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滴水不漏 实则漏洞百出(乐清1225)(转载)
蒙面黑侠
(特适尔转注:真相,我们要!)
(2011-01-08 16:47:44)
我也诧异过,为什么会选择在一个楼房比邻的村口下手,这未免也太无法无天了。但以往太多的类似案件很快打消了我这疑虑,方舟子不也是的在人流穿梭的小区门口有此遭遇吗?更有六名凶神恶煞般的警察在省委大门口将一老妇打得遍体鳞伤……由此可见,明目张胆作恶早已成了社会现象。有道是:存在必有其存在的土壤。相信广大的文强们肯定对这其中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既然是现象,那一定还会层出不穷,果然,距乐清碾压村长案发生不到十天,河南正阳水利局的履带车下又碾死了一条生命,这回非但是明目张胆,而且是在众目睽睽下。
之前看过众多网友对乐清1225案做出的案情分析,严谨细致之处这让我既佩服又感动。但遗憾的是,尽管网友们的推测逻辑缜密,都却始终无法撼动温州警方“无逻辑可言”的结论,究其原因,警方认为网友们看图破案无异于是纸上谈兵。可令人费解的是,警方不也是通过照片来做结论说明的吗?况且,网民照片的拍摄时间先于警方,且两者的照片存有差异。这其中孰是孰非,不言而喻。
既然看图断案难以令人信服,那就让我们在温州警方和权威电视台提供的视频资料的基础上,发挥一下自己的想象,不要当真,只是想象。
本案之所以扑朔迷离,都归咎于第一目击人钱成宇在案发现场的一番“谋杀”言论,那就让我从权威电视台对他的采访开始,身陷囹圄且经过测谎的钱成宇在摄像机前如是说——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段视频。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dtP2MRFXeU/
据钱成宇所说,他当时在过这条马路,在距离货车4-5米的时候,他见到这辆货车又向前走动了六七十公分,在他走到距离货车只有一米左右时侯,他看见从货车的尾部走出了四个人。见货车原地不动(挡了他的路),于是他对着另一辆也停靠在路边的车子(不知是否是网上所传的那辆白色轿车)抱怨道:“你这辆车停着不走,这辆逆道行驶货车怎么走?”。于是,他只好从货车的车头处绕了过去,这时他看到村长被压死在了货车左前轮下。钱成宇承认,当时他没有看到那四个人将死者按在车轮下。
如果以上描述是真实的,那肇事司机所言,“鸣笛后刹车不及”就是谎言。因为钱成宇没提到有刹车声。从车祸现场的照片上可以看出,显然这“又向前走动了六七十公分”正好是货车压在已趴倒在路面上的死者身上的距离。现场没有撞人和搏斗的声音,由此可知,在货车压人之前,村长已昏迷或死亡,死者平静的面部表情可以印证这一点。
当然,也可以把“货车又向前走动了六七十公分”解释为司机第二次碾压死者(怕死者没被撞死)。这种现象也很常见,前阶段西安就发生一起,一名大学生在撞人后又折返回来用刀杀死伤者的案例(唉!这个时代怎一个乱字了得)。但这如何解释从车尾部走出的哪四个人呢?如果是路人,司机无论如何都不敢当众再次碾压的。显而易见,他们是同伙。
后据警方调查,约距案发现场50米左右还停有两辆电力厂的车辆,(瞧这位置停的,像是把风的一样),车中坐有多名佩戴警察标志的保安(当地乱穿警服的现象由来已久),案发时,碰巧一名保安去路边撒尿,据这名保安说,他当时听到了一声刹车声。
下面我们来听听警方是如何描述这段的:这名保安看到距离自己50米左右的工程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刹车后停下,他转头隐约看到一人被压在车下(保安撒尿时应该是背对着马路,除非他有暴阴癖,因此他不可能用后脑确定货车是在行驶中的,这才有转头隐约看到。再者,他也只听见一声刹车声,而不是肇事司机所言:鸣笛后刹车不及。作案怎么还敢鸣笛?)。
接着听警方的描述。这名保安因害怕没有前去观看,而是跑回车中告诉另一名保安,“可能出事故了!”另一名保安听后立刻跑向货车,他看到有个高个子男人(钱成宇)在现场走来走去,并高呼“某某人被车撞死了!”这名保安离开现场后,跑到另一辆保安车子里,另一辆车内有一名保安也想下车观看,跑到十米左右看到车轮下压着一个人,然后立即往回跑了。此时车前已经聚集了五六个村民。
通过这段警方的描述,我们清楚地知道,钱成宇比保安先到现场,因为钱成宇是在看到四个人从车尾部走出、看到尸体后才开始大喊大叫的,由此证明,之前他看到的四个人不会是这两名保安。那四人蒸发了。
警方排除谋杀的三条证据中的第一条是,肇事司机与村长没有利害关系,因此没有杀人动机。其实也没有人怀疑司机会与村长有什么深仇大恨。众所周知,与村长过不去的是阻扰他上访并在5年中将他3次送大牢的恶势力集团。哪为什么现在才动了杀机呢?那是因为现在村长改上访为上网了,网络是当今中国反腐的最有效的途径。也正因此,恶势力集团狗急跳墙了——鬼才相信,一百多亿的项目中会没有猫腻。
有了作案动机后就是选择作案现场了。有人一定会问,选在路口杀人,他们的智商还不致低到如此地步吧。其实不然,该路段当时正在进行视频摄像头调试,这可能是这段道路上唯一监控空白的路段。至于整个作案经过,那就只能发挥想象了。这让人想起网上提到的那辆白色的神秘轿车,案发前他也一直停在附近。如果村长要会见的客人正好就在这辆车里,只需一块撒满乙醚的纱布,几秒钟内就能让村长昏厥,而且绝不会有人发现。这也难怪有人疑虑,为什么村长的面容毫无痛苦。否者,被撞死,他的左腿一定骨折;被压死,他的面部一定狰狞。但这两情况都没有在村长身上出现。
如果将死者从车中抬出放在停靠在路边等候的货车轮胎下,恐怕只需半分钟的时间,而所谓的村口也并不像人们所想的人来人往,去过农村的人都知道,现在的村庄只有老人和孩子,那段时间,孩子们都上学去了,所以整个村庄几近无人走动。钱成宇的出现只能说是一个偶然,目前我们所知的,也就他一个人。碰巧他正好看到了那“又向前走动了六七十公分”和从车尾部走出四个人。为什么四个人会在货车的尾部呢?大约是怕溅到血吧。
警方排除谋杀的三条证据中的第三条是,现场勘查留有明显的车辆刹车痕迹、尸体拖痕、人车碰撞痕迹。但警方只出示了左前轮刹车痕迹的图片,这是为何呢?让我们假设一下,货车也许的确是刹车停在路边的,接着再将死者置于左前轮下,然后又继续向前走了75公分,由于左前轮推碾尸体,故刹车痕迹与尸体可以衔接上,但其它三只轮胎的刹车痕与轮胎最后停止的位置之间就会出现75公分的空挡,所以其它三只轮胎的刹车痕迹根本无法提供。至于警方的第二条证据,是对钱成宇的询问,而我的推测正是建立在警方提供的其本人的现场描述。
很多网友是通过现场照片来推断案情的,但对细节部分的判断需要极高专业素养,非常人所及。不过,有一张照片想必人人都看得明白,那就是这辆货车所停的位子——紧贴在路边。我们都知道,这条路有16米宽,即使马路一侧有施工积土,但供车辆行驶的路面仍足有12米宽(警方资料:施工只占用了四分之一路面)。所以正常行驶无需紧贴路边。根据现场实际路况看,路边行驶,既不方便左转进村,也不便于直行。最合理的解释是,路边停车——即使是极其短暂的半分钟。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是尸体——要知道尸体是会说话的。现场村民和警察发生了冲突就是因为尸体引发的,警方急于清理现场,把尸体拖走,而村民不允许警方破坏现场。最后警方经过一场大规模战斗,在未经家属同意,强行将尸体抢走,之后死者家属再无见过尸体。
有南方报业的记者在温州市委的案情发布会上质疑警方,“你们为何未经家属同意直接将尸体抢去,也不让家属见尸体,也未经家属同意就将尸体私自进行了检测,这合法吗?还有,为何不能测出货车的车速?”
温州警方倒是守法,“交通事故的有关法律规定,必须保留尸体作为证据,我们只对尸体做的是基本(外表)的检验。解剖尸体必须经过死者家属的同意,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解剖尸体。”
南方报业的记者:“没有解剖你们怎么知道是撞死的,还是之前就被打晕了?”
温州警方:“你是哪个报社的?”
由此得知,温州警方是可以在未对尸体解剖、无法测出车速的情况下,深入而审慎并快速地作出结论——已排除了谋杀的可能。
新闻晨报的记者:死者出事前两个晚上未在家中住,曾经讲,有人要整他。
温州公安:这个与案情无关。
说到这让我想起了“你是为党说话,还是为民说话”的郑州市规划局的逯局长,这几日听说,逯局长经过进修,早在9个月就上岗,只是换了个为党工作的岗位,职务不变。进修的课程听说是——危机处理。至于主要内容,听参加过进修的人说,就是“撒谎后如何快速圆谎”。
相信大家一定还记得这位一脸正气的逯局长吧,温州警方的领导与其很像,也是神情凛然、一脸庄严,说起话来也是一幅言辞凿凿很给力的模样,可细一推敲发现,看似滴水不漏,实则漏洞百出。
(20110228星期一转载自新浪网蒙面黑侠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9173e940100oj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