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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被捕七周年口号》(下):“…中华民国,缔造维艰!重光法统,后起着鞭!…”我想,這個民國並非指國民黨的民國,而是指顛覆千年帝制之意。要重光 (恢復)的是真正人民主權的法統。後起著鞭,意為催馬趕上。
林昭在判決上所作批註:「正确地说是:计划集合昔年中国大陆民主抗暴运动的积极分子,在这古老而深厚的中世纪遗址上掀起强有力的、划时代的文艺復兴||人 性解放运动!」
傅國涌說得好:(林昭在判決書上的)批註、点评、随想…从中能看到江南读书人在明末清初反抗满清南下时的那种血脉賁张,能看到清末民初光復会志士同样热血 澎湃的勇气和骨头,这大概就是支撑中华民族代代相续的精神底气。
林昭:据谓刘胡兰当年赴死以前的壮语是:怕死不当共产党!然林昭以及我们同辈战友们走上反抗道路时的初志其悲壮程度较之前人应无愧色!虽然由于形势的改变 需要更动其中一字即:怕死不反共产党!
林昭轉述他人:生殖器崇拜的图腾时代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都早已成为陈迹了,我们不承认世间有任何与众不同的“神圣”的脑袋即如不承认有任何与众不同的神圣的 卵袋!
林昭:我们这苦难的青春代是更有理由要向共产党来索讨血债!怎么不是血呢?!阴险地利用着我们的天真、幼稚、正直,利用着我们善良单纯的心地与热烈激昂的 气质,予以煽惑,加以驱使。而当…要求着我们应有的民主权利时,就遭到空前未有的惨毒无已的迫害、折磨与镇压!
林昭《十四萬言書》:错的是统治者,不错的是反抗者!中国共产党大有亏负于林昭,林昭无有亏负于中国共产党!pp37-8
林昭《十四萬言書》:犹如一九六二年假释期间一位师长看到了《思想日记》之后愤然斥责我的那样:“你还在盼望他们改好?你简直该死!”——这也许就是我在 政治思想上,在对待中国共产党人之政治态度上的根本错误罢。p37
林昭的《血詩題衣》中的“雙龍鏖戰血蒼黃”,可用她《十四萬言書》的一段(p44)作注:…人们当初与蒋介石对峙较量得不可开交乃至你死我活地性命相搏, 说到底也仍不过是为了“江山如此多娇…
林昭《十四萬字書》第10頁:我常说:——将来这句话或会被列为林昭格言之一——造反是没有公式的!就我们,当代中国大陆青春代自由志士所必需面对的极端 复杂、极其艰苦的斗争形势来看更是如此!一切方式方法本身都并无“阶级性”…
林昭《十四萬言書》p45:民间本在传说死刑犯受的枪弹须由自己出钱,而一颗子弹价值一毛几分,我就自费购买了也没关系,只要给人一个死法,没个死法总之 不是事情。也因是故当年一看见阮文追临刑的照片以后…道:能把血流在光天化日之下众人眼目之前亦云不幸之幸矣!
林昭《十四萬言書》p46:这样一种毫不懂得尊重客观存在之本来面目的思想方法正与那个极端妄悖的唯我独尊的——病态地自大狂至“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精神 状态密勿无间地相得益彰,而这也正是“毛泽东思想”之最最本质的核心!
林昭《十四萬言書》p48:世间万事万物之复杂厥谓无伦:有可比的,有不可比的。若谓打得完蒋家大军者必能制胜于“黄毛丫头”,是便不可以比!何也?古有 明训:“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独夫的线装书当比林昭读得多,不信他竟不知道这两句…!
林昭的《十四萬言書》屢屢提到“樓梯上打架”,不知其意。後來才恍然大悟,是她對“階級鬥爭”的戲謔諷刺。
林昭《十四萬言書》p56:是故…从报纸上见到了当时正甚嚣尘上所谓“江姐”之文字图片等等之后不禁…失声痛哭道:你们为了什么?你们为的是一张皇位上坐 不下两个皇帝!我们又为什么?我们为的是使中国从此永远不要再有皇帝!
林昭《十四萬言書》p59:…在第一看守所那间小室中!——镣铐之下——以两寸见方的血书大字题在壁上…:“头可断,血可沥,肝胆铮铮如石铁。山嶽夷,江 海竭,此身为糜不隳节。贞骨千年永凝碧,一女矢志归清烈!”
黛玉有淚,林昭有血。
起訴書指控林昭組織“中國自由青年戰鬥聯盟”,林昭指出:“计划集合昔年中国大陆民主抗暴运动的积极分子,在这古老而深厚的中世纪遗址上掀起强有力的,划 时代的文艺复兴——人性解放运动!”這在今天,也是顛覆重罪。
林昭是不是瘋了?《十四萬言書》有兩個地方讓我疑惑,一是毛澤東是否親自審問或以其他形式與林昭案發生關係,一是林昭自認為的對柯慶施之死負有責任。這兩 者其實是一回事。因此問題關鍵是前者。是虛擬的想像的,還是真實的,難以判定。
毛澤東的荒淫無恥兇殘,遠超出人的想像。毛澤東與林昭是否有某種直接關係,需要日後的查證。不能因為常人感覺,來判斷林昭當時是否處於某種認知錯誤的狀 態。《十四萬言書》絕大部分地方以及林昭其他詩文,都思路清晰深刻。
林昭的《十四萬言書》是真正的《狂人日記》。偉大的狂人說出偉大的真理。林昭令人想起尼采。而尼采曾說他在一切書中最愛看血寫的書。
林昭:1、否定中共革命,認為只是爭做皇位。2、直斥毛澤東為獨夫民賊。3、戲稱“階級鬥爭”是“樓梯上打架”,對其意識形態否定;4、自由思想,獨立言 說;5、辦報;6、組織政治性社團;7、有基督教十字架救贖的情懷;8、更有儒家捨身取義的精神。
林昭和顧准有所不同。顧准原為中共高官兼為學者,他的思想和遺著對知識份子影響很大,但不能直接達到老百姓內心。而林昭來自基層,以身殉道,語言極生動, 思想極激進,慷慨淋漓。专制不倒,林案全貌真相不彰,遺著全集不會浮出水面。
林昭的思想資源,兼有基督教救世精神,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特別儒家的情懷。前者我不熟悉。而後者在林昭詩文中俯拾皆是。她以義不帝秦的魯仲連自況,用屈原、 宋明遺民等典故,等等。
林昭毫無疑問有“恨”。與劉曉波——或者可以加上余杰@yujie89——所標榜的不同,林昭有強烈的敵人意識,有恨。但沒有殺戮之心。
林昭在28歲之後就被抓了起來,在看守所或監獄中受盡折磨,自然沒有正常讀書的條件。然而林昭詩文中所顯示的文字功力,以及良好的舊學功底,令人無比折 服。僅就《十四萬言書》及所附的幾首詩而言,所用典故就很多。
陳水扁剛被羈押時曾經絕食。施明德嘲笑他說:“不要裝了。你是不知道鼻飼的痛苦。我經歷過幾百次。”(大意)在林昭《十四萬言書》中,每每看到鼻飼的記 錄。林昭用血寫信,鼻飼,背銬,挨打……然而卻心態輕鬆,熱愛生命。
林昭《十四萬言書》p36:不论在我绝食之中,在我胃炎发病痛得死去活来之时,乃至在妇女生理特殊情况——月经期间,不仅从未为我解除过镣铐,甚至从未有 所减轻!——比如在两副镣铐中暂且除去一副。
林昭之熱愛生命,此處可見一斑,尤令人慨歎:这以后的一些日子…我以月经来了为理由向医生索借葡萄糖以补充体力,因为存账的钱已经不够买一包的了。(《十 四萬言書》p87)
記得艾曉明教授提過,我很以為然:女性的身體情況特殊,女性受刑人和男性相比有一些更多的困難和痛苦。記得曾有人寫過一篇文,從醫學上探討耶穌基督在十字 架上被釘死的全部感受。我想,林昭的“身體受難”本身也可研究。
林昭是否支持暴力?這一點資料不足。我認為有“恨”而無“殺戮心”。《十四萬言書》p62:林昭自己虽然还未下着血洗共产党人的决心,我倒觉得那些立誓 “有共无我”而务以杀灭共产党为志者也不见得很可责备,至少不见得比他们所欲灭绝之而后已的对象——共产党人们更可责备!
林昭的話當然有上下文背景,不能斷章取義。《十四萬言書》p62:造够了恶孽的先生们从独夫起堪谓几无一人不具有可杀之道甚至一个头都不够杀地死有馀 辜。…人们他日见到此语也许不免会吃惊于一个基督徒怎么竟说得如此之冷酷而毫无怜悯恻隐之心的话?
林昭《十四萬言書》p62:嗯,当他们还不曾深刻地了解着这句话的基础是如何一种冰冷的憎恨之前,他们可能会惊诧的。但只要他们最后终于理解到这种冰冷的 憎恨并理解了它是导源于又反映了一种如何地可诅咒的事实,那末他们的惊诧就将完全消失。
百度百科的林昭詞條有一句“林昭的档案,包括在狱中写的大量血书,1980年代曾一度开放,但不久又被封存”。有就好,只要沒有被銷毀,總有公開之 日。
報 載,上海日前下了一道令:世博會期間購買菜刀等危險物品要憑身份證實名登記。蒙元入主中華,漢人成了亡國奴,成群結隊拴一塊連坐互保,十家五戶分配一把 菜刀,據說還得蒙古片警同意了才能使用。那是冷兵器時代。想不到過了幾百年,代表先進文化發展方向的党國仍把菜刀盯得那麼緊。嚴控菜刀,風聞在北京已實施 多次:08奧你媽的運,09花甲慶,今年“二”會……但有司放狗屁一臉無辜,做得說不得。這次上海大膽亮出自己的牛黃狗寶,雖醜陋不堪,也算言行合一。
論者多嘲笑當局的想像力。讀過金梁古的人都知道,真正的武器并不限於有形的刀槍劍戟或者菜刀。西毒欧阳锋曾對北丐洪七公說:“不一定要用刀,赤手空拳也可 以 杀人。” 黑幫電影常有這樣的橋段:英雄勇闖龍潭虎穴,眾嘍囉如臨大敵細密搜身,確保沒有夾帶菜刀。但最終結果一定殺了個鬼泣神愁、天崩地裂。
把菜刀當“大殺器”——它倒的確既大規模分佈,也有殺傷性——來防當然可笑,但關鍵問題並不在此。莫說它不是武器,即使是武器又該當如何?美國憲法修正案 第二條載明: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中國 人經常震驚于傳媒所渲染的美國槍擊事件之頻仍,以為那裡社會動盪,百姓惶惶不可終日。卻很少有人認真研究一下中美各自真正的治安狀況。當然在美國槍支問題 也有社會爭議,但沒有人足以挑戰憲法對公民持有武器權利的保障。
在我看來,人民真正的武器不是菜刀或者槍炮,而是知道自己有權反抗的權利 意識,我稱之為楊佳精神。楊佳精神,是覺醒了的權利意識,這個權利就是公民面對國家侵害時的反抗權。只要國家繼續自認為和被視為統治與鎮壓人民的暴力工 具,國家和公民之間的戰爭就不可避免隨時會爆發。正如持有武器是美國憲法明定的人民權利,具有楊佳精神是不能被任何外力所剝奪的公民武器。這一武器人人有 權持有。持有這一武器是天賦人權。持有這一武器,是理性的象徵,是公民自由的保障。無此權利意識者,是為精神上的閹宦而已。
有權持有武器和如何使用武器是不同的 層面。美國憲法認為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并不意味著鼓勵濫用武器從事殺戮。楊佳精神是理性的體現,而付諸實踐則基於意志的決斷。楊佳精神作 為權利意識其理性價值無需證明,而意志決斷及其實踐後 果,則可以被評判、商榷。許多人籠統的把理性和非暴力等同起來,或者把暴力反抗一律斥為非理性,未之思也。決斷有適當與不適當之別,時機、 手段、範圍、強度等均可評價。決斷的適當性要放在具體因素中綜合評定。
茲以楊佳事件為例,探討評判一項具體決斷的標準。似乎可以從主觀認 識、常人判斷以及社會效果等方面入手。首先,公民遭受國家真實的侵害。楊佳在法庭上只想問一句話:“打我了沒有?”其次,公民窮盡其他可行的救濟形式。楊 佳此前長期奔波京滬兩地,不屈不撓只爲討一個說法。第三,公民行使權利時清醒理智。楊佳並非濫殺無辜,而是精確打擊,所實施對象具有充分關聯性,手 段、範圍不超過一般的想像。第四,社會效果震懾凶頑,公民豪情極大張揚。綜上諸點,我認為這是適當運用楊佳精神的典範,但它本身是悲劇性的。當然,具體評 判決斷的適當性,其標準需凝聚社會的共識,並且這種共識和標準是動態的和歷史的。楊佳精神之用,認識歧異實屬必然。楊佳精神之體,皎然無缺無可質疑。
理想的社會,並不是要去除公民的楊佳精神,也不必下令公民實名登記持有,而是讓人雖有楊佳精神而無所用之。反過來說,在充滿不正義的社會,當楊佳出現時,具有良知的人首先要做的是堅決為之背書,首先要把公民的反抗肯定下來。
楊佳精神本質是理性的,它的施用更要基於理性。有人攻擊別人煽動他人做楊佳(意為無謂犧牲甚至火中取栗),這是不理解理性的真正含義是自己做主。楊佳本人 是理智而非被煽惑的。康德認為啓蒙的含義是運用理性。意識到自己有反抗之權以及適當行使這一權利,是基於理性的運用。
法國小說家巴爾札克曾說:“我粉碎一切障礙。”而現實卻似乎如德國小說家卡夫卡反其意的措辭:“一切障礙在粉碎我。”我續貂一句,“我是那不能被粉碎者。”楊佳精神就是那不能粉碎的內核。
只有以楊佳精神打底,“護憲維權、依法而行”的馮正虎路線也好,“沒有敵人意識”的劉曉波主義也好,才有成立的可能。馮先生兼有學識和膽色,被認為是中道 維權的典範。馮先生批評有些人沒有法治的意識,認為不能簡單否定現行法制,應利用現體制下的各種正面因素推動社會進步。劉先生數十年致力中國民主轉型,其 行事與犧牲有目共睹。但正因其影響之巨,更有不可不明辨者。“我沒有敵人”,但有沒有楊佳精神?心中有反抗意識,才可以宣稱沒有敵人。 不是沒有敵人,而是蔑視他們,同情他們,超越他們。沒有楊佳精神而漫云“不要有敵人意識”,則自欺欺人耳。馮先生歷經大半年抗爭而艱辛回國後,曾被國保警 察尋釁開車襲擊,但不以為意,說:“警察再开车撞我,我還是用肉身擋。”我想,擋字應改作躲字。有楊佳精神的人,知雄守雌。在不公義的社會,仍然要充滿理 智的中道維權。但如果躲無再躲,一定置於死地,那麼忍無可忍,只有擊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