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谁的水?

水是谁的水?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源泉,是地球母亲赐予人类的礼物。可政府(当然不光是指中国政府)却把它霸占了,向用水的老百姓收费,这无异于有人要把空气霸占起来向老百姓收费一样。

有消息说,2009年下半年,为了大致搞清全国城市饮用水的水质情况,住建部水质中心曾做过一次全国普查。尽管数据没对外公布,但多位权威部门的人士都透露:实际合格率也就50%左右。

几乎所有饮用水界专家、学者都认为中国城市水质存在“安全隐患”,但并没有任何一家自来水公司宣布自检水质不合格。网上有消息说,一些先进国家排出的污水都比我们喝的自来水干净。

许多地方政府在保护环境和水资源方面,还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因为异地任职的党政一把手并不会考虑祖祖辈辈生长在此的老百姓今后日子怎么过,这些屁民更不能决定他们的升迁。只是他们将来生活的地方水资源也许正在被同样不负责的异地任职的官员在肆意污染着。有人评价中国人现在是易粪相食并不为过。

我们中国人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资源已被一帮利益集团霸占,他们肆无忌禅地在水里拉了“屎”、撒了“尿”,然后还要向求水的百姓收取水费,这帮人真是中国人的败类!

参阅文献:《50%合格的自来水,为啥还要100%涨价》,载《读友报》2012年5月15日,作者: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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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的“拆迁”

与时俱进的“拆迁”

前些年,中国的拆迁如日中天的时候,有人讲了德国“磨房”的故事。不久就有媒体“辟谣”,说那仅仅是一个传说。再说咱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拆迁怎么能与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拆迁相提并论呢?

后来有人在浙江奉化听说了这样一个故事,说是蒋介石当上中华民国的总统之后,想把自己老家的旧房子扩建一下,怎奈隔壁卖千层饼的周顺房的主人不同意,甚至还放出话来:“瑞元(这是蒋总统的小名)当皇帝了,他让我搬,我不得不搬,只是这话你让瑞元亲自来说。”

蒋介石闻讯后,只好放弃自己的拆迁计划。

今天,当我们来到蒋介石故居,看到蒋家面临剡溪的大院右侧有一个“周顺房千层饼店”嵌在蒋家大院一角时,大概没有人会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只是有人认为蒋介石是新光棍怕老邻居,他碍于自己儿时的情面,不敢为了非“公益事业”强制拆迁罢了。咱们特色社会主义的拆迁都是为了“公益”,官员们从来都不肯谋私利的。

然而,就是为了公益,在中国古代的拆迁上也表现得十分文明。

西周共和二年(公元前840年),周历王姬胡为扩建王宫,要占用一个民间池塘,但苦于资金短少,一时付不起足够的银子,便差人去与池塘的主人鬲从商量,并保证“待秋后按市价分毫不差一应奉还”。鬲从不依,说他要靠池塘养鱼育藕谋生。周历王只好给鬲从在宫中安排了一个工作,并承诺秋后依约补偿,鬲从才让出池塘。

北宋时,宋仁宗想扩建皇宫,要拆除皇宫周围的民宅,但老百姓不同意,宋仁宗只好作罢。于是北宋的开封就有了一个有史以来最小的皇宫,仅相当于一个节度使的府第。

到了清代,清朝为避免满汉矛盾,决定在北京推行满汉划城而居。顺治说:“朕反复思维,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迁移补偿银勿托官员发放,汉人亲自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徒之人得蒙实惠”。他是担心拆迁费用被贪官克扣。为了安抚民心,他还下旨“凡迁徙之人,先给赏银奖赏”,什么时候搬迁,在半年之内悉听其便,不得催逼。结果只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汉人就搬迁完毕了。

在腐败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和封建社会中,科学技术不发达,他们有的没有推土机,有的甚至没有枪支,所以他们不敢得罪民众,不敢强拆。而在我们特色社会主义国家里,科学技术发展那是相当地快,有了推土机,有了大吊车,还有了黑社会和枪支,只要哪个官员为了自己个人的“公益事业”,想拆哪个民宅,无需自己出面,只要跟黑社会勾搭下,便有人会开着推土机或大吊车前去强拆,哪怕民宅里还住着人,他们也不会停下推土机的履带……

这实在是我们有别于古今中外的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进步,让我们的拆迁水平也与时俱进地发展到当今如此水平。

参阅文献:《皇帝怎么拆迁》载《中外文摘》2012年第7期,作者:李兴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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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的学生当考官

三年级的学生当考官

李鸿章的一个亲戚参加考试,但这位仁兄胸无点墨,便欲仰仗李鸿章的权势得到优待,于是他在考卷上写道:“我是中堂大人的亲妻”,欲写成“戚”,无奈搜索枯肠,就是想不起“戚”字如何写,最后写成“妻”字。为此,考官批:_______________

考官用委婉、幽默的语言将错就错,没有录取他。

你知道考官批的是什么吗?

这是一本供小学三年级使用的《全能课堂》语文作业课,学生做不好,问家长,家长弄不明白,又来问我。

我一看也懵了,我反复看了封面和内容,真的不相信这是给小学三年级学生出的作业题。

根据题目内容,我想答案写成“你贵为中堂大人之亲妻,何人敢娶?”也许才符合“委婉、幽默的语言将错就错的”条件,但这样本应由考官批阅试卷作出的“将错就错”,且含有一些“淡黄”色彩的幽默,让一个小学三年的学生来完成,显然有些勉为其难了。

许多年来,我们一些违背少儿天性的假大空教育,如唱红歌、表忠心,学习一些“政治家”都弄不明白的“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已毒害了多少青少年的思想,浪费了多少孩子的青春,难道我们还不该警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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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傲是内心自卑的表现

高傲是内心自卑的表现

日本著名企业家松下幸之助有一次招待几个客人吃饭,大家都点了牛排,其他人都吃完了,唯有松下幸之助仅吃了一半。这时,松下幸之助唤来了大厨,告诉他,你的牛排做得很好吃,我之所以没有吃完,是因为我已80岁了,胃口大不如以前,我叫你来就是告诉你,这不是你的问题,我怕你看到只吃了一半的牛排被送回厨房,心里会难过。

这么大的老板,对一个餐厅的厨师都想得这么周到,他的事业不成功才是怪事。

想想我们现在的许多官员,一个比一个高傲,一个比一个牛逼,上车要别人开门,下雨要别人打伞,讲话要别人写稿子,除了找小姐和吃山珍海味要自己亲自干之外,其余的事都可以由别人代劳。怪不得有人说,在中国这个特色社会制度下,傻瓜也能当大官。

也正因为这样弱智的官员太多了,他们老是怕别人看不起他,所以就装作一副十分神圣的样子,他们今天看这个不顺眼,明天对那个训斥一番,哪怕自己说错了话或做错了事也死不认帐,坚持一错到底,说到底就是内心太空虚。

越是内心强大有实力的人越是谦虚谨慎、礼贤下士,越是内心脆弱、智商低下的人越是处处摆谱,时时装逼。

到我们官场上看一看吧,装逼的群体越来越多,就说明弱智的群体越来越大。

参阅文献:《半块牛排》载《读者》2012年第五期,作者: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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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报纸真敢逗

民国报纸真敢逗

上世纪三十年代,湖南省长何应钦去麓山扫其母的墓,“中宣部”要求各报要及时配发新闻,指令“新闻通稿”的标题为《何省长昨日去麓山扫其母之》。第二天,有报纸把标题改为《何省长昨日去麓山扫他妈的墓》。

抗战时期,重庆物价暴涨,许多产品偷工减料,《新民报》编辑程大千仿宋词佳句“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拟一新闻标题:“物价容易把人抛,薄了烧饼、瘦了油条”。

1947年,国民党政府查禁《窃国大盗袁世凯》一书,并要求各级政府购买《伟大的蒋主席》等政治书籍配发给公职人员组织学习,《文汇报》把这两条消息加在一起拟了一个标题:“《袁世凯》要查禁《蒋主席》必须读”。

解放战争时,国民党的报纸经常刊登贺龙被活捉枪毙的消息。一天,某报又受命刊登这一“新闻”,原标题为“匪首贺龙昨被活捉枪毙”,结果,出报时变为“匪首贺龙昨又被活捉枪毙”。

民国时报纸之所以敢说话,是因为允许民办报纸,甚至允许反对党办报纸。当年共产党在南京办的《新华日报》就天天变着法子骂国民党。《新华日报》的报童,都会把几种报名连在一起叫买:“新华日报扫荡(报)中央(日)报。”

现在我们的报纸都是官办的,又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所以在大是大非上是不会出任何异声的,这并非国民党的那种一党独裁,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因为我们的党就是代表人民的,党的利益就是人民利益。

参阅文献:《民国报纸那些绝妙标题》载《中外文摘》2012年第6期,和者:刘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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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那些荒唐事

财产保全那些荒唐事

记得《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要规定:对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请注意,这里是“可以”,而不是必须的。所以,在很久很久以前,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有时候提供担保,有时就不必提供担保。并且担保也是五花八门的,有人保,有财保,有的担保人在担保书上签字画押即可,有的把房产证或行车证拿给法官存放就行了。

后来规范一些了,就有了让企业法人担保或担保公司担保之说。有的担保公司专事财产保全担保,然后根据担保的风险,与当事人约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

按说这财产保全担保风险是及小的,一般情况下,申请财产保全的都是原告,而原告不是人身受到侵害者就是财产受到侵害者,当事人如果不是有精神病,也不会有事没事地去法院打官司玩儿。

后来,随着法院“讲政治”的深入,有人开始利用“人民法院”进行巧取豪夺或坑蒙拐骗,许多恶意诉讼应运而生。这使得财产保全担保的风险渐渐增大起来,但相较之于银行的贷款担保,风险仍然是微不足道的。

法律没有作出相应的修改,甚至没有上级的书面指令,各级地方法院对财产保全都变得谨小慎微起来。

先是要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当事人一律提供担保,再是要有足够经济实力的企业担保,再后来竟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现金担保了。

上海的法院要求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人,要将相当于被保全资金数额百分之三十的现金交到法院。按说这还算是合理,因为仅仅冻结或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又不是扣划或拍卖,如果保全不当,最多也就是造成被申请人的银行利息损失或其他一些间接损失,就是原告真的败诉了,也赔不了多少钱。

北京的法院则要求申请人申请保全多少数额的财产,就要将同等数额的现金交到法院担保。试想,一个当事人被人家拖欠了几百万或几千万的款项,他要起诉、要申请财产保全,只要不是特有钱的富翁,他上哪儿再拿出几百万或几千万交给法院作担保呢?

而最近发生在安徽一家法院的财产保全就更令人哭笑不得了。河南开封一家企业拖欠安徽一家企业的货款80万元。安徽这家企业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要求原告提供担保。原告是一家大型企业,所有楼房和厂房价值都在几百万元以上,如果先评估再让法院以裁定查封的方式提供担保,不仅费用太高,并且也太麻烦,于是就提出让法院以冻结自己银行存款的方式提供担保,因为这家公司帐户每天进出资金近亿元,冻结八十万银行帐户存款元对企业没有什么影响的。

法院同意了,并制作了冻结相关担保帐户存款的裁定。

可能是因为法官对这家企业的经济实力还是了解的,他们在没有送达冻结担保存款裁定的情况下,就在办理另外一起案件时,顺便去冻结了开封那家企业的帐户。但开封那家企业的银行帐户上不仅没有钱,并且也早被当地的另一家法院冻结过了。

法官们空手而归,但他们还是要按照领导的要求把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提供的担保帐户存款给冻结起来。于是就出现了原告申请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结果法院没冻着被告的存款,倒反过来把原告自己的银行存款冻结起来的喜剧。

其实,法官这样做也是很无奈的,因为他们法院内部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则,他们不这样做不行。

可当我们回过头去再看一下《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原意时,竟发现我们的许多法院一起路走偏,竟把为保护合法权益被侵害者利益之立法原意,演变成为了执行上级的指示,或确保上级领导或法院不承担风险,而不顾任何社会效果的地步。

按说对财产保全申请人的财产情况或财产保全的风险程度,人民法院是可以作出初步评估的,要不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有关法官也是可以作出相应判断的,这就是“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不是“必须”提供担保的立法原意。但现在,许多官员已没有了丝毫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下级为上级服务,一般职员为领导服务已成为我们官场上的规则,他们只讲自己安逸、稳妥,哪里去管当事人的死活?

这种荒诞的喜剧,也只有在一个让法院讲政治的荒诞体制下才能上演。当然,为了“讲政治”—-也就是听领导的话,他们也可以在当事人没有提供任何现金担保的情况下,支持当事人的恶意诉讼,随意冻结另一方当事人的上亿元的银行存款,比如上海市一中院。

参考文献:1、《这里是上海》

2、《上海一中院,能否一裁惊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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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胡耀邦被押赴刑场的那一刻

当胡耀邦被押赴刑场的那一刻

那是第五次反围剿时期,国民党轰炸红军驻地的一颗炸弹没炸,红军兵工厂想把弹头取下来研究。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共产国际顾问李德下了命令:任何人不得靠近炸弹,违者一律枪毙。

19岁的胡耀邦当时是少共中央局秘书长,他与当时的少共国际师政委肖华、少共中央局组织部长刘英三人忍不住好奇,在一个晚上,悄悄来到炸弹落下的地方,想亲眼看一看那炸弹的尊容。

但他们被负责看守炸弹的政治保卫局的卫兵发现了。于是被捕、枪毙成为必然。

当三个小孩子被押向刑场时,碰见了博古,他问刘英:你们这是怎么啦?刘英说:犯了纪律,要被枪毙了。

博古向押送人员问清原委之后,笑道:“算了算了,还是小孩子嘛,枪毙什么呀?”

见总书记替胡耀邦他们求情,负责执行枪决的保卫局工作人员也就大事化无了。

也许从那一刻起,在胡耀邦心里就产生了一颗民主与法制的种子,因为许多人的生死,全靠一个领导的好恶来决定是十分不靠谱的。

只是胡耀邦并没能实现他的夙愿,我们现在还在“讲政治”,法律仍是权势者手中的玩物,许多人的生杀予夺之权,还是某些领导一个人的好恶来决定的。

参阅文献:《博古从刑场上救了胡耀邦》,载2012年5月7日《中国剪报》,作者:赖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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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官为什么敢“晒”财产?

台湾高官为什么敢“晒”财产?

台湾“监察院”新出的一期《廉政法制》公布了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等110位高官的财产申报资料,其中马英九夫妇的财产以7372新台币存款(1人民币约合4.5245新台币)以及其他动产和不动产挤身政界富翁行列。而“立法院长”王金平存款仅850万新台币,行政院长吴敦义刚入“阁揆”时申报财产有2500万元,而现在存款仅余1381万元,看来他的官越做越穷。

有人说这台湾的高官之所以敢公布财产,是因为他们的财产主要来自于做官之前,人家是有了钱才想着去做官,人家做官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而大陆的高官们之所以不敢公布财产,是因为他们的财产主要来自于做官之后,他们正是为了捞钱才想着做官,他们做官的目的是为人民币服务。

我以为这个说法不靠谱,我党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大都是“三个代表”的践行者,在公开个人财产方面,是不会败给曾被他们打败的国民党的。只是有个别高级干部贪了太多了,动不动就折腾出几十亿来,比如那刘志军,据说就贪了二十多亿,还有一些个不太厚道的官员,把贪来的几十亿美元都弄到了国外了,如果大家都像台湾国民党的高官那们把个人财产公布出来,很多人的脸上是挂不住的,并且也不能说出巨额财产的来源,这确实是一件让人很尴尬的事。

对于我党高级官员公布个人财产的问题,我们要有十分地耐心,等到实现共产主义的那一天,他们一定会公布个人财产的。

参阅文献:《台湾高官政要“晒”财产》,载2012年4月9日《文摘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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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总被恶吓着

善良总被恶吓着

上课了,同学们纷纷向教室里自己的座位走去,这个从理论上讲只能容纳四十多名学生的教室被塞进了一百多名学生。

就在A同学一条腿跨进自己的座位,另一条腿还在走道上没抽进来的时候,急于赶到自己座位上的B同学绊在A同学的腿上摔倒了,造成左臂骨折。许多同学和在场的老师都证实了这个情况,说:不怪A同学。

B同学住院治疗,腿也被碰得生痛的A同学想去医院看望同学,A同学的家长过来咨询,该不该带孩子去医院看望同学。

我不加思索地回答:当然可以看的。

A同学的家长问:如果B同学的家长要我们赔偿怎么办?

我说:如果责任在你的孩子,你不去看望人家岂不更不合情理?如果责任不在你的孩子,你去看望人家,也就增加人间的温暖,他们怎么可能无理要求你家赔偿呢?

A同学的家长说,社会上有许多事都是这样的,你好心好意地去救助别人,或自己没责任,只为人情上的考虑去看望一下,结果就被讹上了。你说你没责任,人家还有了证据:没责任你为什么还来看望,分明是心里有鬼。

这时候,我想说让他们相信法律、相信证据,可又一想,法院都讲政治了,权和钱就是他们最大的“政治”,我这样让当事人相信法律,岂不是欺骗人家。在一个没有司法公正、没有公理的社会里,善良总会被恶吓着。

A同学的家长见我不语,似乎明白了什么,就说:“其实我心里、我儿子的心里,都想去看望一下,毕竟他们是同学,毕竟他绊到在我儿子的腿上了,不去看一下,心里过意不去,可去看了,又怕惹出新的事端。

说到A同学,我心里有点疼,我们不能扼杀孩子心里的善良,我们这一辈子已被折腾得够呛了,我们不能再让下一代人失去同情和善良。我说:要去的,哪怕真的有被讹的风险,为了保护你儿子心里的那一份同情和善良,也要去看望一下。

我们可以不相信政府,可以不相信什么狗屁法律,但我们还是要相信草根之间的那种纯朴、善良。在社会底层,善良的人还是占着大多数的,我们的善良千万不能被恶吓着。

然而,我又错了。就在刚才,A同学的家长告诉我,他们买礼品去医院看望B同学之后,B同学的家长先是让A同学的家长留在医院伺候B同学,后又让A同学家长支付医疗费。

喏,A同学及其家长的善良又被恶讹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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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清官

民国清官

蔡元培曾被毛泽东称为“学界泰斗,人世楷模”。民国时期,蔡元培担任过司法部长、教育总长等近十来个重要职务,可晚年生活却极端拮据,甚至生病都无钱请医生,常常苦熬支撑。1940年3月5日,蔡元培溘然长逝。死后无一间屋、一寸士,且欠下医院千余元医疗费。就连入殓的棺材,都是商务印书馆的王云五先生代筹的。

胡适不仅担任过驻美大使,也是个大学问家,一度还有接任民国政府高官的传闻。他在1962年2月24日参加中央研究院第五次院士会议时,因心脏病猝发而逝。秘书清点其遗物时,除了书籍、文稿外,存款只有135美元。

1955年11月,梅贻琦从美国回到台湾创办清华原子科学研究所及台湾清华大学,手中掌握着数额巨大的清华基金。但他个人生活却经常因为经济而拮据。1962年5月19日,梅贻琦病逝于台大医院。两个星期后,在多方人士监督下打开梅贻琦一直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发现里面装的是清华基金帐目,一笔笔列得清清楚楚。

时过境迁,与时俱进,当今之特色中国,政府里还能找到一个如此位高权重的清官吗?

参阅文献:《大师的清贫》,载2012年4月27日《文摘周刊》,作者:史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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