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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 何以得到官方认同?

网络监督 何以得到官方认同?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五

(2009年2月)

刘力榕

内容提要:言论自由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网络监督,2009年2月议论最多的是周久耕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审计局长公款支付娱乐消费被查处,区委副书记公款出国旅游被免职。官方媒体对网络监督在反对官员腐败中发挥的作用给予认同。“律师上书全国人大,请求撤销‘人肉搜索’禁令”引起人们的关注。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没有“人肉搜索”入罪的内容。网络监督,何以得到官方认同?一是民意、民声、民怨、民心。二是当局不得不重视来自民间的民意、民怨。三是向世人证明中国社会的进步,中国是有“言论自由”的。

关键词:网络监督,反对腐败,言论自由

股市是经济形势的晴雨表、温度计、风向标,言论自由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温度计、风向标。2009年2月,言论自由话题似乎越来越热,同时,言论自由话题似乎越来越沉重!一些问题引起人们的思考与热议:网络监督,何以得到官方认同?网络监管,何以形成两极观点?新闻自由,何以形势难以乐观?

网络曝光,网络监督,2009年2月议论最多的是“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东阳市审计局长公款支付娱乐消费被查处,广东肇庆端州区委副书记公款出国旅游被免职。

※南京江宁区房产局长周久耕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

中新网2月13日电 江苏省南京市新闻门户网站今日发布消息称,目前周久耕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江宁区纪委立案调查。

消息称,南京市和江宁区纪委高度重视媒体对周久耕问题的报道,立即在第一时间展开了专门调查。由于当时媒体披露的主要为周久耕奢侈消费等行为,其他线索不够具体,为查明事实,办案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连续开展了紧张有序的工作,从中发现了周涉嫌违纪的疑点和线索,并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核查。

近日,核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初步掌握了周涉嫌严重违纪的证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江宁区纪委决定,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周久耕进行立案调查。(2009年2月13日,来源:中国新闻网)

※浙江省东阳市审计局局长公款按摩被查处。

审计署2月19日通报了浙江省东阳市审计局局长违纪事件,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从中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以落实廉政规定和审计纪律为核心的党风廉政建设。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了浙江省东阳市审计局局长公款报销按摩费一事,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审计署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浙江省审计厅督促东阳市调查处理。调查查明,东阳市审计局局长韦俊图2003年4月在娱乐场所使用公款7126元支付按摩费用,被媒体曝光后已于2009年1月全额退还。近日,中共东阳市委已免去韦俊图审计局党组书记职务,并依法提请免去其审计局局长职务。(记者:张晓松,2009年2月20日《经济参考报》)

※广东肇庆端州区委副书记公款出国旅游被免职。

东方网2月23日消息:近日,新浪等网站贴出一个视频《出国考察还是出国旅游?看看行程表就心中有数!》,讲述广东某区的13名公务员在国外吃喝玩乐,优哉游哉,引起网民声讨声一片。视频出现后,肇庆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立即介入调查。经初步调查,该团于2007年2月至3月间由端州区委副书记、区长谭日贵同志领队,初步认定此行为公款出国旅游。

为此,2月21日下午,肇庆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初步作出如下处理:一是免去谭日贵同志端州区区委副书记职务,并责成其辞去端州区区长职务,对出国旅游涉及人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后作具体处理;二是责成端州区参与此次公款出国的所有人员作出深刻检查,并承担出国旅游全部费用;三是向全市通报。(2009年2月24日,来源:东方网,作者:曹之菲)

网络曝光、网络监督还有一些没有引起太多关注的信息:北京街头法院官员的嚣张一幕;浙江慈溪市官员有两套房两辆车,是“正常现象”?上海地铁捡到揭露腐败黑幕文件袋;网友曝:科长“坐骑”24万,科长称“哪里贵嘛!”广西贵港出了个——史上最牛的交警队长!云南省纪委书记李汉柏15.3岁参加工作,小学没毕业;南京原国土局长被曝家有4套价值600万豪宅等等。
2009年2月官方媒体对网络曝光、网络监督在反对官员腐败中发挥的作用给予较为充分的认同。

※2009年2月3日《人民日报》以全版篇幅(社会观察版)刊载了几篇有关网络监督的文章。(1)《网络监督:蓬勃中呼唤规范》,记者:程少华/傅丁根。(2)《社会观察版与人民网“网络监督”联合调查结果分析》,人民网:孝金波/游海滨。(3)傅丁根:《舆论监督的广阔平台》(观察时评)。(4)《网友热议网络监督》。

《社会观察版与人民网“网络监督”联合调查结果分析》。“参与调查者中,有87.9%的网友非常关注网络监督,仅有2.8%的网友明确表示不关注。当网友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人选择网络曝光。关于网络监督的优势,59.6%的网友认为最主要的是‘自下而上,不受渠道限制’,而‘容易引起网友共鸣,形成舆论压力’和‘有可能被领导或有关部门关注’。”

《舆论监督的广阔平台》一文提出,“互联网,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网络监督的积极意义日益凸显。这是时代的进步,更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依靠群众反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拒腐防变机制,网络舆论监督无疑为这一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源泉。网络爆料、网络调查、网络舆论等网络监督形式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

※2009年2月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头版头条刊载文章:《网络走进百姓政治生活》。

“我们已经看到,数量庞大、无所不在的网民正在成为重要的社会监督力量。可以说,网络监督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引人注目。它已成为畅达民意,维护权益,鞭挞腐败迅捷而有效的手段。从这层意义上说,网络的发展不仅是一场信息革命,也是政治民主必然要经历的发展进程。通过网络这条倾听民意的重要渠道,党和政府可以借助民众的力量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完善党员的纪律约束机制和司法惩戒机制。”

“如今,许多官员感觉工作压力加大,官不好当了,因为有无数双眼在盯着,这是好事。有些人感觉有压力,是因为不容易滥用职权了,很多幕后交易不好做了。现在已经有很多官员改变了行为方式,更加自律,不敢随便越权,成了公众面前的‘玻璃人’,这样坦坦荡荡,其实心里更踏实。”

“学会从网络上听取民意,并积极回应民间的质疑,已成为新时期政府官员的一项基本素质。然而,有许多官员依然对网络比较抵触,甚至将之视为洪水猛兽,认为是网络煽动了百姓情绪,一旦网上出现了不利于自己的言论,就迅速删帖甚至查封ID,并动用行政权力对发帖者进行跟踪、报复。这种做法是很不明智的,而且是违法的。”(中央党校副教授刘素华)

※2009年2月10日《半月谈》刊载文章:《网络监督,助推民间反腐潮》(王骏勇)。

“不断壮大的网络监督浪潮,已成为网民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也成为监督官员的另一种力量。”“近年来开始流行的网上监督、网络反腐现象,是公民参与政治的方式之一,它凸显了网络政治的发展,公民民主参与范围的扩大,以及网民对社会发展关注度的提高。”

“网络监督、反腐三个特点:一是快捷性,网络举报、监督都是‘点对点’反馈。二是自发性,网络反腐基本上都是自发形成的。网络监督的盛行,从一定意义上讲是个好事情,它代表了民心所向,大家都对腐败深恶痛绝,这是我党执政的一个好的基础。三是自由性,民主进程加快,言论自由度也在加强。‘网络是一个广阔天地,每个网民都是一把利剑,只要有情况都可以举报,’谢世诚说:‘这也是改革开放30年的一个巨大成果,网络的发展可以看成是党和群众共同反腐的一个结合点,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动员方式在新时期的一个重要平台。’”

※2009年2月18日《北京青年报》刊载文章:《“按摩局长”应声落马 群众监督前景可期》(潘洪其)。

“网络曝光、‘人肉搜索’是网络时代群众监督的利器,‘天价烟局长’、‘按摩局长’的先后落马,让人们见识了这种新型‘杀伤性武器’的厉害。”

“和舆论监督一样,群众监督主要也是一种权利监督,它不像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等权力监督那样具有高度的程序化特征,它的启动与运作难免带有一些偶然性、随意性,我们不可能以群众监督的形式对所有有贪腐嫌疑的官员进行地毯式排查,但我们可以期待的是,只要群众的眼睛发现了官员贪腐的蛛丝马迹,就要锲而不舍地穷追猛打,通过这样的努力,既给权力监督机关提供线索,又给他们施加巨大的压力,使他们不能不对群众的发现做出回应,不能不对沸腾的舆论有所交代,直到权力监督与权利监督形成合力,将周久耕、韦俊图们拉下马来才肯罢休。”

“我们看到了群众监督在新技术、新理念支撑下不断发力壮大的态势,也看到了群众监督未来必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9年2月24日,人民网-人民时评:《网友曝料、纪委查案,肇庆模式值得推广!》(余晖)

“回望肇庆事件,除网友‘E天新人’功不可没外,纪委的做法更是可圈可点。反映迅速、主动应对。视频出现的当天下午,就有媒体致电肇庆纪委信访办,工作人员没有搪塞和回避,而是坦言视频中反映的内容的确来自该市端州区,且告诉记者纪委已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高效、处理果断。21日下午,肇庆市委就召开常委会,听取市纪委对该事件的初步调查汇报。随后,立刻做出决定:免去谭日贵端州区区委副书记职务,并责成其辞去端州区区长职务。举一反三、完善制度。经肇庆市纪委初步调查核实,该团是2007年2月至3月间由谭日贵领队,利用公款违纪出国旅游的,虽已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可这样的事件也许不是个案,也许以后还会发生。为此,肇庆市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从这起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各类出国考察活动的审核、管理和监督。”

“肇庆市纪委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可说交了一份令公众较为满意的答卷。网上舆论趋于平和也证实了这一点。众所周知,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的重任,网络再好再强大,也不可能替代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更不可能查处腐败官员。实现网络监督与纪委办案的有效对接,可说是肇庆模式值得肯定、值得推广之处!”
涉及“人肉立法”话题的议论2月份虽然没有1月份多,但2月初的“律师上书全国人大,请求撤销‘人肉搜索’禁令”引起人们的关注。

2月1日下午,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茂通将一封写给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信件邮寄了出去。在信中,刘茂通律师表示,1月18日,获得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涉嫌越权立法和违反上位法,请求对该条例进行立法审查并且撤销有关禁止“人肉搜索”的条款。

“人肉搜索”不能因噎废食。“条例”涉嫌越权立法,“条例”涉嫌违宪。刘茂通表示,《宪法》规定:言论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另外,《宪法》中明文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而《条例》则对公民的权利进行了限制。有违反宪法之嫌。”

我国的违宪审查程序,《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行,而2000年颁布实施的《立法法》,则首次赋予了普通公民对违宪审查“提出建议”的权利。推进依法治国,绝不仅仅是政府、立法者和法学家的事。法治的进步,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的点滴努力。

(段凯:《律师上书全国人大 请求撤销“人肉搜索”禁令》,2009年2月2日,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

官方媒体发表的不少文章提出网络出现的一些问题有必要进行规范,但对“人肉立法”是持有异议的。

2009年2月2日,《人民网》-人民时评:《何必急于让人肉搜索出局》(朽木)。“当下,人肉搜索引来颇大争议。有人为之倾倒,为之欢呼,为之拍案叫绝,而有人则对之全盘否定。最典型的,便是春节前某市出台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明确对人肉搜索说‘不’。此‘条例’当然有其可取之处,比如在保护个人隐私权这一点上,就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问题是,我们能将水盆中的脏水和孩子一起泼走扔掉吗?”
“据报道,绝大多数网民都旗帜鲜明地反对上述‘立法’,而其焦点集中在:禁止人肉搜索,到底保护了谁?禁止了人肉搜索,被人肉搜索的舆论监督着的那些大贪巨蠹,是否会逍遥法外?这一担忧,正是当下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仅仅是这两年,人肉搜索就已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挥了相当的作用,正是这些人肉搜索,在扬善惩恶、反贪揭丑、扶正祛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以至于有人慨叹,宁可被敲诈勒索,不愿被人肉搜索。对此,何人最怕,答曰:贪官污吏也;答曰:丑类也。”
“人肉搜索当然不是无可指责的东西,事实上,它也存在一些问题。正如一些专家所论,这些问题,都是可以用完善管理手段来解决的,是可以不用‘禁令’便能解决的,换言之,完全不必令其出局,而应设法规范管理。试问,出台这个禁令,到底对什么人有利?唉,真不知为什么要急于让人肉搜索出局?”

律师上书全国人大,虽没有得到全国人大正面回应,但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没有“人肉搜索”入罪的内容。

据新华社电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高票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这次刑法修正案(七)在讨论过程中,很多网友关心“人肉搜索”是否入罪的问题,但是通过的修正案中为什么没有涉及这一条?

郎胜:公民的信息安全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公民的信息安全,也是国家机关和所有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次刑法修正案(七)里面对维护公民的信息安全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主要是要保障公民的信息安全。同时,擅自侵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中获取信息的也都入罪了。对于“人肉搜索”,这是一个挺形象的说法,前一阵社会上曾经对此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很复杂,涉及方方面面。“人肉搜索”的概念如何确定,这些都还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

(郭爱娣:《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修正案人肉搜索未入罪》,2009年3月1日,来源:《京华时报》)

网络监督,何以得到官方认同?网络监督,官方民间何以能形成共识?几大因素影响。

一是民意、民声、民怨、民心。“中国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不是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而是对官员贪污腐败的深恶痛绝。”

“在中国即将召开人大、政协两会前夕,中国官方媒体联合进行了一次网上民意调查。这次民调结果显示出,中国民众最关心的问题,不是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而是对官员贪污腐败的深恶痛绝。有专家指出,尽管中国最高领导层把反腐提到为社会稳定提供保证的高度,但中国的腐败官员却前‘腐’后继,贪官的胃口也越来越大。”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计画研究员王友金教授的话说,中国当局在反腐问题上所公开承认的只不过是冰山一角。不过他表示,这次中国官方媒体公布民众最关心的问题是反腐,说明中国领导人逐渐理解公开透明,民主原则,以及他们愿意倾听民意。”(东方:《中国民众最关心反腐痛恨贪官横行》)

“中国青年报报导,北京有媒体在一份调查统计中得出结论说,2008年中国贪官受贿平均值是884万1073元人民币。民愤所在。‘统计显示,反腐败问题在民众和网友关注问题中高居第一位,因为腐败是老百姓最不能容忍的。’(昝爱宗)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中国研究项目高级研究员裴敏欣指出,中国政府官员因为贪腐而‘东窗事发’沦为阶下囚徒的不到3%,因而贪腐便成为官员们‘高回报、低风险’的敛财手段。而缺乏政治竞争机制和自由媒体机制使得缺乏监督的政府官员易于在回扣和贿赂的诱惑下成为欲望的俘虏。”(雨舟:《中国官员去年平均受贿八百多万?》)

二是面对如此严重的腐败问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口号的当局不得不重视来自民间的民意、民怨,除非当局真的不想坐这个“江山”了!中国历史上皇帝也认为贪官是对社稷江山、政权基础的威胁,更是倡导一种“反贪官不反皇帝”的政治文化。

要保持政权的稳定,执政当局反对腐败的决心并不是没有,只是受体制缺陷所困:不反对腐败,政权肯定会垮;只有改变体制,才能有效反对腐败;但体制一改,政权也难以保住。矛盾之中,当局努力寻找在不改变现行体制情况下反对腐败的一个办法,一种结合,并小心地将反对腐败、监督权力与推翻权力、反对政权加以区分。网络监督一定程度地起到有限弥补体制缺陷的作用。“中国对滥用公共权力的行为缺乏独立有效的制衡手段,于是近年来,中国网民实际上成为一支反腐败的力量。”(路透社:《中国网民反腐又出“战果”》,2009年2月24日《参考消息》)所以才有执政当局“利用”、“借助”网络监督反对腐败之说。

“网络的发展可以看成是党和群众共同反腐的一个结合点,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动员方式在新时期的一个重要平台。”(谢世诚)“依靠群众反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拒腐防变机制,网络舆论监督无疑为这一机制的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源泉。网络爆料、网络调查、网络舆论等网络监督形式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多方面的作用。”(傅丁根)
《联合早报》2009年2月4日发表文章:《中共逐步试验“网络监督腐败”》(叶鹏飞)。“中共机关报《人民日报》昨天一篇全版的报道称,当局应当正视网络那双‘警惕的眼睛’。标题为‘网络监督:蓬勃中呼唤规范’的报道说,中共应当握住网络监督这把‘双刃剑’的‘剑柄’,既充分发挥其潜能,又不至于让它偏离正确的方向。”所以有网民议论说,“封杀人民监督权力,是和中央政府唱对台戏”。(颜昌海)

三是给网络监督、网络自由留有一定的空间,还有几个目的:一向世人“证明”中国社会的进步。“互联网,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网络监督的积极意义日益凸显。这是时代的进步,更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二成为应对“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批评的理由与托词。“中国人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全中国人民深切体会言论自由的权利”,这是中国官员的说法。以网络监督、“人肉搜索”为例,证明当今中国不是没有言论自由,没有网络自由。这种自由不是没有,而是过了头!这是官方媒体的宣传。

写作时间:2009年3月20日

刘力榕言论自由话题综述系列:

●2008年媒体、网络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

●网络“曝光”热点不断 网络监督力量进一步凸显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一

(2009年1月)

●“人肉”立法引起热议 质疑声不断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二

(2009年1月)

●言论自由呼声日高 多极社会多元思想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三

(2009年1月)

●正确的舆论导向 干净的虚拟世界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四

(2009年1月)

●言论自由成为政治话题中的核心内容

——2009年1月言论自由话题述评

●网络监督 何以得到官方认同?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五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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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管 何以形成两极观点?

网络监管 何以形成两极观点?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六

(2009年2月)

刘力榕

内容提要:网络监督出现深入趋势,深层次思考与议论越来越多,许多网民和官方媒体文章在肯定反腐作用的基础上提出网络监督“治本还是治末”的质疑。网络自由议论还有两大重点:公开、透明、提示事实真相,“躲猫猫”事件;沟通、互动、重视网络民意,温家宝与网友交流。网络监管、网络自由,两极观点。网络监管,官方的说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网络自由,民间的说法,“成年人”言论自由权利何在?网民对当局借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消除“别有用心的‘网络杂音’”的质疑声越来越多。“草泥马”现象,网民的愤怒,网民的无奈,逆反心理、“返老还童”。“草泥马”现象将网民带入“美好的少儿时代”!这是当今中国人的一大悲哀!

关键词:网络自由,网络监管,言论自由

网络监督出现深入趋势,深层次思考与议论渐多

网络监督深层次思考与议论越来越多,许多网民和官方媒体文章在肯定反腐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网络监督“治本还是治末”的质疑。“‘按摩局长’丢官,难言网络监督胜利。”〔1〕“官员公款按摩网络曝光:谁来监督‘监督者’?”〔2〕“书记公款按摩,处分迟到6年!处理此事不能回避‘审计困境’”。〔3〕“网络监督之喜,日常监督之忧。”〔4〕“问责‘区长公款出国游’需再进一步。只有这样,变味的出国‘考察’才可能不会‘按下葫芦起了瓢’。”〔5〕“为什么公款出国旅游只能依靠网友来揭发呢?其中隐藏着深深的监管悲剧。”〔6〕

网络自由议论还有两大重点。

1.公开、透明、提示事实真相。“躲猫猫”事件曝光后,引发网民有关公开、透明的广泛议论。

24岁的云南玉溪市农民打工仔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关进看守所,结果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当地警方称其受伤原因是放风时和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撞在墙上。但事实真相是李荞明因被“牢头狱霸”殴打致伤。涉及此事的看守所相关人员后来被免职、撤职。受害者家属获赔35万元人民币。

云南政府部门为平息网民的质疑,邀请网友与记者组成“真相调查委员会”,云南宣传部副部长也就“躲猫猫”事件与网民在线进行交流。虽然最终对事实真相有了一个交代,对问题处理也有了一个结果,但仍有不少的质疑和期待,如“多少人死在执法犯法黑暗中?”“司法阴影下哪个记者敢较真?”“公检法缺乏公信,应立法独立调查”等。人们注意到,从“纸老虎”事件到“躲猫猫”事件,证明了网络监督力量的进一步显现。

“躲猫猫”事件发生后,“躲猫猫”成为一个热议的网络词汇,网民将有意隐瞒事实真相说成是在“躲猫猫”!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说国企存在严重的腐败,一句“某知名国企几乎全軍覆沒”的话,引起网民的猜测与质疑:“批评腐败何需躲猫猫?”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了回应,“全军覆没名企系安徽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被判无期,目前已有10名高管领刑。”〔7〕

网络监督,要求公开、透明的议论还有“上海律师严义明分别向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提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公开四万亿元人民币经济刺激计划进展情况。”“中共老干部上书促民主监管四万亿”。虽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没有正面回应,但国家审计署做出回应:“三大措施监管四万亿投资项目。”

2.沟通、互动、重视网络民意。

2月28日下午,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交流。网友的兴奋可想而知,从上午10点发出预告消息到下午5点访谈结束,7个小时的时间里,网友发出提问的帖子超过30万个。温家宝表现出了一如既往的个人风格,一方面就教育、医疗、灾区重建等时政话题回答了网友提问,一方面也表达了一些个人内心的情感和思考,令网友感到亲近。〔8〕

温家宝总理与网友交流,好评如潮,“一网情深,总理对话亿万网民”,“总理问政互联网,民意直通中南海”,“倾听网民是中国执政者的抉择”等等。也有“吹过了头”的文字,“温家宝总理这次与网民面对面,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他既是大国总理,也是普通网民。作为大国总理,他‘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作为普通网民,他‘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网络把‘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把‘君’与‘民’,拉得很近,联得很紧。这可谓总理网上面对面,网民直达中南海,也直达全世界。”〔9〕还有不少不同的议论,“‘人人问总理’是网络不能承受之重”,“总理‘上网’,民意为何‘井喷’?”“与其做政治影帝,不如开放媒体”等等。

网络监管、网络自由,形成两极观点

网络监管,官方的说法,“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要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把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努力把互联网建设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平台、促进人们精神文化生活健康发展的广阔空间。”(刘云山)〔10〕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李长春)〔11〕

“截至2月24日,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共关闭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站2962家,关闭淫秽、色情博客276个,公开曝光网站103家,查处了55家违规的网络技术服务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网络环境有了明显的改善。”〔12〕

网络自由,民间的说法,“成年人”言论自由权利何在?

对当局借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关闭存在“不同声音”的网站,消除“别有用心的‘网络杂音’”的质疑声越来越多。“人民监督网因报道湖北官员腐败问题遭到封杀”,“丽江城市网站长控诉网站被非法关闭”,“新湘报网站突然遭关闭 与报导多起敏感消息有关?”“国际记者联会谴责攻击民生观察网的行为”,“豆瓣网很多活动小组纷纷被解散”等等。

网站、论坛、小组被关闭,被“和谐”,这类信息网上不少,只是相关帖子存活时间越来越短,是真是假,有的无从考证,自然少不了一些“流言”。如有网民说,“博客中国可能已被当局封锁”,“它极可能成为继牛博网之后,第二个被关掉的大陆专业博客网站。”(龙兴围)因我在博客中国设有专栏,这些年博客中国的确“一直处于‘带病上岗’状态”,有时无法打开,为了生存,“自我审查”也越来越严,但我可以证实博客中国至少现在还没有关闭。

“草泥马”现象,网民的愤怒

许多网站、论坛、小组被关闭,被“和谐”,“网络作者的敏感文章遭拒绝或屏蔽”根本成不了新闻,许多网民的帖子没有触及政治话题,也一样遭到删除、屏蔽,此举激起了广大网民的愤怒。但网民面对当局对言论自由的打压,除了愤怒就是无奈,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无力感!

“一般我是比较克制的,尽量不说难听话,但是这回为了这些人我要说了——搅扰人们和平的日常生活,将人们从自己平静天地中驱逐出来,是对于人民群众的一次大规模的‘折腾’,是对于生活的粗暴宣战。这样一来,原本我们五十六个民族,从此分裂为‘河蟹族’和‘草泥马族’,他们之间难以调和,难以沟通,因此,必须有人对于这种‘民族隔阂’的行为承认责任。”“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如此一来,原来许多不关心政治的人们,自动转为某种‘反对派’,他们不是为了某种政治,而是为了保卫自己的生活,是‘持不同生活见解者’。”

“有一位自称马丁·豆瓣牧师的人这样写道:

起初他们修理天涯,

我不混天涯,我不说话;

接着他们修理凯迪,

我不是猫眼,我不说话;

此后他们修理校内,

我早就毕业了,我继续不说话;

再后来他们干掉了牛博,

我不想被干掉,我还是不说话;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马丁·豆瓣牧师。GFW殉难者纪念碑铭文。2008年。”(崔卫平:《我是一只草泥马》)

2009年年初互联网继出现“躲猫猫”新词之后,又出现了“草泥马”、“河蟹”、“马勒戈壁”等新词,有关“草泥马”的话题议论也十分多。

“‘草泥马’:互联网时代的‘弱者的武器’。”“‘恶搞’当然是无奈之举,是情绪的发泄,但它也是‘弱者的武器’,是草根的表达方式。因为他们不是强势者,也不掌握‘公开的文本’,对他们而言,公开的、正当的、自由的表达渠道是封闭的。他们只能使用‘弱者的武器’,创造‘隐藏的文本’。但不要小看了这类‘草泥马’方式,这需要做出自主的选择:要么做沉默懦弱的羔羊,要么做‘顽强勇敢’的‘草泥马’”。(郭于华)

“‘草泥马’所蕴含着的社会学信息无法让我们笑一笑就过去,事实上这是一个严峻的话题,它说明了一个被强力控制的世界已经荒诞到了无法言说的境地,说明了人们内心的景象已经无限凄凉,他们除了用扭曲的方式表达内心图景之外已经丧失了任何让自己显现为‘在’的方式,他们甚至连自己是不是真的‘在’也心存疑虑,他们调侃的时候是含着泪水的,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本可以不这样,不说‘草泥马’,也不说‘马勒戈壁’,他们是在别的话什么都不能说的时候无可奈何地这样说的,他们并不真的想这样说。”“我们有理由认为,‘草泥马’的出现是一场严肃的谐谑剧,它严肃过任何政治的社会的话题。”(陈行之:)

网民的愤怒、无奈,逆反心理、“返老还童”

“十人说话胜过千人沉默。”(拿破仑)〔13〕外国媒体说,“互联网时代改变了中国知识分子,他们说话不再只是说给自己听了。”言论自由权利的觉醒,敢说真话,敢说当局不愿听的话的人越来越多,但当局自有办法,就是“网络监管,只要当局不愿听的话,就有能力让你说不出!”“现今当局不愿见到的文字要就贴不出,有幸贴出,存活期也越来越短。”假如中国真的有言论自由,有网络自由,“草泥马”现象不可能出现,网民的愤怒也不可理解。

多极社会,多元思想,多种诉求,2.9亿网民总得发出声音。当国人无法用正常的“言论”表达,除了“沉默”,要表达就必然借“隐喻”、“谐谑”了,“草泥马”现象的出现就说明了这一点。网民担心,如此发展下去,“言论自由”早晚也会成为“敏感词汇”。谁也不愿回到“道路以目”时代!谁也不愿回到“于无声处听惊雷”时代!

网络监管,过了头,危及人民的言论自由权利,网民的愤怒、无奈,必然产生一种强烈的“逆反心理”,“束缚越大,反抗越大。”但官方并这样看,说的还是“中国人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那一套。中国“互联网上完全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个完全自由的社会。”“我们有500万个网站,8000万博客。西方还老是攻击我们管制;如果管制,怎么可能有这么多网站和博客?怎么可能有这么多人去发表评论?”(刘云山)〔14〕对网民的质疑,对网民的抗争,当局根本不予正面回应。两极观点,必然导致官方与网民的“渐行渐远”,如此,何来和谐?崔卫平在《我是一只草泥马》一文中说的话很有代表性!“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如此一来,原来许多不关心政治的人们,自动转为某种‘反对派’,他们不是为了某种政治,而是为了保卫自己的生活,是‘持不同生活见解者’。”对此,当局在乎吗?!

整治低俗之风,成人私人空间,成人身心健康,成人生理需求,必须与中、小学生保持“高度一致”!所以有“长不大的中国人”、“成人儿童化”的议论。因为“个人儿童期无限延长”、“人格未成年化”、“精神幼儿化”,国人没有独立思想的能力,没有行动的能力,更没有“辨别方向”、“判断是非”的能力,所以必须与最高当权者保持高度一致,否则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15〕在当局宣称“整治低俗之风取得成效”的同时,中国人真的“返老还童”了!“草泥马”现象将网民带入“美好的少儿时代”!看着《马勒戈壁上的草泥马》视频,听着“草泥马战河蟹”故事,唱着“草泥马之歌”,怀抱“草泥马”玩具,做着在“马勒戈壁”过着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幸福生活”美梦!这就是当局所希望看到的?!但这也是当今中国人的一大悲哀!

写作时间:2009年3月29日

注释:

〔1〕2009年2月17日《成都晚报》。

〔2〕2009年2月18日《新京报》。

〔3〕2009年2月18日《扬子晚报》。

〔4〕2009年02月24日《广州日报》。

〔5〕2009年2月24日,新华网 新华社记者:姜琳。

〔6〕2009年2月25日,《检察日报》。

〔7〕2009年2月27日《新京报》。

〔8〕毕诗成:总理与网友交流互联网政治渐入佳境。

〔9〕李德民:总理网民面对面 实情实话传实意,2009年2月28日,人民网-观点频道。

〔10〕刘云山: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2009年2月6日 新华网。

〔11〕李长春对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作出的批示,2009年2月21日 来源:新华社。

〔12〕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已关闭违法违规网站2962家,2009年2月24日,人民网-传媒频道。

〔13〕拿破仑一世:《格言》,《政治学》,〔英〕安德鲁·海伍德著,张立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第318页。

〔14〕刘云山:互联网真实反应民意、戳穿谣言 2008年12月18日 新华网。

〔15〕刘力榕:正确的舆论导向 干净的虚拟世界。

刘力榕言论自由话题综述系列:

http://www.gongfa.org/blog/html/06/2606-type-bl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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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 何以形势不容乐观?

新闻自由 何以形势不容乐观?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七

(2009年2月)

刘力榕

内容提要:新闻自由话题虽然没有网络自由那么热,但2009年2月份有升温态势。舆论监督,官方媒体曝光新闻增多。“草根媒体”冲击传统传媒,网络成社会舆论策源地。面对冲击,当局做出相应调整,有些传统理念并没有改变,“喉舌论”作为原则必须坚持。CCTV新大楼北配楼发生火灾,官方与网民不同反应,引发许多新闻自由话题。热门话题2月份还有“没有新闻自由下的怪现象”——“舔屁沟”事件的热炒。舆论监督风险加大,发生两起记者被打事件。敏感之年,决不放松对传统媒体的监管,更不放松对大陆记者、港澳记者的限制。

关键词:新闻自由,媒体监管,言论自由

新闻自由话题虽然没有网络自由那么热,但2009年2月份有升温态势。“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胡锦涛),网络自由、网络监督话题必然波及、影响到新闻自由、舆论监督话题。

舆论监督,官方媒体曝光新闻增多

※江苏南通被曝撒谎奔“小康”。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昨日消息,江苏省南通市地方政府的个别干部为了“小康达标”的政绩而欺上瞒下,要求受访群众按照事先专门发放的标准答案回答提问,并让当地中小学学生背熟答案“协助”家长应对电话调查。

江苏省南通市所辖的启东市2008年年底以94.8%的满意率通过江苏省统计局的随机电话民意调查,然而很多当地村民却反映,所有问卷都有标准答案。据村民说,为了顺利通过小康验收,镇里、村里开了三四次会,干部们层层“承包”,挨家挨户到每个有电话的村民家进行动员。据悉,在南通市的海门等十几个村镇,公然造假的情况如出一辙。〔1〕

※河北永年11名干部开会打瞌睡7人被免职。

据《河北青年报》报道,本来是干部作风建设的动员会,现场还对13个单位的23名干部工作作风不正的录像进行曝光警示,没想到就是这样严肃的会还有11名干部在打瞌睡。

2月19日下午,河北省永年县名州大礼堂内气氛严肃,该县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正在召开。13个单位的23名干部因脱岗、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打扑克、打麻将、泡酒场等问题被县纪委查实,在会议大屏幕上现场播放录像进行曝光。〔2〕

“草根媒体”冲击传统传媒,网络成社会舆论策源地〔3〕

网民对信息传播的影响,网络对传统媒体的冲击,最突出的例子是中央电视台一场火灾引发“中国草根媒体对央视等构成挑战”的议论。

中央电视台一在建大楼工地发生火灾一事,2月9号晚间21时04分由一网民上传到天涯社区的博客空间;大约一个小时后——约22时左右,另一个网民将相关视频上传到一共享网站;此后6分钟,新华社才发了相关快讯。推算下来,新华社的报道要比第一个网民的消息晚一个小时。最近中国新华网上有一篇文章,承认“中国草根媒体已经开始冲击中央传媒”,“在报道突发事件上传统媒体遭遇来自草根媒体的挑战已经不是第一次”。当初最早报道汶川地震消息的也不是官方媒体——这已经是众人皆知的事了。

美国约克学院教授周泽浩表示,官方媒体能够看到草根媒体的积极作用,这是一个进步:“这次新华社自己发表了这个文章,说我们受到了草根媒体的冲击,作为一个新闻来报道,而不是作为反动势力来打击。作为一个现象来报道,而不是作为什么反动势力、反华势力、卑鄙手段啊,把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我觉得这本身是一个健康的进步。”

中国政治评论家曾宁表示,互联网的发展势必对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所谓草根媒体对官方媒体形成挑战和冲击是大势所趋:“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传统的传媒面临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兴传媒的挑战乃至冲击,这是可以肯定的。如果中共官方完全掌握、完全掌控的传统平面媒体不能顺应这种趋势,不能够正视这样的现实,它将会丢失越来越多的读者、听众、观众。”〔4〕

面对网络对传统媒体的冲击,当局与官方媒体不得不正视这种变化,不得不适应这种变化,不得不做出相应调整,如中央电视台对“温家宝剑桥演讲遭扔鞋”事件(2月2日)的报道,官方媒体对江苏盐城水质污染事件(2月20日)与山西屯兰矿难(2月22日)的报道等,都是对事实真相的报道从被动到主动的具体事例。

“在网络化、信息化的时代,多渠道信息传递使封锁消息成为不可能,也不现实,有时更会适得其反,越捂越炸。”〔5〕有意隐瞒事实真相,“越捂越炸”,必然导致“不明真相”的人民与政府形成对立;有意隐瞒事实真相,引起人民的质疑与猜测,必然出现更多的“流言”、“谣言”。

当局对“没有事实真相的报道,不利社会稳定;没有舆论监督,不利政权稳定”的认识不断深化,从无意识到有意识,这方面的议论许多。“慎防网上的堰塞湖,只能疏导,不能封堵。”“新闻媒体还是我们的‘保健医生’,能帮助我们扬善除恶,祛病健体。”〔6〕

有些传统理念并没有改变,“喉舌论”、“工具论”作为一个原则必须坚持。“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能为我们发声、说话。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能为我们倾听民声、民意。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工具,能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便利。”〔7〕传统的“宣传阵地”必须固守,一个都不能丢;现代的“网络阵地”还必须一个一个的“攻占”!

原则必须坚持,阵地必须固守!所以才有“新闻自由不容乐观”之说。2月9日元宵节夜晚,中央电视台新大楼“大裤衩”旁边的北配楼发生火灾,官方与网民不同反应,引发许多新闻自由话题。

“迄今未止,草根媒体主要是在对自然灾害等非政治问题的报道方面对官方媒体形成挑战;草根媒体对敏感信息的传播将继续面临官方的钳制:约克学院的周泽浩教授把草根媒体放在草根文化这个大范畴里进行考量,指出:草根文化有它顽强的生命力。毛泽东去世后,中国的草根文化闪出火星,互联网的到来则让火星变成火焰。在中国,‘草根’一词现在还带有某种非正统或异端的味道;要使得这种草根文化变成大众文化,必须有一个宽松的政治环境。”〔8〕

官方的反应。“要求所有网站报道有关CCTV大楼火灾新闻时,只可以采用新华社所发消息,不得发表照片、视频和详细报道,而且新闻只能发表在国内新闻版块,对该事件作出评论的版面要立即关闭。”这是宣传部下达的命令。

网民的反应。“政府隐瞒CCTV大楼火灾真相。官方媒体故意低估火灾的严重性,但是,数千名目击者已经在网上发布了众多针对CCTV的照片、笑话及批评言论。”“一场巨大火灾,引发公众热议,将民众对央视肆意挥霍公款以及其节目一贯充斥政治宣传的不满表露无遗。许多网友嘲笑说这把火比春晚和元宵晚会都好看。”

“火灾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导致1死6伤,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但是当网民们谈起央视大火的时候,却有大批的网友用‘特权火灾,玩火自焚’等对央视进行冷嘲热讽。”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网民的情绪说明什么?一些议论力图做出解释。

“这是一个国家让人比较令人痛心的信号,从央视的这种舆论反映,反映出了一个撕裂的中国。这个中国一方面假大空,冠冕堂皇的东西漂浮在上边,而底层群众的这种痛苦,这种怨愤却无法以一种正常的渠道表达,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危险的信号。”

“应该看到,大家的这种冷嘲热讽,主要的矛头并非是冲着央视的楼被焚烧一事,而是大家对央视的新闻传播,娱乐节目都充满了不满:央视成立这几十年来,很多新闻事件也没有充分及时的报道。”(凌沧洲)〔9〕

“正如作家韩寒说:‘央视作为一个新闻媒体,基本没有新闻道德。可以说,除了中国,中央电视台这样做事的电视台在其他大部份国家都是一个违法的存在。在我们这,它不但合法,而且甚至象征法。多少年来,央视做过多少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迫害文化、窜改事实、瞒天过海、助纣为虐、粉饰太平的事情?’这番话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难怪雪灾、地震、旱情等天灾人祸没有人幸灾乐祸,而央视火灾却引来众人欢呼叫好声。”〔10〕

网民借这场火灾,发泄对央视的不满,反映网民对传统主流“喉舌”的反感!对中国没有新闻自由现状的不满。

新闻自由热门话题2月份还有“没有新闻自由下的怪现象”——“舔屁沟”事件的热炒。“舔屁沟”事件发生在1月份,事件曝光并引起热议却是2月份的事。

上月22日《南方都市报》A6版一篇文章标题是“深圳是你们第二个家,市有关领导与外来工一起包饺子”,报道深圳市委常委李意珍等领导,在农历新年前到长城开发科技园区,与300多名到深圳建设的民工共同包饺子、吃饺子的新闻。

但莫名其妙的是,在这篇报道的第三段(最后一段)第一句话,竟突然冒出来这样一句话:“这样舔屁沟我很激动会上,一首《祝酒歌》将活动现场气氛推到了高潮,领导们与外来工们手牵手,大家载歌载舞,现场一时成了欢乐的海洋。”

“舔屁沟”事件昨在各大论坛方被曝光,并引起各界广泛谈论。而《南都》的电子报亦已删除了有关敏感的字句。

话说,记者原本这样写:“从来没有和这么高级别的领导一起吃过饭,外来工们见到这么大领导的到来,人人都十分激动。会上,一首《祝酒歌……”稿子顺利上版以后,有编辑阅后十分反感,将“从来没有……人人都十分激动”这句话用黑线框了起来,评点了一句:这样舔屁沟,表达对记者谄媚的愤怒。没想到排版员没有看出来这句话的意思,直接把这句话改称了“这样舔屁沟我很激动会上”。

昨日全国各大论坛都热议“舔屁沟”事件,有网友指深圳这个城市除了《南都》之外,没有一份真正做新闻的报纸,这才是对这个城市和人民的侮辱。也有网友指,公正地说,这篇稿子,只有一句真话。而“舔屁沟”顿成网上最新流行词汇。〔11〕

舆论监督风险加大,发生两起记者被打事件

※四川在线一名记者了解公务员上班情况时被打。

2月1日,新年上班第一天,四川在线一名记者到成都市成华区采访该区副局级以上干部会议,了解公务员上班情况时,不仅被几名工作人员阻止,而且还被强行抢走相机。其间,六七名工作人员对记者拳打脚踢,在场两名民警不仅不阻止,相反在记者出示证件后,仍以对“可疑人员”进行“身份核查”为由,将其带回出所做笔录达两个多小时。经初步诊断,该记者左脚脚踝、大腿、后腰及背部多处受伤(2009年2月2日《四川在线》)。

据了解,成都市2008年年底前,刚刚被全国授予“文明城市”的称号,但这块文明的牌匾还没有捂热,竟发生了阻碍记者正常采访,群欧记者骇人听闻的野蛮事件,既令人愤怒,也让人匪夷所思。人们不仅要问,为什么文明城市称号与该市一些党政机关的人员素质的反差是如此之大,这是为什么?〔12〕

近些年来,记者在正常采访活动中受到被采访对象或有关当事人的百般阻挠,甚至遭受赤裸裸的暴力殴打,这样的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记者被打几乎算不上什么新闻了。发生在成都的这起记者被打事件,就具体情节而言,与此前媒体上披露的这类事件并无不同,不过,如果联系到一段时间以来四川在线在监督政府方面的高调姿态和强势作风,这起记者被打事件似乎又并不简单。

去年12月,四川在线做了一篇舆论监督的精彩文章,在成都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巨大反响。在当地一些政府部门看来,四川在线如此咄咄逼人地进行舆论监督,实在是不懂“游戏规则”,不按“牌理”出牌,这样做既是在给政府“找麻烦”,也是在给自己“找不痛快”……。〔13〕

※广西电视台记者遭翔吉企业人员追打、围殴。

2009年2月18日凌晨1时,网友“切咧牛”在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发帖《“广西台记者采访被企业暴打,无法无天”。》贴中的视频画面展示了这样一个事件:广西电视台记者随同南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和高新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对广西翔吉企业噪音扰民一事做突击检查,期间,电视台记者遭到企业人员殴打,前来劝阻的民警被打伤,以及一名闻讯赶来的报社记者也遭到围殴。

2月13日,广西电视台记者接到报料,称高新区荷瑭月色小区旁的广西翔吉企业经常在中午休息时间加班作业,所产生的噪音已经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午休。当日中午,该台记者核实情况后,与小区居民一起前往广西翔吉企业,希望与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2月14日,广西电视台在节目中进行报道,并播出了记者衣服被扯烂,摄像机被损坏的画面。“实在意想不到,记者在已经表明身份说明来意的情况下,依然受到了广西翔吉企业工作人员的野蛮对待。”

关注: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记者被打事件。南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媒体的通气会,就“广西翔吉企业殴打记者”事件发表了一个态度。通气会上,南宁市公安局宣布,此次事件已经由南宁市警方立案侦察处理,事件的后续工作已经全部的展开,近期也会给媒体一个交代。目前属于证据搜集阶段,南宁市公安局一定会对此事严查严办。〔14〕

敏感之年,当局决不放松对传统媒体的监管,更不放松对大陆记者、港澳记者的限制

※中国新闻媒体记者换发新版记者证引发议论。

中国的新闻媒体记者即将在2月份换发新版记者证,人数估计为25万到26万之间,比上次2003年更换记者证时多10万人左右。

新闻出版总署官员强调对记者要强化监管。“关于有不良记录的人员,这几年我们一直在收集。将来,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名单,要跟中国记者网的数据库完全对接,避免这些人员再度进入新闻媒体工作。”〔15〕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公布《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

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2009年2月6日宣布港澳记者不再享有奥运期间的采访自由。若要进入大陆采访,港澳记者现在开始要领取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官方协会)制发的港澳记者采访证,并且需要在采访中国市民时向受访人出示采访证。进大陆前,港澳记者还需知会当局。

据官方新闻社新华社报道,新管理条例宣称:“香港和澳门记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采访报道。”〔16〕

针对中国新闻媒体记者换发新版记者证,港澳办公布《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网上有不少的议论,国际社会也表示关注。

“中国计划通过控制记者证的发放、设立记者黑名单以及加强对报纸、期刊负责人任职资格认定等手段遏制虚假新闻。有分析认为,相关措施旨在加强官方对媒体的监控。由于互联网等多方位传播方式的出现,民众获取新闻的渠道更为开放,当局通过新闻署加强控制传统媒体,并不能取得希望的效果。”〔17〕

“《香港澳门记者在内地采访办法》规定港澳记者到内地采访,需向中联办领取采访证,并要获得被访单位和个人同意,有效期只有30天。”

“港澳传媒在内地采访,不仅未能如内地记者一样,可申请有效期长的记者证,反而是每次到自己国家不同的城市采访,都要每次办记者证,限制比起台湾及外国记者更严厉。难道这就是回归的代价?他还说,北京的这一新规定是冲着重视新闻自由、不够‘听话’的香港媒体而来的。”

“‘为什么香港和澳门记者的待遇比外国记者差呢?’无国界记者问。‘这难以理解。我们敦促中国当局不要走回头路,抹去奥运会带来的少量积极影响。’”〔18〕

国际社会对中国新闻自由的批评声不断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次审议中国人权状况引起人们的关注,“针对有关媒体和言论自由方面的质问,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代表李伍峰称中国没有新闻审查,也没有人因发表意见受处罚,记者遇到的压力是职业特性使然:‘没有新闻检查制度,任何人任何媒体不会因为发表言论和见解受到处罚,中国国内记者的采访全依法受到充分保障。在报道敏感事情时,一些新闻记者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和压力,这是新闻记者的特点决定的,这些困难不来自政府,而是来自利益攸关方。’”〔19〕但在人权理事会审议中,仍有不少国家对中国新闻自由提出了批评。

“总部设在纽约的‘保护记者委员会’星期二(2009年2月10日)公布全球新闻自由年度报告,报告指责中国政府在奥运年没有兑现承诺,中国的新闻自由状况没有任何好转。”(方雷克、高山)“国际记者联会等亚太地区23个关注新闻自由的团体,联合向中国领导人、港澳办和海关等多个部门发出一封名为《亚太记者质疑中国新闻新规定》的公开信,要求北京当局立即停止对新闻自由的损害。”〔20〕

写作时间:2009年4月12日

注释:

〔1〕2009年2月23日 来源:《广州日报》。

〔2〕2009年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3〕2009年2月16日 来源:瞭望 记者:季明、李舒。

〔4〕杨家岱:中国草根媒体对央视等构成挑战。

〔5〕齐惠:县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2月11日。

〔6〕〔7〕任贤良:正确引导舆论“五个要” 2009年2月2日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8〕杨家岱:中国草根媒体对央视等构成挑战。

〔9〕子江:凌沧洲看网民对央视火灾的反应 来源:星岛环球网2009年2月13日。

〔10〕文福罗:从央视火灾拷问中国当代传媒。

〔11〕没有新闻自由下的怪现象 编辑旁批记者谄媚 “舔屁沟”误登报纸出版 来源:(新加坡)联合晚报 2009年2月22日。

〔12〕文明城市,岂能用野蛮对待记者,作者:姜伟,2009年2月3日 南方报网。

〔13〕记者被打,又因曝光揭丑?作者:潘洪其,2009年2月3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14〕来源:沃华传媒网。

〔15〕新记者证“新”在何处 经受烤箱冰箱考验 作者:马昌博 2009年2月11日 来源:南方周末。

〔16〕〔18〕〔20〕严修:国际记者联会质疑中国的新闻新规定。

〔17〕何平:中国加强媒体监控 增设新闻记者黑名单。

〔19〕RFA:面对联合国审议 中国称司法独立新闻自由。

刘力榕言论自由话题综述系列

http://www.gongfa.org/blog/html/06/2606-type-bl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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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督新思考 叫好声反对声并存

网络监督新思考 叫好声反对声并存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八

(2009年3月)

刘力榕

内容提要:2009年3月份网络曝光形成轰动效应的不算多,其它内容的网络曝光不断增多,产生一种扩散效应。网络曝光事件引起官方高度重视:中央严禁官员公款出国游;躲猫猫/最高检严打牢头狱霸 将借助网民监督等。对网络监督进行深层次、理性思考与分析:网络监督盛行源于传统监督失语;网络监督不该成反腐“主战场”;网络反腐不是“双刃剑”等。思考与分析触及现行体制深层次矛盾,提出了在网络监督中必须规范的问题。学者、官员质疑“网络监督”的合理性、合法性。“网络是可以杀人的,他(林嘉祥)就是个倒霉蛋”引起舆论界与网络强烈的关注。

关键词:网络曝光,网络监督,言论自由

2009年3月份指向官员贪腐的网络曝光不少,但引起网络热议,形成轰动效应的不算多。

※网帖曝湖南官员奢侈消费清单 每月10天接待。

※雷人!安徽“第一女贪官”张海英看守所中享按摩——完全没有“躲猫猫”之忧。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区惊现干部豪宅 官商勾结侵吞民工血汗钱。

※山东日照地税局党组成员的豪华廉价别墅。

※又一抽天价烟的湖南县长曝光 每条烟人民币560。

其它内容的网络曝光不断增多,产生一种扩散效应,体现一种新变化:从官场贪腐到官场弊端,从算老账到现实反映,从指向贪腐官员到关注公共人物,从揭露社会不公到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因瓮安骚乱与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官员悄悄复出引发舆论大哗。

※陕西高院院长中断讲话 怒斥会上“瞌睡干部”。

※网友曝河南开封漯河两地官员讲话稿件 内容雷同。

※海南版躲猫猫 在押犯疑不洗澡被同监打死。

※19岁高中生陕西丹凤县公安局内接受审讯时猝死。

※河南焦作创卫涉嫌造假 强令门面换“新颜”甚至是关闭。

※T168列车乘客死亡事件引发网络狂潮。

※中国网民对上市公司展开人肉搜索。

※毕福剑鞠萍 为什么给未成年煤老板儿子主持婚礼?

网络曝光事件引起官方高度重视

※中央严禁官员公款出国游。

中共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昨天联合发布一份措辞强硬的通知,严禁官员利用公款出国旅游或观光。通知称,这项禁令是为了保护党和政府的正面形象,维持社会稳定。据新华社报道,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游活动。而企事业单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把这种活动作为福利或奖励,所有官员出国游活动也必须经过严格审核。〔1〕

中纪委常委屈万祥:三年内解决公款出国游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3月9日表示,公款出国旅游现象目前非常严重,出国人数与前几年相比大量增加,有关人员大肆弄虚作假。他表示,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此非常重视,一定认真治理,“这是场硬仗,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2〕

※躲猫猫/最高检严打牢头狱霸 将借助网民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11日列席台湾代表团分组讨论时透露,最高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牢头狱霸进行严打,今后还将借助网络和网民力量对不法事件进行长期监督。《京华时报》报道,“为什么前后公布的结论不一致?希望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代表们在讨论会上对“躲猫猫”事件中存在的公检机关渎职和失职等问题非常关切。

“我们至今还未发现案件存在司法腐败等问题”,胡克惠说,从调查情况来看,“躲猫猫”案直接原因是牢头狱霸殴打李荞明致死。“对于案件前后公布的结论不一致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最初办案时不细致,偏听偏信的缘故,但还不至于以刑法论罪”,胡克惠表示,案件的追查还在继续,一旦发现有司法机关腐败等问题将一查到底,涉案人员均将严惩。

胡克惠说,“躲猫猫”事件给公检系统的影响是巨大的,事件发生后,最高检开过几次专门会议,在深入反思的同时提出了检察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国严打牢头狱霸,加强驻所检察,同时把不称职的检察人员清除出去”。〔3〕

※全国首家反腐网络舆情采集中心在河北挂牌。

全国首家反腐网络舆情采集中心日前在(河北)行唐县纪委挂牌成立。该中心受理网上举报,解答网民疑问,为广大网民搭建了一个监督党政官员的平台。

《石家庄日报》报道,成立反腐网络舆情采集中心,拓展了民众对党政官员的监督渠道。这是该县建立推行责任到位工作机制,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一项具体举措。〔4〕

※山西处理网上民意形成机制 派专人上网盯留言。

山西省委去年11月以来开通网上通道,设专门机构和专人处理网上民意,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对网民的意见接收、督办、转办、反馈,一环扣一环,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人民日报》报道,山西省十分重视广大网民的意见,重视网络传播信息的作用。3年前,在省委书记张宝顺的建议下,开通山西省委社情民意通道。开通网上通道以来,指定专人负责每天浏览相关网站,下载网友留言。去年至今的14个月中,张宝顺对社情民意工作有关材料批示71条次,其中对人民网网友留言批示58条次,经过督办和转办,已全部落实并答复网友。〔5〕

※河北行唐网络舆情采集中心试水半月处理7人。

河北行唐县纪委挂牌成立的网络舆情采集中心运行近半月以来,接受有价值的民众举报六起,解答咨询120多次。媒体报道称之为国内首家网络舆情采集中心,引起较大反响,也有不同声音传来,担心这种形式会类似近几年流行的“书记信箱”一样昙花一现。

《燕赵晚报》报道,干部作风建设网络舆情采集中心挂牌后,行唐县纪委宣教室成了汇集43万行唐人通过QQ、专用信箱反映诉求的中心。宣教室主任梁中说,“现在全省搞干部作风建设,公务人员谁也不敢在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一旦被发现就有可能被免职,但只有我这间办公室内是特例,因为我电脑上的QQ是面向行唐县网民敞开的一个监督干部作风的新窗口。”〔6〕

对网络监督进行深层次、理性的思考与分析

※张伟:网络监督盛行源于传统监督失语。

一个社会的常态,应该是通过固定和理性的机制,将权力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而不是发动每一个人,无休止地直接参与政治运动式的反腐和监督。如今,将民意的出口全部寄托在网络上,而不赶紧修复其他渠道,看上去很像是这个社会的集体孤注一掷。(2009年3月18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赵志疆:网络监督不该成反腐“主战场”。

中纪委监察部门统计资料显示,各地八成以上的腐败案件是由当地民众举报。伴随着互联网业务的迅猛发展,网络反腐越来越显示出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一项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排序的调查中,网络曝光高居首位,占调查总人数的35.8%。

与传统举报相比,网络举报终不免缥缈乏力,广大网民所以乐此不疲于这种“挂一漏万”式的举报,因为它安全。当多数人将网络曝光列为最有效的举报方式时,何尝不是一种对举报人个人安全的深层忧虑?(2009年3月18日 来源:广州日报)

※麦小迈:网络监督长效化不能光靠“山寨版”。

要使网络监督真正发挥长效作用,真正成为遏制腐败的一件利器、法治建设的一块基石,需要制度化的规范和体制化的保障。

要保证网络监督的长期性,网络监督不能仅仅靠“山寨版”,不能仅仅靠群众捡到公文包之类的“意外”。不仅要规范、呵护、配合网络监督,更应该主动为网民搭建网络监督的平台。(2009年3月13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

※金风:网络监督或应走向常态。

不能否认,在网络监督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网络暴力”甚至别有用心的操弄。然而,正如一枚硬币必然有着两面一样,如何认清趋势,真正做到不因噎废食,从法律、伦理、技术等多方面着力,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方是应对网络监督课题之正解。(2009年3月30日 来源:瞭望)

※周久耕倒了 天价烟仍在。

广州日报日前发表文章说,周久耕的倒下,可以说是民意的胜利,折射出公权和民意的有机契合。然而,就民意的关注点而言,当初绝非只关注周久耕的命运,更关注的应该是天价烟,是天价烟背后的庞大公务支出。

当公务员习惯了奢侈消费后,以其有限收入很难支撑无限的高消费,这时,为了满足奢侈消费的口感和心理优越感,很难保证他不会伸出不该伸的手。周久耕的严重违纪已说明这一点,这就是公众对天价烟的焦虑所在。(2009年3月23日 来源:大公网)

※王夕:深度解读“周久耕事件”:网络监督的标本。

在互联网时代,网民和政府或者说民间和官方如何互动、如何良性互动,是必须正确面对的课题。

倘若一味迎合“仇贪仇腐”的激愤情绪,快意恩仇,不仅背离了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还可能制造出冤假错案。(2009年3月26日 来源:现代快报)

※腐败曝光前监督机构为何沉默 反腐希望不应寄托在网民身上。

如同一把双刃剑,网络反腐在频频产生硕果的同时,也有可能导致伤害。在国内,富有特色的“人肉搜索”,就经常会产生可怕的效力。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律师秦希燕认为,不能因为一有网络举报就查,要警惕恶意的诽谤,因此要有一套制度去规范网络信息的披露。如果是恶意的、非法的发布虚假信息中伤他人,同样构成诬陷罪,一经查实,要根据法律严肃处理。“当然,要允许网络举报的事实有一定出入,这与诬陷是两回事,要区别开来。”(作者:叶铁桥、李斌 2009年3月11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潘多拉:网络反腐不是“双刃剑”。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近日接受媒体采访,认为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公民实现参政权的重要形式,但网络反腐也是双刃剑,网络反腐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很多时候可能侵犯个人的权利。她建议尽快对网络立法,对网络行为和现象予以规范。(3月25日《广州日报》)

林喆教授看到了网络反腐具有群众监督的特点,却忽视了网络反腐同时还具有新闻监督(也叫舆论监督)的特点。互联网发展到现在,已经是一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兴媒体,网友通过网络将反腐线索公开曝光,使涉嫌官员的腐败事迹在社会上广为周知,已经具有了比较典型的舆论监督的特征。(2009年3月27日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对网络监督进行的思考与分析,触及到现行体制深层次矛盾,提出了在网络监督中必须规范的问题。有一点必须引起关注,之前人们提到更多的是“‘人肉搜索’是把‘双刃剑’”,现在不少学者将“网络监督”、“网络反腐”视作“双刃剑”,更有官员公开质疑“网络监督”的合理性、合法性。发出这些信息说明什么?人们开始对“‘网络监督’究竟能走多远”提出了忧虑!

※“网络是可以杀人的,他(林嘉祥)就是个倒霉蛋。”

【星岛网讯】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5日表示,涉嫌猥亵女童的深圳市海事局党组书记林嘉祥不可能再复职,但他的工资待遇予以保留,“网络是可以杀人的,他(林嘉祥)就是个倒霉蛋,”刘功臣为林嘉祥叫屈说。

刘功臣认为,林嘉祥事件是受部分“仇官仇政府”的网民煽动。他表示,网络有操纵民意的作用,但重要的是,网络不能作假。“网络是可以杀人的,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因此,他认为目前国内整顿网络的力度远远不够。(星岛环球网 2009年3月6日)

※浙江”按摩局长”被免 官员:凑巧被网络干掉了。

【星岛网讯】经浙江省东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公款按摩局长”韦俊图已被依法免去东阳市审计局局长职务,但也有人对此不以为然。“韦俊图是冤大头,凑巧被网络干掉了。现在哪个政府机关不是公款接待账单一大叠?这是官场潜规则,只不过心照不宣罢了。”(星岛环球网 2009年3月12日)

对后一则报道并没有引起更多的关注,因引起网民热议的多起网络曝光的确带有“偶然性”,“谁碰到谁倒霉”!“凑巧被网络干掉了”!但前面一则报道中刘功臣的言论却引起舆论界与网络的强烈关注,许多媒体发表署名评论文章,网民几乎一边倒的发出怒斥。一是因为刘功臣的身份特殊:全国政协委员、政府高官;二是刘功臣的言论带有明显的情绪化色彩。

网上广为传播的一则新闻:刘功臣为林嘉祥叫屈说。这则新闻报道得好,把该委员为权势阶层的代言真相客观描述出来了,也抓住了读者关注的热点。谁最害怕舆论监督?谁最希望钳制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谁是目前国内整顿网络的最大受益者?看了这则报道,一目了然。(凌沧洲:委员称林嘉祥为好干部、整顿网络力度不够)

林嘉祥酒后失态,在公共场合行为不当,网民出于义愤而加以谴责,这是可以理解、也是完全正当的。具体细节有出入,不准确,这也不奇怪。事情发生在一转眼的功夫,又是在公共场合,分散的个体不可能观察得那样细致准确,有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予以澄清就是了。要求公众对所曝光的问题一点出入也没有,岂不是要剥夺公众的舆论监督权力?(刘崇顺:民意表达与网络暴力)

西安晚报在题为“为林嘉祥叫屈再现‘权力即话语’”评论中认为,在一些时候,权力掌握着话语权,并具有裁决权,林嘉祥是不是倒霉蛋,是不是好干部?在一些时候,是由权力来认定和塑造,因此尽管网民对林鄙薄不已,尽管林已被免职,但其工资待遇仍然予以保留,对此,网民又能其奈我何?评论还指出,从网民和刘功臣对林嘉祥的看法,从中可以看到两种话语体系,两种价值观,这两种话语体系和价值观是如此割裂、如此对立。

珠海晚报评论“为林嘉祥鸣冤是自取其辱”称,刘功臣就“猥亵门”所扣的“网络杀人”的帽子太大了,细细品味其中藏着一股委屈怨恨之气,很难想像这句话是出自林嘉祥的上级领导之口。刘功臣认为责任在“网络”,网络不传播那段不堪的视频,网民也就不会跟进讨伐,“喝多了酒拍了拍小朋友肩膀”的林嘉祥也不至于闹到丢官丢人的地步。该报评论指,持这种认识不只刘功臣一人,很多官员都持这样的态度。对某个撞到枪口上的落马官员,同僚们耸耸肩,送一句“命不好,活该他倒霉”,拒绝深挖当事人出事的必然性根源,转而揪住偶然性不放,这种为同僚叫屈的背后,是拒绝警醒的心理在作怪。

“大河网”的网评认为,林嘉祥罪名不成立,但因为行为失当被撤职,一点也不冤屈,刘功臣由此推论“公务员是弱势群体”更是无稽之谈。“浙江在线”的网评认为,两会不应该成为代表委员发泄不满的场所,刘功臣为落马官员开脱,不辨是非,明显带有个人情感。江西网评称,刘功臣把林嘉祥说成是“很好的干部”,被处分是他自己“倒霉”。刘功臣又说,林嘉祥经常“喝酒解愁”,为此,刘功臣还多次批评过林嘉祥。既然林嘉祥经常喝酒,就不能不耽误工作,一个常喝酒“误事”的人,还能是好干部吗?

网民的议论就更多了。“令人震惊的还不是林嘉祥其人,而是官员普遍存在着的这种官官相护的思想。这不是舆论对某一个官的问题,是舆论对一群官的问题。林嘉祥倒了,但他的精神在官员中是永存的。因为他只是个‘倒霉蛋’而已,这个‘倒霉蛋’意味深长!”“称林是个好干部,‘公务员是弱势群体’。说出这样话的人素质有限,我认为这人本身就不会是个好干部。”“困难还经常喝闷酒?这样的官员品德首先值得怀疑!”“为林嘉祥叫屈就是是非不明。”“兔死狐悲,一丘之貉!!”“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如此为一个‘咸猪手’官员叫冤喊屈,令人震惊!”“仗势欺人的林嘉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些上级高官,居然对下属违法违纪包庇纵容!”……

写作时间:2009年4月21日

注释:

〔1〕2009年3月2日 来源:南洋视界。

〔2〕2009年3月10日 来源:江南时报。

〔3〕2009年3月12日 来源:星岛环球网。

〔4〕2009年3月16日 来源:星岛环球网。

〔5〕2009年3月16日 来源:星岛环球网。

〔6〕2009年3月19日 来源:星岛环球网。

刘力榕言论自由话题综述系列

http://www.gongfa.org/blog/html/06/2606-type-blo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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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第一个 但可以是最后一个 ——电影《换子疑云》观后感

并非第一个 但可以是最后一个 ——电影《换子疑云》观后感

刘力榕

牧师:我将以此为使命,将洛杉矶警察局不想为人所知的那些事大白于天下,一个充斥着暴力谋杀、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威胁迫害的部门。

没有律师的审判,没有司法的调查,只有成堆的死尸出现在太平间、医院,甚至曝尸街头。

并非因为洛杉矶警察局想要消除犯罪,他们想要消灭竞争,他们伺机接受贿赂,赌博卖淫、非法贩酒、包罗万象。

因为一旦你给他们“自由”,让他们为所欲为,就像上帝在伊甸园一样,他们就会随心所欲。

警察局不能容忍异议、反驳,甚至是尴尬。你会让他们尴尬,他们不喜欢如此,他们会不择手段破坏你的名誉。

这样的事,我见得太多了,都快麻木了,这也是为什么我想见你的原因。

我提醒你,你现在所陷入的困境,如何你想与之抗争,我将帮你。

 Christine夫人:牧师,我非常感谢你所做的一切,你所说的一切,但我并非以此为使命,我只想要我的儿子回家。

牧师:夫人,很多母亲的儿子己经为此失去了生命,很不幸,你的儿子并非第一个,但如果你做出正确的抉择,他很可能是最后一个。

 Christine夫人点头……。

这段对话,出自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执导,安吉莉娜·朱丽主演的电影《换子疑云》(《调包婴儿》)。

 1928年的一个清晨,Christine夫人跟她的儿子沃尔特·柯林斯告别,等她下班回来后发现儿子不见了,她四处寻找,没有结果,只得报案。几个月后,警察找到一个男孩,男孩声称自己就是失踪的沃尔特·柯林斯,警察把男孩送到洛杉矶,由Christine夫人认领。

在火车站,面对许多警察、记者,Christine夫人虽然知道这男孩不是她的儿子,但还是把男孩带回了自己家。Christine夫人难以接受男孩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这一事实,坚持要求警察局继续寻找她的“失踪”的儿子,令警察局十分“尴尬”,认为她是在“无理取闹”,不予理采。

牧师得知此事,准备帮助Christine夫人,所以才有前面一段对话。之后,Christine夫人积极收集证据,以证明那个男孩的确不是她的儿子,并准备向媒体公布事实真相。警察局得知,马上采取措施,将Christine夫人“送”进了“精神病院”。

牧师会同其他一些社会活动人士将Christine夫人从“精神病院”解救出来。最后Christine夫人向媒体公布了事实真相,控告了洛杉矶警察局的队长、局长,使队长、局长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还牵扯出一起“连环杀人案”的告破。

这是一段蕴含着深刻道理的对话,这是一个沉重的故事。

 

任何社会、任何国家,都有“黑暗”的一面,都存在“腐败”现象,不要说80年前的美国,今天美国也不敢说不存在“腐败”。“腐败作为‘政治之癌’,在空间上是全球性的,在时间上是历史性的。”〔1〕能否找到一个不存在“黑暗面”,不存在“腐败”的地方?在现实世界是不可能的!假如有的话,那只有“天堂”了!

尽管美国有民主宪政的制度安排,有《权利法案》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公民有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向政府诉冤请愿的自由;有结社自由、新闻自由;有独立于权力的媒体,有独立的司法,有寻求公正的申诉程序;还有多事的牧师、好心的律师,维护弱势群体权利的民间组织。但面对强大的权力,侵害公民权利的事也会时常发生,Christine夫人也被警察“送”进了“精神病院”。公民的权利抗争也一样不容易,需要极大的勇气与胆量!

“这样的事,我见得太多了,都快麻木了!”牧师说,“我只想要我的儿子回家!”夫人说,这种心态类似于中国人。“这是一个残酷的世界,不会有人同情弱者。”这是另一部电影的台词。但民主国家的公民权利意识总体要强于中国人。“夫人,很多母亲的儿子己经为此失去了生命,很不幸,你的儿子并非第一个,但如果你做出正确的抉择,他很可能是最后一个。”牧师的这段话很有代表性!

“由于权利受到侵害,就向每一个权利人提出了那个问题:他应主张权利,抵抗侵权者,也即进行斗争,还是应为逃避侵权者而置权利于不顾,无人能替他做出决断。无论他做出何种决断,在这两种情况中,他与牺牲相连,在一种情况中,权利将牺牲和平,在另一种情况中,和平将牺牲权利。因此,这个问题似乎尖锐化为:根据事情与个人的个别关系,哪一种牺牲是更可忍受的。”〔2〕

“在西方自由主义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权利概念是所谓自然权利。洛克系统地阐述了不同于中世纪的自然权利概念,指出生命、自由和财产权是人天经地义的权利,其合理性可以由自然法和理性而加以阐述和论证。

在他看来,国家不是权利的创造者,而只是业已存在的不可让渡的公民权利的捍卫者。人们也不能从国家那里得到自然权利。相反,国家倒是公民权利所派生的,因而其权能必须指向公民权利。不能捍卫公民自然权利的国家最终缺少合法性的基础,人民有权要求更换其统治者。

由此而加强了人们对于人的天然权利的顽强信念,使之仅次于基督教所信奉的造物主以外最神圣的东西。它认为人们对于自己的生命、财产所有权、表达、结社等自由权利不是哪个世俗的权威所赐予的,而是与生俱来的、先验的、神圣的。

这种自然法基础上的权利理论从英国传播到法国和美国的革命思想家,体现在《人权宣言》和《独立宣言》所宣告的普遍人权理论和口号中,尽管洛克本人从来就不是激进的革命派理论家。”〔3〕

民主国家的公民明白,维护权利,不存在“利益不相关者”概念,“唇亡齿寒”、“兔死狐悲”,人人都面临着不确定性,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他人不可能不闻不问。因为今天权利受到侵害之事发生在他人身上,明天就可能落到自己的头上,谁也别想“独善其身”!

民主国家的公民明白,权利的获得只能是公民自己努力争取的结果,民主社会强调公民权利抗争的意义。“世界上一切法权是经由斗争而获得的,每一项既存的法律规则,必定只是从对抗它的人手中夺取的。每一项权利,无论是民众的还是个人的,都是以坚持不懈地准备自己去主张它为前提。这种法权不是逻辑的,而是一个力的概念。”〔4〕

“自由之树必须时时以爱国者和暴君的鲜血来灌溉,这是天然肥料。”(托马斯·杰斐逊)〔5〕“在政治进展过程中,在争取自由的斗争中,肯定回答这个副词几乎毫无用处,而且还总给人们带来灾难。即使像我们国家这样,当我们的力量太弱,不足以有效地实现我们的理想时,当我们的革命力量与远大理想之间差距太大时,‘不’,肯定是,而且也是唯一的可以拯救被奴役的人们的自由与尊严的词。”〔6〕

“哪些因素决定了对公民权利的承诺最终能够实现?经典的宪法术语对公民权利作出的承诺不会自己变成现实。很多宪法条文都用最动听的词句来规定那些最令人向往的自由权利,在实践中却大打折扣。

捍卫公民权利的秘密不能只是依靠像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这些制度设施,尽管它们都有一定的独立性。同权利一样,制度的有效性也会发生改变,立法机构和司法机构都可能被遮蔽在恐吓的阴影中,成为无足轻重的虚构物。同样,只要公众强烈地要求,制度也可以变得强大无比,对公民权利的诉求同样如此。

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强烈地要求运用和保护他们的权利,这些权利就会得到保护并得以运用,于是制度就能够发挥功能。如果没有这样一种要求和决心,无论是法院、国会还是议会都爱莫能助。

因此,最终能使公民权利变为现实的是人民的政治意愿,正是这种意愿创造了宪法并让它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在任何社会中,自由都要靠人民自己去争取和守护。”〔7〕

可以想象,假如没有民主宪政的制度安排,没有《权利法案》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会有什么结果?假如Christine夫人一味地忍下去,不敢出面挑战权威,又会有什么结果?

“平凡的小人物在他(她)们的宪政体制内勇敢地挑战不公正的体制与法律。即便是在宪政机制有效运作的国度内,勇敢地挑战不公正的体制也需要勇气。在评价布朗案时,考克斯教授曾经写道:‘宪法帮助那些能够帮助自己的人们。’这句改编自圣经的话不仅反映出宪法已经成为考克斯教授心中的上帝,也体现出在沉默的大多数中孤身站立起来时所需要的勇气,用更为经济学一点的话说,这就是成本。

当然,他们的勇气也部分来自于这个国家的宪政体制,如果没有一个宪政体制作为挑战的途径与最终的保障,译者所想到的只是在电视节目中经常打出的一句字幕:‘本表演经由专门训练,观众朋友请勿模仿。’”这是《法院与宪法》一书译者写的一段文字。〔8〕

关键词:《换子疑云》、民主宪政、权利抗争

写作时间:2009年2月28日

注释:

〔1〕《政治设计研究》,秦德君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106页。

〔2〕〔4〕《为权利而斗争》,〔德〕鲁道夫·冯·耶林著,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1版,第10页,第2页。

〔3〕《自由主义基本理念》,顾肃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99页。

〔5〕托马斯·杰斐逊的话,引自电视剧《约翰·亚当斯》。

〔6〕乔斯·迪·迪戈:《不》,《美国读本》,〔美〕戴安娜·拉维奇编,林本椿等译,三联书店1995年第1版,(上)第458页。

〔7〕《政治学的重大问题》,〔美〕莱斯利·里普森著,刘晓等译,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1版,第216页。

〔8〕《法院与宪法》,〔美〕阿奇博尔德·考克斯著,田雷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版,第4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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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力榕:言论自由成为政治话题中的核心内容——2009年1月言论自由话题述评

言论自由成为政治话题中的核心内容 

——2009年1月言论自由话题述评
刘力榕
 
2009年第一个月言论自由话题太多,所以分了四个专题进行综述。
 
●网络“曝光”热点不断 网络监督力量进一步凸显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一
2009年1月)
 
言论自由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政治话题中的核心内容。国人关注言论自由话题,是因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言论自由,人民知情权就不可能得到保障,人民对权力的监督也是不可能的! 言论自由还是公民争取民主权利的首要目标,言论自由权利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指望宪法赋予的“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得到保障。
有人提出不同观点,“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言论甚至谎言争得所谓自由的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言论、谣言、谎言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1〕
国人越来越重视言论自由权利,体现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这能说是“对言论自由的神化”吗?!为什么一些人如此害怕言论自由?!是害怕国人言论不能承担“社会责任”?还是害怕言论自由影响思想的统一,影响政权的稳定?还是害怕权力会受到民意的质疑,会受到舆论的监督?正如陕西绥德县某位宣传部长所说:“以前没有网络的时候多好阿,想让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2〕没有言论自由,没有网络自由,没有新闻自由,官员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让人民怎么说就怎么说,多好!多自由!多自在!人民有了言论自由,官员就可能失去“自由”!多可怕!多恐怖!所以,可以任意找一个借口打压国人言论自由空间,而且是“理由充分”!“合情合理”!
 
※市委书记受贿被判14年,4年就已经获得自由?
    ※“聊城新奥燃气公司2009年度公共关系维护表”文件曝光。
    ※重庆一企业行贿官员清单曝光。
※吉林辽源市长身陷“烟照门”。

刘力榕●网络“曝光”热点不断 网络监督力量进一步凸显——(言论自由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政治话题中的核心内容。国人关注言论自由话题,是因为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言论自由是公民争取民主权利的首要目标,言论自由权利得不到保障,就不可能指望宪法赋予的有人提出不同观点,“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言论甚至谎言争得所谓自由的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言论、谣言、谎言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聊城新奥燃气公司

    ※绵阳惊现超强山寨版“白宫”,奢华让人难以想象。

    ※蚌埠国土资源局公款吃喝账单曝光。
    ※浙江东阳市审计局长按摩费报销账单曝光。
 
对黑幕、贪腐事件“曝光”,肯定是社会的一大进步,但我们不能对此期望过高,“网络‘一曝一个准’的背后,隐藏了一个更大的问题:毕竟,曝光的终究是少数,那么,那些没有被曝光的王久耕、李久耕还有多少?那些造假糊弄上面的事情还有多少?对于他们,是光靠网络就能够解决的吗?”〔3〕
2009年,“揭黑”英雄仍是草根网民,媒体在追踪报道方面有所加强,“曝光”事件所涉单位大多数回应比较及时,但离“还事实一个真相,给网民一个说法”仍有较大差距。监督权力,从“皮毛”到“根本”(权力制衡、监督机制的完善),路还很长很长。“在一个成熟的社会里,不能靠网民偶然在地上捡张什么清单,或者通过发现官员抽什么烟来进行监督,而应该靠不留盲区的、多层次的监督制度,靠政府行政过程的公开透明。”〔4〕当今中国监督权力的“盲区”、“禁区”十分多,贪官“养情妇”、“一家两制”现象并不少,但难得有曝光的!谁敢?!不少网民要求政府公开“吃喝”费用,不少学者对4万亿人民币的救市资金去向提出质疑?有结果吗?!
 
 
●“人肉”立法引起热议 质疑声不断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二
2009年1月)
 
   “人肉搜索”立法何以在社会上产生如此强烈反响?
“人肉搜索”立法,“在网上揭露丑恶现象、举报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抨击社会不文明行径,在该条例中都是不禁止的”。条例只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如此,为什么仍有这么多的质疑声?许多法律学家、学者、网民究竟担心什么?!
我本想找《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完整文本认真一读,可网上没有。从现掌握的资料看,“人肉搜索”立法的确“太荒唐”!“法律允许的举报贪官、揭露丑恶现象,就不在此列。”江苏省和徐州市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有什么“法律”不允许“举报贪官、揭露丑恶现象”的?!徐州“人肉搜索”立法就是一大例证。说徐州“人肉搜索”立法的目的、本意“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又说,“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是法律义务,我国民法、刑法、行政法,都有相关的规范。”〔5〕如此,“人肉搜索”并不是“无法可依”,可为什么还要对“人肉搜索”立法呢?!“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均属于“违法行为”。“他人”,涵盖了所有的“公民”,以此逻辑推理,官员是“公民”,当然在保护之列。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不加以区分,对公共人物与私人个人不加以区分,对权力掌握者(官员)、公众人物(知名人士)与普通公民不加以区分,所以在保护公民名誉权、隐私权与维护公民对权力掌握者(官员)、公众人物(名人)监督权之间出现矛盾时,徐州“人肉搜索”立法站在哪一边十分清楚!
徐州“人肉搜索”立法必然产生两大结果:一是“人肉搜索”成了“违法”行为,实际上是在为贪官撑起“保护伞”,是在为公民行使权利设置“绊脚石”,公民对权力的网络监督将越来越难。二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剥夺得所剩不多的情况下,又加上一道“封口令”!言论自由空间将不断压缩,中国言论自由前景令人悲观! 所以人们对徐州“人肉搜索”的目的、本意提出质疑是有道理的,并不是一种误解,更不是“小题大做”!
徐州师范大学社会学副教授魏晨认为,“人肉搜索只是一种收集信息的技术手段,技术手段往往具有两面性。其实广大网民并非不知道人肉搜索如果操作不当,会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大家真正担心的是,如果立法不当,民众通过互联网渠道,表达民情民意、推进网络反腐、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途径将被堵塞。”〔6〕
 
到目前为止,中国网民“人肉搜索”的对象,多是贪官污吏或有问题的官员,“人肉搜索”对掌握公权力的人而言,“不失为一种方便、快捷,极具杀伤力”的新型舆论监督方式。不能因为“网络暴力”、“网络暴民”的存在,就可以借“人肉搜索”立法之机压缩言论自由空间。“有了这一个小小的空子,任何人的自由总有一天会由此溜掉。(约翰·塞尔顿)”。〔7〕
“在现代民主社会,表达自由既是个体自我实现的前提,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的基础。承认和保护表达自由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一种世界潮流。政治、法律制度的设计以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都应当考虑对表达自由的保护和尊重。政府在对表达自由进行限制的时候,一方面需要格外小心,以避免伤及表达自由和信息的自由流动。另一方面,如果迫切的政府或社会利益需要政府对表达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政府也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也构成对政府限制表达自由的权力的限制。”〔8〕
 

●言论自由呼声日高 多极社会多元思想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三
2009年1月)
 
社会多极化,必然导致思想的多元化、民意的多元化,不同的理念、不同的价值观必然产生不同的思想观点,任何观点都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赞成,但我要拼命力争你有说这话的权利。”(伏尔泰)“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沈敏特)假如认定自己说的一定是正确的,是真理,与自己的观点不同,就一定是“荒谬言论、谣言、谎言”,就一定要以强权打压“言论自由的空间”。这本身就是与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理念”、“常识”相违背的。我们的世界大得足以容纳许多真理”(卡斯特利奥),不同声音都应有表达的机会。对此,可以坚持你的观点,但必须学会宽容,学会尊重。假如“正确”的观点才有言论自由,“不正确”的观点没有言论自由,言论自由讨论就毫无意义!
 
●正确的舆论导向 干净的虚拟世界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四
2009年1月)
 
两大反差:高度一致与低俗之风,理论自信与神经脆弱
正确的舆论导向,干净的虚拟世界。2009年1月言论自由话题不少,但形成的两大反差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思考。
 
高度一致与低俗之风。
“大力唱响时代主旋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行动保持高度一致,思想、言论体现高水平。
整治低俗之风是因为“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发展蔓延,给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带来了严重危害。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助推器,是重要的诱因之一。”〔9〕为了“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打造一个更美好、更干净的虚拟世界,营造一个更健康、更文明的网络环境。
整治低俗之风,成人私人空间,成人身心健康,成人生理需求,必须与中、小学生保持“高度一致”!所以有“长不大的中国人”、“成人儿童化”的议论。因为“个人儿童期无限延长”、“人格未成年化”、“精神幼儿化”,国人没有独立思想的能力,没有行动的能力,更没有“辨别方向”、“判断是非”的能力,所以必须与最高当权者保持高度一致,否则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
“高品位、高格调”,只是对人的一种道德要求。从人的权利来说,“低俗也是人的一种权利”,“高尚”的人是人,“低俗”的人也是人!当人们选择过“低俗”生活时,并不违法!何况,“色情文字与图片也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净化网络,不能以侵害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为代价,不能因“洗澡水”脏,就干脆将“脏水”与“婴儿”一块倒掉?!“网络应该为不同的人群提供不同内容。低俗的人去看低俗的东西,高雅的人去看高雅的东西。但是这一切都应该在宪法的框架下让人们去行使表达权和知情权,而不是在行政手段下强力干预网络的经营。因为这种干预的最大输家只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凌沧州)
中国社会科学院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卜卫在一次访谈节目中指出,“网络监管不依法行事,而是根据监管人员的模糊不定的‘疏导’或‘堵塞’的想法来做,不是一种好方法。我其实质疑的是谁是监管人员,他为什么有权力决定大家看什么或不看什么?而大家都不是儿童,而是成年人。以及谁给他的权力?他做这样的决定有法律依据吗?”〔10〕
 
理论自信与神经脆弱。
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三不”理论:“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排除各种干扰,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进。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做到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决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有人说,胡锦涛的“三不” 理论体现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竹石”精神。
梅宁华在《破除“民主迷思”》一文中提出“走中国式民主之路,要树立中国主体思维,树立自己的理论自信。现在,理论界逐渐形成了一种中国主体意识,一种更为客观、更为理性的理论思维,一种不被西方的观点、思潮所左右的理论主体思维,这背后是一种理论自信。”〔11〕梅宁华的“理论自信”建立的基础是,“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基于先进价值观之上的现代政治制度”,“有一套体现现代人类文明的观念,如法治、科学、人权、爱国、民主等观念的价值体系”,“集中西价值观的长处于一身”,“在价值观上实现了对西方价值观和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超越”。〔12〕
理论自信,不在于你论理的声音有多高,而在于即使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也不会影响自己坚持的原则与信念。一个执政党的理论自信,表现在相信自己的理论一定会被更多的人民理解与接受。“言论自由的关键是言论的‘内容中立’,对于各种宣传,它只是简单地交给民众自己去判断。”(林达)〔13〕理论自信,就必须让不同的观点都有表达的机会。
执政党可以代表人民的利益,但不能代替人民思想。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是执政当局的选择!选择是否有道理?其道理是否行得通?人民有权提出疑惑,更有权提出质疑!执政当局可以告诉人民何种思想观点是正确的,但无权代替人民对思想观点做出选择,民主社会相信人民的智慧与判断能力。先进的理论、文化、制度,还怕战胜不了落后的理论、文化、制度?!“真理”在手,还怕“谬论”? !
执政当局担心思想会乱,思想不能统一,在执政党内用“党的纪律”进行约束,但在党外、在社会上、在人民大众之中,执政当局只能靠说理、说服的办法。靠压制、压服的办法,会适得其反!假如为了使自己的声音高起来、多起来,就以强权打压不同声音,这只是嘴巴上的自信,实际上是心虚!建立在以强权打压不同声音基础上的自信,不叫“理论自信”,叫“神经脆弱”!

“真理只有在被认识到是真理的是时侯才能被推向前进,而只有在它得以被相反的观点公开攻击的时侯才能被认识到是真理。假如我出于对你的好意而要让你接受我的看法,即使你准备喝的东西是盐酸,我宁愿让你同我争论,通过当众试验来证明这一液体确系盐酸,也不愿让你简单地听我的话。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你彻底信服。只要人们感到他们是被迫地为了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原因而行动,他们的服从就将是暂时的和不稳定的,因为他们的行动是由外部所强迫的。假若你要使别人确信你的主张,你就必须为这一主张提供根据,并使之能够经得起批判性评价的检验。而提供这些根据的唯一途径,就是设立一个‘竞技场’,让各种不同的主张都能提出来接受检验,以求赞同。而建造这样一个‘竞技场’的‘灰浆’,不是别的。正是言论自由。”〔14〕
 
2009年2月22日整理


注释
1〕甄言:《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北京日报》2009年1月19日第17版:理论周刊。
2〕henhao098:《〈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违反〈立法法〉》,(2009年1月1日)。
3〕汪晓东:《官员如何才能“经得起网络监督”?》,《人民网》2009年1月13日
4〕《网络监督曝光填补官员监管体系的真空和漏洞》,《世界能源金融网》2009年1月14日。
5〕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解读》(2009年1月20日)
6〕《新华网》:《冠以“人肉搜索禁令”的恶名,正处于各方热议的风口浪尖》,新华社记者:周国洪。
7〕约翰·塞尔顿的话转引自:《自由宪章》,〔英〕哈耶克著,杨玉生/冯兴元/陈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321页。
8〕王四新:《限制表达自由的原则》。
9〕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互联网安全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9年互联网整治文献》(2009-1-6)。

10〕《怎样看待互联网的“低俗之风”?》,《人民网》舆情频道,2009年1月19日。
11〕梅宁华:《破除“民主迷思”》,《红旗文稿》2009年1月9日。梅宁华:北京日报社社长,《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一文作者,甄言是他的笔名。
12〕梅宁华 : 《对现代国家制度的新思考——从奥运成功举办看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人民日报》2008年9月26日。
13〕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三联书店1997年第1版,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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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力榕:正确的舆论导向 干净的虚拟世界

正确的舆论导向 干净的虚拟世界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四
2009年1月)
刘力榕
 
内容提要: 强化思想理论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工作。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强调“唱响时代主旋律”,贾庆林文章提出“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动作不断。中科院报告称我国文化影响力居世界第七;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党和国家发展方向得到人们高度认同;中国官方耗巨资打造中国版CNN;中国互联网协会确定9月14日为“中国网民节”。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网民提出质疑,网络监控与新闻审查事例。两大反差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思考。“言论自由的关键是言论的‘内容中立’,对于各种宣传,它只是简单地交给民众自己去判断。”
关键词: 言论自由,低俗之风,理论自信
 
强化思想理论工作,强化舆论宣传工作

全国宣传部长会议,2009年1月4日—1月5日在北京举行,李长春出席并讲话,李长春强调,“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文化条件。”“切实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工作,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1〕

贾庆林在1月16日出版的2009年第2期《求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强调,“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理论建设摆在人民政协各项建设的首位,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筑牢抵御西方两党制、多党制、两院制和三权鼎立等各种错误思想干扰的防线。”
 
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当局加大力度,动作不断
※中科院报告称我国文化影响力居世界第七。
中国科学院中国现代化研究中心十七日在北京发布《中国现代化报告二00九——文化现代化研究》。报告依据二00五年世界各国的各项指标数据,认为中国的文化影响力指数在全世界排名第七,居于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之后。
报告指出,二十一世纪中国文化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目标。第一阶段目标是:在二0五0年前,文化生活现代化达到世界中等发达水平,全面完成第一次文化现代化,进入第二次文化现代化。第二阶段目标是:在二一00年前,文化生活现代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面完成第二次文化现代化。〔2〕
※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党和国家发展方向得到人们高度认同,全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明显提升。
2008年11月,国家统计局以了解社会各阶层对党和国家发展方向、发展形势、发展政策的评价为重点,进行了“社会各阶层思想动态调查”。调查显示,人们对党和国家发展方向、发展道路、发展政策具有很高的支持率和认同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广泛而深厚的社会思想基础。特别是在举办大事、应对难事过程中,党和政府的驾驭能力、处置能力得到高度赞誉,各阶层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推进改革建设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明显提升。〔3〕

中国官方耗巨资打造中国版CNN,新华社将担纲。

为打造中国的国际形象,中国将耗费巨资将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及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推出海外,并将学习卡达半岛电视台模式,打造一个全天候电视新闻台,即中国版的CNN,但被选择担负起这项使命的并不是中央电视台,而是新华社。
《纽约时报》报道说,经常受西方主流媒体报道角度困扰的中国新闻主管部门,因此决定花笔大钱,将大陆媒体推进国际市场,让前述几家大型媒体集团在海外开设更多的分支机构,并开辟英语及其他更多语言频道,为中国的新形象发声。
根据早前的消息,中国官方将拿出450亿元人民币下发给各相关媒体,但喻国明(曾经就相关议题接受政府部门咨询的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指出,详细计划还没拟出,但主旨是已经拟定的了,就是要改善中国的国际形象,并可能因此接受较少的北京官方管控。他说:“政府已经决定要做了,但至于如何做、做什么,他们还要继续研究。”〔4
※中国互联网协会确定9月14日为“中国网民节”。
“网民已经成为中国民意、公正、良心的体现者,没有网民的参与,还能叫大事?”这是2008年初,一位网友在天涯社区上写下的话。
作为一名网民,在今天,也许是幸福的。昨(6)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在首届中国网民文化节上宣布,确定每年9月14日——这一天我国发出首封电子邮件,为“中国网民节”。这意味着,网民节获得了官方和大众的认可。节日敲定,众多网友叫好的同时,激动热议:网民节,是否放假?如何过节?
“中国网民节”的评选历时3个多月,由中国互联网携手50多家网络媒体举行,参与网民近50万人次。得票最多的3个日期,进入复选阶段评选,昨日在首届中国网民文化节会上,“中国网民节”最终敲定为9月14日。〔5〕
 
干净的虚拟世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
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7部门2009年1月5日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这标志为期1个月的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蔡名照在会上讲话时指出,网上低俗之风泛滥,严重危害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十分关注,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网上低俗信息不仅有悖于社会公德,而且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为: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对网上低俗信息进行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狠抓源头,强化自律,严格执法,强化网络信息服务单位社会责任,推动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落到实处,使网络环境明显净化,网上低俗之风得到有效遏制。〔6〕“自1月5日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月28日,已关闭违法违规网站1507家。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公布了这一最新数据。〔7〕
 
当局进一步强化网络监控与新闻审查。不少网民对当局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关闭的不仅仅是低俗网站“色情网站”提出了质疑,突出的事例就是表达自由思想和言论的博客网站“牛博网遭强行关闭。有网民认为“这是当局借整治低俗之风,以达强化网络监控,打压言论自由之目的,关闭‘牛博网’原因并非‘低俗‘涉黄’,而是涉及时政方面的有害内容”。有学者认为,“这类扫黄行动针对的并不是色情内容,而是在控制政治异议,或者更广意义上的多元社会不同声音的表达。”(邱林川)
强化网络监控与新闻审查的事例还不少。当局最后一刻阻止受到广泛关注的山寨春晚现场播出,并封闭了施孟奇山寨电视台网页。2009年1月5日,在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鹿集团毒奶粉一案当天,毒奶粉受害婴儿的父母举行记者会,受到当局阻挠,此事只有外电进行了报道,中国媒体不能提及!此类情况在中国司空见惯,老百姓习以为常,而一些来自民主社会的外国媒体记者有时会“大惊小怪”!如“惊呼”中国媒体删除奥巴马就职演说中的一些词句和段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直播时,因同声传译,当奥巴马就职演说涉及一些“敏感词汇”,导播马上进行技术处理:“切断直播”。
 
两大反差:高度一致与低俗之风,理论自信与神经脆弱
正确的舆论导向,干净的虚拟世界。2009年1月言论自由话题不少,但形成的两大反差引起人们的关注与思考。
 
高度一致与低俗之风。
“大力唱响时代主旋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行动保持高度一致,思想、言论体现高水平。
整治低俗之风是因为“网上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发展蔓延,给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带来了严重危害。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助推器,是重要的诱因之一。”〔8〕为了“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打造一个更美好、更干净的虚拟世界,营造一个更健康、更文明的网络环境。
整治低俗之风,成人私人空间,成人身心健康,成人生理需求,必须与中、小学生保持“高度一致”!所以有“长不大的中国人”、“成人儿童化”的议论。因为“个人儿童期无限延长”、“人格未成年化”、“精神幼儿化”,国人没有独立思想的能力,没有行动的能力,更没有“辨别方向”、“判断是非”的能力,所以必须与最高当权者保持高度一致,否则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
“高品位、高格调”,只是对人的一种道德要求。从人的权利来说,“低俗也是人的一种权利”,“高尚”的人是人,“低俗”的人也是人!当人们选择过“低俗”生活时,并不违法!何况,“色情文字与图片也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净化网络,不能以侵害公民言论自由权利为代价,不能因“洗澡水”脏,就干脆将“脏水”与“婴儿”一块倒掉?!“网络应该为不同的人群提供不同内容。低俗的人去看低俗的东西,高雅的人去看高雅的东西。但是这一切都应该在宪法的框架下让人们去行使表达权和知情权,而不是在行政手段下强力干预网络的经营。因为这种干预的最大输家只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凌沧州)
中国社会科学院媒介传播与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卜卫在一次访谈节目中指出,“网络监管不依法行事,而是根据监管人员的模糊不定的‘疏导’或‘堵塞’的想法来做,不是一种好方法。我其实质疑的是谁是监管人员,他为什么有权力决定大家看什么或不看什么?而大家都不是儿童,而是成年人。以及谁给他的权力?他做这样的决定有法律依据吗?”〔9〕
 
理论自信与神经脆弱。
胡锦涛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三不”理论:“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排除各种干扰,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进。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做到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决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决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有人说,胡锦涛的“三不” 理论体现一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竹石”精神。
梅宁华在《破除“民主迷思”》一文中提出“走中国式民主之路,要树立中国主体思维,树立自己的理论自信。现在,理论界逐渐形成了一种中国主体意识,一种更为客观、更为理性的理论思维,一种不被西方的观点、思潮所左右的理论主体思维,这背后是一种理论自信。”〔10〕梅宁华的“理论自信”建立的基础是,“我国的政治制度是一种基于先进价值观之上的现代政治制度”,“有一套体现现代人类文明的观念,如法治、科学、人权、爱国、民主等观念的价值体系”,“集中西价值观的长处于一身”,“在价值观上实现了对西方价值观和中国传统价值观的超越”。〔11〕
理论自信,不在于你论理的声音有多高,而在于即使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也不会影响自己坚持的原则与信念。一个执政党的理论自信,表现在相信自己的理论一定会被更多的人民理解与接受。“言论自由的关键是言论的‘内容中立’,对于各种宣传,它只是简单地交给民众自己去判断。”(林达)〔12〕理论自信,就必须让不同的观点都有表达的机会。
执政党可以代表人民的利益,但不能代替人民思想。举什么旗、走什么路,这是执政当局的选择!选择是否有道理?其道理是否行得通?人民有权提出疑惑,更有权提出质疑!执政当局可以告诉人民何种思想观点是正确的,但无权代替人民对思想观点做出选择,民主社会相信人民的智慧与判断能力。先进的理论、文化、制度,还怕战胜不了落后的理论、文化、制度?!“真理”在手,还怕“谬论”? !
执政当局担心思想会乱,思想不能统一,在执政党内用“党的纪律”进行约束,但在党外、在社会上、在人民大众之中,执政当局只能靠说理、说服的办法。靠压制、压服的办法,会适得其反!假如为了使自己的声音高起来、多起来,就以强权打压不同声音,这只是嘴巴上的自信,实际上是心虚!建立在以强权打压不同声音基础上的自信,不叫“理论自信”,叫“神经脆弱”!

“真理只有在被认识到是真理的是时侯才能被推向前进,而只有在它得以被相反的观点公开攻击的时侯才能被认识到是真理。假如我出于对你的好意而要让你接受我的看法,即使你准备喝的东西是盐酸,我宁愿让你同我争论,通过当众试验来证明这一液体确系盐酸,也不愿让你简单地听我的话。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你彻底信服。只要人们感到他们是被迫地为了他们所不能接受的原因而行动,他们的服从就将是暂时的和不稳定的,因为他们的行动是由外部所强迫的。假若你要使别人确信你的主张,你就必须为这一主张提供根据,并使之能够经得起批判性评价的检验。而提供这些根据的唯一途径,就是设立一个‘竞技场’,让各种不同的主张都能提出来接受检验,以求赞同。而建造这样一个‘竞技场’的‘灰浆’,不是别的。正是言论自由。”〔13〕
 
写作时间:2009年2月18日
 
注释
1〕《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在北京举行 李长春出席并讲话》,《 人民日报 》2009年1月6日。
2〕《中科院报告称我国文化影响力居世界第七》,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七日电 (记者周兆军),《中国新闻网》2009年1月18日。
3〕《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党和国家发展方向得到人们高度认同 全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明显提升》,2009年1月23日, 来源:央视网。  
4〕《官方耗巨资打造中国版CNN 新华社将担纲 》,《星岛环球网》2009年1月16日。
5〕《中国互联网协会确定9月14日为“中国网民节”》,2009年1月9日,来源:中国广播网。
6〕《2009年互联网整治文献》(2009-1-6)。
7〕《已关网站千家 国新办:规范网络秩序非短期行为》,2009年02月03日来源:《法制日报》。
8〕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互联网安全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9年互联网整治文献》(2009-1-6)。
9〕《怎样看待互联网的“低俗之风”?》,《人民网》舆情频道,2009年1月19日。
10〕梅宁华:《破除“民主迷思”》,《红旗文稿》2009年1月9日。梅宁华:北京日报社社长,《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一文作者,甄言是他的笔名。
11〕梅宁华 : 《对现代国家制度的新思考——从奥运成功举办看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人民日报》2008年9月26日。
12〕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三联书店1997年第1版,第127页。
13〕《伦理学与现实生活》,〔美〕R.T.诺兰等著,姚新中译,华夏出版社1988年第1版,第377页。
 

刘力榕言论自由话题综述系列:
●2008年媒体、网络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
●网络“曝光”热点不断 网络监督力量进一步凸显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一
2009年1月)
●“人肉”立法引起热议 质疑声不断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二
2009年1月)
●言论自由呼声日高多极社会多元思想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三
2009年1月)
●正确的舆论导向干净的虚拟世界
——2009年言论自由话题综述之四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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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力榕:言论自由呼声日高 多极社会多元思想

言论自由呼声日高 多极社会多元思想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三
2009年1月)
刘力榕
 
内容提要:《北京日报》、《中国青年报》登载两文:《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宣传部门的公共服务空间有多大》,引起社会关注。《中国发展观察》登载《万里与农村改革》。当人们以为官方媒体是否在发出重视言论自由信号之时,《北京日报》又登载了一篇文章:《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文章发表后引来许多批评声。除了言论自由争论之外,还有不少热门话题。《乌有之乡》发出纪念毛泽东活动日常化倡议,中国工人〔共产〕党发表《告全国各族人民书》,22位学者、律师发表公开信:《抵制央视,拒绝洗脑》,凌沧洲发表《致中国朝野公开信》。
关键词:言论自由,多极社会,多元思想
 
官方媒体发文谈论言论自由引起关注
2009年1月13日,官方媒体《北京日报》与《中国青年报》同一天登载两篇谈论言论自由的文章,一是《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沈敏特);一是《宣传部门的公共服务空间有多大》(陈杰人),引起社会的特别关注。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沈敏特的文章首先提到言论自由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权利,此后又进一步指出不能随便判定一种言论荒谬与否,也不应该由某种权威担当真理裁判,应经过历史实践的检验。文章列举马寅初和张志新因言获罪的历史教训,指出,按言论自由的原则,类似马寅初和张志新这样的挑战权威的言论也应获得自由。一切言论“在言论的层面上”,都享有自由表达和发表的权利。文章用了较大篇幅论述了言论自由“常识”。
“言论自由”,是被写进我国宪法的。但很多同志对此理解并不深入。比如,“荒谬言论”能否享有言论自由呢?这个问题,是人们常问的一个问题。如果您不假思索地回答:“荒谬言论哪能给言论自由呢!”恕我直言,您立刻掉入了“陷阱”——这“陷阱”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请问,您如何判定一个还没有说出来的话,是‘荒谬’言论,使您能事先就剥夺他的言论自由?”我想,除非您能大言不惭地宣布自己是“洞察一切”的神仙,尚未说出就能判定言论荒谬。否则,您只能掉入无法自圆其说的“陷阱”。
我在此仅仅是为了提醒人们一个常识:某一言论(这里指的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言论,而非狂喊乱轰的攻击漫骂)在没有公之于世以前,无法判定其荒谬与否,无法判断其是进步还是反动。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我想,这就是大家所说的言论自由,也就是毛泽东提倡的至理名言:百家争鸣。
循此要引出的一个相关的常识:某一言论出来了,大家也着意思索了、努力辨别了,却常常仍然看不清本质;尤其是那些当时看来有点另类,或为当时的多数人所不能认可的言论,常常需要一个或长或短的历史过程,才能成为大家心悦诚服的真理,或成为大家痛心疾首的谬说。在这个过程中,大忌是有“权威”出来当“真理裁判”,用一锤定音的方式作出所谓是与非的结论,然后大家响应号召,一哄而起地“热烈颂扬”或“口诛笔伐”。之所以称之为“大忌”,是因为对此常要付出巨大的,包括鲜血和生命的代价。
陈杰人的《宣传部门的公共服务空间有多大》文章,称宣传部应该做好公共服务,不应压制舆论。宣传部门有很大的公共服务空间。如果这个部门能够通过各种创新取得良好的职能效果和社会效应,就会与广大民众产生良性工作互动。有的地方宣传部门虽然把“正确的舆论导向”挂在嘴边,但实际工作中却无法真正有效地正确引导舆论,甚至将引导舆论异化为压制舆论,继而产生消极的社会效果。
文章举了湖南宣传部在雪灾中组织媒体充分报道灾情为例,称“在媒体及时、准确和开放报道下,灾民及时了解真相,谣言无处藏身”。在灾难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如果宣传部门增强服务意识,从弘扬正气到舆论监督,可以“形成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有效服务。”而“宣传部门的公共服务,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称假老虎事件中,陕西和湖南宣传部处理的迥异手法,使两个省收获了不同的公共形象。陈杰人建议,宣传部门应该勇于创新,在向社会提供信息并监督管理媒体的同时,因势而动,加强公共服务职能。
2009年1月4日,在《中国发展观察》上登载一文:《万里与农村改革》(赵树凯),文章引用了大段万里谈论言论自由的话。
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要管理好众人之事,就不能封堵众人之口,就必须倾听众人之言。这种倾听不应当是停留于政治表态,不能成为领导人的个性特点,想听则听,不想听则不听,而应该成为制度特点,必须有制度安排的保证。能否保证这种制度上的倾听之畅通,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万里正是基于改革过程的艰辛而体会到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所以,他在1986年一个并不是很重要的会议上,发表了一次非常重要的讲话。这篇讲话的题目是:“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他说:“为了创造民主、平等、协商的政治环境,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但对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实行这样的方针,对政策研究、决策研究也要实行这个方针。不但对自然科学要实行这个方针,对社会科学也要实行这个方针。这个方针应该是我国政治生活、思想理论、文化建设中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这是社会主义高度民主的重要标志。”
“关键不在于把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分开,而在于对政治问题,对决策研究本身,也应该实行‘双百’方针。”“如果在人民内部政治问题不能争鸣,只能领导人独鸣,又谈得上什么‘高度民主’呢?我认为,我们应该广开言路,破除言禁,把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切实付诸实施。”本人的理解,万里倡导、坚持政治上的“双百”方针,实质就是坚持政治上的开放和竞争。
 
《追求真理离不开言论自由》问世引起海内外的极大关注有人认为,《北京日报》是北京市委的机关报,刊登呼吁言论自由的文章出乎人们的意料,“实属罕见”;有人认为立场保守的北京日报刊登此文意义重大标志中国领导层对于言论自由出现分歧;有人努力解读刊载这篇文章的背后原由,想从中探出一些中国官方舆论口径有所放松甚至转向的蛛丝马迹。当人们以为官方媒体是否在发出一种重视言论自由信号之时,《北京日报》2009年1月19日又登载了一篇谈论言论自由的文章,即《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甄言)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言论甚至谎言争得所谓自由的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言论、谣言、谎言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我们提倡、主张的言论自由亦是如此。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责任对应的,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因此,任何国家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抽象自由。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了一个思想多元、高度包容的现代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和充分的表达空间,但有的人却不顾这种进步和变化,抱着狭隘的意识形态偏见对中国的这种进步和变化置若罔闻,甚至恶意诋毁。这种做法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不赞同那种抽掉言论自由的法律的、道德的、规则的前提和约束,空洞地、抽象地谈论言论自由的做法。那种将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的观点和做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言论自由的社会责任》一发表就引来许多的批评声。“如果预先给言论自由套上社会责任的枷锁,言论自由就会丧失真正的自由。比如当媒体把保证社会稳定看作是一种社会责任时,他们对社会黑暗面的报道就会开始自律。1〕甄言先生的这一派‘官腔’,其实我们并不陌生,是与1949年以来,各项政治运动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的。只是加进了几个与时俱进的‘现代名词’以遮羞而已。”甄言的文章,“是对箝制中国国内的言论自由,发出了一个既很明显又很危险的不祥的信号!”〔2〕

社会多极化,必然导致思想的多元化、民意的多元化,不同的理念、不同的价值观必然产生不同的思想观点,任何观点都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赞成,但我要拼命力争你有说这话的权利。”(伏尔泰)“为了追求真理,唯一的办法是让它公之于世,在阳光下,让大家来思索、来辨别,才有可能认识它的本质。”(沈敏特)假如认定自己说的一定是正确的,是真理,与自己的观点不同,就一定是“荒谬言论、谣言、谎言”,就一定要以强权打压“言论自由的空间”。这本身就是与思想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理念”、“常识”相违背的。我们的世界大得足以容纳许多真理”(卡斯特利奥),不同声音都应有表达的机会。对此,可以坚持你的观点,但必须学会宽容,学会尊重。假如“正确”的观点才有言论自由,“不正确”的观点没有言论自由,言论自由讨论就毫无意义!
 
2009年1月,除了言论自由引起的争论之外,还有许多热门话题。
※《乌有之乡》网站发出纪念“纪念毛泽东活动日常化的倡议。
2009年15日,乌有之乡网站发出纪念毛泽东活动日常化的倡议,内容包括佩戴毛泽东像章,用毛主席万岁等口号彼此问候,呼吁集资修建毛泽东像,以及向刊登批评毛泽东内容的媒体施加压力等等。倡议刊登后引起了网民的巨大反响,针对这情况,中国社会问题专家,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发表长文,认为这是近乎于邪教的活动,因此引起拥护、支持倡议”的网民强烈不满。
中国工人〔共产〕党发表《告全国各族人民书》。
2009年1下旬,网上出现了一个自称是中国工人〔共产〕党(中国毛泽东主义共产党)的组织发表的《告全国各族人民书》。《告全国各族人民书》以极端的文革语言,既对执政党30年来的改革政策大加挞伐,同时也谴责“精英分子”利用零八宪章“分裂中国”。该组织在这篇文章把中共现政权称作是“修正主义统治集团”,并说该政权在过去30年实施的“改革开放”路线是“彻头彻尾的复辟资本主义路线。” 这份“告全国人民书”声言,“就凭他们彻底背叛‘四项基本原则’,以‘四个坚定不移’取而代之这一项,我们就造反有理!”〔3〕
※二十二位学者、律师在互联网上联名发表抵制中央电视台洗脑的公开信。
2009年1月12日,二十二位中国学者、律师在互联网上联名发表抵制中央电视台洗脑的公开信,这封名为《抵制央视,拒绝洗脑》的公开信的发起人凌沧州说,发表公开信的目的是为了表明联名签署人对垄断性的信息传播和新闻传播的立场。这位发起人指出,这么多知识分子联名对官控主要喉舌说不,在大陆几十年来还是第一次,反应了大陆公民、网民想表达而无处表达的心声。这封公开信列举了中央电视台七大劣行,包括央视在其节目中为三鹿做宣传,称三鹿有1100道检测关;而最近以来,中国最大的食品公害事件,就是被央视号称有1100道检测关的三鹿奶粉。公开信还指出,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对中国转型时期社会矛盾事件的报道采取是有选择性的,对许多突发性事件、群体事件不予以报道或者淡化处理。另外,中央电视台几十年来的新闻联播节目还是老一套,没有任何新的变化,不仅风格、理念陈旧,还和过去一样国内报道上报喜不报忧,国际报道上经常报忧不报喜。公开信指出,这样的“新闻联播”不如直接称它是“宣传联播”。〔4〕
※凌沧洲发表《致中国朝野公开信》(2009年1月2日),为言论与新闻自由请命,“强烈呼吁朝野各方一起推动中国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
吁请当局立即开放报禁,落实人民自由创办报刊、出版社、电视台、电台的权利。
吁请当局立即开放网禁;关闭阻碍信息自由流通的防火墙;开放外网的屏蔽,即使外网有不合乎我国民的思想与观点的,也请相信人民自己的判断力和批判能力。
吁请当局允许民营出版公司有独立出书的权利,充分的出版自由是文明进步的前提。
吁请当局下令制止一些部门或地方用纳税人的钱资助“五毛党”网评员。
吁请当局审查《出版管理条例》是否违宪。
吁请当局制定《言论自由保障法》、《新闻自由保障法》、《出版自由保障法》。
吁请当局对践踏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官员予以严惩。
吁请当局有鉴于一年来的天灾人祸频仍,当效法汉唐盛世明君宽和政治,大赦天下,尤其是释放“因言入罪”的人士。
吁请当局听取民意,善待民意,学习西方文明的先进成果,顺应时代大势与世界潮流,和平秩序地将国家建设成为有高度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国家。
 
写作时间:2009年2月13日
 
注释:
1〕寒江雪:《一场关于言论自由的争论》。
2〕严家伟:《无理的官腔,危险的信号——斥甄言反对言论自由的谬论》。
3〕萧洵:《毛派另立共产党?反政府也反宪章》。
〔4〕马丁:《中国大陆言论自由呼声越来越多》,(2009年1月14日)。

 
刘力榕言论自由话题综述系列:
●2008年媒体、网络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
http://www.blogchina.com/20090201660348.html
●网络“曝光”热点不断 网络监督力量进一步凸显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一
2009年1月)
http://www.blogchina.com/20090211664430.html
●“人肉”立法引起热议 质疑声不断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二
2009年1月)
http://www.blogchina.com/20090211664432.html
●言论自由呼声日高 多极社会多元思想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三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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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力榕:“人肉”立法引起热议 质疑声不断

“人肉”立法引起热议 质疑声不断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二
(2009年1月)
刘力榕

内容提要:徐州“人肉搜索”立法引起强烈反响,江苏省和徐州市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的解释、解读。“人肉搜索”是把“双刃剑”。“人肉搜索”立法,只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如此,为什么仍有这么多的质疑声?“人肉搜索”立法的确“太荒唐”!徐州“人肉搜索”立法必然产生两大结果:一是“人肉搜索”成了“违法”行为,实际上是在为贪官撑起“保护伞”。二是言论自由空间因此将不断压缩,中国言论自由前景令人悲观! 人们对徐州“人肉搜索”的目的、本意提出质疑是有道理的,并不是一种误解,更不是“小题大做”!
关键词:言论自由,“人肉搜索”立法,权力监督

2009年1月18日,《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09年6月1日起生效。对近来社会广泛关注的“人肉搜索”,该条例明确“说不”。根据这一条例,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可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半年内禁止计算机上网或停机;一些违法的单位,还可能面临吊销经营许可证或取消联网资格的处罚。〔1〕
“一石激起千层浪”,“人肉搜索”立法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质疑声不断。因此,2009年1月19日,江苏省和徐州市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徐州的立法并非简单地禁止“人肉搜索”,像法律允许的举报贪官、揭露丑恶现象,就不在此列。该条例中的一些规定,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目前,个人信息被无端泄露的情况日益严重,立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非常必要。“我们对‘人肉搜索’是有所禁有所不禁的。”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对于网友们最关心的在网上能否揭露丑恶现象、举报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抨击社会不文明行径,这些在该条例当中都是不禁止的,这也是国家允许的、赋予公众的监督权利。比如,2008年,前徐州泉山区区委书记董峰的落马,就是网络举报,之后引起有关方面关注,遭到纪委查处,并被检方起诉。对这样的‘人肉搜索’,就不在法律禁止之列。”据《人民日报》、《扬子晚报》报道。〔2〕
2009年1月20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情况公开进行了解读,提出是对“人肉搜索”立法只是进行“规范”,不是“禁止”。“涉及信息资料保护规定,其他地区也有立法,2007年12月2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008年9月25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山西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人肉搜索”立法何以在社会上产生如此强烈反响?
“人肉搜索”是把“双刃剑”。“人肉搜索”是“网络时代的反腐利器”,“人肉搜索”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德。同时“网络暴民”借助“人肉搜索”侵害公民名誉权、隐私权的事件时有发生,引发诉讼不少。人们普遍对“网络暴力”、“网络暴民”持反对意见,认为网民必须“自律”,“人肉搜索”有必要规范。
“人肉搜索”有必要规范,2008年就引起重视。2008年8月,时任全国人大常委(现已因违法违纪而辞职)的朱志刚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网上通缉’、‘人肉搜索’泄露公民姓名、家庭住址、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样是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其造成的危害甚至比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更为严重,因此建议将‘人肉搜索’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范。”这种观点立即遭到了大多数人的反对。一些法律学者认为,“实际上刑法已经对名誉权进行保护了,如果在刑法中对人肉搜索行为进行规范,那我们的刑法也管的太宽了。”“‘人肉搜索’一般搜索出的都是些姓名,年龄,地址,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基本生活信息。这些一般都是当事人不加以特殊保密的信息资料,应不属于隐私范畴,如果网友单纯在网络上提供出当事人不排斥公开的此类基本生活信息,不构成侵犯隐私权。”〔3〕

“人肉搜索”立法,“在网上揭露丑恶现象、举报领导干部的违法行为、抨击社会不文明行径,在该条例中都是不禁止的”。条例只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如此,为什么仍有这么多的质疑声?许多法律学家、学者、网民究竟担心什么?!
我本想找《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完整文本认真一读,可网上没有。从现掌握的资料看,“人肉搜索”立法的确“太荒唐”!“法律允许的举报贪官、揭露丑恶现象,就不在此列。”江苏省和徐州市人大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如是说。有什么“法律”不允许“举报贪官、揭露丑恶现象”的?!徐州“人肉搜索”立法就是一大例证。说徐州“人肉搜索”立法的目的、本意“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又说,“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是法律义务,我国民法、刑法、行政法,都有相关的规范。”〔4〕如此,“人肉搜索”并不是“无法可依”,可为什么还要对“人肉搜索”立法呢?!“未经允许,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均属于“违法行为”。“他人”,涵盖了所有的“公民”,以此逻辑推理,官员是“公民”,当然在保护之列。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不加以区分,对公共人物与私人个人不加以区分,对权力掌握者(官员)、公众人物(知名人士)与普通公民不加以区分,所以在保护公民名誉权、隐私权与维护公民对权力掌握者(官员)、公众人物(名人)监督权之间出现矛盾时,徐州“人肉搜索”立法站在哪一边十分清楚!

徐州“人肉搜索”立法必然产生两大结果:一是“人肉搜索”成了“违法”行为,实际上是在为贪官撑起“保护伞”,是在为公民行使权利设置“绊脚石”,公民对权力的网络监督将越来越难。二是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剥夺得所剩不多的情况下,又加上一道“封口令”!言论自由空间将不断压缩,中国言论自由前景令人悲观! 所以人们对徐州“人肉搜索”的目的、本意提出质疑是有道理的,并不是一种误解,更不是“小题大做”!
徐州师范大学社会学副教授魏晨认为,“人肉搜索只是一种收集信息的技术手段,技术手段往往具有两面性。其实广大网民并非不知道人肉搜索如果操作不当,会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大家真正担心的是,如果立法不当,民众通过互联网渠道,表达民情民意、推进网络反腐、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途径将被堵塞。”〔5〕
“地方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有维护地方官员利益之嫌,可能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屏蔽网络监督渠道,怎么进一步维护官员阶层的既得利益。这种立法,实际上是打击网民监督,剥夺了网民的监督权,这么立法的根本目的,还是要控制网络,让网络经过更严格的审查。”〔6〕“《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在立法精神上,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同时也倾向对地方官员劣行的保护。具体就不展开了,因为大家都是心知肚明……”。〔7〕“徐州立法禁止‘人肉搜索’是‘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而遭‘人肉搜索’的周久耕就是江苏官员,让人浮想联翩——这是不是周久耕效应?”〔8〕
“江苏省人大通过《条例》,禁止擅自公开他人信息资料,显然扼住了‘人肉搜索’的喉咙。已经有人公开提出质疑,认为这是禁止网络监督,为腐败提供保护伞,而立法者也赶紧回应:贪官污吏的个人信息,还是可以公开的。事实上,问题并不在于哪些人的信息可以公开。纠缠于细节的人们更应该思考,该不该动用公共的权力手段,来管理属于网络言论的范畴? 网络是当前民间舆论最汹涌的场所,这个属性,不因为这些舆论本身的好坏而改变。在许多沟通渠道不畅的时候,一个可以畅所欲言的网络空间,本身是可贵的。除非万不得已,这种自由的完整性都应该受到呵护,任何管制看似微小,却都代表一种趋势,即公共权力对于个人舆论表达的压制。”〔9〕

到目前为止,中国网民“人肉搜索”的对象,多是贪官污吏或有问题的官员,“人肉搜索”对掌握公权力的人而言,“不失为一种方便、快捷,极具杀伤力”的新型舆论监督方式。不能因为“网络暴力”、“网络暴民”的存在,就可以借“人肉搜索”立法之机压缩言论自由空间。“有了这一个小小的空子,任何人的自由总有一天会由此溜掉。(约翰·塞尔顿)”。〔10〕
“在现代民主社会,表达自由既是个体自我实现的前提,也是社会不断进步的基础。承认和保护表达自由是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原则,是一种世界潮流。政治、法律制度的设计以及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都应当考虑对表达自由的保护和尊重。政府在对表达自由进行限制的时候,一方面需要格外小心,以避免伤及表达自由和信息的自由流动。另一方面,如果迫切的政府或社会利益需要政府对表达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政府也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也构成对政府限制表达自由的权力的限制。”〔11〕

写作时间:2009年2月9日

注释
〔1〕《扬子晚报》2009年1月19日,转引自:盛大林:《对“人肉搜索”如此“说不”太荒唐》。
〔2〕:《人肉搜索禁令保民不保官》,《南方都市报》2009年1月21日。
〔3〕盛大林:《对“人肉搜索”如此“说不”太荒唐》;《信息时报》2008年8月27日,记者: 闫晓光 朱小勇;董雷:《网络暴力事件频发 律师称人肉搜索不违法》(2008-06-19)。
〔4〕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解读》(2009年1月20日)。
〔5〕《新华网》:《冠以“人肉搜索禁令”的恶名,正处于各方热议的风口浪尖》,新华社记者:周国洪。
〔6〕海涛:《徐州禁止利用网络人肉搜索惹争议》。
〔7〕鲁邦升:《我对〈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点评》,(2009年1月23日)。
〔8〕王攀:《不能把“人肉搜索”和洗澡水一起泼掉》,《羊城晚报》2009年1月20日。
〔9〕张伟年:《“人肉搜索”的罪与禁 》,《中国青年报》2009年1月21日。
〔10〕约翰·塞尔顿的话转引自:《自由宪章》,〔英〕哈耶克著,杨玉生/冯兴元/陈茅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321页。
〔11〕王四新:《限制表达自由的原则》。

刘力榕言论自由话题综述系列:
●2008年媒体、网络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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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曝光”热点不断 网络监督力量进一步凸显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一
(2009年1月)
●“人肉”立法引起热议 质疑声不断
——2009年言论自由热点话题综述之二
(2009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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