慨到把他从棺材里揪出来鞭尸(不对,应该是从骨灰盒里揪出来扬灰),但批判是一定要的。
好了,废话少说言归正传。我虽然对争论具体某个人的是非功过不怎么感兴趣,但是对追究某个技术问题的历史渊源倒是很有兴趣。随着钱学森的去世,急剧膨胀的“爱国人士”们开始不着边际地吹捧他为这父那父的,再加上前段时间“光纤之父”“杂交水稻之父”之类论调的甚嚣尘上,再加上一直就有的“火箭导弹的原理是根据古代中国二踢脚而来”的陈腔滥调的推波助澜,眼见着“这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中国人发明(当然韩国人的版本是这世界上的东西都是韩国人发明)”的夜郎井蛙心态又有重新泛滥起来的可能性。于是我们就来剖析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从古代说起,“爱国人士”们一直以来总是津津乐道什么“中国古时候就已经发明了火箭”这种陈腔滥调,所以我们来看看那个古代“火箭”是怎么回事。
中国古书上所说的“火箭”,本来是指在箭矢上绑上草布油等引火物,点燃后用弓弩发射出去,火烧敌人。这种东西自古以来世界各国都有,没什么稀奇的。“在火药出现之后的很长时间内,也只是将火药包装起来,仍然缚在箭杆上,用弓弩发射出去”(《中国军事史.兵器》解放军出版社)。
但中国很多小报越来越不着边际地吹嘘:在宋代甚至是唐代就已经发明并使用了“火箭”,其实不过是根据古书上“发机飞火”等只言片语的鬼话牵强附会而来,那时候连能够用来做喷射剂的纯化火药都还没实现,哪来的“火箭”?(“宋代火箭,是把火药包扎起来,绑在箭杆上,点燃后用弓弩发射出去”–《中国军事史.兵器》解放军出版社)
但是到了明代,据说有了确实的记载,出现了直接用黑火药燃烧向后喷射气体产生的反作用力发射的喷气动力远射武器,于是这个“火箭”就被用来改称这种发射物了,并且中国学者进一步声称:现代火箭就是根据这种古代“火箭”的原理而来的。
可是我对这种说法感到怀疑得很,首先,几乎没有在正式的战史中看到这种“火箭”大规模实战运用的详细记载,只是“据说”明军曾在辽东跟清军作战时使用过一种叫做“飞空击贼震天雷”的东西,还有“据说”明军曾在靖难之战时使用过一种叫做“一窝蜂”的东西(被吹嘘为古代的多管火箭炮),到我们下面具体分析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些东西有多么荒谬。
基本上关于这些东西的详细信息主要来自于一本叫做《武备志》的明代兵书,特别是那些看上去神乎其神但实则荒诞不堪的性能描述和想当然的简陋原理图。当然你可以说兵书上记载的应该就是实战中使用的实物,但是这个实在可疑得很,因为古代希腊罗马和中世纪欧洲同样有大量的奇思妙想被当时的作者描述并绘画为设计图在自己的书籍里面,而且比起中国古代的构图精细得多,但是我们今天在没有实物证据和实际运用记载的前提下通常都是不把其当真的。比如说,达芬奇就曾在自己的笔记里把自己设计的一种直升机绘成详细的设计图,但是今天没人认为是达芬奇发明了直升机,毕竟他这个设想中的“直升机”并没有真正上天。所以这些东西更可能只是作者自己的设想或臆想。
我们来看看这个“飞空击贼震天雷”,这是一个用竹篾条编织成的圆球,直径三寸五分,球内装火药。那么它靠什么飞上天呢?原来是在圆球两边各安装了一个模仿鸟儿的翅膀,靠屁股后面喷射的火焰升天。
可以一眼看出,这个东西简直如同儿戏,外形既完全不合空气动力学原理,没有一点流线形设计,重心更是大大不稳,一个圆球,就是放在地上都很难稳定不滚,更何况在空中平稳飞行?
我想起我小时候玩的那种“地滚龙”一类的玩意,点火之后就在地上喷着火焰乱转,根本无法平直地行进,而这个玩意的外形设计上比那个圆滚滚的“飞空击贼震天雷”重心更平稳得多,尚且无法有效运行,更何况那种大圆球?
空气动力学这种高科技就不用说了,流线形的设计也不能苛求古人了,这些东西你要让古人想破脑袋他也是想不出来的,但要让这东西能够顺利上天,你至少应该把外形做成直长形的吧,这样它才好平衡重心,带羽翼的箭不就是这么设计的吗?
于是,又出现了一种把火药绑在箭杆上的所谓“火箭”。可是这个同样可疑得很,表面一看,这个似乎能够顺利实现飞行了,带羽翼的箭杆就很像我们小时候玩的那种“冲天炮”的尾杆一样,可以起到平衡稳定飞行的作用,但是他为什么偷懒直接把火炮绑在箭矢上使用呢,为什么不多费点脑筋设计个更专门点的构造出来?何况当时那种低劣的火药质量能够产生的冲力并不见得能比用弓或者床弩发射产生更大的穿透力,所以我怀疑它仍然可能只是把火药绑在箭杆上用弓弩发射之后用爆炸来杀伤敌人。
但若说是利用爆炸的杀伤,那么如何能够精确控制起爆的时间使得它肯定在落入敌阵之后爆炸而不半途在空中就爆炸了,难道还能有精确的定时器和起爆器触发器?就只能靠尽量加长引信的长度,这样多试验几次应该也还是能够凑合着用。
好吧,定时起爆的问题解决了,但射击准确度如何保证?这个简陋的玩意我相信玩过“冲天炮”一类玩具的人都能够体会到其精准度可能远远还不如用弓弩发射的准确度,因为当时质量低劣的火药和那种简陋的喷射装置根本无法精确控制火药在空中喷射产生的推力方向。
看看德国在二战中使用的V2飞弹,这应该是第一种在实战中得到应用的现代火箭,它已经具有了现代火箭的绝大部分技术特征:惯性导航系统(好像又称陀螺双重控制系统),涡轮泵,根据空气动力学设计的流线型外形,可控制飞行方向的舵片等等。可即使是这么高科技含量的东西(在当时),其准确性也差劲得很,发射了4300枚也只造成了两千多人死亡,远远不如传统大炮的杀伤力。
好吧,考虑到V2火箭的射程达三百多公里,上文的中国古代“火箭”射程只有几百步,也许这个命中率的问题也可以弥补,但是可以看出,这种简洁的构造已经是当时能够达到的技术最高峰了,不管从理论上来说还是实践上来说。但古书上却又画蛇添足地罗列了更多奇形怪状荒诞不经的“火箭”造型出来,这就自相矛盾了,因为两者之间按照空气动力学原理来说必有一者是无法应用的。
比如说上文那个“飞空击贼震天雷”,以及另一种“火龙出水”。我第一次看见这玩意的时候就感到纯粹是鬼扯,它名叫“火龙出水”,它还真就是把一个大竹筒做成龙的形状,两头加上一个硕大的木雕刻的龙头龙尾(不合空气动力学的非流线形造型),然后在竹筒下面斜向(!)绑上几根带火药的“火箭”,竹筒里面也装上几根“火箭”,据说在水面点火,然后那几个绑在竹筒上的鹞式飞机发动机就喷火把竹筒带动飞起来,然后还可以在水面上紧贴飞行二三里远!如果绑在竹筒上的“火箭”火药用尽了,那么它就会接着把装在竹筒里的“火箭”引燃,然后竹筒里的“火箭”就自动脱离一级推进器(竹筒),向前发射命中敌船。
这个装神弄鬼的东西被称为是中国古代发明的“多级火箭”,是现代多级火箭的前身,他们还做成模型到处展览,我不知道他们是把别人当成了弱智还是把自己当成了弱智。
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了,空气动力学的研究搞得这么精深了,我也没见到过这样把推进器全都斜向安装在一面来推动发射的火箭,倒是鹞式飞机的发动机可以实现斜向推进,但那也是先垂直向下喷射升空了之后再转换过来的。
还有那个虚张声势的“多管火箭炮”,其实不过就是把上文提到的“冲天炮火箭”放在架子上一次性地多个施放而已,还不是得一个个单独点火(最多不过把很多引信捆在一起点燃而已)。你想想你放一个冲天炮也是放,你在地上密密麻麻插上几百个冲天炮一个个点火放也是放,就是数量多了点而已,密集了点而已,声势大了点而已,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这就成了多联装的多管火箭炮?
其实,在世界史上,真正有确实记录的大规模使用原始火箭作战的是在18世纪印度反抗军和英军之间的战争中,印度军队里面甚至还配置了专门的火箭射手团,给英军造成极大损伤。后来一个英国上校康格赖夫改进了这种火箭,射程能达近三公里,并用来装备英国海陆军。后来许多国家都装备了火箭,还编成了专门的火箭部队。在近代许多战争如拿破仑战争,俄土战争和克里米亚战争都曾使用过火箭。1807年英军曾发射火箭弹30000发烧毁了丹麦首都哥本哈根。
中国的“爱国人士”肯定会说:印度的火箭那是从中国传过去的,因为火药都是中国发明的嘛。但事情不是这样的,记得以前我在写《所谓四大发明的无稽之谈》时就曾经提到过,学术界认为印度人也发明了黑火药。还有的认为希伯来人和希腊人也发明了火药。
据说一部公元前的印度法典记载:“各地方长官不得使用欺诈性器具,放毒武器或者任何类型的火器进行战争”,当然这只是个间接的证据。
但一位名叫Flavius PHilostratus(公元170—245)的希腊作者曾记载亚历山大大帝远征印度时受到火器攻击的情况:“这些受诸神钟爱的虔诚教徒往往从城墙后面抛出暴风雨般的弹丸和阵阵霹雳,常把城下围攻的敌人打得落花流水”“但当逼近印度人的城池要塞时,狂风暴雨和雷鸣闪电似的爆炸和弹丸却自天而降。”(《枪史》兵器工业出版社)
这至少证明了在古代印度人已经掌握了一种具有爆炸性的火器。也许人们会认为这些记载不一定可靠,但是如果古籍上提到的是诸如飞行之类大自然已有的现象,则那可能是有对自然的臆想成分在内。但是爆炸是一个大自然没有或者很罕见的现象,这必须要有人发明出了某种爆炸物之后人们才能有这种概念,所以可以推知,印度人早已有这种概念就证明他们应该已经有类似的爆炸性火器。
其实,要发明出黑火药也未必是什么很难的事情,一位叫做Henry Wilkinson的作家考证说黑火药是这样发明出来的:“黑火药的首次发现很可能是用木柴烧饭时觉察到的。原始的烧饭方法是把猎获的鸟兽用泥包起来,加上木柴烧烤。有些泥土里充满了硝。这种最古老的烧饭方法现在中国和印度不少地方还能看到。火熄灭后,木柴有一部分变成木炭。木炭和泥土中的硝偶然情况下掺和在一起,这两种东西恰好是组成黑火药的最活泼的成分。如果在原来烧饭的地方点火可能呼隆一声火光浓烟冒了好高,把人吓一大跳。当然从这偶然的事件到人们自觉地对黑火药进行配方以及应用,又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
这说明组成黑火药的成分到处都是,人们很容易在生活中逐渐认识到它的原理。
“在希腊火(Greek fire)中加入硝石和硫磺成份,可以制成炸药,这在西罗马帝国覆灭(公元476年)前就得到了应用。历史学家Julius Africanus(公元180—250)曾经提到过黑火药及其类似混合剂。黑火药在公元668年围攻君士坦丁堡时使用过。公元690年阿拉伯人和撒拉逊人采用黑火药攻打麦加的战斗远近驰名。有些历史学家曾断言伊斯兰教祖穆罕默德知道黑火药的配方。Marcus Gracus在《论火炸药》一书中记载有6份硝石及木炭与硫磺各2份的炸药配方,此书作者的手稿现存放于巴黎国家图书馆,成书时间晚于公元846年。这个配方与现仍在应用的黑火药组成成份和比例非常接近。”
“有关黑火药在古代战争中应用事例现举若干:公元904年撒拉逊人攻打马其顿城塞萨尼卡(希腊北部);公元1073年匈牙利国王萨洛蒙率兵围攻贝尔格拉德;1098年希腊人和比萨人进行海战,前者的船头上装有火筒(fire-tubes);1147年阿拉伯人使用火器(firearms)袭击伊比利亚人;1218年在法国南部图卢兹战斗中曾经使用过火炮(artillery)等等。在马德里附近埃斯里利亚古建筑群的收藏品中,有一篇写于1249年的关于黑火药的论文。由此推定论文的作者罗杰.培根(Roger Bacon,1214—1294。是英国古时一位科学家,哲学家,炼金术士和方济各会修道士)当时已经掌握了黑火药的知识。”(《枪史》兵器工业出版社)
好了,东拉西扯地说了这么多,其实,不管这个古代“火箭”到底是谁发明的,它都跟现代火箭完全是两码事。中国学者老是吹嘘说什么“现代火箭的原理是根据中国古代火箭而来”,其实,他们所谓的那个“原理”,不就是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吗?这用得着你来告诉大家吗?
那么,如果要认真一点,说这个原理乃是指的“利用气体的喷射产生的反作用力来推进运动”,那这也不是什么中国的专利,因为古希腊人早就发现了这一原理:“在公元前第一世纪到公元三世纪之间某一不能肯定的时期内,有希罗(Hero)其人出现。他是一位数学家,物理学和发明家。他找到了一次方程和二次方程的代数解法,并且制订了许多测量面积和体积的公式。他指出,光的反射的路径是最短的路径。但是,他所以为后人所纪念,主要是因为他的机械发明,如虹吸器,测温器,空气抽压机和最早的蒸汽机。这种蒸汽机利用管口喷出的蒸汽的反撞力,使带有喷气管的臂在一个轴上旋转,可以说是喷气式飞机的前身。”(《科学史》[英]丹皮尔.商务印书馆)
现代火箭要能够上天,关键的技术点肯定不在于这个谁都知道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所谓“原理”,而是如何设计出符合空气动力学的流线形外形和能够平稳控制飞行的导航系统和飞行翼等。而这就是现代科学的事情了。
而现代火箭的第二个关键技术点是一般人通常不会想到的,那就是火箭所用的推进剂。因为那种古代“火箭”所用的固体推进剂(黑火药)是根本无法用于现代火箭的,第一其能量密度很小,提供的推力远远不足;更重要的是其燃烧过程根本无法控制,故无法实现现代火箭的可控飞行。
“现代火箭的产生和发展是建立在大量的理论和试验研究的基础之上。由于液体燃料燃烧的理论和技术都比固体燃料简单,内燃机的发明也启发了科学家去进行液体火箭发动机的研究。所以,现代火箭是从液体火箭开始的。”(《化学工业发展简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看见没有,现代火箭一开始就是从自己独有的技术起点发展起来的,跟那种古代“火箭”根本无关。
俄国学者齐奥尔科夫斯基于1898年发表了第一篇火箭论文《用火箭推进飞行器探索宇宙》,“这篇论文第一次阐述了火箭飞行和火箭发动机的基本原理,正确地指出了要作宇宙旅行必须用多级火箭,具体说明了液体火箭的构造,认为可以用液氧(直到现在中远程导弹上都还在用)和煤油作推进剂,推导出计算火箭飞行最大速度的公式。”(同上)
然后罗马尼亚的奥伯特教授在德国与齐奥尔科夫斯基同时独立地得出了相类似的研究结果:《飞向行星太空的火箭》(《Die Rakete zu den Planetenräumen》)
“齐奥尔科夫斯基和奥伯特为宇宙航行奠定了理论基础。”(同上)
“美国物理学家戈达德是第一个实践齐奥尔科夫斯基理论的人,他在大学攻读物理学时,就设想用氢和液氧作火箭液体燃料。1920年1月,他发表了题为《达到极限高度的方法》(《A Method Of Reaching Exreme Altitudes》)的论文,确认火箭可以在没有空气的宇宙中飞行。1926年3月16日,戈达德几乎是独自一人设计,制造的用液氧和汽油作推进剂的第一枚液体火箭试飞成功。1929年,他又发射了一枚装有气压计,温度计和照相机的液体火箭。从1930年到1935年,他发射了多枚火箭,飞行高度达2.5公里,速度超过音速。”(同上)
这几个人,才是在理论,技术和实践方面当之无愧的“火箭之父”。
至于火箭在军事上的应用,则首推德国科学家冯布劳恩(也就是前面那个奥伯特的助手)为纳粹制造成功的V2飞弹,这是第一种成功用于实战的火箭甚至导弹,射程达三百多公里,虽然命中率低了点。同时纳粹德国还研制了一种A-10火箭,射程可达3000-4000公里,本准备用来攻击美国本土的。
冯布劳恩在二战后被美军俘虏,应钱学森的要求,专门为他写了一本报告《德国液态火箭研究与展望》,教会了他火箭知识。
后来冯布劳恩为美国研制了“红石”,“丘比特”,“潘兴”等多款导弹。其中“丘比特”C型火箭,是美国第一颗人造卫星发射成功的关键保障,他还成功主持了阿波罗登月,被世界称为:阿姆斯特朗踩下的脚印也是冯·布劳恩博士的足迹。
至于钱学生,不要说他,就是他的老师冯卡门,都算不上是什么“火箭之父”“导弹之父”。他的火箭知识是从被俘的冯布劳恩那里学来的,他的空气动力学知识是从他老师冯卡门那里学来的,自吹的“喷气推进实验室创始人”其实不过是在实验室四个小组中担任了一个组的小头目。至于他回国后,用的图纸是苏联人留下的,制造的每一种具体型号的导弹都自有其总设计师。
钱学森相对于普通人来说,他算是“科学家”,但是相对于真正的科学家来说,他就什么都不是了。比如说,前段时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那个钱学森的侄子,他就根本不承认钱学森算是“科学家”,而是很不屑地说他只是个“工程师”。这可是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真正的科学家,兼钱学森的亲戚的意见,应该不算偏见。
如果把冯布劳恩比作关羽,则钱学森顶多算颜良文丑,失布劳恩如失一虎,失钱学森不过如失一鹿而已。
文章写到最后,我突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部韩国电影《神机箭》,讲的是韩国人早在十五世纪就已经发明了神奇如喀秋莎似的多管火箭炮以及形似V2的飞弹,并用此大破十万明朝军队。呵呵,这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就在中国人忙着挖西方文明墙角的时候,韩国人却也开始有样学样地在背后悄悄挖中国人的墙角了。
影片的最后还煞有介事地宣称:据“考证”,早在XX年韩国就已经发明了XX云云,比欧洲又早了几百几百年(他们甚至根本就不屑于跟中国比,眼中毫无这个前宗主国的地位)。我像看猴戏一样看完了这部影片,又像看猴戏一样看了后面中国“爱国网友”愤怒的评论,看到那些中国“爱国青年”对他们口中“高丽棒子”的种种大骂:伪造历史那,歪曲历史那,篡改历史了,意淫那,无耻那,狭隘民族主义那,种种种种,我觉得说得都对,唯一遗憾的就是:中国人从不想想他们对韩国人的这些评论全都可以一字不改地转用于他们自己身上。他们对别人的每一句谩骂,实际上都是扇向自己的一记记响亮的耳光。
支X往事 之二 寂静岭续
我在黑暗中一步步慢慢地走了出去,大脑中一片空白,连门都忘了关上,楼道里还是一片黑暗,但是长久处在无光环境中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望出去两边无窗的楼道像一条昏暗的隧道一直延伸到深远处的一个黑洞,模模糊糊的两边墙壁上似乎斑斑驳驳,闪着一点点微光。
心如死灰中,我不辨方向地依着惯性乱走了出去,不知不觉却走错了方向,我摸索着想找到出口,在一个拐角的地方,有一部XX室用来运货的小电梯,因为经常出故障,所以常处在停顿维修的状态,不怎么使用。我远远看着运货电梯那敞开着的黑暗的门洞,萌发出一种强烈地想要从那洞口跳下去的欲望。
我一步挨一步慢慢地走近电梯,缓慢沉静得像是时空凝固了似的,就在快要转过拐角的时候,我猛然听到有两个人说话的声音从拐角的地方传出来,我吃了一惊,难道两人还没走?
我立刻站住不动,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挪动到靠在旁边一扇凹进去的门洞里,静静地聆听着,窥看着,等待着。
我看到两个黑影隐隐约约地从拐角处半露出来,就站在电梯旁不远处,紧紧靠着似乎是相拥在一起,低低窃语着。
我不知道这样要等多久,很想返身从来时的方向退出去,但是又心有不甘,想要看看到底接下来还会怎么样,于是继续一动不动地躲在后面听着。
这时,两人说话的声音大了起来,似乎在争论着什么,但是仍然是那种压着嗓子的声音,只是语速越来越快。
这样过了一阵,突然两个人都不说话了,个子高的那一个转身走到电梯门口,面对着电梯口沉默地站着,点了一支烟,低头闷闷地抽着。个子矮的那个沉默地站了一会,却独自走了。
我很诧异,然后很快头脑一热,萌发出了一个大胆的念头,想要上前去单独面对这个偷情的男人,因为我已经知道他是谁了。
我悄无声息地走到他背后,静静地站着,不知该如何行动,心中感觉复杂,气血翻涌,情绪时而激动,时而冷寂,这样站了有一会儿,起初不知情的他突然也感觉到了似乎身后有人,猛然回头,看见是我,大吃一惊,上身本能地后仰了一下,两只手也条件反射地在我面前抬起来挥动了一下,我想他也看见了我眼中流露出的凶光,我扑上前去,想要按住他的脖子给他一拳,他惊恐地向后一退,一脚踩空,向后仰翻着朝电梯门洞里掉了下去。
我万没想到会遭此变故,大惊之下,呆呆地怔住在原地,不知如何动作。几乎就在同时,一个黑影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抓住电梯里面的人,但是却被掉下去的人带动着一起掉了下去,原来是她去而复返。
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清晰地记得她消失在黑洞里之前那惊恐的眼神,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认出了我。我耳边仍然还回响着她掉下去时那回荡在洞里的凄厉的尖叫声,那回声在楼道里,在我记忆里,回荡了很久很久之后,才重新恢复了那死一般的沉寂。
我在万般惊恐中,死人一样地呆立了很久很久。最终,我神志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铸下大错,须得赶快逃走才是。于是两腿发软,跌跌撞撞慌不择路地逃下楼去,好在公司地处偏远,夜已很深,刚才的一番响动没有惊动到什么人,我趁着门卫不在,悄悄地从灯光暗淡的院子侧门溜了出去,路上没有遇到任何人,一路缩头缩脑地回到宿舍,没有敢开灯,呆呆地坐了半夜,最后倦极而眠。
第二天,两人的尸体在电梯洞底被发现,据说摔得很烂,肢体破碎,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我不敢去看,也不敢向任何人打听有关此事的任何信息,只是在别人谈论此事时在一边不冷不热地倾听着附和着。
此事轰动了整个地区,男方的老婆不得不出面来平息种种流言蜚语,女方的父母也不远千里从家乡赶来为女儿处理后事,公安局自然也来人进行了调查。调查的结果,那天晚上门卫没有看到任何人进出,所以推测两人应该是下班之后一直没有离开办公室,继续在加班,离开时由于楼道熄灯了看不清道路误掉入因故未能关闭的电梯洞。门卫本应该为上班期间出了这样严重的事故受到处分,但是他坚称没有看到或听到任何异常,所以最后扣了一个月工资了事。而管理电梯的人本也应该为管理疏忽酿成大祸负责,但是有领导出面以电梯固有故障确实已无法关闭为由为他开脱,于是也只是扣了一个月工资了事。但是全公司的员工却因为死亡事故的发生,被上级部门扣除了全年的安全奖。
至于我,没有人看到我那天晚上回来,第二天我去报到时,我说坐车早上才到,报销车费时我说车票弄掉了。没有任何人怀疑我。
我不敢再在这个伤心的地方呆下去了,夜里我常常因为深深自责而从睡梦中惊醒,仿佛感觉到她的魂魄还在周围的楼道里游荡着,仿佛仍然听到那尖叫声在回荡着。我向公司申请重回出差的基层单位,不久又离职而去,从此一去不回。
直到十年之后。
窗外的街景随着车行向后面缓缓退去,来去匆匆的人流,令人眼花缭乱的店铺招牌,装潢漂亮的商场门面,肮脏破旧的小面馆,还有那些急急奔波的行人,在路边茫然地等待着什么的男男女女脸上木然的表情和乖戾而略显忧愁的眼神,从眼前一一闪过。
汽车拐了一个弯,驶上了一条行人稀少的街道,透过街边大大小小的建筑之间的缝隙,隐隐约约可以看见外面的荒地和远处的山丘。在这个小小的城市,只要多走几步路,就可以清晰地闻到新鲜的泥土味道。我木无表情地看着灰白天空下面那远远近近挤在一堆的像鸽子笼似的楼房,垃圾满地的道路,三三两两在路边劳作的民工,后座上载着衣着漂亮露着两条白皙耀眼大腿的年轻女人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每一个细小的景象我都要目不转睛怔怔出神地紧紧盯着直到它们从眼前消失,这些既熟悉又陌生的景象,就好像我从来没有见过。
恍惚中,好像还在十年前,车停了下来,坐在车上懒洋洋地随着车厢均匀的节奏颤动的那种舒适感消失了,我从发呆的状态中清醒过来,随着拥挤的人群顺次下了车,走进前面不远处的大门,穿过不大的院子,走进右边一栋楼房黑洞洞的大门。
楼道里已经有人在打水扫地了,我穿过长长的楼道,看到一张张陌生而不可捉摸的面孔,没有人理我,大家都在做自己的事情。我小心翼翼地找到自己的位置,走了进去,看到几个昨天已经认识的人,赶紧笑了笑,含混不清地打了声招呼。
几个年轻女孩靠在窗子边,正在笑盈盈地聊着什么,其中一个身材稍高的,双手优雅地抱在胸前,一条修长的腿交叉着伸在前面一点,正微笑不语地听着别人在说着什么。我注意地看了她一眼,“昨天我没有看见她”。
女孩那双含笑的眼睛好像意味深长地扫了我一眼,我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转过头去,匆匆忙忙地找到自己的位置,呆呆地坐着。忽然又觉得不妥,这个时候,我应该去打水扫地。于是又赶紧站起来去提水壶。不料水壶却被另一个人先拿在了手里。“没事,我来就行了。”那人很客气地说。我感到很不好意思,想说几句客套的话,却又喃喃地没说出来,然后又想去拿拖布,却也被别人拿走了,“没事,我来就行了”,人人都带着宽容而客气的笑脸说。
我陷入了一种无事可做的尴尬境地,愣愣地站着,伸着双手想要帮忙做点什么事,女孩似笑非笑地看着这边,我感到无所适从。
这时候,铃声响了,我如释重负地坐回原位,又开始愣愣地发呆,同组的人都各自坐回自己的位子,有人开始冲水泡茶,有人翻弄着桌上的报纸。
“小伙子,你以前在哪里上班?”邻座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女人热情地招呼道,那女人长得就像那些街道办事处里随处可见的好心大姐一样。
“在XXX,”我赶紧笑了笑回答,又礼貌地加了一句:“您贵姓?”
“我姓X,你刚到这里来,不用太客气,我们这里的人都是挺好的,千万别把大家当外人哦。”
“是啊。”我笑笑说,看见办公室里的男男女女都友善地冲着我笑,突然感觉到自己双脚翘在桌子上的样子有点放肆,赶紧把脚放了下来,又接着说:“X老师,您叫我小张就行了。”
那个X老师好像早就知道了,又继续热心地跟我拉着家常,我也东一句西一句地跟她闲扯着。突然想转过头去看看刚才那个女孩子坐在哪里,但是这念头刚在心里转了一转,就被强烈的自尊心压了下去。
X老师那双好像能看透人心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面带笑容地继续闲扯着。
组长走了过来,一脸真诚的样子,说:“小张,今天你先熟悉一下这里的环境,别的事就不叫你去做了。”
“是,是,”,我赶紧站起身来,说话的同时,眼睛往后面瞟了一眼,看见那个女孩子坐在靠东边远远的地方,瘦瘦的背影显得很单薄,一头长发披散在肩上。
这以后的时间里,我都没有离开过座位,也没有再回过头去打量那个女孩,这个上午就这样在无所事事而又小心翼翼中打发过去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排在长长的队伍后面,过了很久才看见那女孩从饭厅的大门走进来,门外强烈的日光在她逆光的身影周围打上了一圈朦朦胧胧的柔辉,那影子显得修长,在饭厅里暗淡的光线中,我就像东张西望地打量每一个从身边走过的陌生人那样把目光有意无意地从她脸上扫过,那女孩脸上流动着一种娴静高华的气质,光洁的脸庞微微仰着,即使意识到有目光在扫视着她,还是那样从容自若,我听见她的女伴叫她的名字:“XXX”
我打好了饭,找了张人少的桌子坐了下来,那女孩跟她的女伴们远远地坐在另一张桌子边,我一边听着旁边的几个人议论着那些我根本不知道的人和事,一边隔着几张桌子远远地打量着那边,看见的是她静若处子的背影,突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涌上心头。
下午走进办公室,我例行公事地跟几个认识的人打了招呼,走到自己的位子上,呆呆地坐了好一阵子,忍不住站起来,走到旁边的几间屋子里去转悠了一圈。在对面的房间里,一个戴眼镜瘦瘦高高的男人侧身坐在一张桌子后面,那男人脸上带着机关单位里的人惯常的那种厌烦的神情,右手夹着烟慵懒地搭拉在椅子护手上,桌子上一杯敞着盖子的茶杯,冉冉地冒着热气,看见我走进来,他冷淡地打了声招呼:“坐”。
我拉了张椅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好半天都想不出该说些什么,还是那个男人先开了口:“刚来啊?”说着递了一支烟过来。
“是啊,刚来。谢谢,我不要”
“很学好嘛,”那人把烟收了回去,又问:“刚工作?”
“不是,我以前在XXX上班。”
“到这里来感觉怎么样?”
“还可以吧,这里的人都挺热情的。”
“是吗?”那人嘲讽地笑了一下,语气中带着一丝揶揄的意味,“那你可要跟这些大姐好好沟通沟通哦。”
“这家伙好像不太高兴,”我暗暗想着,没有接这句话的茬,而是试探地问:“你到这里来上班有多久了?”
“七八年了吧。”
“混得还可以吧?”
“怎么说呢?”那家伙懒懒地抬起手来,吸了一口烟,说:“还算可以吧。”
我感到又找不到什么话说了,突然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在心中涌起,想要问问那个女孩的事情,却又忍住了不开口。
正在踌躇的时候,那人开口说话了:“XXX跟你一样,也是刚来不久的。”
“是吗?”我掩饰住内心强烈的兴趣,却又生怕那人不再说下去,故意显得不太冷淡地问:“她也是刚来的?”
这时候,一个长头发的男人走了进来,打断了我们的谈话,那人显得要年轻得多,我见过这个人,知道他姓什么,于是站了起来,招呼了一声:“X哥。”
长发男人点了下头,说:“你坐”,说着从旁边拖了一张椅子坐下了,对那个眼镜说:“老家伙给科长打报告,想要让我去下面。”
“好嘛,”眼镜脸上又浮现出那种嘲讽的神情,“可以报出差费嘛。”
“好个屁,吃住都在单位上,又不报住宿费,每天十几块钱的伙食补助,还要自己掏钱吃饭,鸡巴毛都捞不到一根。老子在这里每天看报喝茶,还不是一样拿全额的工资奖金。”
“没有项目补助了吗?”
“项目费现在都归科里统筹调配,不是按人头分配的,没有项目的人就没有补助,老家伙想把我弄走了,她把几个项目都揽到自己名下,就可以拿几倍的补助了。”
我在旁边有点尴尬地听着这些本不该听见的话,想站起来走开,又觉得形迹太露,不自然。于是只有傻笑着继续听他们说下去。突然又疑心他们说的“老家伙”是不是就是在说那个和蔼可亲的“X老师”,但是这种猜测马上就被证明似乎是不可靠的,因为那个X老师正在这时候走了进来,说话的两个家伙都亲热地跟她打招呼说:“X老师”,长头发站了起来,要把椅子让给X老师坐,我也赶紧站了起来,说:“X老师,您坐。”
X老师笑容满面地跟大家招呼着,推辞说:“你们坐你们的,我一会就走。”说着就跟眼镜谈起了工作上的一些事情,眼镜说:“这你得去问XXX”,X老师说:“我已经问过小X了,她说这不归她管”,说着对着门外叫了一声:“小X”。
女孩那长长的影子在门口闪了一下,说:“我马上就来。”
我心里一阵紧张。
一会儿的功夫,女孩走了进来,两个男人笑容满面地用开玩笑的口吻跟她打招呼,女孩也大方得体地笑着跟他们打招呼,我呆呆地坐着,竟然忘了站起来给她让座,又故意装作不经意地不去看她,就这样全身僵硬地坐着,听着两个男人跟她开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说些不知所云的杂事,时间显得那样漫长,不知过了多久,女孩和那个X老师都走了,长头发跟眼镜又闲谈一阵,站起来说:“好,X哥那我先走了”,说着出门去了。
“刚才那女孩是谁啊?”我故意问。
“她就是XXX。”
“哦,”我想了一下又问:“这里工作忙吗?”
“说忙也忙,说不忙也不忙。”眼镜一副高深莫测的表情,又摸出一根烟来点上。
我琢磨着这句话的意思,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说。
“组长没有分配什么事情给你做吗?”眼镜问。
“她叫我先熟悉熟悉这里的环境。”
“哦是这样,”眼镜喷了一口烟,“你还是回到你自己的位子上去坐着比较好。”然后又好心肠地说了一句:“在这里混,还是机灵一点的好。”
“嗯嗯,”我站了起来,说“X哥,那我先过去了。”
眼镜冷冷地看着人走了出去,不知道在想什么。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我逐渐习惯了这里的工作和生活,在庸庸碌碌中机械地重复着同样的事情,在污浊浑杂的人际关系中打滚,昏昏噩噩地犯着一个又一个的错误。
我跟她在一起上班,有时候就我们两个人在XX室里工作,但是我从不跟她说话,也不敢直视她。这样过了很久。
在那些岁月里面,回忆中都是灰白的天空,阴郁的天气,寂静岭一样的环境。我很奇怪为什么全是这样一种印象。
她住得离我不远,那时候,还没有网络,手机也还不流行,晚上我常常想:她一个人都在干什么呢?看书吗?看电视吗?
有一天,我在人迹稀少的城边公路上遇见她,远远地,她突然闪到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小车后面,我想她可能想避开我吧。但是她很快又闪了出来,走近了时,她很热情地跟我打招呼,问我到哪里去。我含糊地嘟哝了几句,又问她到哪里去。她说有人叫她去打麻将。
分手之后,我很纳闷:为什么她也喜欢打麻将?因为我很笨,不会打,所以我也很讨厌打麻将。我认为那是无聊人才做的事情。难道我心目中优雅美丽有气质的她也喜欢玩这种庸俗无聊的东西吗?
我又突然省悟到:刚才她躲到小车后面去,可能是在小车的后窗上照镜子。
于是我决定立即回去找她,看她在哪里打麻将。
但是我没有找到她。于是我回到公司,上楼打开办公室的门,发现里间似乎有人,于是我再拿柜子里的钥匙打开里间的门,一股乌烟瘴气的味道扑面而来,一群人诧异地回过头来看着我,原来他们躲在里面打牌,我也很尴尬,但是已经成了这种场面了,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装作自然的样子跟他们打着招呼,走进去坐在一边看。
没有人理我,他们又回过身去继续打牌,脸上都是一副乖戾阴狠的表情,嘴里污言秽语地彼此谩骂着出牌。我知道平时不管看上去多么和善的人,在打牌的时候,特别是在输了点钱之后,都会变得很凶残的。所以我也不敢多嘴,再说我本来也看不懂,只好傻傻地坐在旁边一言不发地看。
他们一边出牌一边用暴虐的口吻谈论着单位里的人事,都是些污浊阴暗而我也不甚明了的内容。我麻木地听着,看着;后来他们的话题逐渐地转移到了谈论女人身上,口气变得越来越来下流无耻,我仍然麻木地听着,看着。
我想,我可能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真正地学坏了。
突然,他们谈到了她的头上,我猛然惊醒了,面不改色地注意听着,但是让我欣慰的是,他们没有对她有什么不敬之词,言语中似乎还颇有赞许之意。我感到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觉得似乎有点失落,因为我也因此而不能听到更多关于她的有用的信息了,而他们草草提到了她几句也就不再说了。
我这样尴尬地坐了很久,房间里烟雾弥漫,我觉得越来越受不了,想要起身离开,却又不知为何不敢挪动身躯。就在这时候,门响了,有人敲门。
我如同获救一般起身去开门,门开了,我呆住了,原来是她。她看见我也微微一怔,但是马上就恢复了常态,对我微笑不语着走了进来,跟房里每个男人亲热地打着招呼,那些男人也亲热地招呼着她,其中一个男的站了起来,把打牌的位子让了给她,她也没有推辞,坐了下来接着打。
这时候我却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是趁机离开呢,还是留下来看看?但是短暂的踌躇之后我还是出于惰性保持了原状留了下来,而且他们已经把门关上了,我不好再去重新打开。
我仍然是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们出牌,他们也像我根本不存在似的,自顾自地打他们的牌,谈论他们的话题。
这样过了很久,女孩突然回过头来,抿着嘴微笑着看了我一眼,似乎很为我的傻样子感到滑稽,但是眼神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嘲讽和恶意,完全是一种仿佛大姐姐看小弟弟那种略带戏谑的善意的笑。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清晰地记得,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对人发脾气,她永远都是一副恬淡平和而不失友善的态度,不管任何时候,对任何人。
我感到越发尴尬,觉得自己应该活跃一点,不能给她留下一个傻头傻脑的印象,于是开始畏畏缩缩然而又自作聪明地试探着评点起他们的牌局,但是又一次弄巧成拙,因为坐在上下家之间的我能够同时看到两家的牌,在我说话的时候,她下家的男人很不耐烦地低声呵斥了一声:“别说话!”我顿时感到万分难堪,立刻闭嘴,又一次陷入呆呆无语的状态。
他们都无动于衷地继续出牌。
这样又过了不知有多久,我感到越来越难以忍受,终于不知在什么时候,在积攒起来了巨大的勇气之后,我喃喃地道了一声别然后迅速站起来打开了门逃也似的离开了。
他们仍然没有理会我的离去,连她也没有说一句话。“也许她专注于牌局吧?”我想。同时,不知道是出于我的想象还是确有其事,我似乎听到有人说了一声:“这小子傻头傻脑的”。
我离开了公司,来到大街上,心情郁闷漫无目的地闲逛着,街上人来人往,我视而不见,脑子里全是刚才的情景和她的音容笑貌在晃来晃去。
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家礼品店前,我注意到那些精致的小礼品,走了进去,随意地看着。女老板热心地问我想要买点什么,我随口敷衍着,她又问:是送给女孩子吗?我敷衍说是。
她又问:跟她关系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我很认真地说:还没有关系。于是她说:那应该送这种比较低调而含蓄的礼品,说着给我推荐了一款。
我心不在焉地听她给我介绍了一番,最后推辞说再多看看然后离开了。
第二天再去上班的时候,她突然对我热情多了,我感到有点奇怪,同时又无所适从。我想难道是因为昨天我们邂逅一场,开始混熟了?
但我还是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反倒奇怪地想要离她远远地,然而却又要能够保持在一个能够看得到她的距离上。我总觉得我跟她之间有着巨大的鸿沟,我感到绝望。
但是我跟她的那些女伴们却很谈得来,我也不知道是因为爱屋及乌还是确实只是跟她有障碍。
日子又一天一天在绝望中无奈地流逝过去。
有一天,我们一起去老总办公室取东西。敲门进去以后发现老总不在,按理我们就应该马上离开,我却好奇于老总办公室的豪华摆设,兀自傻傻地观赏着,她出去之后发现我还没出来,突然猛地跳回来,跺脚吓唬我,面带娇嗔笑着对我说:“哼!你还在这里干什么?”我吃了一惊,从没见过她这个样子,在从容淡定之外还有调皮可爱的一面。心中涌起一股异样的感觉。
我们离开了老总办公室,顺着曲折的办公楼楼道走回去,在一楼长长的走廊里,她看着窗外初开的花朵,赞叹地说花好美啊,我突然心中一动,不知哪里来的勇气,绕到邻花的一间办公室里面,在众目睽睽之下,伸手出窗去摘了一朵花,回过头来递给了她。
她接过花,脸上浮现出发自内心的喜悦神情,我看在眼里,突然心中却涌起一股悲哀的感觉,猛地想起了游戏中一句话:“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
自那天之后,我却再也没有看见她,因为第二天我就出差了,很久之后,直到秋天,我才回来。
夜里坐车很晚才回到公司宿舍,一回到宿舍,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我就想到了她。这个时候她会在哪里呢?对面楼房她的宿舍里没有灯光,难道在加班吗?但是远处公司办公大楼也没有一点灯光。难道是出去逛街去了?我不由自主地往街上逛去,下意识地希望也许能够遇上她。
闲逛了一通回来,仍然是漫无头绪。心中烦闷,也睡不着,于是我决定干脆到办公室去呆一下。
我走进熟悉的黑洞洞的大门,走上黑暗而宽阔的楼梯,一片死一般的寂静中,我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轻轻回荡着,一步一步地,缓慢地,沉重地,显得令人可怕,像是走在地狱里。
脚步声在一片黑暗中停在了顶楼的一间办公室。我摸黑掏出钥匙,打开了门,走了进去,轻轻关上门,却不开灯,我轻轻走到角落里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想掏出烟来点上一根,却发现出门匆忙忘了带在身上,于是我静静地摸黑坐着,想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过了很久,渐渐地达到了物我两忘的境地,我正想起身离开,突然,听到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传来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哭泣的声音,又像是喘息的声音,我毛骨悚然,立起耳朵定神细听,但那声音却又没有了,我不敢动弹,继续聆听,那声音又若有若无地出现了,过了很久,我才听出,那声音似乎是从上次打牌的办公室里间传出的,似乎是一男一女的声音,一种暧昧的声音,似乎是低低的喘息,间或夹杂着低语声。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却又不敢动弹,生怕惊动了里面的人。正在此时,蓦地里听到一声女人的轻笑,我如遭电击,全身血液热沸,汗毛倒竖,那是她的声音!
在黑暗中,我麻木僵硬地坐着,一动不动,大脑中闪过万千种念头,想要杀人,想要大哭,想要狂奔,却又万念俱灰。这样天人交战,不知多久,甚至直到两个黑影从另外一边出来,说笑着离开,也没有人发现我,我也一直没有动一下,没有出一声,我听见两人说着“叫你不要在这里你非要在这里”“这样才刺激”,我能清楚地辨认出那个男人的声音。我就这样一直坐着,不知何时,才在恍惚中出门离去。
人的自我意识是怎样进化出来的
有个叫做莫诺的生物学家曾经说“进化论的一个令人难以理解之处就是:每个人都认为他理解进化论”。
我觉得这确实是个很奇怪的事情。可不是吗,进化论难道不是一个很简单的理论吗?不就是基因的变异,遗传,然后自然选择,适者生存,繁殖,再变异,遗传,再自然选择,繁殖。我自己也一直以为自已是很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的。
我花了很多精力来琢磨这个问题,首先破除了“目的论”的误解,然后马上就会遇到一个疑点:基因是怎么起作用的?或者说怎么控制生物体运作的?
道金斯花了很大篇幅来论述生命的起源(其实可以追朔为基因的起源,因为基因是先于它制造的那些“运载机器”出现的。我们也知道:病毒一般并不被看作是生命,而它却是一种类似于基因的东西,可以自我复制),但是这个论述不是证明,只是猜测,这个没办法,因为“当时无人在场”,谁也无法把这个过程“用实验重复出来”证明给大家看。
这没关系,反正生命已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存在的就是合乎逻辑的,不管它怎么起源的,反正它总有一个起源。我们可以跳过这个步骤。
题外话:如是说来,我以前用柏拉图的“理念论”来跟基因和生物体之间的关系做对比就并不是毫无道理的了,虽然说基因也似乎是必须要建立在DNA大分子或者核苷酸小分子这样的“物质”基础上(但我也可以说后者似乎归根结底还是建立在基本粒子间相互作用这样的“理念”式的存在的基础上的)。
好吧,基因我们可以不管它怎么来的,生命我们也可以不管它怎么起源的,既然现在,基因选择论已经是进化论的正统解释了(在达尔文那个时代,还不知道基因为何物,所以那时的进化论就不是能还原到这么微观层面的),那么基因选择论其实就等同于进化论。
但是基因到底是怎样起作用的?
道金斯花了很多篇幅来详细说明基因的结构,也花了很多篇幅来细致说明生物机体的构造和原理如肌肉,骨骼,关节,神经系统(也包括大脑),然后一步跳过这两者之间巨大的鸿沟就把它们联系在了一起(通过某种神秘的“作用”)。
他自己也承认:基因到底是怎样监造出细胞体一直到胚胎一直到人体的,是怎样控制生命体运作的,“可能要花上几个世纪才能研究清楚”。
这没关系,反正“科学”家们已经这么肯定地告诉了我们基因决定生命这个结论,我们接受就是了。我们也不可能否认基因确实是控制遗传发生的力量这么简单的事实,虽然微观上基因遗传作用的解释中,在我看来有很多致命的漏洞(比如说“基因”的单位到底该如何划分,每次减数分裂时重新排列组合之后是否还能依旧保持其特性?),但在宏观层面上我们能够明显看到它的作用,所以本文不打算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但是在这里,道金斯明确地告诉我们说:原来基因并不是实时操控生物体的运作,而是在监造胚胎之初,通过像给计算机编制程序那样,事先给生物体编制一套指导它们将来如何去适应自然环境的程序(或者说指导策略),来“间接地”起到控制生物体运作的。
也就是说,基因制造出“运载机器”之后就不管了。
这我就有点糊涂了,我明明看到在别的地方,他又说:基因能通过实时地调控生物体的机理来起到作用(在这个“运载机器”被制造出来之后)。
到底这个问题能不能有一个不那么模拟两可的明确的答案。
但是这也没关系,相反这种回答还解了我以前另外的疑问,因为我觉得基因通过实时地调控生物体的运作来起作用反而更不可思议。并且那样效率太低了,反应太慢了,根本不可能跟得上瞬息万变的生存竞争的实况。
事先编制程序说反而更显得合理。
于是在这个论述过程中(谈不上论证了,因为我已经明白地发现:到了这一步,基于基因选择论的进化论已经不再需要“证明”什么了,也“证明”不了什么了[至少暂时的],只需要“解释”就够了,或者说猜测。但是无所谓,我也只需要有这些“解释”就够了),一步一步大胆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被引导出来了,一种很神奇美妙的解释被引导出来了:人的自我意识是怎样进化出来的。
详细的论述不多赘述,因为我懒于掉书袋,用我自己的话来简单地阐述一下吧:在进化的过程中,首先,记忆偶然地出现了(可能有赖于神经元的脉冲码之类的被储存,固化),然后,随着这种被储存固化后的代码逐渐趋于复杂化(据说有的人曾经体验到自己的“前世”记忆,也许就是这种上一代固化下来的代码的遗传吧?),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系统化的程序出现了。
但是仅仅到这一步是远远不够的,那样人也不过只是一台精密一点的计算机而已。
这里我们就要借助于计算机如何进行模拟来加以说明了,但也只能说明到某一个程度而已。
好比下棋一样,计算机能被设计来下棋,是有赖于事先编制有一套完备的程序,包括各种规则,以及根据这个规则决定走棋步骤的优劣,计算机有超强的计算功能,能够对每一步棋都作出穷举式的计算,找出最优的每一步下法,所以计算机能在国际象棋上胜过人类。
但是计算机在围棋这种模糊式博弈方面却无法胜过人类,因为围棋的计算量远远大于国际象棋,穷举式的计算方法永远都无法达到这种计算量。
于是,在这个问题上,就不能再使用这种根据死板的规则进行穷举式计算的办法,而是应该给计算机制定出一些粗略的,分层级的“战略战术”,用加权计算的方式进行分析判断。
但是目前的计算机还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我们再用计算机军事模拟来进一步加以说明。
军事上,每一个战略战术方案的提出,不可能都要等到了实战时才去验证,那样的话就太晚了。
所以就需要事先模拟实战演练,也就是军事演习。但是这样还是效率太低,因为需要耗费大量财力物力人力,还有可能死人。
更简捷省事的办法是进行沙盘演练(当然,粗糙简单了点),或者,用计算机进行模拟。
那么,就需要给计算机编制一套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就需要再往计算机的程序中输入关于各种环境和敌方的模型,或者至少某些参数,这样它才能据此进行计算,分析,判断,作出反应。
同样地,计算机要想更真实准确地模拟实战,也需要像能够下围棋那样,通过制定一些粗略的,分层级的“战略战术”,通过将各种“模型”加入到计算中,用加权的方法,进行分析判断。
但是,计算机目前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一步了。
上述描述中,计算机如何进行计算的并不是重点,那不是本文关心的问题,重点在于:在有如某种计算机的人脑中,在进行计算时,或者某种进化产生出来的程序的运行中(这种程序,或者计算,就恰恰是那种理想的根据粗略的分层级的“战略战术”进行加权计算来分析判断,而不是穷举式计算),随着各种环境,外物的“模型”或者参数被添加进来,逐渐地,最终,进行计算的人自己的“模型”也被添加进来了,于是,人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人的自我意识产生了!
这是不是一个很美妙的解释。
但是它可能永远都只是一个解释而已。不能证明。
除非,将来有一天,随着某种人造计算机在计算的过程中,最终加入了自己的“模型”,于是,计算机也产生了自我意识。那或许可以间接证明这个解释。
接下来就是《终结者》中的结局。
其实,我很怀疑,人在出生伊始,是否是有自我意识的。因为我能够回忆得起几十年前的很多旧事,但是对刚出生一直到懵懵懂懂呀呀学语之间那段时间,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但若自我意识是一种进化的产物,那就不可能是后天产生出来的,至少它是潜伏在生物体内的,在某一个时刻被激活了。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年少的时候,曾经有好几次,大脑中灵光一闪:自己到底是谁?相信很多人都曾有过类似的体验。这种体验以至于让自古以来很多人都曾怀疑这个世界到底是否真实。
但是,我们可以怀疑一切都不是真实的,但唯独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的自我意识是绝对真实的(这个“我们”用得有点一厢情愿,其实我至多不过能够肯定“我”的自我意识是真实的,因为我并不知道“你们”是否是真实的),这不仅仅只是因为我们能够“感觉到”我们自身的存在,而最关键的在于:我们的“自我意识”正是我们赖以判断一切是否“真实”的唯一尺度!
因为世间万物是否“真实”最终要能够被我们的“自我意识”感知到才能算是“真实”的。但这句话不应该被理解为仅仅只是被“感觉器官”“感觉”到。
这么说起来似乎有点玄,但“自我意识”本来就是一个很玄的概念。我不认为这是一个简单地属于“科学”的概念。正如我不把进化论看作仅仅只是一个“科学”理论,我也把它看作是一个属于“哲学”的理念。
当然,如果你把你的脑袋在电脑上使劲撞几下,你也会强烈地“感知”到眼前的世界是真实的,但它为什么要挡在你的面前,为什么要固定在那里。因为这些“物质”归根结底也只是某种“作用”而已,“相对时空中一连串逻辑事件”,它能被“感知”为“真实的”归根结底也只是因为能被我们的“自我意识”“感知”为“真实”。
如你只是生活在一个黑客帝国的母体制造出来的“程序”中,你也同样能够“感知”到那些程序中的“模型”是“真实”的。
这说起来就很有趣了:我们的“自我意识”无论如何绝对是真实的,始终是真实的,永远是真实的(因为它本身就是唯一定义“真实”的出发点),但它却是被一个“程序”制造出来的,而反过来我们却又要用这个“自我意识”才能感知和判断程序中“模型”的“真实”。
真是庄生梦蝶,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不能自发产生出民主和人权思想的文化确实只是非人类的“文化”
我读书的时候,一度很痴迷于所谓的“中国文化”。走上社会之后,很快就发现这些东西里面,那些“看上去很美”的部分,跟现实完全无法挂靠得上,但是那些丑恶的部分(其实就是核心的部分)却跟现实社会完全地吻合。这个事实让我开始怀疑这种“文化”,并进而激烈地全盘否定这种东西。
但是,很多的“爱国民主人士”,总是苦口婆心雍容大度地一再告诫我们:中国文化本身没错,是美好的,现实的苦难和罪恶都是因为专制的外来党文化导致的,要多多看到中国文化的光明一面。任何文化都有可取之处,文化本身没有高下之分,区别只在于教育对于人思想的影响。
看看人家,这么的中正平和,这么有博爱的胸怀,这么的“政治正确”,这么的四平八稳,我感到惭愧:自己是不是太偏激了?
什么是“中国文化”?这个似乎已经不需要再多论述了,若你认为“中国文化”就只是琴棋书画之类风花雪月的玩意,那似乎太肤浅了点。这些东西后面都有另外一些“精神性”的东西在支撑着。当然,“文化”本身似乎也就是一些“精神性”的东西,这样说来,“文化”首先就应该被看作是一种思维模式,进而表现为一种行为模式。
但是在这后面的后面,似乎还有更深一层的“物质”基础。
这就不得不重提早已成为正统和主流的进化学说的“基因选择论”。
而这个“基因选择论”,却似乎就是一种“基因决定论”,但为了不招至非议,所以我只好模糊地称之为“基因论”。
过去我对“基因选择论”还抱有的种种怀疑,经过从头到尾地一番深入研习,大半已经豁然得解,很多年来困扰过我的对于人类社会种种怪异之事的疑惑,似乎都已经能够得到有力的解释。
基因论对动物行为所作出的那些惊人解释,确实太有力了,太无懈可击(当然,疑点似乎还是有的,但我已经倾向于将其看作是我自己还不能在更专业的程度上去理解它),它甚至连人的自我意识是怎样进化出来的都已经能够作出了解释,这个解释非常美妙,很符合逻辑,我看不出还能有什么别的解释。但限于篇幅,这个问题只能以后再详细阐述。
若基因论连这个都已经能够解释了,那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它解释不了的,还有什么理由不能全盘接受它。当然,很多时候,它仅仅只是解释,不是给出一个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明”(当然也不是全无证明),但我早已隐隐约约地意识到,自从基因的遗传变异机制被发现之后,进化学说其实已经不需要再“证明”什么,只要给出解释就已经足够,确实,这是个很自洽的结果:一切已经存在了的就是符合逻辑的。
可不是吗?因为不符合逻辑的早就已经被自然选择过滤掉了。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吗。据说这才是正确理解进化论的方式,从而,目的论的误解也就消除掉了,一切都是无意识的随机产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进化论与其说是一种“科学”,还不如说是一种哲学(将来我们就会谈到进化论的哲学根源)。
基因论对于所有形形色色的动物行为,从简单地寻觅食物生存,寻觅配偶繁殖,到彼此互动的相互攻击,博弈,亲代和子代之间,子代和子代之间,两性之间,千奇百怪的种种利用,竞争,互惠,等等复杂的关系,都从基因层面上作出了看上去非常完美的解释。虽然道金斯在大部分时候都小心翼翼地避免把这种解释引申到人类身上,但最终,我们可以发现,所有的这些可以用基因论来加以解释的动物行为都可以在人类社会找到一一对应的现象。
那么,人类实际上跟动物又有什么不一样?
虽然我们自诩为“万物之灵”,我们自认为自己是有“灵魂”的,有“道德”的,有“思想”的,有“精神追求”的,但以我所见,在现实生活中,不管有什么样的“思想”,人一旦面临现实考验的关头,实际上都毫无例外地立刻依照动物本能作出反应。从历史来看,也大抵如此。
这样说可能会冒犯到很多人,虽然我也相信人类社会中确实应该是有不少高尚正直具有牺牲奉献精神的个体存在,只是我暂时还没遇到。
对于耳熟能详的“文化”这个概念我们已经不需要再来定义,现在我们需要对什么是“人类”做一个定义。按照传统的马列哲学的定义:人是能够直立行走并使用工具劳动的一种动物;按照纯粹生物学的定义:人是所谓哺乳纲灵长目人科人属智人种的一种动物分类。不管哪种定义,看来都没有脱离“动物学”的范畴,似乎并无任何特别意义。
可是从道金斯为了安慰大家而提出的“meme(为了与gene对应)”理论,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新颖的启示。这个meme,也就是所谓文化基因,靠记忆来遗传的思想或者观念等等,看上去很形而上学,不过既然它是有“物质”基础的——神经系统,同时,道金斯把它看作是也参与了进化的一种因素(甚至可能跟基因的遗传有交互作用),也就是说这种东西可以把你变成另外一种不同的“人类”,那么,在这种东西的作用下,进化出来的新“人类”跟旧“人类”之间的分野似乎也就需要重新定义一下了吧。
道金斯提到一个例子:乔叟(十四世纪英国诗人)是无法跟现代英国人交谈的,因为他们之间的语言经过若干代的变异已经差异大到这种程度。但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代人之间却能够互相交谈。这就很有意思了,这就是说:在这种渐进的进化过程中,虽然每一代之间似乎还是同类,但经过若干代之后,相隔的双方却已经不是同类了。尽管他们从生物学上来说似乎仍然是同一“物种”。
确实,这就值得我们好好想想:从广义上来说,到底我们跟我们景仰的那些古代“祖先”还是不是同一“人类”?
若他们是“人类”,则我们可能不是;若我们是“人类”,则他们可能不是。
是啊,这种情况虽然看上去没有人和类人猿之间那么明显的巨大差异,但是又有什么实质上的不同呢?
当然,各位可能会毫不费力地反驳道:难道彼此不能交流就能证明双方互为“异类”吗?那岂不是中国人跟说外语的外国人之间彼此有一方也为“非人类”了吗?
当然我肯定不是这个意思,举这个语言的例子只是为了更直观地说明这种变异现象。虽然现代人也存在语言不通,但是人文观念差别不大(我姑且假设是这样,但事实却似乎不是这样,不过这个问题再深究下去就会变得有种族主义的嫌疑,所以暂且不论),但我们跟我们那些“祖先”之间,可能就不仅仅只是“语言不通”那么简单了。
我们也可以以个人为例来说明:现在我们都可以上网了,但在三十年前或者更早,中国很多地方,甚至可能是大部分地区的大部分人,都生活在没有电的环境中,当时各位可能并未觉得无法生活下去。但是现在,在习惯了有网络的现代生活之后,不要说让你回到那没有电也没有自来水没有燃气的原始生活状态,就算回到十年二十年前没有电脑没有网络的生活,有多少人还能忍受得了呢?
其实,我很怀疑,既然“meme”有其“物质”基础--神经系统,那么,很可能它在复制过程中就会像软件代码固化在ROM中那样也固化在了人的大脑皮层中某个部位(确实,人似乎总有一些印象特别深刻的东西会一接触就终生铭刻在记忆中,想忘都忘不掉),也就是说这个过程是不可逆的。
那么,这样说来,说一个人被meme演变成了一种“新人类”就并不只是一种比喻性的说法了。
这里,我阐述的这种观点,似乎反证了上面我所不太能接受的一种说法“区别只在于教育对于人思想的影响”,但事实肯定不是这样的,因为你要考虑到,一个人能不能够,容不容易接受一种教育的影响,实际上很可能很大程度上也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meme毕竟只是后天的影响,它跟遗传基因比较,具有后发的劣势,难免不受抑制。虽然它可能有一定的反作用(但更多的时候似乎是正向的叠加作用)。
道金斯很勉强地抛出这个“meme”理论,就是为了试图安慰大家:人不是全然地受制于遗传基因摆布控制的生存机器,而是可以反作用于这种“自然规律”,可以有自我独立的精神和人道主义观念(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至少在中国人的社会,似乎并不是这样的)。
既然这样,如果你也认为:人应该是不同于那些纯粹由基因自我复制的自然法则所决定的动物们那样的生存机器,应该有自我独立的精神和人道主义观念,那起码就应该有民主和人权的观念,才谈得上其他。
其实,仅仅只有“民主”,都还远远不够,在古代西方,就早已有过那种不包含完整的“人权”观念的初级“民主”,但那都还不足以让我们把他们看作是完善的“人类”。因为,说到底,那些“人类”也还基本上是靠着基因复制的动物本能在行动着,当然,这比起中国人来说(不论过去现在),已经好太多了。
确实,我发现,基本上来说,自古以来,绝大部分中国人,唯一信奉的其实就只有一条法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不管这是个目的论还是因果论的阐述,但是我们可以惊奇地发现:它跟基因法则惊人地吻合。故而,对于唯一信奉这条法则的种群来说,难道这不是一个全凭动物本能行动的物种吗?
那么,无法自发产生出这种“人权meme”的那种“文化”,就确实不是属于“人类”的文化(因为就连黑猩猩都有自己的“文化”),不管这种“文化”看上去多么五光十色,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种娱乐材料而已,除了让人沉迷麻醉在幻想之中无法自拔外,解决不了任何现实的苦难和罪恶。
而无法进化出这种观念的“人”,也许就确实是属于一种“非人类”。
这个世界到底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
如今这个科学昌明的时代,这种问题应该连一个小学生都很容易回答:你把你的脑袋在电脑上使劲撞几下,你就知道这个世界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了。
这样会是一个很能让人哑口无言的答复,你若是撞得失去知觉昏死过去,当然也就什么“精神”都没有了,就只剩下“物质”了。
之所以想到这个问题,是因为曾经看到说,据科学研究表明,由于新陈代谢的作用,组成人体的物质,那些“分子”“原子”,每时每刻都在不断更换成新的,几十年之后,他身上的所有“原子”“分子”都已经不是他年轻时那些了。
也就是说,从物质上来说,到一个人生命后期时,他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
但是,我们知道,他又确实还是原来那个他,因为他的生理特征基本还没变(虽然外形可能因为长期磨损稍有破旧),大脑里面装的“精神”也基本未变(可能字节数有所增多,但是源代码没变)。
而他的这种不变性却是由DNA构成的那种程序编码唯一决定的,通过DNA→RNA→蛋白质逐层编译(转录)而来。
虽然是建立在DNA分子这样的“物质”基础上的,但是这种能唯一决定一个人还是原来那个人的程序编码却更像是一种非物质的东西。
这让我联想到柏拉图的“理念论”,这种“理念”,又或者称之为理式,形式,并不是指我们大脑里面那个“理念”,而是指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已经预先由造物主设计出来以形成世间万物的一种非物质性的范式。
柏拉图认为这种“理念”才是实在的永恒的东西,而我们感官觉察到的“物质”并不是实在的永恒的东西。
这个是被看作是唯心主义的,但是严格地说来,这个应该叫做“客观唯心主义”,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种“唯心主义”。
而认为人的意识是第一位的,物质世界只是人的大脑臆想出来的东西,这个叫做主观唯心主义,这才像是我们通常一直以为的并加以批判的那种“唯心主义”。
从柏拉图理念论的角度来看待上面那个问题,会发现这两者在逻辑上非常吻合。
或许我一开始不应该使用“精神”这个词,这会很容易让人误解为人大脑里面那个“精神”,但是如用“理念”这个词,也会一样地产生误解,确实不容易找到更好的表达,只能渐入地解释。
那么,就算是人本身在“物质”上来说早已不是原来那个人,就算连DNA分子本身也早已被更换成了由另外一些新原子所组成,但是这种“理式”“形式”不还是建立在那些“物质”(DNA分子)基础上的吗?
那么,这就有两个问题:到底“物质”和“理式”孰先孰后?到底有没有“物质”这种东西。
显然,DNA的遗传编码机制必然是要在地球上已经有了DNA分子这种东西之后才会出现,也就是构成DNA大分子的那些核苷酸小分子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之下产生的,这么看来,似乎“理式”当然是在“物质”之后的,但是我们若继续追问下去,则核苷酸小分子又是由一些更基本的“理式”来决定的,比如说原子之间的相互作用。这样说起来,“理式”和“物质”到底孰先孰后还是个问题。而且,到底有没有“原子”这种东西?
我们说到“物质”这种东西,归根结底它都是由一些“原子”构成,在中学时我们被告知它是由一些“电子”围绕着“原子核”转动而构成的,就像是行星围绕着太阳转动构成太阳系一样。
到了大学,就会渐渐知道并不是这么回事,电子并不是按照所谓固定的轨道在围绕着原子核转动,而只是随机性地出现在原子中的空间,在它下一个出现点和上一个出现点之间,你是无法找到确定的轨道把它联系起来的,只能是说它在某个位置出现的概率高低而已。
那么,它在上一个点和下一个点之间的那些时候,它在哪里呢?似乎它并不存在。
有一种超弦理论似乎是这样解释的:在这两点之间,它是在另一个空间。
但这样说仍然是不准确的,因为文字难以把用数学运算出来的东西表达出来,更准确地应该说是:根本就没有那些“质点”,所有的“物质”形式,都只是一种能量的振动而已,而这种振荡,是交替在一个十维空间里来回进行的。
其实,从量子力学的角度,也一样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
最初,汤姆森,卢瑟福等人建立原子的行星轨道学说时,就发现电子如绕着假想的连续半径轨道运转,所辐射出来的能量却并不是连续的,于是玻尔将普朗克的量子论运用于解释原子结构:辐射能量并不是连续的,而是量子化的,跃迁的,从而,电子的轨道也被设想为不是连续半径的,而是跃迁的。
但是这样一来,当电子从一个固定轨道跃迁到另一个固定轨道时,它好像是必须立刻地,不经过两个轨道之间的空间凭空跳过去的。
但因为通过这个理论计算出来的结果,能够很好地跟实验结果吻合,所以在当时获得了很大成功。但是很快地,它就因为不能解释另外一些更为复杂的原子光谱而失败了。
然后,海森堡指出:任何关于电子轨道的学说,都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对原子进行研究,只能观察到有什么东西进去,有什么东西出来:辐射,电子,放射性粒子。把宏观的牛顿动力学的行星体系运用于微观的原子,是不正确的观念。
而最初通过用射线轰击原子来“探测”出“原子核”的卢瑟福,最后也不得不承认:并不能直接观察到原子内部的情况,间接测得的结果也可能是在射线与原子内部相互作用下的畸变。
于是,海森堡就通过纯粹的数学形式——微分方程式重新建立了一个原子结构学说,这种学并没有任何“物理性”的解释,也就是所谓“机械的”“物质的”,能为人直观性地理解的那种解释。
接下来,薛定谔又根据波动力学的观点“质点只不过是波动体系而已”,从另一个角度来解释原子结构,建立了一个在数学上与海森堡的理论等价的理论。并进而推出测不准原理:不能够同时精确测量到微观粒子的位置和速度。也就是说,如果越精确测到其位置,则其速度就越不精确;反之如果越精确测到其速度,则其位置就越不精确。
这样,微观层面上的“物质”就成为了一种虚空的东西。
到了最后,物理学家干脆认为:并没有“物质的”原子这样一种东西,原子及其组成部分,被分解为一种波动系统,或者波群,甚至干脆就是“由一中心向外进行的一组事件”。而这个“波”,也根本不是我们在宏观层面上观察理解到的那种“波”,而只是一种“概率”。
这是从微观的层面,从宏观的层面来说,自古以来物质被看作是在空间上延展,占有一定量体积的空间,并在时间上连续永恒的一种东西。但是随着相对论的提出,绝对的时间和空间不存在了,时间和空间对于观察者来说都是相对的,甚至被认为是想象的臆造。这样,宏观上的“物质”也被看作是了相对时空中的“一串事件”而已。
其实,牛顿早就认识到:力学的最后基础绝不是机械性的。所以他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寻找这个“上帝的第一推动”。
那么,至此,“物质”显然并不是我们直观理解的那种机械性的东西了,而只是一种空虚的“能量波”或者“作用”,但它也仍然是客观存在的吧?就好像“场”一样,不也是被看作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吗?
这里的关键在于:怎么定义这个“客观”的概念?到底世界上有没有“客观”这个东西?
很显然,这个“客观”的概念,是跟“绝对性”联系在一起的。而相对论已经证明:就连作为“物质”基础的“时间”和“空间”都不是绝对性的,而只是对于观察者的相对性的,则很明显这世界上并没有所谓“客观”的东西。
那么,是否可以用这样一种简单的事例来加以反驳:当一个有主观意识的人“存在”于这物质世界上时,这个物质世界是有一个固定的形式,而当这个有主观意识的人死去之后,这个物质世界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仍然存在。这不就可以证明这世界是“客观”了的吗?
然而,大家忘了,在这个观察过程中,始终都是从另外一个具有主观意识的个体的角度来进行观察判断的,也就是观察者你自己,你观察到的所谓这个世界并没有因为另一个具有主观意识的人的生死而改变的“客观”事实,其实只是对于你自己来说没有改变。
如何理解这一点?可以这样来解释:你所观察到的这个世界的“客观性”,也即那些它所具有的“客观特性”,如形状,大小,颜色,声音,冷热,那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并不是这个世界所时时恒有的,而是要与人你本身这个“物质”相互作用才能显现出来的。
比如说,颜色,声音,这应该算是这个“物质世界”固有的“客观”性质吧?我们人能够观察得到所以我们认为是那是客观的。但是有些动物是色盲,有些甚至没有眼睛耳朵,那么光和空气波的这些“客观”属性对于它们来说则就是没有意义的,不是“客观”存在的。
那么,你也可以反驳说:颜色,声音这些东西并不能算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只是人的主观感觉,但这些东西至少跟“场”是性质相近的东西,既然“场”可以被看作是“客观”存在,为什么前者不属于这个范畴?
不过没关系,我们还有另一些例子可以说明:反物质,这种东西本来就确实是不存在的,它即使存在的话,也会马上泯灭。但是却能够人工地制造出来暂时性地显现。在它不存在的时候,它是没有任何“客观”意义的,但是却又能够短暂地显现给我们看,这时它好像又显得有“客观”意义。
类似的还可以推举到暗物质。
那么,就算所有的“物质”只是一种“相互作用”,但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客观规律”吧?但我们仍可以追问:这种规律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更何况,由于“物质”似乎是可以无限分割的,则每一个“规律”都有着更为微观的“规律的规律”来决定,这样层层相套,则永无穷尽。
这就好比“唯物主义者”们喜欢刁难的那样“上帝又是谁制造出来的呢?”,若你说“客观规律”是自有永有的,则我也可以说上帝是自有永有的;若你追问上帝的来源,则我也可以追问“客观规律”的“规律的规律”又是从何而来?
当然,我自己并不信奉宗教(但也不是故意不信,只是找不到从哪一点入手去接受这些东西),我不认为有人格化的神,因为连古希腊人都知道“如果牛能够说话,它也会把神描述成牛的样子”。
但她完全可以是另外一种东西。
我相信冥冥中自有天意。
《非诚勿扰》的最后葛优对他北海道的朋友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就缺朋友。心里觉得特别孤独。”听到这个我心里一震:为什么会这样?
这难道就是现时代人们的普遍感受吗?
我一直以为只有我才会有那么强烈的孤独感,但是片中的葛优,也算是个成功人士,交游广泛,生活优裕,虽说这只是个故事中的角色,但是导演也没必要把他设计得这样无所寄托啊?更何况友情并不是该片想要着力描画的重点,只是这个老套爱情故事的点缀而已,那么片中这么不经意地小小流露,难道确乎是制作者真情实感的难以按捺吗?
说老实话这是个很俗套有时甚至编得有点离谱的“爱情故事”(虽然竭力想要表现得自然),我理解这是人们为逃避极度功利的现实社会从而自慰性地幻想。不过大部分的人生都没有所谓的“爱情”,这个本来就不该奢求,但应该还有很多比这个更为实贴的感情和寄托所在吧,为什么现代人仍然这么感觉彼此疏离,渴望抚慰,然而却又无所作为呢?
既然大家都感觉孤独,那就走到一起来吧。为什么踌躇一番之后却又不呢?
片中生活优裕的女主角笑笑,仅仅因为不能跟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就居然宁可放弃一切优厚的生活条件决然自杀,也很让我觉得难以想象(虽然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时而有这样的例子),由此也可见现代人心灵缺乏寄托是到了比较严重的地步。
若在古代(或者仍比较传统的社会如农村),这样的事情确实就不容易发生(文学作品中的殉情故事显然不足为证),一个女人哪怕嫁鸡嫁狗,也是要生小孩活下去的。
这两者之间实难说谁更幸福谁更不幸。
我想起年少时,虽然物质比现在贫乏,娱乐比现在单调,环境比现在恶劣,但是却没有过这样致命的孤独感,可能少年不识愁滋味吧。但是否也跟那时代集体性比较强有点关系呢?
我很想弄清楚这个社会的毛病到底出在哪里?缺乏民主?缺乏自由?言论不畅?所以导致人的隔阂?这个当然是一定的。但是,即使有了这些(至少此刻在德赛并不缺乏这些),人们似乎一样焦虑,一样感觉空虚寂寞孤独。
君不见很多早早实现了现代化的西方民主国家,人们很多时候正是伴随着这种现代化而感到了更大的孤独。
表现这种孤独感甚至已经成为了现代文艺作品的最大主题。
相反在传统农业社会里,这个问题并不突出,因为都是宗族式的大家庭生活(虽然另一方面压抑禁锢人的自由天性),人的心理危机反而没有那么严重。或许我们可以认真反思一下有些传统的观念是否对于减轻现代化带来的困扰感有帮助。
为什么人会很容易有孤独感?按说人的天性是爱自由的,爱自由就意味着不喜欢受他人约束,就应该想要跟他人保持距离。但事实上却不完全是这样的,人只想得到这种没有约束的好处,但若得到了,却又很快会感到跟他人分隔开来的不安全感。
用我近来准备信奉的“基因选择论”来看,这似乎就很好解释了:自然选择筛选下来的基因,必然是倾向于使得人这种社会性生物更趋于过集体生活,趋向于多交际,在这个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生存和繁殖的机会(工作和配偶),凡不符合这种特性的基因就导致个体无法生存繁衍,就逐渐被自然地过滤掉。
但问题是几十万年过去了,不喜社交不善社交孤僻内向的人却并没有绝种,相反为数还不少。这又是为什么?是因为这种基因不断在被淘汰掉但每次繁殖之后却又不断地在变异出来?
但我想不是这样的,应该是因为另一种原因,在人需要较多的社交活动才能生存繁殖的同时,还有另一种反向的环境因素在起作用:那就是个体和个体之间的竞争导致的争抢和欺诈,特别是后一种作用力,会使得过于积极和主动的社交行为变得有害于个体,易导致其受伤害。(我们也看到了,在生活中很多为人坦荡热情的人往往更容易被人利用和陷害攻击)
所以我想正是在这样两种相对的力量的作用下进化出了人的一种游离徘徊于集体性和非集体性之间的生物本能,在这个过程中又带来了既渴望跟人交流又戒备多疑的矛盾心理。
应该说在这两者之间尺度掌握得比较恰当的话,是最有利于个体的生存的。看来进化导致的生物本能很多时候并不是全然地机械固化,而是有很大的灵活运转空间。
那么,有没有这样一种社会活动,既能够极大地满足人们渴望互相交流互相扶助的愿望,同时又能够不产生人与人之间因为竞争带来的互相伤害互相防备的副作用?
这就是宗教的功能(虽然民主社会自由结社也可能做到这一点,但是在中国显然还比较渺茫)。
这使得我逐渐明白了:为什么信教的人虽然强调“信神只是个人的事”“人与神之间的关系只在于人与神之间”,但同时又自觉不自觉地需要采用上教堂去这种集体性的方式来进一步满足自己。因为我想这也应该是出于一种生物本能的需要,渴望社交生活的心理导致了宗教生活中仅有上帝是不够的,还要有教会,教堂,以及它们带来的安全的集体生活。
当然,有心人肯定又能看出我是在“打着民主科学的旗号宣扬反科学反民主的东西”,但德赛既然还没有明确宣布不能在这里散布宗教思想,那我就不妨先趁机散布一下。^_^
其实我自己并不信奉基督教(但也不是故意不信,只是还找不到从哪里入手去接受这些东西),然而我却很希望别人信,特别是很希望中国人信。
原因嘛,也就是希望能够在中国带来我所希望看到的那种“安全的”集体生活(至少,改良之后的基督教是具有这种功能的)。因为中国社会现在确实人与人之间互相倾辄得太厉害了。
寻正先生说我质疑“进化论是否足以解释人类的一切行为?”
但我原话不是这样说的,我说的是“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
注意这两者是有细微差别的。
因为我文中提到的所谓“进化生物学”其实只是指道金斯所说的“基因选择论”,而道金斯确实是有一种很肯定地在宣扬“人只不过是自私基因的生存机器,只为基因的自我复制而存在”的绝对性这样一种倾向,所以我质疑“进化生物学是否已足以解释一切人类行为?”并不是无的放矢。
进化论据说是所有生物学学科的原则性指导理论,对于这个总的原则我没有随便质疑。我原文中涉及到质疑进化论的一段话也是这样说的“我发现基于基因选择论的进化论是经不起我不断追问的”。我想我用词应该还算是谨慎的。
寻正先生说“张谦的所有质疑事实上只能看作对道金斯的质疑,而非进化论,他的质疑有力有理的地方也在于此。由于道金斯挟科学以自重,张谦也顺便质疑了“科学”,却是没有必要,某种程度上也是误解。”,又说“不能把道金斯当作进化论”“很大程度上我把道金斯的Meme理论是看作伪科学的。”
这样看起来似乎我们并没有太大的分歧。但道金斯的基因选择论据说是被公认为符合正统进化论的主流理论的,不知道这个你怎么解释?
而且道金斯的Meme理论只是他的基因选择论中一个画蛇添足的附加部分,如果这个你认为是“伪科学”,那么其主体部分呢?
其实按照你“进化论并不能也不试图解释一切人类行为”的立场,更应该把“基因选择论”看作是伪科学而不是把“Meme理论”看作是伪科学才对,因为正是这个“基因选择论”有“试图解释一切人类行为”的倾向,而“Meme理论”却试图对此问题在科学和形而上学之间进行调和。
实际上,我早就说了:“我本来无意于简单地否定或者肯定什么东西,因为这样做往往很危险,容易落入定势思维的陷阱……先大致引述要讨论的话题,然后对其简单明白的部分先进行肯定确认,对有疑点的,论证不明的,自相矛盾的,不能自圆其说的,模拟两可的地方提出质疑,引发正反两方面的反驳辩论,在这个过程中触发新思维。”
故此,虽然我对道金斯的“基因选择论”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我本来是很愿意相信甚至说准备信仰这个理论的,但道金斯既不能证明基因是如何具体监造出人体的,又不能证明基因如何具体作用来控制人体运作的,让我失望),进而也部分程度地质疑到了基于这个“基因选择论”的现代进化论学说,但实际上大部分时候我甚至是在努力地想为其寻找出合理的解释,虽然不太成功。
比如说这段“但进化论是这样一种奇妙的理论:它所依据的逻辑其实就是“存在即是合理”,所以不管面对如何奇异和互相矛盾的现象,进化论可以直接告诉你:这本身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它在这里了,所以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如果它不在,那则是因为它没有通得过自然选择。
而且进化论还有一个法宝:那就是时间性,我们之所以难以理解某些进化现象,那是因为我们观察的时间不够长,我们无法把在短时间之内观察到的不明显变化或者在地质时间上截取一个个时间点跳跃性地观察到的现象完整地连贯起来,连成一条没有逻辑间断的发展线,所以我们无法观察到完整的进化过程,很多细节我们不得而知,只能靠推测,所以我们难以理解很多过程,所以总是有疑点。
而自然选择下的进化过程长达几十亿年,在这么长的时间条件下,那任何奇迹都能够产生得出来了。”
上面这段话就这样来理解:这就是我在尝试在宏观层面上进化论的直观性和微观层面上基于基因选择论的进化论的不可还原性之间做一种调和。而实际上很多进化论者似乎正是这样来解释的:只要时间长,结果就能产生。
并且,我文中举出的群居蚂蚁的例子中那两个问题,始终都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
1.无意识无目地性的蚂蚁如何能够绝对性地辨认出3/4基因相近度的姐妹和1/2基因相近度的父母子女哪一个亲缘关系更近这样一种复杂的关系?(仅靠气味能有那么高的精准度吗?更何况这种气味辨识方式(如果有的话)也必然是后来产生出来的,它如何能够绝对性地取代了原先的辨识方式?原先的方式并不应该有了后出现的方式就自动失效了,因为它对生存和繁殖的有利性并不见得比后一种方式小)
2.并且自然选择如何做到的让本来应该是跟其他物种一样正常繁殖的蚂蚁采取了这样一种反常的绝对性的供养蚁王代替自己生育却完全放弃自己生育的行为模式?(因为同理,原先的方式并不应该有了后出现的方式就自动失效了,因为它对生存和繁殖的有利性并不见得比后一种方式小)
所以你还不能断言我的质疑就已经没有意义了。
“科学是解决具体问题的”——赞成,我也是这样认为,这个问题我们没有分歧。
“进化论试图解释人类的一切行为么?”——已经解释过,我没有制造出这样的论题。我针对的只是“基因选择论”。
“宗教信徒必须认识到,既然神创论是万金油式的理论,它在放弃科学领域的时候,就可以自动地保持其理论的完整性,为什么呢?一句话,生物进化规律也为神所造,不为人所改变就完了。神造人未必需要像一般人的想像那样来捏泥娃娃,于是乎神创论与进化论可以合谐地统一在一起,等待人类的下一个突破。”——赞成。
“基督徒医生在你手上生疮时可以用科学切开脓肿引流,在你彷徨无助时又可以用圣灵来安慰、用爱心来帮助你,科学与宗教并不需要毫无必要的对立。连耶稣都告诫人在生病时要看医生,其实不少的反宗教的科学狂热信徒也大可放心,有着宗教信仰的人并非误入畸途,还是应该多担心自己,对科学的狂热,一旦越界,就掉入伪科学中了。基督教的传播伴随着科学与科学应用的倡兴也某种程度上提示着科学与宗教的关系。”--赞同。
最后说明一下,我并不是在暗中宣扬神创论,我文中用到了诸如“上帝”这样的字眼,应该看作是一种隐喻,暗示不可完全被揭示的某种终极规律吧。
我并不信奉基督教(但也不是故意不信,只是还找不到从哪一点着手去接受那些东西)。
但是我却很希望别人信,特别是希望中国人信。^_^
本来不想过多纠缠这个话题的,但是既然已经纠缠到这种地步了,就还想再谈谈进化论的哲学根源的问题,但是你最后说“要发挥想像力与进行哲学论战,还是选择合适的场所为宜”,似乎是在暗示我如果再宣扬这类“反科学”观点,就要做好被赶走的心理准备了。
所以我还是闭嘴算了。(本来我是无话不谈的,本着真正的言论自由精神,我也从来不顾忌任何言论禁区,但如果根本就没有了说话的地方,再想“自由”也“自由”不起来了,所以只好识大体避谈某些禁忌话题了。没想到德赛也有点气氛森严。)
BTW:另外,德赛的网站结构过于杂乱,设置系统过于繁琐不清,遇到很多问题,难以解决,我已经在反馈页面留言,但是没有得到回应,这里我再提出来咨询一下:
1.我不能添加新链接,好像是因为我不小心把Link Categories里面那个Lyceum删掉了,然后就再也加不上去了,既不能添加分类,也不能添加链接。请问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2.自己博客里的分类是不是必须跟德赛首页上的分类文字一致才能把自己分类中的文章显示在首页?自己设置的分类不能出现在德赛首页上吗?
3.撰写新日志页面中,为什么没有字体大小的选项?为什么没有文字颜色的选项?但有些博主的文章却又能使用不同颜色,是怎样做到的?
4.自己上传的图片,为什么在页面中总是只显示出很小的一个图?不管选择“显示缩略图”还是选择“显示原图片大小”都是一样。
5.不同的主题为什么在页面上能够显示出来的元件多少有差别?有没有什么办法自己自定义主题?
6.为什么把某一部分加了黑体之后,在正式显示出来的时候却导致后面整个部分都变成黑体了?是否需要多回几次车?
7.可不可以在德赛另外再建一个bbs系统?这种博客形式似乎不便于对话。
德赛元年 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