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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被和谐了
某网站前两天给我塞了一条消息。如下:
尊敬的用户:
您好!很遗憾地通知您,您的日志 “朱学勤先生为《共和国60年记忆》写的序言” 已被我们设置为私有,您无法公开。我们知道您写日志时倾注了大量心血,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不得不将该篇日志隐藏。非常抱歉,望您谅解!
我能说什么呢?网站是个企业,企业要赚钱,赚钱就得听话,网站也不容易,否则会被关门。
事实上,更不好的消息还在后面。昨天,我终于等到了最终结果,《共和国记忆60年·风雨人物》不适合出版。理由如下:
“《风雨人物》分析独到、论述深刻,具有较强的震撼力。能够引起读者对历史的兴趣对人生的思考,整个书稿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思想性,所有历史材料也是比较准确的。这样的文章当然有助于读者对历史进行反思,但显然不适合今年纪念建国60周年的气氛,也不符合中/宣/部目前的有关导向性要求。”
我还能说什么呢?除了所谓的无力感,我甚至能体会到一种轻松。真的对不起蓝狮子的朋友们,对不起中信出版社的朋友们。从选题策划,到后期编辑,设计,该做的工作都做了,他们做了大量艰辛的工作,甚至书的小道消息都出去了,读者在前2本书的阅读里,也积累了某种阅读期待,可是现在,这样一本所谓的书,却胎死腹中。
还说点什么呢,我想起所有关心过这本书的朋友。吴晓波、崔璀、蒋蕾、朱学勤、梁文道、刘瑞林、刘苏里、尚洪科、郑勇、张燕舞、李君、廖琨、李伊平,还有很多读书的朋友,谢谢你们,想来我们应该是需要彼此鼓励的,为了内心的思考,为了在一个短视的时代我们稍微看得远一些。我们需要彼此安慰,彼此喂养。前几天与张树新聊天,我记得她的话,她说她的使命,就是要让自己明白,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谢谢所有关注过这本书的朋友们。
那些悲伤的事故
我们的国家每年都被一连串的工业事故缠绕。隔一段时间总有煤矿会坍塌,火车也会在人们熟睡的时候偶尔相撞。一次焰火游戏,能叫摩天大楼熊熊燃烧,而一场地震,能震垮所有本来就单薄的校舍。看看这个时代,总是那些脸面深黑的矿工首先被吞没,总是那些还在教室里读书的孩子首先被埋葬。这样的事故纷至沓来,我们先是落泪,继而是愤怒,接下来就是麻木,就是遗忘。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这些悲伤的事故接二连三的发生,而我们的行动仅仅停留在悲伤的层面。没有人告诉我这一年中因为事故死去的人有多少;没有人告诉我这些已经死去的人,最终得到了什么赔偿;没有人告诉我,那些死去了的人的亲人们该怎样继续活下去,他们内心的悲伤与绝望,有没有人去关注;也没有人告诉我,我们究竟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款来给死难者进行赔偿。更让我不解的是,每次事故发生之后,就有最高领导的指示迅速传遍祖国大地,但每次的情况却是,上一次的领导指示还有余温,新的事故却又大踏步地来了。
这显然不是常态,肯定是某个本质问题被我们忽略了。
1935年8月14日,罗斯福总统说:“我们从来无法保证百分百的人口免受百分百的生活危险与变动,但我们已经试图建构一种法律,它能给普通公民及其家庭在失业与老龄贫困时带来一定的保证”。罗斯福的这种表述,事实上隐含着美国的一段艰难的事故历史。他当政的年代,尤其是此前半个世纪,可能是美国历史上工业事故最为频繁的时期。那是1900年代前后,每50个美国工人中就有一位每年因工作事故死亡或者伤残。如果以全体人口为样本,大约1000名美国人中每年有1位死于事故。对于那些危险工业内的工人,事故几率则更高出许多。仅仅1890年这一年,每300名铁路工人中就有1名工人在工作中丧生;而在货运铁路司闸员中,每100名工人中就有1名丧生。最惊人的工业伤亡率出现在1850年、1860年代的宾夕法尼亚州东部的无烟煤煤矿,在那里,每年有6%的工人死亡,6%的工人永久性伤残,还有6%的工人遭受暂时性的严重工伤。而在1907年的12月,弗吉尼亚州的一次矿井爆炸,甚至一次性夺去了361名矿工的生命。
如此扫描中美两个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事故史,会让我们发现两种现象。其一,可能伴随着工业化的初步发展,工业事故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后果,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这种后果都曾经或者正在以血淋淋的方式向我们呈现;其二,这些不可回避的工业事故,曾经或者正在启发美国人或者中国人。显然,后者可能更具有建设性意义。
我又注意到罗斯福总统在1907年6月说过的话:“工业事故成本的攀升,要求这个国家的法律做出勇敢的变革”。约翰·法里安·维特的著作《事故共和国》,讲述的正是美国工业事故的危机及其所引发的美国法改革。他们的历史显然有着我们很陌生的发展轨迹:当南北战争结束之后,工业事故迅速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社会经济现象。
历史作证,正是频频发生的工业事故,引发了美国社会、制度和法制改革中的一系列大规模试验。法官与法学家发展出了侵权法的法律领域。大部分美国人因此加入了新成立的生命保险项目。工业雇主,也就是企业和企业家发展出处理劳资关系与雇佣合同的新方法。进入20世纪,美国的律师、立法者、社会保险专家、劳工领袖,甚至还有企业和企业家纷纷发起了大量关于工业事故的社会后果的研究,并由此评判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改革选择。在1909年到1913年之间,美国联邦与各州共有28个委员会研究了工业事故问题。而从1920年开始,罗斯福总统倡导的赔偿体制,在42个州落地生根,它以政府强制管理的保险体系取代了19世纪的普通法。美国人的《事故法》由此登堂入室,工业事故从此由一种普遍的困局过渡到了法律的中心地带,并成为整个20世纪、21世纪美国律师、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重要议题。
维特将醒目的工业事故史提升到美国法变革的高度进行观察,是想揭示出一个历史现象:事故法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奠定了20世纪、甚至21世纪美利坚共和国的基础。由此,美国才真正开始走出粗放的工业化时代,表现出更多的现代国家特征,包括在今天的美国人看来非常重要的联邦制原则、无所不在的社会保险体制,都是从事故法开始。
这正是维特之所以要将他的这本著作命名为《事故共和国》的深意。一些看上去血腥、悲伤、简单的事故,却启发并形成了美国制度的变革。从林肯时代到罗斯福时代,美国人的治理原则由此发生了深刻的转移。从前,美国人眼里的事故可能仅仅界定在关于契约自由与私人所有权的意义和范围之内,但今天,美国人看事故,更多的是考虑如何分配契约自由所带来的风险,是最大限度地遵守了每个人的个人权利。上帝主权所赐予的“天赋人权”理念再一次成为历史演进的关键词。所以,维特在讲述这一段历史的时候,专门借用了20世纪中期法学家格兰特·基尔默的话:这是一段侵权“吞并”契约的过程。
作为一个后发国家,中国的事故现场应该吸收美国事故历史的种种经验和教训。但当我们把这样的问题提出来,立即发现我们的底气不足。一件件令人难过的事故不断上演,我们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有没有可能就此进行一些必要的试验?我们的法官与法学家有没有可能沿着侵权的角度,去探索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条款?我们的企业和企业家有没有在劳资关系与雇佣合同上找到一些新方法?我们的非政府组织,我们看上去庞大的律师团队、我们的立法者、社会保险专家,尤其是那些以企业家之名先富裕起来的人们,有没有谁站出来发起关于工业事故的社会后果的调查研究?
没有,一个也没有。面对频繁的事故,这个国家的人们,多数都是一些冷漠的看客。除非事到临头,我们才发现,那一声声的丧钟,并非只为他人而鸣。当那些凶恶的瓦斯爆炸,一口口陈年的矿井垮塌,当泥石流冲刷了村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要伸出援助之手的。做官员的,要如实告知;做媒体的,要了解真相;做律师的,要去打官司;做企业家的,要去救人。那些机关大院里的决策者们,要检讨我们的制度是不是有问题,那些学院深处的学者们,要走出象牙塔,走到事故的现场里去,做一些真正的田野调查,去发现我们的方法是不是有问题。
没有,一个也没有。面对那些血淋淋的生命,这个国家的人们,多数都远离了事故现场。因为所有人都以为,政府才是拯救事故的主角。是的,政府总是在每次事故暴发之后,第一个来到现场,官员会落泪,个别人会因此丢掉官阶。但政府依然不改初衷,像垄断所有重要的市场资源一样,垄断了事故的知情权和处理权。他们以为更少的人知道事故,就可以更好地处理事故;或者他们以为,更果断地处理事故,就可以减少新的事故的发生。但这次,他们又错了,政府这么做,不仅再一次堵死了社会救助通道,而且让政府本身的救助成本不断攀升,以至于到了防不胜防的程度。而民众越来越对政府的管治能力不信任,整个社会因为频繁发生的工业事故,积累成为一个个醒目的不稳定因素。
这样的局面让人失望。按照美国的事故史,国家由事故切入,可以找到一种制度变革的路径,民众也可以用内心的悲悯善意来参与其中。但结果却是,政府垄断再一次忽略了变革的契机,民众的旁观者姿态,让民众慢慢发展成为一个个情绪急躁的火药桶。
还是格兰特·基尔默的“侵权吞并契约”的过程描述,让人恍然大悟。以市场为基本路径的工业化进程,主要由契约精神来维系,而契约的主体,尤其是主体拥有的权利,比如私有产权、知情权等等,就成为整个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当一个政府的权力完全不受制约的时候,企业就只能把官商勾结当作发展的主要方法,由此,政府权力的滥用,由政府公共决策的层面蔓延到企业经营的层面,这种权力的一层层垄断,必然侵害市场终端。比如工厂的安全设施、工人的安保条件,这些必须的生产权利,必然会被一层层稀释。在这种局面之下,所谓的契约,所谓的以人为本,所谓的生产效率,都只是一句口号,一个幌子。
生命就是在这样的幌子下,被一个个伤害。
《事故共和国》的经验意义就在这里。只有沿着权利的层面去思考工业事故,才能引发制度意义上的变革,并由此真正降低工业事故率,提高整个工业生产的效率。美国人常说,达到目标并不是只有一种方法。今天的美国,在事故法领域的制度体系是一个混合体,它包括了工业伤残的行政赔偿、初审律师推动的诉讼、以及一个由广泛的NGO组织达成的监查系统。美国由此形成了一套极有效率的组织系统,这甚至包括了联邦制度、法院权力与司法审查的实践制度、美国人数不足的公务员系统。
显然,我们如果在事故的问题上继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忽略整体的制度变革,那么我们不仅会失去发展的动力,而且永远无法最终解决频繁发生的事故问题。果如是,我们不仅对不起这个古老的国家,对不起那些在事故中死去的人们,更对不起在这块土地上继续生活着的一个个具体的人,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冯象的才华
2007年的3月,我陪着冯象先生在清华园里游走。那时北京还有一些冷,冯先生带着一顶针织的帽子,寒气甚至把他的鼻尖冻红了。不过我并没有因为初春的寒意就停止对先生的追问,我象一个刚刚入学的大一学生,几乎想把所有的疑问都献给他。先生的语调低微,斯文,但是也如同他写在纸上的文字那样,旁征博引,大开大合,且绵密有致。
读书人想必知道,冯象的随笔信息量极大,典型的“掉书袋”风格,真正可以被称为才华横溢。类似的阅读感受,我能想到的,有蒙田、钱钟书。眼下的学者里,能与冯象比肩的,似乎只有刘小枫一人。现在的问题是,国内诸多读书人阅读冯象,往往被冯象繁复的知识体系所吸引,整个阅读体验仅仅停留在冯先生的知识素材里,对他的学术方法似乎体会不深。比如他在国内出版的随笔《宽宽信箱与出埃及记》 ,本来就是一些日常的阅读体验,每一篇文章都拥有繁复的材料和故事,读者很容易眼花缭乱,最终停留在材料的表面。如此局面下,冯象的价值难免有所稀释,比如读他的书,显然没有读到刘小枫的神学思索、终极指向和怀疑精神,也没有蒙田的启蒙意义,似乎和钱钟书类似,材料、考据,处处有出处,句句有讲究,但却似乎不如钱先生那么克制,有相当多的笔墨,冯象显然比钱钟书先生抒情多了。所以,我们看到,冯先生总是在他的书的扉页,放上自己当年写下的小诗。这么看起来,正是冯先生的文学性、通俗性,拉近了他与读者之间的距离,也正是这样的特征,遮蔽了冯先生知识系统背后的学术方法和价值判断,使得相当多的读者,并没有真正读懂冯象。
这个时候,如果我们撇开冯象的素材和考据,宏观性地看一看他的知识结构,可能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他。众所周知,冯先生是哈佛中古文学博士和耶鲁法学博士,曾经自学希伯来语,目前正系统翻译希伯来语《圣经》 ,这意味着冯先生可能通过文学的通道,建构了自己的神学系统。另一个不能忽视的学术背景,则是冯先生的中国文化积淀,尤其是他早年的知青经历。冯象的精彩就在这里,一个横跨古典文学、法学和神学三大领域的大学者,放在典型的中国文化背景下,他会呈现出怎样的学术角度和学术方法呢?
3月中旬,冯先生应清华大学邀请,在法学院做了两场演讲。我去现场听了,感受颇深。就像他的随笔一样,冯先生的演讲也是旁征博引,大开大合。第一场的主题是知识产权保护,他提到了著名的周叶中剽窃案例,提到了国内著名的法律专家杨鸿逵先生。周叶中案例妇孺皆知,无须多说,杨鸿逵先生相对陌生一些。杨鸿逵,最高法院资深法官,长期从事民事法律研究和审判,颇有造诣。《人民法院案例选》 的责任编辑,他在此书中对每个案例所作的按语,成为诸多法学界人士的座右铭。1989年以后,杨先生一直郁郁寡欢,直至2005年1月解决副厅级审判员之职,但已经检查出患肝癌晚期,无法治愈,到2005年10月21日凌晨,不幸病逝,不过50岁多一点。冯象援引杨鸿逵的诸多观点,是为了引出司法条款背后的价值判断,并提醒众人,现代司法条款固然严谨、有序,但绝不是如同电脑程序一样的枯燥机械,这些条款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司法人员拥有清晰的价值取向。至于如何建构价值取向,冯象提出了久违的“通识教育”命题 ,并呼吁国内高校应该把专业性的法律教育放在研究生阶段,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应该普及到所有在校学生。
冯象的第二场演讲主题是火热的物权法。针对国内莫衷一是的物权法讨论,尤其是针对学界普遍对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的批评,冯先生认为,无论巩献田教授的观点在理论上多么站不住脚,但他在论战方法上,打出的旗号是物权法违背宪法,这在另一个向度上极大地提高了宪法的位置,使得无论是高层,还是学界,都对宪法保持了相当程度地敬畏。对于中国人来讲,这样的方法论太有意义了,甚至超过了物权法出台本身。因此,冯先生认为,在一个渐渐多元的社会里,我们有必要对巩献田教授保持敬意。
转眼之间,又一个深冬来了,冯先生回到了美国,回到了他温暖的家,而我们却还在一些常识面前争论得面红耳赤。记得告别的时候,冯先生说,其实,辩论最能凸现一个人的贵族气质,要学会守住底线,要学会守住辩论的场域,无论何时,坚守价值体系,保持对对手的尊重,才是一切方法中最高贵的方法。而这,正是法学的起点和终点。
除了倾听冯先生的演讲,我和他私底下还谈起了他正在进行的《圣经》翻译工作。冯先生的希伯来语非常纯熟,目前所有的中文《圣经》均由英语《圣经》翻译而来,冯先生直接从希伯来语《圣经》开始中文翻译,价值可观!我除了对他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敬仰之外,也略微表达出我的忧虑。冯先生认为中译本《圣经》“半文不白、佶屈聱牙、洋泾浜中文”,但在我个人看来,和合本的《圣经》语言恰恰由于不够顺畅、不够现代、不够规范,才显得有棱角、有骨力。而且,正是由于和合本不出自一人之手,乃是多人合作,没有整体意义上的个体语言痕迹,因而才使得中文《圣经》在文本意义上具有了神的气象。我想说的是,很有可能,文学倾向非常浓厚的冯先生,他的文学方法影响到了他的《圣经》翻译,这在方法上是一个小小的局限,如同冯象的中文读者在方法论上的局限一样。
这两场演讲,外加一次私人谈话,表面看与冯象的随笔关联不大,但我想说明的乃是冯象学术内在肌理的一致性:冯象站在他的宏阔知识结构的上面,跳出了莫衷一是的观念之争,也跳出了二元或者多元的结构之争,他从文学、法学和神学的通道里出发,看到了我们这个国家的内在病症,如同他在序言里写下的话:“这些伟大作品昭示的古典伦理同自由人格的理想,跟当前中国社会的一些突出病症,比如大学教育和学术的深度腐败、行业道德的全面崩溃,恰成鲜明对比。由此入手,提问分析,或可为改革与反思拓开一条新路”。
但与此同时,冯象的知识体系和既定方法,也许在另一个维度上又形成了对自身的制约。这意味着我们可能要不断在某个更开阔的层面意识到自己的局限:这是一种普遍的局限,人的局限,《圣经》之所以传世,耶稣之所以诞生,之所以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之所以复活,其本意就是为了替我们赎罪,拯救我们离开这样的局限。如此看来,做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可能比做一名伟大的《圣经》翻译家更靠近真理。
周其仁的批评与克制
当代中国经济学家中,周其仁挨骂最少。当茅于轼、张维迎,甚至还有吴敬琏被各路人马破口大骂之时,周其仁却在各种场合赢得一阵阵热烈的掌声;当林毅夫被人们讥笑为“政府御用经济学家”,而周其仁接替林的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掌门人之位,却被人们评价为,“周将会为这所高级别的经济研究机构带去真正独立的学术之风”。
有人认为,周其仁之所以能不陷入大众的谩骂声中,是因为他一方面将自己的言论场域仅仅锁定在学院经济学之内,他的文章之专业,学问之严谨,一般不围绕大众关心的经济热点问题故作惊人之语。另一方面,听过周先生演讲的人都感受到了他的控制力,周先生的演讲是出了名的有吸引力,从不大声呼喊,句子在某种有意克制的节奏和氛围中娓娓说出,目光凝聚,脸面生动,在有形无形之间感染受众。所谓张弛有度,周先生无疑是中国经济学家里最出色的演讲家。
当然也有人认为,周先生是圣经里所说的那种“驯良如鸽,灵巧像蛇”的人。他不会和体制形成一种紧张关系,也不会远离,他会借助体制之力,慢慢释放自己的力量。周其仁的这种方法论自有渊源,当年他在杜润生老先生门下学习、工作,便深得个中奥秘。事实上,杜润生在政府政策的层面的确改变了中国农民的命运,和那些一旦发现与体制观念冲突,就剑拔弩张,甚至流亡海外的学者相比,杜润生和周其仁体现出了更多的理性和建设性。
但如果就此认定周其仁是缺乏批评精神的学者,那就大错特错了。最近我读了周先生的文章《旁听张培刚》,里面有如此表述:
“张培刚的发展经济学的确不同凡响。如果他有科斯一样的可专心于学术研究的条件,张氏发展经济学会不会早就把研究的视角对准经济行为的制度条件?无论如何,产权、市场、交易费用、国家和意识形态——几乎所有的制度变量——在新出版的《农业与工业化》(中、下合卷)里已经全面登堂入室。经济发展不能离开制度分析,这一点在先生60年前的工作中已经初见端倪。好像没有谁指出过这一点,让我这个旁听的学生把它说出来吧。”
我从这段话里读到了周先生最深刻的批评,批评中甚至暗藏着愤怒。
张培刚何许人也?想来大多数人完全不知。先看张五常给培刚先生写的简短序言:
“经济发展学说在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大行其道,谁是创始者,有两种说法。一说起自 ragnar nurkse 一九五三年出版的problems of capital formation in underdeveloped countries;另一说起自我们的张培刚在哈佛大学获奖的博士论文,一九四九年以agriculture and industrialization之名成书出版。今天回顾,从影响力的角度衡量,nurkse之作远为优胜。这是不幸的。因为这影响带来数之不尽的怪诞不经的理论。如果当年经济学界以张培刚的论文作为经济发展学说的基础,我们的眼界与思维早就有了长进。于今尘埃落定,我认为张大哥还是胜了。二十年来中国的惊人发展,是成功的农业工业化。大哥的思想早发晚至。”
能让张五常喊上一声大哥的经济学家,这个世界上恐怕不多,而华人经济学家里,绝对只有张培刚先生一人。这不是因为培刚先生年事太高,而是因为他绝对是华人经济学家队伍里最早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师。先生的博士论文于1945年在哈佛大学用英文写成,1949年在哈佛大学出版,这次是第二次重印,也是第一次在华人世界里印行。该文获得过1946年–1947年度哈佛大学经济学专业最佳论文奖和威尔士奖金(david a. wells prize),被列为《哈佛经济丛书》第85卷。1969年在美国曾经再版,1951年被翻译成西班牙文,在墨西哥出版。这本书后来被国际学术界誉为“发展经济学”的奠基之作,培刚先生本人则被誉为“发展经济学创始人”。
一个早年就拥有极高学术成就的中国经济学家,为什么后来完全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之外?这显然又是一个悲伤的中国知识分子故事。1946年,培刚先生应武汉大学校长周鲠生邀请,担任了两年的经济学教授兼系主任;1948年受聘去联合国工作,但1949年却辞去联合国亚洲远东经济委员会顾问研究员职务,又谢绝导师张伯伦、布莱克、艾谢尔要他回哈佛大学任教的邀请,再一次回到珞珈山下任教。这一私人决定,让张培刚从此远离经济学研究,之后,他在华中工学院从事了10年的基建和总务后勤工作,10年的政治课教学,10年的上山下乡体力劳动,受审查,挨批判。人过中年,甚至没有婚娶,多亏谭慧老师在一片困苦之时,愿意嫁给培刚先生。由此,谭老师和她带过来的2个儿女,构成了培刚先生所有的天伦之乐,以至于他一辈子没有自己生养自己的血缘儿孙。期间,曾经有两位智利经济学家来华访问,下飞机就要见peigang-zhang,翻译一头雾水,听成了“背钢枪”,后来经北京大学严云庚教授提醒,才知道是武汉市华中工学院的张培刚。这个时候的培刚先生贫寒交加,一家人住在简陋的集体宿舍里,家徒四壁,没有一本经济学的藏书。领导上碍于面子,只好把培刚先生一家人安置在一个临时的招待所里,并搬来一些经济学书籍,装点门面,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
叙述这些并不久远的读书人故事,我禁不住眼泪。一个国家就是如此对待它的知识分子!周其仁的愤怒就在这里。他责怪国家没有给张培刚“科斯一样的可专心于学术研究的条件”,这些条件当然包括国家对经济学研究的绝对尊重、基本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不可或缺的学术自由空间。他相信只要条件具备,张培刚的学术研究就能持续朝深度发展,并最终把“研究的视角对准经济行为的制度条件”。周其仁的推论有道理。事实上,张培刚在青年时代曾经与胡适之、赵元任等学术大师过往,他显然具有难得的学术实力,他在1940年研究浙江米市的时候,独立使用了“交易费”概念,而且斩钉截铁地指出了节约交易费用与组织的关系,因此,接下来对准制度条件,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可以肯定地说,周其仁在张培刚的命运里读到了某种经验、某种教训,也读到了重要的学术路径。“经济发展不能离开制度分析”,我愿意把这句淹没在众声喧哗之中的经济学格言当成我进入周其仁经济学世界的一把钥匙,产权、市场、交易费用、政府和意识形态,诸如此类的制度变量成为周先生的思考支点。
当更多的人把金融危机的根源锁定在人的贪婪原罪,周其仁把思考的重点放在了政府与货币的关系之上。周先生提醒人们:我们无论怎样谴责格林斯潘多么迷信自由市场,但要牢记,格林斯潘是美国,也是世界最大的央行的行长,美元发行多少,不是市场决定的,是美国政府决定的。到目前为止,这可能是中国经济学家第一次直面货币问题与政府利益的关系。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来自哈耶克。哈耶克的名著之一,《货币的非国家化》,其基本论点是,只有废除各国政府对其货币创造(money creation)的垄断才能实现价格水平稳定。可惜的是,哈耶克的这本书在过去几十年内并没有产生明显的现实影响,人们讨论得更多的,依然是如何改进政府垄断的绩效,而不是终结这种垄断,如果要讨论货币竞争的理念,会被讥笑为“政治上不可能”。按照哈耶克的分析,货币垄断才是构成经济危机的核心,而政府对货币的垄断是罪魁祸首。所以,当经济危机来临,那种指望政府救市的理念和措施,不仅无助于市场的完善,甚至会拉长经济危机的期限。也正是如此,当张维迎在大众面前呼喊奥地利学派之时,周其仁毫不含糊地说出,“我也喜欢奥地利学派”。
中国政府的货币政策有多少垄断成分,是尽人皆知的事情。这种垄断政策究竟给中国经济造成了怎样的损失,相信周其仁先生烂熟于心。在批评政府的货币政策之后,周先生又对整个30年来避重就轻的改革方式进行了批评。他认为,即使在经济改革当中,中国也是固守一种渐进的改革方式,把很多难改的东西留在了后面。由于前期的改革带来了很高的经济增长效应,那些艰难的改革,政府就自觉不自觉把它放下来了,因为改革会带来很大利益的重新调整。尤其是在经济高歌猛进的时候,政府内部甚至会出现一种“还有必要改革吗”的怀疑声音。周其仁直言,这是一种绝对的短视,我们要很好地总结自己的教训,对于过去30年的成功,不能过度相信,产业如此、地方政府如此、国家政府更应该如此。由此,周其仁直言,“中国对高速增长的依赖,现在已经达到了难以持续的程度”。
关于中国企业的生存方式,周其仁一样进行了不留情面的批评,直指中国大部分企业缺乏规范的企业行为方式,缺乏对商业文明的基本认同。周先生是国内最擅长进行田野调查的经济学家,他去年曾经在长江三角洲做过一些调查,发现中国企业高度的依赖外向市场,除了汇率机制价格引导外,企业行为方式等微观因素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包括签约的成本低,履约的成本低,一张订单的数量很大,合同周期相对比较长。中国企业家发现,出口的生意非常好做,因为可以利用商业文明。可以肯定,周先生在调查中看到了中国企业的本相,企业家都不愿意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因此在30年的发展中,渐渐有意识地丢掉了不确定性因素高企的国内市场,转而大面积依赖相对确定的国际市场。
周教授再一次对众人提到了“交易费用”这个关键词。由此我们联想到政府热衷提及的经济话题:拉动内需。沿着周其仁的提醒说开去,当一个市场体系的“交易费用”大到人们无法接受的程度,企业家的行为选择必然是放弃,是逃离。没有人天生就愿意为了一笔生意去酗酒,没有人天生就喜欢行贿、喜欢拉关系走后门,没有人天生就喜欢在一种暧昧、模糊的状态下做生意,更没有人天生就喜欢名目繁多,操作无序的工商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也没有天生就喜欢偷窃,模仿别人的技术。可是我们自己的市场里没有这样的自发秩序,所以只能到别处去。
这就是中国企业发展的环境。周其仁认为,这既有企业家自己的责任,也有政府的责任。现代经济学坚守一个基本的经济学假设:“政府是愚蠢的”,但善意的人们,包括经济学家,常常以为政府官员拥有改造现实经济协作问题的信息和动机,而现实情况则是,政府经常让事情变得更糟糕。保罗·海恩认为,政府行为并不完全代表公共利益,因为政府由一批理性的经济人操纵,因此政府决策必然要经过私人利益的过滤。所以,布坎南就说:“经济学家在分析市场失灵的同时,也同样有分析政府失灵的道德义务”。现在我相信,周其仁一直肩负着分析政府失灵的道德义务,他是市场的观察者,是政府的批评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制度分析师。只是周其仁成竹在胸,因此他的批评方式总是绵里藏针,呈现出一片和风细雨,这让被批评者不好意思升起满腔的愤怒,而是掩饰不住的惭愧。
谁也不是市场的看客
这是一个迷茫的时代,即使是外省一名普通的市民,我相信他都或多或少对眼前的种种现象有所不满。那么让人惊讶的贫富差距、那么多司空见惯的腐败、那么多匪夷所思的冤假错案、似乎永远在路上的上访者,到处可见的环境污染,随手可遇的信息遮蔽,这个正在奔跑着的国家宽阔的马路上,奔跑着数不清的汽车,可是却有人站在马路边上骂娘,一日三餐的饭菜质量越来越好,但似乎没有人感恩,相反,仇富的心理正在暴涨,不安全的心态愈来愈强烈,我们似乎越来越不喜欢我们身边的这个世界了。
无论如何这是个奇怪的现象,有人在资本的流动中左右逢源,有人却只是一名看客。肯定是某个更加重要的问题被我们忽略了。有人在遥远的他国思考,德·索托[1]有着与我们相同的困惑:为什么资本主义在西方,美国、欧洲及日本取得了非凡成就,而在别处却停滞不前?为什么第三世界国家及某些社会主义国家中的大多数人民得不到法律制度的保护?为什么我们试图通过市场的力量来引导幸福,却换不来民众的基本支持?
首先当然是缺少资本信息。我们从来不缺少资本,但我们不知道自己不缺少资本。这些资本就在那里,就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这些死亡状态的资本,显然被某种东西隐藏着,不进入统计数据,不受法律保护,无法再生产出更多的资本。
我们缺乏资本的流动。常理,资本必须在流动中才能自我实现、自我增值,但这个复杂的链式过程必须有严格的所有权制度做保证,否则,链条中任何一环的故障都足以使得资本变成“死资本”。多数西方国家已无需再反思这个问题,这是一个常识啊,但是我们在常识面前,竟然理直气壮的坚守谬误。[2]
我们缺少政治对资本的秘密依存关系。“死资本”转换成“活资本”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有合适的政治与之匹配。看来,我们的宏大制度需要做一些必要的调整。
我们还缺少对自己的历史的了解。多少年过去了,我们一直被某种修饰过的历史所遮蔽,我们不能客观的看清楚自己的过去,当然不能理性的处理当下,以及走向未来。所谓尊重历史,反思历史,其要义就在这里,只有通过对历史的真实研究,才能发现现实社会运作的真相。我们才能不在某个相同的地方犯下同样的错误。
我们当然更缺少对法律的价值判断。真正的法律,绝不仅是书面上的条款,法律是实践中的法律,是活的法律。我们必须要回到法律的基础,回到政治的基础,回到社会的基础,认真讨论活的法律,资本的实现必须依靠法律的实现。
但是现在,有个巨大的幌子在空中飘扬,它让更多的人愤怒难以抑制。
按照德·索托的理解,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前共产主义国家一直无法把自己国内的资本真正“市场化”和“全球化”,本质原因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有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阶层把资本主义看成了一间“私人俱乐部”,看成了一种只利于“钟罩”之内特权阶层的歧视性制度[3]。而“资本的流动依赖于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4]之说,则让更多的组织和既得利益者用“特色”之名,把另外一些人拒于市场的门外,以为他们是一些不配拥有市场、也没有资本经营能力的看客,而看客们所有的幸福,只能依赖于既得利益阶层的同情和施舍。
人们的愤怒就是从这里开始。三十年前,我们不知道自己和美国人的差距,但是现在,当我们的经济发展到一个可以拿美国当作参照系的时候,我们中间的很多人却仅仅成为了这个经济体的局外人。无论是在拉美,还是在俄罗斯,以及今天的中国,一些现象看上去那么相似:强大的地下经济,即使是政府三令五申,严查严打,地下银行还是在继续蔓延;显著的不平等,尤其是城市和乡村之间人为的隔离,贫富悬殊发展到让人伤心的程度,以至于有人哀叹:人和人的区别远远大于人和猴子的区别;黑帮活动四处蔓延,甚至黑帮和官员已经整合在一起,腐败发展到了俯首即拾的程度;资本在不断消耗、不断流失,本来发端于产权制度建设的国有企业改制,也因为资本流失和分配不公的原因,遭到弱势群体的反对,他们竟然不知道国有企业改制最终的受益者,肯定是弱势群体;无论是特权阶层还是弱势群体,都在公然蔑视法律,很少有人从利益制衡的角度去敬畏法律,大多数人都抱着侥幸心理寻找法律的空子,少数人凌驾于法律之上。一个本来可以期待的自由市场就这样被“钟罩”制度和文化特色侵蚀得百孔千疮。
我相信此时此刻每个思考着的人都有着相同的感受,这就是随着思考的深入,我们的眼光必然落到了权利这个关键词上。无论是哈耶克[5]、阿马迪亚·森[6]、德·索托,还是中国的茅于轼[7],他们都在强调一个道理: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就是还原每个人参与市场的权利,这包括了我们久违了的产权、经营权和知情权等等。
一个普通百姓的成功和失败似乎不能引来我们的深度思索,那么我们考察一下世界上最成功、最有钱的资业家比尔·盖茨,多少中国人羡慕他的巨大的财富,可是有多少人思考过一个开放的市场、透明的资本带给他的动力?除了个人天赋之外,他的成功有多少应该归结于美国的财产所有权制度?没有美国的专利法保护制度,他能创造出多少软件革新?没有可执行的合同,他能进行多少交易和长期计划?没有有限责任制度和保险条款,他最初能承担多大的风险?没有确认和储藏资本的所有权记录,他能积累多少资本?没有可交换的所有权表述,他能汇聚多少资源?不能发行股票,他能使多少人变成百万富翁?如果他不得不在分散的村舍工业的基础上开展经营,无法用恰当的所有权工具把这些村舍工业组织起来,他能从多大规模的经济中受益?没有世袭继承制度,他如何把他的财富帝国交给他的子女和同事?
这一连串的反问,与我们每个人有关。这就是市场的秘密、资本的秘密。如果没有建立在强有力的综合社会契约基础上的财产所有权制度,比尔·盖茨或者任何地方的任何一位企业家都不可能取得事业上的成功,也就是说,当我们有一天也像比尔一样,生活在一个自由市场体系之下,市场赋予了我们必要的产权、经营权和知情权,那么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比尔。反之,则我们永远是那个“钟罩”之外的看客,我们永远只能生活在愤怒与贫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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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赫尔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1941- ),秘鲁经济学家。曾担任关贸总协定的经济学专家、铜输出国组织执行委员会主席、通用工程公司执行董事、瑞士银行组织顾问团负责人、以及秘鲁中央储备银行总裁。德·索托在秘鲁首都利马创办并领导了自由与民主学会,为亚洲、拉美和中东的贫困国家制定和推行资本形成计划,《经济学家》将该学会列为全球排名第二位的智囊库。在秘鲁前总统藤森执政时期,作为藤森的私人代表和首席顾问,德·索托和自由与民主学会负责制定了400多份法案和法令,使秘鲁的经济和政治制度得以现代化,并使秘鲁重新实现了民主选举。德·索托曾被《时代》和《福布斯》杂志称为世界上最具号召力的改革家之一,如今他正在为全世界20多个国家和政府首脑制定所有权改革计划。
[2] 德·索托:《资本的秘密》,王晓冬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56页。
“正规的所有权制度超越了资产所有人的物主身份本身,提供了一套工具,把‘僵化’的资产积累转化成‘活跃’的资本。当发达国家把所有已知资产的资料和管理规定集中在一起并建立起所有权制度来记录经济发展的时候,就意味着它们已经把支持资本创造的整个组织过程纳入了一个正常轨道。”
[3] 德·索托:《资本的秘密》,王晓冬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231页。
[4] 德·索托:《资本的秘密》,王晓冬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第1版,248页。
“今天,由于某些知识分子意识不到合法的所有权制度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好处,他们把取得的成功归因于文化特质。结果,许多西方人相信使资本主义获得成功的是他们继承下来的工作守则,或者是他们的宗教所创造出来的存在主义的痛苦,而完全忽略了全世界的人民在可能的情况下都在努力工作、存在忧虑和过度劳累的父母并不只是某些国家专有的现象等事实。因此,我们需要制定大量研究计划来解释为什么资本主义在西方之外一事无成,为什么资本主义依然还被投入一个标有‘文化’的大瓶子里,使我们许多生活在特权地区的人躺在那里,哪怕只是暂时享受一下处于高位的乐趣。 我敢打赌说,总有一天,随着完善的法律所有权的有力证据逐渐被人理解,这些文化上的论调会消失干净。”
[5] 弗里德里希·奧古斯特·冯·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1899-1992),奥地利裔英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以坚持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凯恩斯主义和集体主义而著称,被广泛视为奥地利经济学派最重要的成员之一,对于法学和认知科学领域也有相当重要的贡献。1974年哈耶克和他理论的對手贡纳尔·默达尔一同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以表扬他们在货币政策和商业周期上的开创性研究,以及他们对于经济、社会和制度互动影响的敏锐分析。1991年,哈耶克因“终身的高瞻远瞩”获颁美国总统自由勋章。
[6] 阿马迪亚·森(Amartya Sen,1933- ),印度经济学家,在社会选择理论、对福利和贫穷标准的定义、对匮乏的研究等福利经济学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由于对社会底层人民与道德的关切,他被誉为“经济学良心的肩负者”。瑞典皇家科学院将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将授予了英国剑桥大学教授阿马迪亚·森,以表彰他“在福利经济学的基础研究课题上作出数项关键性的贡献,举凡公共选择的一般理论、福利与贫穷指标的定义,到对饥荒的实证研究皆属其贡献范围”, 他因此成为自1969年首届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以来获此殊荣的首例第三世界国家公民。
[7] 茅于轼(1929- ),江苏南京人,著名经济学家。于1979年提出择优分配原理,重新构造了整个微观经济学。1981年茅于轼又将择优分配推广到动态过程,即在给定始点和终点的前提下,寻求过程的最优化。用他独特的方法得出了动态最优过程变分问题的解,即欧拉(Euler)方程。茅于轼从1985年起关心道德问题,以后做了近十年的研究和思考,于1997年出版了《中国人的道德前景》一书。1997年提出人与人的等价关系。从对等关系出发,对人权、自由主义、道德、民主等观念都可以做出更深入的理解。
那些在路上的农民工
当金融危机在美国开始兴风作浪的时候,很多中国人以为那是美国人或者欧洲人的事情,稍微有些敏感、有些视野的中国人会提醒自己捂紧口袋,现金为王,以便度过接下来可能来临的萧条。很少有人能想到,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数以万计的中国中小企业会纷纷倒闭;很少有人会想到,首先遭到金融危机冲击的中国人,显然不是那些在写字楼中顾影自怜的白领,也不是国有企业里人浮于事的员工,而是那些背井离乡到城里打工的农民。
是的,就是这些永远在路上奔波、满面尘灰的中国农民工,成为这场全球金融危机首当其冲的牺牲品。往年的这个时候,他们应该还在城市喧闹的车间里挥汗如雨,应该还在计算年底能带多少钱回家。但是今年不一样了,春节的爆竹声还在遥远的地方徘徊,可是农民工却需要打点行装,提前回家。
这当然是一个让人难过的经济画面。为什么我们的农民工每年春节前要挤上火车回家过年、春节之后又挤上火车去城市里谋生?他们为什么不在一座城市里定居下来?事实上这样做既可以免除旅途的劳顿,还可以节约成本。为什么被金融危机伤害的农民工不选择在城市里另谋职业,只能逃离城市,去到农地去寻找继续生存的可能性?事实上被金融危机伤害的,也有城里人,他们在一座城市里有自己的家,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所以他们不需要在路上奔波,可是农民工在城市里没有家,所以他们只能回去,回到自己的家里去。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似乎把农民工的这种大面积的流动当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传统文化现象,而不是一种经济学现象。由此,我们自以为是地认为农民工的流动,而不是迁移,是中国农民的某种市场选择,甚至是理性选择。盛来运先生显然不认同这样的判断,他试图用一种经济学的分析,证明中国农民工的流动而不迁移,可能是一种制度性的歧视,是一种政策层面的对城市化的抵制,而这样的抵制,显然是以牺牲农民工的自由权利为代价的。[1]
现在,我的手上就有盛先生的《流动还是迁移》[2]。盛先生显然是个实话实说的人,开篇就道出了实情: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却走了一条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的道路:优先工业化,抑制城市化。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一直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和人口迁移,通过无偿占有农业积累来优先发展重工业。在人民公社制度、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和世界上最严格的户籍制度的配合下,农村劳动力被长期束缚在有限的耕地上,不能流动,不能参与工业化进程,更不能分享工业化的成果,结果本已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得到强化,成为经济发展的桎梏”。[3]
显然,这种对农民的政策性歧视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是一种常态,即使在改革开放近30年之后,这样的局面也只是有所缓解,并没有得到制度性的纠正。今天中国的城市化率偏低是明显的事实,城镇化水平明显滞后于工业化率,违背了经济发展过程中城市化率要高于工业化率的基本规律。同时,我们看到中国的城市化率明显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出现了一个与一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完全相反的过程,这在全世界是绝无仅有的。
由此,中国农民工每年大面积的流动而不迁移,就成为当今世界上最为醒目的经济学现象,同时也成为最为醒目的人口歧视现象。
放眼国际上多数国家,他们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和迁移的过程,基本上是统一的。农村劳动力一旦流入城市,就自动获得了城市居民身份,只要找到工作,就可以安居乐业。他们的流动过程是:
外出——>留城。
这样的人口流动迁移链中,间或可能发生劳动力回流的状况,但并非是出于迁移的制度性障碍,而是一种基于个人的其他因素的考量。
但今天的中国农民工显然不一样。劳动力外出了,不一定在城市里留下来,经过多次回流,辗转反复,也很难获得城市居民的身份。所以,对于大多数农民工而言,他们不能轻易放弃农村的土地和房屋,也不能随便拖家带口,许多无形的或者有形的枷锁限制了农民工的创业自由和迁移自由。城市只是他们工作的场所和暂居地,城市居民身份是可望不可即的。他们的流动过程是这样的:
外出——>回流——>再外出——>再回流……
毫无疑问,这种简单的生活轨迹和工作轨迹,正在被中国农民工年复一年地简单重复,其间包含了多少令人沮丧的故事和心酸的感伤,也包含着多少无奈。有人曾经做过一个简单的统计,仅仅以每年流动的农民工人数来计算,如果参与到这种简单流动的农民工为1亿人,每年每个农民平均花掉的交通费是500元,一年中耗掉的农民收入就是500亿,而大家知道,在城市中最低工资人群,正是这些远道而来的农民工;有人针对农民工纷纷将他们辛苦积攒的工资邮寄回农村兴建房屋的现象做过统计,假如一个农民工将3万元邮寄回老家盖房子,则这是一笔高达3万亿的投资,众所周知,今天农民工的主要生活工作场所已经是城市,所以,他们在农村投资修建的房子,80%处在一种闲置状态,既没有有效使用,也不可能流通,因为在政策看来,农民自己修建的房子,是一种典型的小产权房,不能进入流通领域,而一旦没有流通,就意味这广大的农村,没有一个明显的房地产市场。
这真是一种极大的浪费,而且是对农民工收入的一种政策性浪费。政府锁住了城市的大门,同时也锁住了农民在城市里投资消费的通道,逼迫农民工回到农村进行附加值和使用价值极其低廉的消费行为和投资行为。由此,农民工的辛苦劳动价值再一次因为政策歧视而贬损,而城市的发展,城市整体的消费能力,尤其是一直被政府挂在嘴边的所谓拉动内需,再一次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为什么我们的政府要这么做?盛来运认为这可能是我们的政府过多地考虑了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过度城市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城市病,比如城市社会治安的拥挤与混乱,还比如国外常见的贫民窟和棚户区[4]。盛先生是真正的体制中人,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副司长,相信他的分析符合实情。但这种基于追求社会稳定、规避政治风险的歧视性政策,真的会长久带来社会稳定,或者降低政治风险么?到今天为止,我们并没有这方面的实证分析,充其量只是一种经验判断,是一种制度性的故步自封。事实上,任何一个政府也都承认,大量的农民工进城,首先带来的,是经济的发展,不仅是农村的发展,更是一座城市的发展。
可是一直到今天,我们的政府似乎把农民当成了城市的一种负担,他们希望农民在取得城市经济一定的溢出效益之后,回到农村里安居乐业,并以这样的方式来收获社会稳定。所以,当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民涌进城市,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出现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的时候,我们的政府并没有出台加快农村劳动力迁移的政策,反而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著名的新农村建设运动,正是在这样的思路上加以展开。
作为一个对人口迁移模型非常熟悉的学者,盛来运当然对新农村建设运动提出了自己谨慎的怀疑。他直接指出:
“相对于宏观经济而言,新农村建设是否是最经济有效,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以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因为这需要大批投资,且有的投资在农村人口转移之后,是不必要的。”[5]
盛先生的结论当然是在大量数据分析和学术模型基础上演绎而来的,但在我看来,这更多的却是基于一种事实的判断。有农民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如此说道,政府的确为我们办了好事,而最大的好事,是允许我们农民到城市里打工。这是一个极有含金量的表述。今天中国农民工的主要收入显然来自于他们在城市里的劳动,而不是田野里的耕作。认清这一民情,我相信盛先生对新农村建设运动谨慎的质疑,便具有了足够的实证理由和难得的学术勇气。
如此看,《流动还是迁移》就是一本厚重的书,所谓厚重,在于盛先生直面农民工问题制度设计;这是一本严谨的书,所谓严谨,在于有着绝对尊重常识、尊重经济学规律的观点;这还是一本丰富的书,所谓丰富,是它涵盖了大量的文献和数据,他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情绪化的呼喊,盛先生是站在世界人口迁移模型的基础上,对中国农民工流动迁移问题进行了一次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深度发现和解析,中国农民工问题因此真正具有了理论架构。
盛先生的这种学术努力深具渊源。他长期在一线调查,拥有极好的数据系统,他还多次在世界银行、联合国粮农组织、美国农业部普查局和东西方中心学习、访问和交流,这使得他能够站在人口迁移理论的前沿阵地,而不会仅仅基于主流意识形态和既定的政府政策说话。
我想起了另外一名卓越的农业经济学家文贯中先生[6],他长期的中国农业研究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盛先生的知音,或者说是导师。1980年代后期,文贯中在大量的考察和分析中终于认识到,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必须是农民人数的绝对下降,要消灭一个旧的农民阶级,取代他们的是一个人数很少但质量提高的现代农民阶级。[7]
和盛来运一样,文贯中也认为,城市化才是解决农民问题的不二法门。我们要牢记,单单用价格保护、补贴,永远解决不了农业问题,仅仅在农村投资帮助农民,带来的是浪费,实际收益往往是事倍功半。
看来,无论是文贯中,还是盛来运,都把问题的实质指向了制度,尤其是那些不利于农民迁移、不利于农民在城市定居下来的政策制度,比如户口限制。这些陈旧的制度,即使从政府的本意来看,也是错误的。政府的本意是想帮助农民。尤其是中国,每年年初都会有一个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每年的第一号文件都与农民有关,但相关的政策规定却又限制农民自由迁移,限制农民融入城市经济,用一个明显具有歧视性的户籍制度将中国人分为不同的等级,将农民工似乎要永远安置在风尘仆仆的路上,让他们来回奔波,劳命伤财。
这是一种怎样陈旧的制度设计?愿所有有常识、有良知的人们都来看看,对于那些养活了中国的农民工,我们有着怎样的亏欠。让我们好好看看他们,这些满面尘灰的农民,和我们一样有着无边的梦想,有着聪明的智慧,他们同样是上帝的创造,是上帝美好的子民。上帝之下,人人平等,那些辛苦劳作的农民工,他们一样拥有在城市里自由行走、自由居住、自由创造的权利,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没有任何理由来歧视他们,这既是一种生命的底线,也是一种经济学的底线,一种市场的底线。
阿玛蒂亚·森的良知
晚饭时,我问母亲:“三年自然灾害时,您饿过肚子么?”母亲叹气:“能不饿么,好多人都被饿死了,我亲眼看见隔壁的大叔饿倒在田埂上,明明看着他在慢慢走,忽然就软绵绵倒了下去,我过去一看,人已经断气了,”说着说着,母亲的眼泪流了下来,“那几年也没见大干旱大水灾啊,真不知道上面的领导都在干什么”?母亲把这问题丢给我,走到厨房收拾碗筷去了。
事实上,母亲跟我提起饥饿,已经不是第一次,每次提到我的兄长,母亲总是反复叙述饥饿的场景。兄长生于1959年,正是闹饥荒的年月,家里找不到任何营养品,最好的食品,是奶奶在一大碗野菜里,仔细找出几颗饭粒,喂到兄长小小的嘴里。我懂事以后,一直对兄长的面黄肌瘦不能理解,他年长我快10岁,但却比我矮,且经常生病。奶奶曾经掐算过,说兄长恐难长大,果然,30岁那年,兄长即去世。
兄长之死,是否与当年的大饥饿有关,我不得而知,但有如此惊心动魄的家族历史,我对饥饿问题的关注便多了几分。我曾经利用假期,去访问那些经历过三年饥饿的老人们,同时努力找寻有关饥饿的研究性著作。几年下来,我发现,无论是老人们内心惊恐的记忆,还是阿玛蒂亚.森对大饥饿的学理性研究,都令我这个没有经历过大饥饿的人羞愧万分。尤其是后者,当我把让·德雷兹和森合著的《饥饿与公共行为》[1]读完之后,我彻底承认,我是一个愧对历史,愧对生命,愧对良知的软体动物。
第一层面的羞愧,乃是我们的整体性失忆。在人类的饥饿史册里,中国人应该最有责任,最有动力,也最有必要深入研究群体性饥饿问题,但当下的局面却证明,我们曾经饿死了3000多万人,可是我们却找不到一份真正直面那场灾难的文献。无论是民间口口相传的故事,还是学者们基于历史的实证性研究,我们都呈现出一种整体性的缺位状态,以至于今天的年轻一辈对那场惨绝人寰的大饥饿已经基本失忆。一家NGO组织曾经对100名1975年以后出生的中国人就三年大饥饿历史做过一次随机性调查,结果显示,知道这场灾难的人仅为37%,了解具体死亡人数的人只有10%,而认同这场灾难的原因为自然灾害的人居然占到了95%。一位1981年出生的大学生甚至问调查人员,真的死了那么多人么,那么多人饿死了,应该有万人坑啊,到现在为止,我没听说过,更没见过,因此,我不相信饿死了那么多人。
森9岁的时候,也就是1943年,他的家乡印度孟加拉邦发生了大饥馑,死亡人数高达数百万。当时官方估计死亡100-150万,后来森自己估计死亡人数达到300万。森后来承认,他之所以把毕生的精力放在福利经济学领域,与他的童年饥饿经历直接有关。即使他的博士导师、著名的罗宾逊夫人厌恶关于福利、社会判断和规范评价的讨论,要求森远离福利经济学,远离所有的“道德垃圾”,甚至批评森的兴趣是一种不务正业。[2]但我们看到,森却沿着福利经济学的思路走了下去,并成为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瑞典皇家科学院在授奖公告中指出,森对福利经济学中的基本问题研究作出了数项关键性的贡献,从社会选择的一般理论,福利与贫困指标的定义,到对饥饿的实证研究均属其范围,它们通过对分配问题的一般研究和对社会中最贫困人员的特殊研究紧密结合在一起。
在印度,森具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和道德地位。森的经济学建构,与其说是对西方经济学体系的一种历史性拓展,不如说是对印度这个曾经饱受饥荒困扰的国度最有力的拯救。森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他尽管一直在欧美的最高学府里从事研究工作,但毕生保持着他的印度国籍,并经常参与印度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工作,赢得了印度人民的认同和赞美。因而,他于199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也就成为了自1969年首届经济学奖颁发以来获此殊荣的首例第三世界国家公民。
相比之下,我们有着比森更丰富、更具体,更有价值的学术素材,可是我们却不能出现哪怕半个森这样的人才,相反,关于饥馑的记忆似乎正在被某种表面的富足遮蔽,我们真是太对不起那些饿死的先人了。
第二层面的羞愧,应该是我们的学者们有意识的从局部着眼。
一个醒目的事实是,直至今日,我们仍然不能认真地面对大饥荒的成因,在官方的文献和历史教科书中,它仍然被定性为自然灾害造成的结果。1990年,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饥荒是公社化和不准退出制度造成的,林毅夫把他的解释放在农业生产制度这个局部上,认为正是农业生产制度的崩溃导致了大饥荒。他构建了一个博弈论模型,论证人民公社制度因为取消了“退出权”而使得社员竞相消极怠工,最终导致农业生产率和粮食生产的迅速下降;1996年杨大利指出饥荒是由于非理性消费(irrational consumption)造成的,杨认为公共食堂是公共财产,最终导致公地悲剧,造成过量消费,形成饥荒;1997年,文贯中和张欣撰文指出公共食堂才是饥荒的导火线,即最初的饥荒并非由于FAD (Food Availability Decline食物供应量下降)和食物获取权的丧失引起的,而是公共食堂的免费供应和不设上限供应导致的;最新的研究有2003年周飞舟利用分省的数据资料得出地方政府救荒不及时和救荒能力低下才是导致饥荒及饥荒差异的主要因素,周用返销粮发放数量的加大来说明饥荒发生时大部分省份都作出了反应,在用省际调粮高昂的执行成本和迫于政治压力而未向中央政府求助来说明地方政府救荒能力的不足。[3]
应该说,上述研究在某一个方面都找到了大饥饿的原因之一,但比较《饥饿与公共行为》,其局部性和狭小视角,以后背后的某种学术勇气的缺失便显露出来。正如这本伟大著作的书名所体现出来的定义,森认为大饥饿的本质原因是公共行为的失误,具体而言,即是专制体制以及该体制下的民众权利的丧失。在森看来,所谓的公共行为,不仅是指国家的活动,而且包括人民大众所采取的社会行为。不仅有“合作”的(通过公民合作),还有“对抗”的(通过社会批评和政治对抗),前者显示,国家行动的性质和效力在缺乏公众警惕和活动的情况下,非常容易恶化,而后者则显示,公民权利的丢失,导致了饥饿的普遍蔓延。
在《饥饿与公共行为》中,“权力”成为最基本的概念。在书中,森就权力等基本概念进行了数据式的罗列,这些基本概念包括:权力、天资与交换、扩展权力、合作冲突、能力与生活水平、营养不良状态与营养不良、剥夺与贫困、社会保障。
我个人是极力赞成森的结论的,并且认定大饥荒和中国当时的政治集权体制有关。在《饥饿与公共行为》里,我们看到,与中国三年饥饿比,同一时期的印度,虽然民主体制无法防止下层民众的慢性营养不良,但是却有效防止了1943年大规模饥荒在印度的重演,因为饥荒很快会引起了媒体的注意和报道,印度政府及早采取了补救措施,印度自从独立之后就没有再发生大饥荒,与此很有关系。反观中国,当时的集权体制阻碍了饥饿信息向中央政府传达,而群众对整体性的饥饿局面没有起码的知情权,天真地以为自身的饥饿仅仅限于自身,或者仅仅限于一个生产队,或者一个村庄。遮蔽很有可能在大饥饿的蔓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遗憾的是,今天的中国学者们在探索大饥饿的成因,寻找解决大饥饿的方法的时候,似乎仍然在遮蔽什么,或者是回避什么。
需要补充的是,尽管阿玛蒂亚.森扩展了人类经济学的发展道路,对中国经济学的普及和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但国内经济学界对森的评价却是见仁见智的。一部分学者对森大加赞赏,认为目前中国经济学界存在重制度探讨,轻福利研究的倾向,而在经济生活中,也存在强调物质刺激,忽视道德建设的现象。而森的理论在于指出了价值判断和伦理道德对于经济的重要作用,使得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忽视的环节。赵晓谈到,他一直沿着斯密的《道德情操论》[4]和森的《饥饿与公共行为》的学术线索在思索,2002年他写下的《有教堂的市场经济与无教堂的市场经济》[5],应该是他思索一个阶段以后的个人总结。另一部分学者比如李仁贵、党国英则认为,这种看法貌似有理,实际上真正忽视了中国经济学甚至是中国社会发展所欠缺的东西,所谓道德,是依靠羞耻感来维系的人们的自律性行为准则,中国经济还是应该按照“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思路,在制度建设上继续跟进。
我认为,经济学界对森的认知上的分歧,正好体现了森的巨大价值。如果把森的另一本伟大的著作《以自由看待发展》[6]结合起来阅读,相信国内的学者们会一致认为,其实森在他的学术体系内,已经解决了本质性的制度问题;而如果单独就《饥饿与公共行为》一本书来看,我们更愿意把森的工作当成一种公民启蒙。事实上,这正是森的意图,他在谈到这本书时,清楚地说明:“我们试图使讨论尽可能少一些专业性,使人容易理解,有时我们还不得不满足于简洁的陈述,因为这种方式与另一种——更正式的——风格相比,可能要少点严厉性。”[7]
如此看来,对于中国当下的经济学界和普罗大众而言,《饥饿与公共行为》可能是一部难得的启蒙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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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饥饿与公共行为》,让·德雷兹,阿玛蒂亚·森 著,苏雷 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2月出版。
[2] 《1998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生平与学术贡献》,李仁贵、党国印/文,《经济学动态》1998年11期,50-58页。
[3]《有关中国1959-1961年饥荒的研究综述》,范子英、孟令杰/文,《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2期,64-68页。
[4] 《道德情操论》,亚当·斯密 著,蒋自强,钦北愚,朱钟棣,沈凯璋 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12月出版。
[5] 《有教堂的市场经济与无教堂的市场经济》,赵晓/文,《新财经》,2007年第9期,22-24页。
[6] 《以自由看待发展》,阿马蒂亚·森 著,任赜、于真 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出版
[7] 《饥饿与公共行为》前言,让·德雷兹,阿玛蒂亚·森 著,苏雷 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2月出版,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