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天(組詩)

分行

我如此年輕
鬢髮蔥蘢

踏進鐵籠的“新房”
第一次——學著
把文字分行碼放

秋色蒼黃
白牆黑窗
我是光明待嫁的新娘

囚燈

囚室的燈長明著
你在窺探什麼?

徹夜的燈
盯著無眠的睡
鼠眼賊目
即使在上廁所的時候

掃視一切的囚燈
你卻看不到
——每個有心人
都是一個完整的世界

貧困、疾病、歧視
監視、毒打、高壓
涼饃、冷炕、鐵窗
都不是他們熄滅的理由

《歡樂頌》

在景山派出所
記住了幾張醜陋的臉
獰笑著翻檢我的背包
幾隻骯髒的警靴
沒有一絲猶豫
空洞的雙眼、狼般的叫囂
恍惚間身處叢林
綠光閃閃

短暫漫長的八天行拘
和更長久的非法監禁
再次告訴我什麼是逼上梁山

他們想用謊言改寫歷史
他們想以囚禁扼殺榮耀
他們想用寂寞摧毀意志
他們想以孤獨絞殺尊嚴

而我,像一根細弱而驕傲的蘆葦
在天地間,用顫抖的筆跡
堅定地寫下:
不屈、無愧

而我,始終知道
心是自由的
人性在每一個角落發光

歌聲湛藍
翱翔天際

良心犯

從此,我和你們相同了
你們曾經的、現在的囚犯
你們有一個名字
——良心犯

從此,我和你們相通了
野蠻的手折斷鐵血的玫瑰
剩下了堅硬的刺
不再隨風蕩漾

從此,我和你們一樣
用尖刻的冷眼
剖解飲鴆的國
它以寒冰鎖我的身
我用滾燙的心擁抱我的骨肉山河

從此,站在雞蛋一邊
我有了一干義薄雲天的兄弟
嗨,你們好!
加我一個——既然末世已經開始狂歡

軟禁

走出“東拘”
被圈進八人看守的黑酒店
強權的油膩填塞著我的胃
說不出的膩味噁心

沒有英特納兒網……
沒有朋友
沒有一聲來自友善的問候

“喂,你有了前科
從此,你像風箏
而線,只有一尺長
想什麼時候收你
你就只是廢紙一張”

“知道什麼叫‘莫須有’嗎?”

“想想吧,下次可能不是八天而是八年”

(是的,我知道
“喂!人民,服務!”
只要你存在一天
八天之後還會有很多八天)

55歲生日

小時候想,55歲,是很老很老的人了
今天,我也55歲了
我的生日賀禮卻是一間牢房

55歲,
只為不能轉過頭去無視苦難
55歲,
為了你我都能唱出心中的善良

55歲,
剝光了身上的溫暖,換上囚衣
55歲,
用平和的堅定換來獄友的敬意:
“哦,***!好樣的
帶我一起玩”

55歲,天說,該咋玩兒、就咋玩兒

(说明:有时,人的心境只能用零乱的分行才能表达。也许这只是对自己的耳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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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保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元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我被以“其它方法”限制行动自由已经长达三个月。
据说我要写了保证才能获得自由——但我不能保证。
从法理上,让一个公民写保证书,保证自己不去做“合法的事”才能有行动自由,是违法的,是对法律的嘲笑。
我是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有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生活的权利、自由行走的权利。
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我不能保证面对苦难时保持沉默,我不能保证面对像钱云会、唐福珍、李淑莲……这样的悲惨事件假装看不见。
假如我面对苦难和恶行保持沉默,那么下一个被恶行打倒的就是我自己。
做为执法者,你们对我的自由予以限制,是违法的,而且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希望执法相关部门及人员尽快改正你们的违法行为,还我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王荔蕻
201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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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东拘•日子

  东城拘留所简称“东拘”,是一个大约四或五层的白楼。坐落在昌平北七家地区,旁边就是东城看守所。区别据说是看守所由武警站岗,而拘留所没有。

  作息时间:

  早上6点起床,6点半吃早饭;然后“坐板”(在床板上端坐);10点吃午饭;12点睡午觉;两点起床;又“坐板”;下午4点吃晚饭;周六周日下午6点半开始,可以看电视;晚上10点睡觉。

  在里面睡觉是不关灯的,而且规定不许蒙头睡觉,怕在被子下面自己把自己解决了。而且在睡觉的时候,必须要有两个人值班,就是在两边通铺的中间走道溜达,防止有人打架、自杀。

  伙食:

  来提审的预审和出来后派出所的警察、国保都貌似关心地问我,里面伙食怎么样。还用问吗?还会怎么样呢?不过我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我来是坐牢的,牢饭就是牢饭,有什么废话的?咽下去就是胜利。所以我没有就伙食给他们提过意见。

  回来后作家老鬼给我打电话也问我伙食怎么样,说他们那时候每天只有两个窝头。是啊,现在粗粮比细粮贵了,窝头比馒头贵了,所以我们在里面能每天吃馒头。应该算是进步了,至少是能吃饱的。馒头早上一个、中午和晚上各两个。我刚进去的时候每顿吃半个馒头,等临出来的时候一顿就能吃一个半了。

  菜是白菜、圆白菜,隔几顿还会有土豆(8天里吃了两顿土豆),烹调方法当然是熬了。但我觉得,这里的厨子比外面省事的是,菜大约是不用洗的。那也罢了,最需要克服心理障碍的是,看着那菜盆上飘着的一层黄豆、绿豆大小白花花的油脂粒粒,其间还上下游走着一些可疑的黑色絮状物,要小心翼翼地把这些可疑的白色黑色漂浮物拨开,捞起被熬得绵软得入口即化的菜帮菜叶,吃下去,是需要一些勇气的。每次吃饭时我都不由自主地想象着:在给犯人制造饭食的灶间地上,扔着一堆不知道从哪收来的被扔弃的黑白油渣子,大师傅熬好菜汤,出锅前直接从地上捞起一堆,扔进锅里……。我有点佩服自己,每一顿我都把菜叶菜帮捞出来,吃下去。因为我知道,没有一点食物纤维是危险的,即便是不净的纤维,你也只好相信自己的免疫力。尤其是刚去第一天,就看到号友们跟医生索要“果导”——所有的人都便秘,有的要吃两片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决定,要使自己晚一点垮掉,必须把吃东西当做战斗来打。仅就吃牢饭这点来说,我是一个胜利者。

  顺便说一句,最后那天(16日)的菜汤,没有黑色的絮絮,汤是淡酱油色的正常颜色,白色的脂粒也少了,我终于找到了人类的感觉了,莫非他们怕我一下跨出这个门槛会被外面当成走兽不成?谢谢啊。

  放风:

  放风是在楼下后院的天井,左边一个天井、右边一个,有时男犯在左边、女犯在右边。有两次和男犯同时放风,但我没戴眼镜,拼命眯着眼也看不到屠夫和常青。

  天井面积大概有几百平米?里面摆放着一些像住宅小区里给老头老太太玩的那种体育器材。

  我去的头两天都没有放风,有号友说,放风与否也要看管教的心情怎么样。她们已经好多天没有放风了。大概是我进去的第三天开始放风的,我却被提审,没有享用上。回来看守所政委和副所长提我时问我有没有放风,我说没有。从那以后,每天都有放风,

  不管怎么说,有放风肯定比没有好。不但可以呼吸到新鲜空气,而且时间也过得快一些。有的号友们放风时只顾得呼吸外面的空气,感受自然风的吹拂,觉得站在天地间就是享受了;也有的在器材上慢慢转悠着;几个因吸毒进来的,就跟管教要烟抽。好像已经成了惯例,有男管教在,都会发烟,有时女管教带着放风,也提前跟男管教要几根烟,给她们发放。点上烟的,几个人就蹲成一圈,围着管教,一边吸烟一边瞎聊着。

  而我,每次都抓紧时间在不大的天井里转着圈跑。放风的时间说是20分钟,但从感觉上总觉得只有十来分钟吧。后来主管王管教征求我还有什么意见,我说要是放风时间能再长一些就好了。16号最后一天放风,确实比每天时间都长。

  阅览室

  阅览室在三层,面积大概有十一二平米,虽然是朝北的房间,但光线还好。里面摆着四排桌子和椅子,桌子上摆着跳棋、杂志和扑克。北墙根并排两个书架,摆放着一些旧书。

  刚进拘留所的时候,第一次和政委接触,我就问,有没有书?政委说,有个阅览室,那里的书都是很初级的。后来进去一看,果然,好像都是从废品收购站拉过来的。摆在那,什么内容都有,当马上要完全失望的时候,发现一本《外国情诗选》,86年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的。翻了一下,竟发现了查良铮译的雪莱和余振译的莱蒙托夫,可惜普希金却不是查良铮译的。

  书皮已经没有了,扉页上有钢笔写的“XXX购于王府井书店”。破损的、灰扑扑的书的外观道出它曾经的沧桑。在书面有两个部分重合的圆洞,一直打到一寸厚的书的三分之一处。看来这本满载外国情诗的可怜家伙,曾经被当做靶子(也许是气枪?因为弹孔比绿豆稍大)狠狠挨了两下呢。里面有打穿书页后的圆洞的碎叶,圆圆的,我小心翼翼地让这些圆圆的纸屑不要掉下来。显然它自从被当做靶子以来,就没有被打开过。翻动时书页之间都有些粘连,还有些微的霉味。后来去了三次阅览室,琴儿就直接帮我把这本书拿过来翻看。

  号友们悄悄说,能去阅览室,都是托我的福,她们原来都不知道有个阅览室呢。后来又一个号友告诉我,有一个管教说连她都不知道还有个阅览室呢。

  我们去放风和去阅览室的时候都有穿保安制服的小伙子架上DV,很认真地拍摄着。我在福建拍他们,现在被他们拍,突然想起了卞之琳的《断章》: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谁在装饰着谁?

  狱警:

  第一天接收我的是孙管教。个子不高,声音温和,动作利落。换囚服的时候,看到天很冷,让我把衬衣穿着(我的棉衬衣是有扣子的,一般不让穿进去)。让摘眼镜的时候,我吃了一惊,说我没有眼镜就和瞎子一样的啊。孙有点歉意地说,没有办法,这是规定,为了安全。让把钢板护腰摘下的时候,也是有点歉意地说,是规定,没办法。后来她在排值夜班的时候,就告诉我的号友们说,王荔蕻眼睛看不见,又有腰椎间盘突出,就不给她排班了。

  第二天的管教好像姓严,个子不高,声音圆润,走路咯噔咯噔地,以为很严厉,却还好。排班时也没给我排,还补充一句,我也是腰椎间盘突出,站两个小时可受不了。

  东拘的政委是女的,大概不到四十多?北京人。脸盘比较圆,属于那种面如满月的?因为看不清楚,只能凭感觉、大概轮廓。态度和蔼,说话有点像唠家常。11日上午第一次接触,说聊聊,但是一位女警官摆好架势很正式地在旁做笔录,DV机也一本正经地在拍摄,中间保安手举酸了,下楼去拿三角架,谈话就停了一会等着。聊着家常,很多问话也是和预审员提的一样。虽然声称拘留所只是“小件寄存处”,其实也有“深挖余罪”的任务。但我告诉她,我的原则是,牵涉到别人的我不会说的,我自己的事尽管聊。刚听我说时好像有点吃惊,但从那以后,再也不问其他人的事情了。

  我跟政委说我的颈椎病比较厉害,老是保持一种坐姿是不行的,医生曾告诉我坐着比站着对颈椎的压迫还严重。于是政委说我可以在“小板”上坐着,不舒服了可以躺一下。“大板”上人都是端坐着的,如果躺下会显得很乱。

  大概12号?已经睡下了,政委叫我起来,到十四所斜对面的谈话室,模模糊糊中有一个穿警服的坐在那,后来知道是拘留所姓李的副所长。李副所长说,有件事情要说一下,今天你儿子来给你送钱,当时值班的警察没有收据了,所以当时没有开收据,你儿子可能有点误会。

  我说没关系,如果可能我给他打个电话,解释一下。

  被允许给儿子打电话,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李副所长说,因为你没有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字,所以不能会见。要是签了是可以见面的。

  事先约好不能说与案情有关的事情。同意,只要能让儿子知道我还平安就好。

  找来一个卡,拨电话,没人接。着急。拨了三次。李副所长说,等一下吧。

  电话终于回过来了,是儿子小齐。这时才知道什么叫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听着儿子的声音,忙忙地问着:

  怎么样?对你怎么样?

  我说没事,还好。

  号友怎么样?号友怎么样?

  很好,很照顾我。

  那就行那就行。景山派出所那边是不是欺负你了?

  我说先不说这个,回头再说吧。

  说完了关于收据的事情,李副所长又接过电话解释了几句。回到监舍,号友们都睡下了,但都没有睡着。看到我回来了,都伸出头来说,跟儿子通话了?——原来她们都听见了。我还以为我的声音不大呢。有的就说好久没有跟家人通话了——让我不由得有点惭愧。

  躺下没有十分钟,又叫我起来,出去,政委跟我说,她也和小齐通话了,解释清楚了。我说谢谢了。突然感觉,有儿子真好。

  当然我知道,如果没有大墙外面大家的呼吁,有儿子又能怎么样?有多少囚犯都是有儿子、有女儿有亲人的,却不能得到关照。正是因为外面大家的呼吁,东拘的长官和管教们才会如此紧张:比如放风、比如阅览室、比如医生不停地过来问,没有问题吧?比如几次三番地征求意见……。

  有一天政委半夜三更的来送袜子,因为我们好几个人都说没有袜子,很冷。我是8号穿了一双无腰的袜子,几天没有洗了,而且天很冷,脚踝露着,所以“黑猫警长”专门出去买了袜子(内部小卖部没有),劳烦政委送过来。

  李副所长是七十年代生人,北京人,聊起来和我原来的家住得很近。谈吐间感觉是那种对人生有所感悟的人。不是像提审我的有一个年轻的预审,小小年纪张嘴就是气势汹汹教训口吻,生,没家教。想起推上对这种人的评价:“脑残”,不觉想笑。我只好说,你不是刑警吗,你问案子过程就行了,难道还要改造我的思想吗?

  王管教,是主管管教。好像值班比较多,特别是放风、去阅览室,都是她带着。高个,梳个马尾辫,气色好,脸上红是红白是白的。号友们说她长得挺漂亮的。出去那天是她值班送我的,戴上眼镜一看,果然挺漂亮的一张脸。说话高声大气的,属于那种风风火火的人。

  小杨警官给我的印象很好,号友们称她为秀才,说是这里面写字最好的,有一天政委谈话,她做笔录,签字的时候注意了一下,字果然写得工整。有一次放风的时候,有一个号友想换监舍,自己不敢说,让我跟管教说一下,所以近距离地看到了小杨警官,人长得很好看,眼睛大而温柔,尤其让我有点吃惊的是那气质,感觉像知识分子家出身的孩子。却不知道为什么当了警察,还是狱警。

  “黑猫警长”,高大、面黑?号友们都这么叫他,有时候还跟他逗逗闷子。警长有点木讷,他主持了两次学习,一次是读报纸,学一个什么人好像姓郭的雷锋再世?还有一次是学“治安管理条例”。架着DV机,我感觉那过程对他也是一种折磨。不过号友们都有点“幸灾乐祸”,她们都知道这所谓学习是针对我的,而她们也乐得出来透透风,消磨一下时间。还好,每次都到我忍不住想发飙的时候,就宣布结束了。

  印象:

  对于“东拘”,我跟政委和副所长、警长们有过对话。

  问:“你对我们的管理有什么意见吗?”

  我:“我觉得总的来说,东拘的管理比较规范,有点现代化管理的意思,不像我原来听到有些监狱的情况。”

  问:“你原来听说是什么样子?”

  我:“比如倪玉兰律师在北京女子监狱的时候,她双腿不能走路,那里的头儿每天出操的时候,让她从五楼爬到一楼,还不让拄拐,等她到了一楼,别人都出完操了,又让她从一楼爬到五楼。我觉得像这样做的人就是没有人性的。你可以在监狱工作,但没必要这么折磨人。”

  “我们这里没有这种情况吧?”

  “没有。”

  “没有克扣伙食的吧?”

  “没有。”

  “也没有牢头狱霸吧?”

  “没有。”

  政委说,“我们的条例都贴在墙上呢,我们都是按照条例做的。”

  我说,“是啊,你们这里是严格按照墙上贴的条例执行的,但在很多地方、比如派出所墙上也贴着各种纪律、条例的,问题是有的警察并不按照条例执行,就像这次我遇到的,景山派出所和和平里派出所的那些警察,有必要那么粗暴吗?那只能表示他们个人内心有很多邪恶。

  做警察就做警察,没必要那么凶恶。还有像西城那个朝着倪玉兰律师的头上撒尿的警察!这动作是派出所所长让你干的吗?是共产党让你干的吗?这就是个人的恶。”

  相对于10月8日我看到的东城警察,东拘的管理者应该说是比较理性、规范的。号友们说,“东拘”号称是亚洲第一监。我问政委,她说我们是“一级”监狱。不知“一级”是什么概念,应该是最好的吧。

  曾经听过倪玉兰的监狱故事、听过严正学的监狱故事,听过廖亦武的监狱故事、听过武文建的监狱故事,还有力宏、吴华英的弟弟吴昌龙……还有那些在各种各样的监狱、看守所、拘留所里躲猫猫死的、洗澡死的、睡觉死的、如厕死的、刮痧死的、做梦死的、高兴死的、鞋带死的……有这么多发生在监狱的酷刑故事和层出不穷的“创意死”,中国的监狱在世人的心目中还能是个什么印象呢?

  前一段推上就刘晓波说锦州监狱人性化管理的动机和妥当与否,争论颇为激烈。锦州监狱也是一个“模范监狱”,而且刘晓波又不是普通的其他“晓波”,他受到的这种人道待遇究竟是极特殊的个例,还是全国绝大多数监狱都是如此,我一直存疑。很不幸,在55岁生日之前,我坐牢了;很幸运,对存疑的东东我有机会零距离解惑。虽然只有短短8天,荣幸的是,第一次坐牢就在“一级”拘留所。这里的管教很规范,没有辣椒水、没有老虎凳,也没有打骂克扣犯人的。虽然有号友说,你走后我们又会跌入地狱了。这话说得有点夸张了。我想在东拘,无论怎样也不会遭到像倪玉兰、严正学、老武、廖亦武他们面临的惨境的。

  但我知道,号友的话有一定的真实性。因为即便是在“一级”的东拘,我也是一个“特殊”的犯人。我享受的是有点特殊的待遇。

  由于我的到来,给狱警们添了诸多麻烦。她们给我各种照顾:给我开假条使我不用参加值班,只有我能在“坐板”的时候随时躺卧,狱医不断地过来问候,政委、警长们不断征求意见并且很快就得到实现。比如很快让小卖部推车来卖东西、比如按时放风、每天去阅览室,还给监舍门外安了个电子钟(虽然每次动作都要拍录像),最重要的是她们小心翼翼地不去碰触我的自尊心。

  是的,对我来说,坐牢,吃牢饭、睡硬板床、甚至洗凉水都可以忍受,唯独不可忍受的是对人格的侮辱和对自尊的践踏。如果遇到那种情况,我知道我会死得很快。

  虽然是短短的8天,我已经能充分体会到倪玉兰、严正学、廖亦武、老武们曾经的绝望。当你在里面像蝼蚁般被世人遗忘,当你面对的是一群冷酷无情的狱警和如狼似虎的牢头狱霸时,当电警棍抽打在你最脆弱的地方时,当你的人格被侮辱、尊严被践踏,你怎么能不绝望!

  我知道,所有我享受到的照顾,一部分是因为这里的狱警遵守各项规定、纪律。在严格的规章制度下,人性的恶被抑制,善良就有了空间——曾经看过梁文道先生一篇文章,说的是美国的一个“监狱实验”,一些学生假装犯人、一些学生假装狱卒。他们那么快地进入角色,狱卒对犯人打骂折磨羞辱,犯人也承受这些,直到老师看到情况严重到不堪收拾,不得不中止实验。这个故事说明人性是不靠谱的,如果他们的权力不加以限制,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一定会发生可怕的事情。所以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感谢东拘的警官们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格到成为“一级”。也希望“东拘”的模式能迅速复制到全国所有监狱。让我们再也听不到酷刑、躲猫猫、刮痧痧、如厕厕……那些悲惨的消息。

  在8天里我的尊严没有被践踏,除了感谢(我是真诚的——要知道,对某一类人来说,他的尊严是大于他的肉体的,比如杨佳)和我有“亲密”接触的警方,我还要感谢你们——我亲爱的网友、推友、草泥马们!你们在网上的呼吁、你们大老远从和平里派出所、景山派出所,从你们温暖的家里,跑到昌平的“东拘”来,我都能感觉到。是的,我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眼镜,但是你们的关注、我可以深切地感受到!

  王荔蕻在此郑重向你们鞠躬致谢!

  我被拘留8天,是我没有想到的,因为10月8号在地坛公园门口,我们没有影响交通秩序(有你们的录像为证)、没有“非法集会”(非法集会要50人以上,而我们只有十几个人)、没有“扰乱社会治安”(围观者寥寥,也是你们的录像为证)。我们去饭店,也不过是想“饭醉”,你们在饭店把我们“捕获”。如果硬要把“饭醉”指为“犯罪”,那么我犯的是“大声罪”、“自由表达罪”。如果你说“莫须有”,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我知道,在极权国家,要做公民、要大声表达自己的意志,就要做好坐牢的准备——有那么多好人在里面:谭作人、刘贤斌、刘正有、……(我知道他们不是在“一级监狱”),有越来越多争取公民权利的草泥马们在喧哗,去往监狱的路上,我不孤单。

  按照规矩,出来的时候,不能和里面的人说再见,要说拜拜;在里面穿的衣服不能拿回家,要扔掉。但出了拘留所,又被监禁在招待所里的时候,我把在拘留所穿的衣服,洗干净,回家的时候带回来了。我把它们包起来,准备下一次进去的时候穿。

  其实我真的不想再进去,就像我不想当下的中国是这种狰狞的模样。说实话,我可以从此不再“折腾”,我更想在自家的阳台浇浇花,读读书,打打瞌睡。但我不折腾了,你们还会折腾我儿子,我孙子的。一想到这儿,我自然想到了那身沾染着“晦气”的衣服——我不能扔,除非你们先把监狱用贪官污吏流氓打手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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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监舍·号友

  

  我所在的这个监房叫“十四所”,在东城拘留所的二层靠东边(如果我的方向感没错的话)。大约有四十平米?铁门进去,右手是由八张床(每张床大约90公分宽,一米八或两米长?)连体排列一起,组成一个大通铺,叫做“大板”;左边一进去先是一个玻璃隔段的卫生间,里面有一个蹲坑、一个水龙头,大约七、八平米大小。卫生间往里有一米的空地,再靠里面是四张床排列一起,叫做“小板”。中间的通道有大约一米宽。在每个铺位上对应的墙上标着数字1、2……,那表示铺位的号。一般来说,睡第一板就是“头板”的犯人,是资格比较老的、可以帮着管教管理监室的犯人的。不过十四所的头板是在走廊的窗户下,风有点冲,所以我们监舍的“头板”是睡在8号位置——最靠里面的一个铺位上。

  十四所的“头板”叫春燕,老北京,在旗,好像是正黄旗的。50岁,肤白,轮廓透着年轻时的俏。因吸毒进来,但我未见传说中的毒瘾在她身上发作。晃着一米六五的身条,似把监房一米宽的过道,一会当成T型台,一会又当成王府井步行街。她自称14岁就出来混,什么都见过。可能在更年期,老是燥得慌,囚服的尼龙搭扣粘不住,故经常敞怀,有时又会一边很认真地粘着扣子,一边说没有帅哥值班,留着给自个。

  春燕喜欢唱歌。不唱时声音就好听,开了歌喉好听得紧,沙哑、磁性、性感,像惠特尼?休斯顿。她唱《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去看我的妈妈。我是妈妈的心肝宝贝,我不去看她谁去看她?我在这里受的苦啊,妈妈你可知道?吃的是凉馒头啊、喝的是白菜汤;含着眼泪啊,叫了一声爹和娘,点点滴滴辛酸的泪啊洒在了我的心上……”第二段不一样的地方是“住的是大楼房啊,睡的是光板床。”通常她一个人哼哼,其他人都前前后后跟进来。管教听到也不管。歌悲了一些,人又背了一些,两个“一些”就管不住泪腺了……,沉默的泪水,沉默的囚室,很长时间,等谁打破。

  春燕对我很尊重,还让其他人照顾我,每次盛饭先紧我。吃完晚饭会有热水,有时热水够三个人洗澡,有时刚洗一个半人就没有了,春燕看我老不主动去用热水,有时就用凉水洗,便趁水热的时候,用她的盆子接了热水让我洗脚,如是者三。让我感动又很不好意思。

  这个春燕,是拿着“取保候审”的票在里面住着的。(怕对她的案子有影响,不再说了,也许以后有机会再说她的故事)

  十四所有一个年龄比我还大的,叫王绍荣(抱歉,最后一个字有点没把握了),1953年生人,家住西城区宫门口西岔51号。她的身份证号是110102195302171138。她69年曾到黑龙江兴凯湖兵团插队。

  王绍荣面庞精致,美丽痕迹仍在。57岁的人,没有发胖,岁月只是使她失了曾经的挺拔。她说话温婉柔和,暖暖的似有春意;但说起“他们这样对待我是违法的”时,又钢钢的似有金属声了。下午“坐板”时,夕阳能有一瞬披在她身上,便很满足地笑着:“有太阳照着真幸福啊”。

  下午四点到晚上睡觉的10点之间有漫长的6个小时,中间她会把馒头撕碎在饭盆里,再撒一点方便面调料,搅拌着说是“炒馒头”。之后把“炒馒头”,慢慢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吃掉,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把日子设法往精致里过的主。只有在吃东西的时候,管教才不理会你的坐姿,她才能有难得的放松,把馒头当成鲍鱼“伺候”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好方法。

  王绍荣信仰“法轮功”,平日在家经常被邻居、居委会窥探、骚扰。今年8月4日在她家附近被警察挡住,从包里搜出法轮功小册子,又到她家里搜出法轮功资料。警察说她“利用宗教破坏……”,于是——两年劳教。

  抓她那天,她正病着,阑尾炎在发作期,去看守所之前,警察带她去医院(忘了是隆福医院还是福绥境医院了)检查身体,验血血项很高,医院让她住院,警察说不行,硬是把她送到东城看守所。看守所检查身体后,不收,又从看守所带回医院;医生说要打吊针,警察很执着地把医生拉到一间屋子嘀咕,拿了几包药,又把她送回看守所。她现在拘留所等着被“下放”——送到劳教所。

  我问,你受得了吗?两年劳教!

  受不了又能怎么样呢?扛吧。

  我出去后要不要跟家里说一声?送点钱?

  不要连累家里了吧。我身上还有将近一千元钱呢。

  可是!我听别的犯人说,到下面是很费钱的。没有钱,身体会很快垮掉的。

  是啊,到了劳教所要检查身体,而检查身体的钱(据说要近两千元?)是要自己出的。还要重新置办洗漱用品等等,都是钱。

  我告诉王绍荣,外面大家正在签名呼吁废除劳教制度,这个恶法。她礼貌地说,那很好啊。但看得出,她对此并不抱希望。

  琴儿,湖北人,嫁北京。31岁。白领美女。披肩长发,眼睛大而妩媚,上嘴唇中间略略有点翘,很舒淇。一回提审回来对我说,她碰到屠夫了,屠夫冲她笑呢(我跟她们描述过我的“同案”的相貌,也给她们讲过邓玉娇的故事,屠夫在邓玉娇案子上的作用)。我哈哈大笑说,屠夫最爱看美女呢——谁不爱呢。

  琴儿就职于一家著名房屋中介连锁机构,一聊工作就像刚充完电似的,看得出来她很敬业,收入也不错。因“溜冰”(吸食冰毒)被抓。据她说,那些天她压力很大、很郁闷,刚吸了一口就被抓了,派出所也说是有人“点”了她的。以前没有前科,第一次被处理就两年强戒,她觉得太重了,提出复议。希望改为社区戒毒,哪怕天天验尿都可以。但她的预审对她说:你申请复议就是想告我们啊?没用,不会改的,别捣乱了。

  吴妹,温州商人,圆脸,胖乎乎、红扑扑的,烫发、一头闪亮的黑色瀑布,让人以为是二三十岁的人,其实也五十了。她走路轻轻慢慢的,像猫一样。她和丈夫在北京开一个印刷厂。某天其舅来京,让她去玩,到那板凳还没做热,警察进门,说他们赌博。她说我刚到、没有参加。警察说如果你不承认,会判你很长时间,可能要劳教,如果承认了,多大个事儿啊,一会儿就回家了。于是她说入了100元。本想早点回家,结果被拘留10天。身上的五千多元说是赌资,都没收了。

  菱,黑龙江人,清秀、水灵,鼻梁挺直,嘴唇薄,呈粉色,脸上透着掩不住的青春光彩。22岁,大专学历,专业是居室设计。本来准备过几个月结婚,却因好奇心(是的,卖淫有很多原因,而这个姑娘却不是因为钱,也不是因为性,而是因为抑制不住的好奇心!)去卖淫,被现行。从宾馆房间到和平里派出所,一丝不挂,只披一被罩。做笔录时,给她照相,说留档,无奈忍了。但闪电般,门外冲进来十几个便服者,都拿着照相机、DV机。羞愤难当间问:都是警察吗?没有回答,静默中只听一片拍照片的咔嚓声。

  菱从被抓现场到派出所、到宣布劳教半年,两天两夜,没吃没喝,也不让穿衣服。那几天很冷,尤其夜里,她在派出所房间里吹着穿堂风,哆嗦得找不到灵魂。直到押至东拘、换上囚服,才算结束了被罩下面的一丝不挂。问:我已经承认了,笔录也做完了,为什么不让穿衣服?没有人回答。

  十四所的所有人里面,她的思想压力最大,一有机会就把头放在两个膝盖中间,悒悒。

  王管儿,三十多岁,在洗脚屋谋生,个子不高,性格好,大家都爱跟她开玩笑。她说,那天几个姐妹在洗脚屋前台闲坐,突然警察冲进来把四人带到和什么里派出所。让她们承认卖淫,拳打脚踢,几人身上都或青或紫。还给她们嘴上捂口罩,三层,每层都涂上芥末油,连呛带憋,不是人受的罪。小王看到小姐妹被打成那样、非常害怕,于是招认有过“推油”。那几个咬牙坚持、打死不承认的姐妹,最后都“滚”了,只有她被判一年劳教。罪名是“以手淫的方式卖淫”——多有创意的罪名!

  小甘,三十多岁,个小,胸部丰满。放风时让她跟我一起跑步,她说没带胸罩,颠得太厉害,没法跑。贵州人。嫁江西。头胎女儿,没想第二胎双胞胎,儿子。高兴归高兴,但养活孩子就是个问题了。两口子压力很大,要准备孩子上学的钱啊,于是小甘出来打工。因卖淫被抓。整天发愁,本来就没有钱,还劳教。劳教是很费钱的,(“俗语”说:家有万贯、养不起一个劳改犯)以后怎么面对丈夫和孩子?她希望尽快被送下去(到劳教农场),因为到了那里可以给家人打电话了。

  12日,旋风般刮进来一位“孙二娘”,四十多岁,干瘦,脸上带着太阳的馈赠:黑。以为刚从田里放下锄头走出来,却是在北京站倒火车票的。老资格,干了十年了。问老江湖怎么被抓住了?大咧咧回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看摸样听口音都以为山东人,其实却是江苏的,和山东交界处的徐州。进来三次,和管教都老相识了,这次拘留5天。

  大约13日凌晨4点,同时进来4个女孩子,同案,都是是因为发小广告(淫秽广告)被抓。好像都是90后。她们刚到北京找不到工作,在手递手类似的一个网站(实在想不起那网站的名字了,好像是带着一个“勤”字的)看到招聘启事,就去应聘,到宾馆发小广告。刚进去还没来得及发就被抓了。拘留5天。号子里人都说那是个陷阱——招聘广告是陷阱、跟宾馆保安达成的协议是陷阱、内部人员出卖、警察迅速赶到也是个陷阱。对于这些经历,挨饿、受骗、拘留……这些初涉都市的少女,会在心里留下怎样的创伤?将来、又会以何为生?

  14日,又进来两个“溜冰”的。有一个是成功企业家,拥有数家连锁饮食机构。漂亮、时尚、前卫,目光飞扬,与周围环境形成巨大反差,令人有时空分裂之感。她们都是5天。

  据这几个“溜冰”的号友说,所谓吸毒人员其实分几类的,他们中间最看不起的是吸食海洛因的,因为这些人一旦瘾上来了,完全没有人格。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而“溜冰”就是吸食冰毒,这是一种化学合成物,据她们说这是不上瘾的。是白领、演艺界人士,因为压力大,还有打麻将连着几天不下台时偶尔为之的。但后来我在招待所时,“照顾”我的女警有一位是原来的缉毒警,她说冰毒一样是戒不掉的。对人身的损害、对人中枢神经的伤害可能更大。不过她也同意,吸食海洛因的人是最被看不起的。

  15日,蹭进来两个农妇打扮的人,茫然、瑟缩、无语。额上写着生活的艰辛。她们是因在不恰当的时间、不恰当的地点炸不恰当的麻花,被不恰当的人碰上,改变了生活的轨迹——拘留5天——自己被当成麻花拧巴了。

  据同号的狱友说,在我来之前刚走了一个68岁老太,因在天安门广场卖地图被抓。号友们看“大票”(拘留通知书)上写着:“扰乱社会治安……物证一元”。就是说,这老太卖地图刚卖了1元钱,就被英勇神武的淫民警察依法捕获了。老太不懂得,天安门广场是中国的敏感区,除了拥有者中南海,谁都不能碰的,哪怕你是一个垂垂老妪,哪怕你为了卖出一张只能赚几毛的地图。虽然我与她擦肩而过,却仿佛看到在那茫然怆然的老脸上,镶嵌着这个国家沟沟壑壑皱纹里卡夫卡的文字。

  看来东城警察很敬业,几乎每天都有送进来的。号友们说,警察抓人是有指标的。虽然以前也听说,但在里面看到因指标被完成而不断有人被送进来,由此想到,我们伟大的国家61年来有过多少指标被完成啊——反右、清查、……而当自己也成为被指标网罗的人时(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那感觉、很特别。

  在十四所一面墙上涂写着一些留言:“出去后要大吃10天”、“出去我要狂玩”、“希望在哪里啊?”“十四所的姐妹们,加入QQ群啊……”——写字的“墨水”是用卤鸡蛋的汁水做的。

  我也在墙上留了几行字:

  “人,生而平等

  每一个生命都弥足珍贵

  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

  和墙上的文字比,我的有一点酸气,但我真的希望自我出去后再看到这段文字的人能够有所裨益。

  8天,在生命的长河中,短暂得可以忽略不计。但10月9日到16日这8天对我来说,却是刻骨铭心。

  8天中结识的这些号友们,我从未想过会在这里、和她们的生命发生交汇。她们从不同的生活场景被命运、被欲望、被指标、被……带到“东拘”、“十四所”。这些卑微的、被抛弃的人们,在艰难的日子里,小心翼翼地呵护自己残存的自尊的羽毛,还不忘给他人以帮助。她们有的出去放风时拉着我的手,有的吃饭先给我盛,有的给我打洗脚水;因为我不参加值班,有的人就要值两个班,每班两小时,有时在半夜最困倦的时候爬起来,在过道里走来走去,没有怨言。还有号友跟我说,出去后要以行动或资助的形式参加“王荔蕻爱心志愿工作室”——做公益事业,让生命有意义。

  现在我出来了,回到大监狱。不知她们被洒落何处?愿所有我的这些卑微的、如蚁如蚊如尘埃的号友们好运!8天中,感受到她们各种爱和善良,我会珍藏。

  无以为报,唯以此文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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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提审记

  10月7日和几位朋友约定了,8号到位于旧鼓楼大街的凤凰竹餐厅吃饭,看看到底打赌双方(赌刘晓波能不能获诺奖)到底谁掏钱。

  到了凤凰竹餐厅,门上已经贴着一张白纸:“因电路故障,暂停营业。”于是决定转移到地坛公园。

  派了一个小伙子去联系饭馆,大家等在地坛公园门口。联系好了,准备去饭馆时,有人说,还差两分钟就到五点了(8号下午17点宣布结果),等等吧。于是又等了一下,传来消息:刘晓波真的获奖了。

  大家高兴得拥抱、欢呼起来。有一位记者采访,我说主要是高兴国际社会有人在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这时不知怎么脑海里都是谭作人……

  然后有人提议说唱歌吧,就唱起《国际歌》来。大家举着“庆祝刘晓波获得诺奖”“言论无罪、自由万岁”的大字拍照。

  有警察来了,我们就转移到找到的饭馆“新味火锅”。

  刚刚坐下来,警察就进来了。先进来两三个警察,大家鼓掌欢迎。

  有个为首的警察说,起什么哄?

  我说,什么叫起哄啊,欢迎你们不好吗?有高兴事,大家一起高兴。

  这时呼啦啦进来好几十号警察,而且态度非常粗暴。说把你的电脑先收起来。然后就开始动粗,强行把人们揪出去、推搡出去。

  我的动作很慢,天天一直照顾我,帮我收拾,所以我和天天最后出来。坐到警车上,阿尔已经在上面了。车子来到和平里派出所,大家下车,我和屠夫、阿尔、小路、天天在一间屋子里。过了几分钟,把我和天天带到外面,开始以为是在别的屋子,后来出了派出所,让上一个警车面包车,说到别的地方。我和天天问为什么又带我们走,到什么地方。这时在院子里有一个穿黄T恤的警察毫无来由恶狠狠地破口大骂:***。

  我迎上去说:你说什么?

  他也冲过来:你说什么?那架势好像要大打出手,被旁边的人拉住了。

  这时听天天很气愤地喊着,干嘛打人!并且她穿的裙子都被扯上去,露出了穿黑丝袜的腿。天天喊着,干嘛看我的腿,干嘛耍流氓!我背着双肩包,也被凶猛地推搡着。

  天天有心脏病,这个想要作为人的权力的女性却忘了自己的小命,何苦来哉?她笑曰,没有了作为人的权利,活着何苦来哉?事实上,东城警察差点“成全”了她。看到她被这样粗暴推打、还踢踹,心里真是非常气愤和心疼。

  护着天天上了警车。在警车上,我的片警小刘打电话问我到了哪里?我说从和平里派出所又被押往景山派出所了。片警说我过去接你。

  到了派出所,开始我和天天在一间屋子里。有个大个子警察很凶地说,瞧你那德行,那么大岁数了。我说这么大岁数怎么了,没做坏事。你呢?你以为你穿这身皮就了不起了?

  那警察说,对了,就是了不起怎么着。

  因为对东城警察的粗暴非常气愤,所以我一进派出所就跟那个为首的说:我对你们的粗暴行为非常愤怒,我强烈抗议。我跟你们没话说。于是保持沉默。这种状态从8号晚上一直持续到9号晚上,宣布拘留8天。让我签字,我说我抗议、我不认可,不签字。

  9号晚上大约10点?那个副所长让我上警车,说先去检查身体,我说我的背包呢,他说会给你儿子的。检查完身体还回派出所呢。结果上了警车,就一路往昌平开去。

  在车上那个派出所副所长,带着点得意说,你们纯粹是瞎闹,以后你要多看点书!你看我平常就爱看些书,我还爱看古书,比如《古文观止》。

  我的眼镜没掉,也没心情笑。虽然我觉得他基本不会真的去看《古文观止》,就是看,恐怕也看不懂的。我只是说,你的知识结构太陈旧了,作为执法者应该读读《社会学》、《政治学》,你应该上网查查什么是“平庸的恶”。你们执法,为什么要那么粗暴呢?有必要吗?我也有当警察的朋友,也进过几个派出所,我觉得一个派出所的风气,和这个派出所的头很有关系。如果这个派出所的领导有人性,那么派出所的警察都不会对公民很凶恶的。反之亦然。我以为在皇城根的警察东城的警察会比较文明一点,结果这次可领教了。难道你们不知道什么叫文明执法吗。

  派出所副所长(后来知道叫王冰)说:我认为社会上只有三种人:警察、老百姓、坏人。

  我说,太简单了吧。你是不是认为所有不像羔羊一样顺从的人都是“坏人”呢?而一旦被你定为“坏人”,你们就可以随便处置、为所欲为了。这么说你是把我们都当做坏人了,所以你们就可以不择手段。

  王副所长说,是老百姓说是坏人。

  不是你刚才说的吗?社会上只有三种人:警察、老百姓、坏人?——不知道他们把中南海里面的那些人划到哪些人中了,是“警察”还是“坏人”?肯定不会是“老百姓”吧。

  王副所长又说:你比如说吧,老百姓过日子呢,街上有几个流氓,身上刺着青,老百姓不怕吗?对这些犯罪分子我们能不处理他们吗?

  是不是犯罪分子不能你们说了算吧

  难道还要你说了算?

  要法院说了算。要经过检察院起诉、法院判了才能算呢。不能你看着谁像“犯罪分子”谁就是吧。

  不跟你说了。你这个人太偏激。将来你一定会后悔的,我把话放在这。你们这些人……

  希望这次就我一个人(被拘留)。

  嗬,你还挺仗义。(嗤笑的语气)

  警车在八达岭高速上飞速行驶,路过我的家,又开了很远,到了拘留所。不知为什么,好像有一种到了家的感觉。也许命中注定要和这里发生关系?心里异乎寻常地踏实,我想这大概是那个副所长绝对想不到的。

  拘留所“前台”的那个接待人员态度很好。没有那种丑恶脸。

  在等待登记的时候,听到屠夫在门外叫“大姐!”

  晕!怎么屠夫也进来了!他那天本来不准备来的,而且来了后也没有做什么很激烈的事情啊。如果屠夫都进来了,那么难道还有别人进来了?原来觉得只有我一个人进来的想法破灭了。顿时觉得很内疚。对屠夫喊了一句:抱歉啊!

  登记完了,先检查身体。我的血压没事,别的都还好,就是颈椎病比较厉害,那几天正在吃药。还有腰椎间盘突出很厉害,腰里一直戴着钢板护腰。

  检查完身体,去换囚服。棉服必须要脱下的,因为有拉链。那天天很冷,里面的衬衣和秋裤被允许穿着了。外面套上了囚服。护腰是不允许带进去的。

  没有想到的是,眼镜也必须摘下来。我的左眼600度、右眼675度,摘了眼镜就跟瞎子一样了。可是这是不容商量的。只好摘了眼镜,摸索着上到二楼,左转,在一个门口站下,领我上来的值班管教拿钥匙转了一下锁孔,又喊道:开十四所。咔嗒,门开了。模模糊糊看到里面两排通铺,中间过道,有几个人迎过来。

  管教(后来知道这个管教姓孙)对里面说:这个新来的王荔蕻是高度近视,眼神不好,你们照顾着点啊。

  里面几个声音答道:好的,没问题。

  过来两个人搀着我走进去,让我把东西放到一个格子里。在通铺板上坐下。管教关上门。

  心想,终于这样了。去年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叫做《准备好了》,所以没什么好说的。只是早晚的事。

  我的监狱生活就此开始了。

  在同监舍号友的帮助下,铺好了被子,钻进被窝,几位纷纷问道:为什么进来的?

  我说在公园门口唱歌、喊口号来的。

  七嘴八舌:“哦,你这是政治犯啊。”“够牛的啊。”“怎么在公园门口唱歌也拘留啊?”

  这时,门开了,那位孙管教叫道:王荔蕻,出来,提审。

  起来,穿上囚服,走出来。摸着楼梯扶手,下得楼来。在接待处又看到屠夫正在登记,屠夫又喊了一声“大姐!”眯着眼模模糊糊对着屠夫的方向抱拳:“抱歉抱歉啊。”

  屠夫问:“大姐,你几天?”

  “八天。你呢?”

  “也是八天。”

  “抱歉抱歉!”

  狱警催促道:“别说了,快走。”

  提审室很冷,我又坐在开着窗户的窗口,禁不住有点瑟缩。预审说,冷吗?我只穿两件都不冷。我说你多大我多大啊?你们小伙子当然不冷了。我在派出所一天一夜没吃没睡,刚刚到这,你们就提审,我能不冷吗?你们什么意思?

  预审员说,你赶快说完就能早回去。

  其实从在门口看到屠夫开始,我已经决定“好好配合”,把经过统统说出来了。

  提审记1(根据记忆整理)

  预审:姓名

  我:王荔蕻

  (略)

  预审:你们7号在凤凰竹吃饭有几个人?

  我:大概四五个吧。

  预审:说实话。

  王荔蕻:是实话啊。

  预审:都有谁?

  王荔蕻:涉及别人的我不想说。

  预审:我们都知道了。

  王荔蕻:知道就行了呗,还问什么?

  预审:要让你说。

  王荔蕻:我先跟你说吧,我有一个原则:我自己的事情我说,涉及到别人的我不想说。所以你们也别问了。

  预审:第二天谁先提议去地坛的?

  王荔蕻:我

  预审:你就大包大揽吧,对你没好处。

  王荔蕻:本来就是。我前几天去地坛书市,看到那里地方挺空旷的,所以想先去那里。

  预审:几点去的?

  王荔蕻:四点多

  预审:到那就开始了?

  王荔蕻:没有,本来是想去地坛里面的。

  预审:后来为什么没去?

  王荔蕻:刚想去,有人说还差两分钟就到五点了,等一等吧。就在那等了。到五点就宣布了,大家很高兴,就在原地庆祝了一下。

  预审:怎么庆祝的?

  王荔蕻:把标语拿出来,大家唱歌

  预审:唱什么歌?

  王荔蕻:国际歌

  预审:喊什么口号?

  王荔蕻:和标语上一样,庆祝***获诺奖、言论无罪、自由万岁、释放晓波。

  预审:你们喊这些什么意思?

  王荔蕻:高兴呗。

  预审:言论无罪什么意思?

  王荔蕻:刘晓波那么温和的人还被判11年,这是不对的。现在21世纪了,还有因言获罪的,太不应该了。

  预审:标语是谁做的?

  王荔蕻:我

  预审:在哪做的?

  王荔蕻:我不想说。

  预审:为什么?这不是你的事吗?

  王荔蕻:这又涉及到别人了。人家做生意的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没必要连累人家。

  预审:标语和照片是在一个地方做的吗?

  王荔蕻:不是。

  预审:照片是从哪里来的?

  王荔蕻:网上下载的。

  预审:网上有吗?

  王荔蕻:到处都是,你搜一下就知道了。

  预审:做标语花了多少钱?

  王荔蕻:几百吧

  预审:几百?

  王荔蕻:三四百

  预审:哪里来的钱?

  王荔蕻:几百块钱我还出得起。

  预审:你自己的钱?

  王荔蕻:对。

  预审:黄丝带呢?

  王荔蕻:也是我准备的。买一盘黄丝带,铰成一截一截的就行了。

  预审:胸牌是谁做的?

  王荔蕻:我。

  预审:上面有什么?

  王荔蕻:刘晓波照片

  预审:还有什么?

  王荔蕻:还有字:和你在一起。

  预审:是“我们和你在一起吧”?

  王荔蕻:对

  预审:还有什么?

  王荔蕻:还有“共享正义阳光”

  预审:好像还有日期吧?

  王荔蕻:对。2010年10月8日。

  预审:你做这些干什么?

  王荔蕻:本来准备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带着,如果成功了就拿出来、挂在墙上,大家照张相,高兴一下;如果不成功就不拿出来了,只是吃一顿饭算了。

  预审:你们怎么知道的刘晓波获奖的消息的。

  王荔蕻:在推特上知道的。

  预审:推特是什么?

  王荔蕻:是一种微博。

  预审:推特上说这个消息了?

  王荔蕻:已经在推上吵了一个月了。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觉得会获奖,一种是觉得不会。还有一些海外民运人士给诺奖评审委员会,反对刘晓波获奖。

  预审:10月8号怎么知道的?

  王荔蕻:也是推上说的啊。他们有人在打赌,有人说赢了的请客也有说输了的请客。因为我没有参与打赌,所以不知道到底是赢了请客还是输了的请客。

  提审记2:

  东城国保(以下简称东厂):王荔蕻,你挺忙啊,全国到处跑啊,福建、四川

  王荔蕻:四川?没去过。(说完以后想起,说四川是因为刘贤斌)

  东厂:黄城根也去(东城国保说的是6月16日端午节人们声援倪玉兰的那次活动)

  王荔蕻:黄城根?没去过。你们不是有录像吗?看看呐。

  东厂:你们那个福建三网友是怎么回事啊?

  王荔蕻:我想问问,你们是刑事警察,还是国保?

  东厂:呦,你对我们公安局内部的组织分工还挺知道的啊。是不是认识警察啊?

  王荔蕻:怎么了

  东厂:认识谁啊?

  王荔蕻:能跟你们说吗?

  东厂:你就跟我们说说福建的事呗,我们就想知道知道。

  王荔蕻:网上都有,你们上网一搜就有了。

  东厂:你就跟我们说说呗。

  王荔蕻:从前,在福建闽清,有一个26岁的姑娘……(给他们讲了一遍严晓玲和三网友的

  故事)

  东厂:那你们去那干嘛?

  王荔蕻:去围观啊。去表达我们的关注。不知道你们当过刑警没有,以你们做警察的经验,

  这个案子没有疑点吗?那么多学者、教授,还有退休的检察官、法官都说这样判是不对的,

  他们还硬要判,我们不该去表达吗?

  东厂:你说说都有哪个教授学者写文章了?

  王荔蕻:社会科学院的于建嵘、政法大学的王涌教授……你去网上查,多着呢。

  东厂:你们怎么组织那么多人去的?

  王荔蕻:没组织,网上说要去,就有人去了。

  东厂:那么多人去,要花不少钱的吧,你们哪来的钱?

  王荔蕻:很多人都是花自己的钱去的,也有想去没钱的,有的是募捐的。

  东厂:都谁捐钱了?捐多少?

  王荔蕻:沉默

  东厂:你们那么多钱,肯定有管账的吧?都谁管账啊?谁是会计?

  王荔蕻:那么点钱有必要找会计吗?

  东厂:那也得有人管账啊。

  王荔蕻:我自己管。

  东厂:你们得有个机构吧?要不别人怎么相信你啊?

  王荔蕻:没机构。

  东厂:哦,也没机构、就说王荔蕻需要捐款,就有人捐了?你王大姐面子够大的啊。

  王荔蕻:我们福建网友关注团有五千多人,有人想出力、有人想出钱,网上发个帖子,说没钱了,就有人捐钱了呗。

  东厂:那怎么证明你把这钱没有去买粮食买吃的上面了?要是别人不相信你怎么办呢?

  王荔蕻:不相信就拿着他汇款的票据来,退给他。

  东厂:你们不可能没有管钱的,你们网上不是都公布了,有什么可隐瞒的?

  王荔蕻:没什么可隐瞒的。你们老问福建的事干嘛?福建和你们有关系吗?连市局国保都说,别说福建、连天津的事我们都不管,还管福建。你们东城区国保问什么福建的事?

  东厂:华泽是东城的啊,这有关系了吧。我看你们录像,华泽也去了,在拍录像。

  王荔蕻:华泽是我叫去的,她原来是中央电视台的,会摄像,我请她专门去摄像的。

  东厂:你们怎么认识的?

  王荔蕻:网上

  东厂:姐妹儿关系还挺好?

  王荔蕻:一般。

  东厂:你叫她去她就去了?

  王荔蕻:我说有个活动,请她帮忙去摄像,就去了。她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东厂:那我就写上你叫华泽去福建的了。

  王荔蕻:你写这个干吗?你别写,你问的是东城的地坛的案子,华泽又没去地坛,和这事儿没有一点关系,你写这个干吗?

  东厂:那就写你认识华泽。

  王荔蕻:这个也别写。跟你问的没关系你写什么?写了我不签字。你们那个笔录纸上写的有: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哼,你们是不是觉得8天还不过瘾,还要挖坑设套再整出点事来啊?

  东厂:我们当然要问了。比如我们抓到个小偷,只偷了一个钢笔,我们肯定不能只停止在一根钢笔上,还要问问他以前还有什么事,说不定他还杀过人呢。

  王荔蕻:哼,还说你们不是挖坑设套。

  东厂:我们就是问问

  王荔蕻:前几天我跟预审的也说了,我的原则是自己的事情可以说,但是涉及别人的事情,我不想说。

  东厂:(瞪眼)

  王荔蕻:我跟预审的也说了,涉及别人,你就记“不想说”就行了。

  东厂:呵,你还想当江姐啊

  王荔蕻:这跟江姐没关系。只要你们不上老虎凳、灌辣椒水,我就不说。

  东厂:给你上老虎凳你就当甫志高?

  王荔蕻:我尽量扛。

  东厂:还老虎凳,不至于的。

  王荔蕻:那你就记:我“不想说”。(后来在笔录上签字时看到写了“涉及别人的我不想说”)

  东厂:你们那天在地坛干嘛?

  王荔蕻:照相

  东厂:照相干嘛?是不是想发到网上去?

  王荔蕻:有可能。

  东厂:什么叫“有可能”?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王荔蕻:我说、你记,你就记“有可能”就行了呗。我觉得说“有可能”就行了。

  东厂:不行。要不就说是,要不就说不是。

  王荔蕻:那——不是。

  东厂:那你们那么多人在那喊口号、照相就是为了自己回家弄个相册看着玩?

  王荔蕻:我们一般都用电子相册。

  东厂:你别激动,咱们好好聊。

  王荔蕻:没激动啊,有什么可激动的啊。(后来看笔录纸上写着“我们就是想照片好了自己看着玩”)

  东厂:你对这事怎么认识的?你觉得做的对吗?

  王荔蕻:我觉得我没有违法。没有扰乱社会治安、没有影响交通秩序,你们是小题大做,你们过度执法。我要请律师,我要申请复议。

  东厂:请律师跟拘留所说。

  王荔蕻:拘留所说要跟你们说。

  东厂:今天就到这吧,以后再聊。

  王荔蕻:还聊?等出去再聊吧。

  东厂:出去你更不跟我们聊了。

  王荔蕻:现在更没什么聊的。

  提审记3

  预审:你认识***吗?

  王荔蕻:不认识。

  预审:见过***吗?

  王荔蕻:没有。

  预审:那你搞出这么大动静来?

  王荔蕻:高兴呗。

  预审:有什么可高兴的?

  王荔蕻:中国大陆第一个获诺奖的,当然高兴了。

  预审:你知道还有一个获得诺奖的华人吗?

  王荔蕻:好像没有了吧?

  预审:我说的是华人。你知道那个华人是达赖吗?

  王荔蕻:达赖好像拿的是印度护照吧?

  预审:你知道达赖想分裂祖国、想西藏独立吗?这样的人也给了一个和平奖。

  王荔蕻:我听说好像是CCTV说达赖要独立,但是有人找出达赖的讲话录音,没有说一句西藏独立的话。

  预审:你说他们(挪威、诺奖评奖委员会)让一个被政府判11年的罪犯获诺奖,是不是别有用心啊?

  王荔蕻:我觉得你们思维定势就是这样,一有什么不同意见就说是别有用心。我觉得像刘晓波这样非常温和的、希望国家好的人、希望国家在转型时期不要流血的人好人你们也判11年,太过分了。

  预审:你说转型、什么转型?转到哪里去?

  王荔蕻:就是政治体制改革啊。最近温总理在一个月内提了6次政治体制改革呢。你们可以上网看看啊。

  预审:那能是一回事吗?

  王荔蕻:怎么不是一回事啊。不都是希望祖国好吗?

  预审:那邓小平还提政治体制改革呢、那谁谁还提政治体制改革呢……能是一回事吗?

  王荔蕻:我想问一下:你们不是刑事警察吗?不是在问治安案子吗?老问l刘晓波干嘛?

  预审:签字吧。

  提审记4:

  预审:说说你这几天对问题的认识吧

  王荔蕻:什么认识?

  预审:政府判你8天的认识啊

  王荔蕻:我没认识。

  预审:你还不服?

  我:我当然不服。我很生气,我越呆火越大,我火大了去了。

  预审:和着你这8天白呆了啊。

  王荔蕻:没有白呆啊。我出去一定会申请复议的。

  预审:你还觉得冤枉啊?

  王荔蕻:当然了。

  预审:你都觉得冤枉,那吴淦呢?

  王荔蕻:是啊,是啊!这么说你们也知道屠夫是冤枉的!我实在是不明白,你们抓屠夫干什么!屠夫本来就没准备来,来了也没有干什么。照相也没有他、唱歌、喊口号都没有他,他就在旁边站着,你们可以看录像啊。我实在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抓他。简直是匪夷所思。

  预审:那你们在地坛那又是喊口号、又是唱歌的,没错吗?

  王荔蕻:我觉得没什么。我们不过是在一个空旷的地方,唱唱歌、喊喊口号,没有影响社会治安、没有影响交通。

  预审:还没影响?你知道有多少人往那赶吗?

  王荔蕻:有多少人往那赶,只是你们的预想。没有发生的事情也能拿来做“违法事实”吗?能凭着预设“会怎么样”来判人罪行吗?

  预审:那天是国庆假日上班第一天,下班的人很多……

  王荔蕻:你一直在说,可能会怎么样,但是没有怎么样啊。

  预审:你还想怎么样啊!

  王荔蕻:什么也没发生,屁大点的事,你们搞得这么兴师动众的。你们总是以“可能会怎么样”来决定怎么做。太过分了。你们就是过度执法。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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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孙春兰书记的第21封信

致孙春兰书记的第21封信

时间:2010-05-02 22:37 作者:王荔蕻
  尊敬的孙春兰书记:
  给您寄的公开信和两张光盘(一张是成都电视台和江苏卫视关于福建三网民被诬告陷害的报道,一张是3月19日我们在马尾外面等候庭审结果时的实况,里面有马尾警务人员肆意挑衅意图制造事端的证据。)您看到了吗?我是从邮局寄的特快专递,有短信通知证明信件已经寄到。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21封信,前20封信,无论你有没有看到过,或看过一二封,或听你的部下汇报过,我猜想,那时你肯定不会想到,会有4月16日的现象。我会随信寄上4月16日当天马尾法院外的阳光下的录像,以我的生活经验,你的部下已经在编织一个“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抹黑福建司法形象,破坏福建社会稳定的故事。
  我不得不大声指出:4.16审判,令人耻辱之极!
  这次三位网民的罪名从最开始的诽谤罪,改成了诬告陷害罪,现在又以“诽谤罪”判处徒刑。孙书记,您说,马尾公检法这种做法难道不是找罪处罚吗?无论怎样,反正是要判这三位网民有罪。这样不行那样,那样不行再这样……
  从法律层面,有政法大学的王涌教授的文章对此说得很清楚了。附在后面请您读一读。
  这次福建马尾公诉方提供的新证据是“三网民的行为影响了闽清警方的公信力”,我想请问一声,现在闽清警方的公信力有所提升了吗?福州司法系统这样肆意践踏法律、侮慢民意,这样他们就有“公信力”了吗?他们想凭着抓人、关人刑囚良心犯来提升他们所谓的“公信力”吗?听说过愚蠢的,没见过这么愚蠢的。
  在马尾法院外面,虽然警方设了多道警戒线,但还是有一些当地的网友、访民,穿胡同、走小路,突破了封锁,来到现场。我们见到了一些被冤枉的访民,一些有极大冤情的访民,我们感到福州的问题太大了。
  常有些“高人”语重心长地告诫我们:境外反华势力亡我之心不死,巴不得中国出乱子。好吧,我也要把这句话返销给福州政法委。普通民众不知道、不了解谁是“境外反华势力”,政法委总该比我们了解得多吧。可你看看你的部下做了什么事?无事生非、横生是非、挑起事端,倒授把柄,制造话题,洋相出尽,达到了没有乱子就创造条件制造乱子给“境外反华势力”的境界。这是种什么精神!王鑫是这个案子的始作俑者,是专案组组长,与福州当地人的接触了解,听说他还是个“裸官”。请孙书记提高警惕,勿伤忠惕之士的心。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粒老鼠屎,坏了一窝汤。孙书记,你履任不久,肩负振兴福建地方经济的重任,虽然我与你观察角度不同,但,作为一个老革命的后代,我相信我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希望地方稳定,国家繁荣。4.16审判现场的事实说明了,网民们能够理性、自制地控制好自身,也请你约束好你的部下。
  和谐是种双向关系,请让你的部下用事实和法理来说服人,权力的蛮横只能适得其反。
  春安!
  北京市民王荔蕻
  2010年5月2日
  【附】
  王涌: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
  对于网络过激言行,政府最好的应对是仁慈与厚道。否则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将毁于一旦
  王涌
  2010年4月16日,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因诽谤罪获刑。这是一个标志性案件,它令人深思:中国刑法上的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正承担着怎样的政治功能?
  诬告陷害罪可能是中国的特产,在其他国家法律中少见。美国法律中的诬告陷害(malicious prosecution)的概念,主要存在于侵权法中,且适用条件严格不涉及刑罚。
  至于诽谤罪,虽然大多数国家有之,但已日渐没落。诽谤罪在历史上的起源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故事。16世纪,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为打击政治异议者而设立诽谤罪。时过五个世纪,2010年1月,英国终于废止了诽谤罪。在美国,虽然1962年《标准刑法典》保留了诽谤罪,但是,适用极少。目前,多数州已经废除了诽谤罪。但这两个罪名在中国却蕴含着旺盛的生命力。翻开近年的案情记录,王帅案、吴保全案、邓永固案、彭水词案等,大多是公民“诬陷”和“诽谤”官员。层出不穷的案例折射出政府与民众对立的严重状况。
  参照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对这两类案件的裁决应当严格遵循实际恶意(actual malice)规则和相当因由(Probable Cause)规则,以保障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法律环境。
  在美国,为防止政府官员滥用诽谤罪名,继The New York Times v. Sullivan民事判例后,最高法院在1964年Garrison v. Lousiana刑事判例中,确立了实际恶意规则,即:在诽谤官员的案件中,除非可以证明诽谤人具有实际恶意,否则诽谤罪不成立。
  中国《刑法》第243条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规定中,也鲜明地存在着“实际恶意原则”。第3款但书曰:“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不适用前两款规定。”在福建网友案中,判断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是否犯诬告陷害罪时,三人行为是否“有意”或“故意”是定性的关键。
  公诉人认为,“三人代写帖子和制作视频,有主观故意,使聂某等受到刑事处罚”。但需注意的是,此“故意”非彼“故意”,仅证明“故意控告”远远不够,必须证明是“故意诬告”。
  公诉人认为:三人在警方发布真相说明后,仍在网上传布不实信控告,可证明三人“明知控告的事实虚假,仍然有意诬陷”。这种推理非常粗陋。
  参照美国侵权法上“诬告陷害”行为的构成要件理论,即要证明举报人有诬陷恶意,需经过相当因由规则的检测:即使举报不真实,但如果存在相当的原由与事实,使得举报人作为一个普通人可以合理地相信被举报人存在犯罪嫌疑,诬告陷害则不构成。
  由此考察,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具有相当因由:范燕琼称,死者母亲林秀英在叙述女儿惨死的过程时,非常动情,足以让她相信其真实性。这一自辩可为任何一位善良的百姓所接受,属情理之中。
  此外,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政府的调查结论造假现象频出,培育了民众对政府调查报告的普遍不信任心理。游精佑等人对政府的调查结论质疑并反驳,既是法律权利,也是常人的反应。
  再者,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的行为仅是转述、整理和制作视频,而非捏造事实,所以,不应获罪。
  超越微观的法律技术层面,从宏观的政治与社会背景分析,范燕琼等人更不应获罪。
  随着民众权利意识日盛,在维稳的借口下, NGO不断被打压,律师介入敏感案件也被严控,制度化的法律援助供应因此减少。由此,中国社会出现一批职业或半职业的“维权个体户”,他们利用“一呼百应”的网络环境,以维护公民权利为事业,虽然时有极端言行,但在道义和人格上令人尊重。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即属此列。
  面对网络过激言行,政府最好的应对是仁慈与厚道,正如1802年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写信给检察长宽恕诽谤他的人时所说:“面对诽谤,政府应当以宽容的心胸和勤勉的工作代替惩罚,这是最有效的方法。” 但中国的一些基层政府和官员,显然没有这般仁慈与厚道。它们权力在手,反击起来往往狂傲不羁,甚至在技巧上,也不那么光明正大。例如,2009年12月23日,福州市司法局下达对本案辩护律师林洪楠停止执业一年处罚的决定,理由竟然是七年前林洪楠律师一起“泄密行为”。
  更令人失望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因为缺乏实质上的权力制衡机制,中国的司法机关通常形成一种相互绑架式的办案模式,而不是相互纠错式的办案模式。
  一个错案,始作佣者可能是公安局或者检察院,甚至可能是政法委。但是,一旦起步错了,往往将错就错,一错到底—检察院被公安局绑架,法院被检察院绑架,甚至公检法被政法委绑架。除非出现强大的高层力量,或者海啸般的民意反抗,才能斩断绑架铁链。这种体制才是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们的真正敌人。
  政府和官员将诬告陷害和诽谤罪名据为私器,滥用权力,打击报复,将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和民间维权行动的“核威慑”。若任由这种威慑泛滥,在宪政意义上的权力制衡结构在中国尚未建立之时,初现端倪的公民言论和网络舆论对政府和官员公权力的微弱制衡也将毁于一旦。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16期 出版日期2010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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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的回函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

贵局的答复意见书收到了。贵局在答复意见书中说,“你于2010年1月22日反映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被无辜关押的问题。经调查,现答复如下:犯罪嫌疑人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于2009年6月27日立案侦查。同年7月31日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等人因涉嫌诬告陷害罪经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我局执行逮捕,同年9月14日经我局侦查终结,同时移送马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马尾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11日对该案开庭审理,现该案正在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进一步审理中。不存在被无辜关押的问题。

本来给贵局写了回函,但因为获悉3月19日开庭审理,所以我想看看庭审结果再决定如何回应贵局的答复。

现在知道结果了,3月19日开庭时。检察院又提出要延期审理!理由是没有找到诬告陷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没有证据就是没有罪!就说明了贵局在当初抓人的时候就抓错了!为什么还说“不存在无辜关押的问题”呢?不用我说,马尾检察院就已经宣布了你们马尾区公安局是无辜关押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了——因为没有找到诬告陷害造成严重后果的证据!

这正好显示了当初你们抓人就是没有证据乱抓人。所以你们才一再更改罪名:从开始的“涉及国家秘密”到“诽谤罪”、到“诬告陷害罪”,你们有准吗?没有。你们太明显是罗织罪名诬告陷害三位网民了。你们是在肆无忌惮的违法违宪。

虽然,为了你们的面子,检察院还在努力帮你们找、或说编造证据。但是在没有找到之前就应该立即放人!何况范燕琼已经双下肢瘫痪,请你们有一点良知、有一点点人道主义精神好不好。

你们怎么有脸说“没有无辜关押的问题”。你们违法、违宪的问题太大了。如果这个错关错押问题不改正,全国维护宪法尊严的网友是不会答应的。那些违法、违宪的责任人终将会被依法送上审判台。

所以,请贵局好自为之。

此致
 
                                                                                      北京市民王荔蕻
                                                                                         20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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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孙春兰书记的第20封信

 说明:前一封信是致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女士的。同一个人,双重职务。

尊敬的孙春兰书记:
    您好!因为福建省福州市三位网民被诬告陷害的案子,曾经给您写了19封信,也曾接到福建省信访局和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例行公事的回函。今天再次给您写信,为了向您反映福州公检法继续违法的情况。
3月19日,我去了福建福州市。在马尾法院门前,我见证了福州司法的黑暗。
    法院内,上演了一场三分钟庭审。本来法院通知游精佑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前来参加开庭时,说的是宣判,但到了法院,法官从询问公诉方有什么补充,到公诉方答由于“我们现在没有找到他们诬告陷害构成严重后果的证据,所以申请继续延期审理”到法官宣布同意检察院补充侦查、延期审理,仅仅用了一分钟。创造了世纪“快闪”式庭审。
     法庭外,大批警察、便衣、协警,还有疑似流氓的家伙,严阵以待。面对三位无辜网民的家属和围观的公民,他们不时地对人群进行骚扰,强抢东西、打人。最不能令人容忍的是,他们好像都瞄准好了,打的都是游精佑的家人!把游精佑侄子的相机抢了之后,还把游精佑的妹夫用押送囚犯甚至死刑犯的凶残手段押往远处。由于围观的群众紧追不舍、由于媒体和公民记录者一直在拍摄,最后才不得不把人放了。
    孙书记,看着他们那样凶恶地对待福建的人民群众,我很愤怒。我观察到,在便衣警察中(已经被网民人肉搜索出是警察身份),确实有人故意挑起事端。是他们想制造混乱,是他们试图激发起群体性事件,是他们想陷您于上对不起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下对不起八闽百姓殷殷期望的不义之中。
    所有从各地前往福州马尾围观庭审的推特观光团成员、网友,都不是来福州闹事的,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温总理所说的“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但显然,理性、平和、善良的我们失望了。虽然那天太阳如常照耀着福建大地,但是公平正义的光辉我们没有看到。
    我们看到的是,淹没了良知的无赖手段。连一贯平和理性的刘晓原律师都愤怒地说,他们这样是“利用法律程序耍花招”、“他们不但是玩弄律师,更是玩弄司法、玩弄法律”。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代表,在“两会”期间公开呼吁“老百姓网上批评政府,政府应该宽容。针对官员个人的批评要以事实为依据,涉嫌侵犯个人名誉或隐私,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对簿公堂,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
    近期多起诽谤或诬告陷害案,比如2009年3月份被跨省抓捕的河南灵宝小伙子王帅,在被关押了8天后,在全国网民的强烈质疑下被释放;7月15日,四川省蓬溪诽谤案中的邓永固被判免于刑事处罚;7月25日,山东曹县段磊发帖诽谤案,段磊在经历了150天的监禁后被无罪释放;最近的有湖南十堰市的陈永刚于3月10日被无罪释放,警方向他赔礼道歉、予以国家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上述这些案件,除了王帅诽谤案,都发生在福建网民被先以诽谤罪、后以诬告陷害罪抓捕、刑事拘留、起诉、开庭审理期间。每当一个案子被以法律的名义纠正,社会正义得到匡正的时候,网民们就想,这下福建网民被诬告陷害案也快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了吧。然而没有。
    孙书记,我不明白,为什么其他省市都能遵从法律、公正,改正错案,而福州的公检法明明知道这三位网民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却硬是不改正错误,硬要把错误进行到底呢?究竟是谁的面子这么大,能盖过公平正义、盖过福建人民的福祉呢?为了他或者他们的面子,就要一次次地挑战良知、挑战公民的耐心,甚至不惜酝酿事端、希图挑起群体性事件?
     孙书记,强烈恳请您百忙之中亲自过问一下这件轰动全国甚至全球的案子!我们希望福建不要成为全国人民的笑柄,不要让海峡对岸的台湾同胞心寒。如果福建能够解决此案,我们并不想天天到中纪委、最高检、最高法去上访的。
                  此致
 
    敬礼
 
                                                   北京市民  王荔蕻
                                                      201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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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女士的一封信

博主按:在被住监控中(可能到3月14日两讳结束而终止)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女士的信
2010-03-11 16:09

孙春兰主任:
    您好!
    今天我作为北京市民,向福建省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您继续反映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被诬告陷害案的情况。
    前一段我接到了福建省委、省政府的复函,说案件在法院,让我向法院提出问题,我给福建法院回了函;又接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的复函,马尾区公安局说“不存在无辜关押的问题”。
    真的不存在无辜关押的问题吗?
    孙春兰主任,我质疑的只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网上发帖是否构成犯罪?这个帖子只是转述他人言语,这个“他人”毫发无损,“逍遥法外”,而帮她发帖的却被“诬告陷害罪”!这个道理走到哪里能说得通呢?
    而且即便是真的在网上发帖质疑政府有关部门的某些做法,不正是公民的权利吗?不正是中央一再号召网民们做的吗?又怎么可以因此而大肆抓人不放并课以刑责呢?不知福建是否还受中央政府领导?福建的公检法是否还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必须尊重、遵从的国家大法?
    这两天网上在传一个消息: 2月26日,郧西县公安局以陈永刚诽谤他人,对其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决定。十堰市公安局获悉后高度重视,于3月5日作出决定,通知郧西县公安局对陈永刚的拘留停止执行,并派出工作组赴郧西对案件进行审查复核。
  经审查复核,该案的办理违反了公安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市公安局决定责令郧西县公安局:1、依法撤销对陈永刚行政拘留的决定;2、向陈永刚赔礼道歉,并依照法律规定对陈永刚予以国家赔偿;3、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http://news.sohu.com/20100310/n270700263.shtml
    所有看到这条消息的网民,都没有嘲笑十堰市警方,而是对敢于改正错误的十堰市公安局心生敬意。
    希望福建的公检法能够学习十堰市,还有之前敢于改正王帅案的河南灵宝县政府、改正邓永固案的山东曹县政府,勇于改正错误,不要被个别违法人员绑架了整个福建公检法机关。
    希望孙春兰主任,您能作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的一把手,亲自监督此案的公正解决。
    两会还未结束,希望您和福建代表团能顺利完成会议议程,圆满结束大会。希望在您们讨论福建的继往开来宏大远景的时候,能够也提一下福建网民被诬告陷害的案子。此案关系福建人民的生存环境和幸福指数!
    切切此愿!
此致

                                         春天的问候!

                                                  北京市民王荔蕻
                                                      2010年3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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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软禁中

今天早上我收到的福建马尾警方的答复意见。估计是原来给孙春兰书记的信转给他们的。

昨天老虎庙被连夜带回西安,强行探亲,现在还在路上。此事与我们4号为吴华英过生日很有关系。福建对我们的关注很有力度啊。即使各方压力汇总,我们对福建网民被诬告陷害案的关注也一定会坚持到底的。正义总是会战胜邪恶的。贺国强说要网络监督,他们就抓网民,明明与中央作对。我们过个生日,他们又遣返我们,明明与人民为敌。今天我的搜狐博客3又被封了。但社会总会前进的,我们有信心。 

  

西安警方进京城“捉老虎”/刘晓原   原址点此进入 

法制新闻 2010-03-06 14:25:05 阅读14 评论1 字号:

  点评: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西安警方半夜三更就把老虎庙带回老家“被探亲”,这是变相限制公民的行动自由,这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要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连守法公民的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活得更有尊严”岂不是成了奢谈?     附1:阿尔的博文,网址http://rennanaer.blog.sohu.com/145451076.html     

             3月6日凌晨,老虎庙被强行押往西安“探亲”

    昨夜22时许,我接到推友电话:说有10多名形迹可疑之人欲将老虎庙大哥强行押往西安“探亲”。

    于是我先拨通老虎庙大哥座机,通了没人接;继而拨手机,依然是通了没应答。

    我即刻赶赴老虎大哥家。当时楼下一二个网友在等着。会合后,我来叫门。智能门禁通话孔传出声音问我是谁、几个人?我说就我一人。

    进门后,发现10几个便装形迹可疑之人团团围住老虎大哥。我当时径直问老虎大哥为啥不接电话。他说这些人听到电话铃声就强行摁断。我与那些人谈判。在据理力争下,他们让老虎大哥接打电话。其间间歇时,那些人又要带老虎大哥走。我拦在门口,我说温总刚讲完让人民有尊严地生活。没有拘传证。我不让出去。除非你们强行使用暴力。这时刘律师的电话打了进来。那个自称为所长的人接了电话。他否认是强行羁押人,而是老虎大哥自愿的。刘律师依法向他们提出郑重警告:不要做违法的事。这些人无理、无法,就挂断了电话。于是转而又来做老虎大哥的“工作”。言谈话语之间,可以揣摩出他们已在西安老虎大哥母亲处“安营扎寨”,“并做工作”。这种暗示性的意图很明显:你老虎庙(张世和)如顾及年已古稀的老母亲,就得与我们乖乖地走人。

    随后,那个自称所长的人过来向我们表示,只是让张先生回家“探亲”。绝不干涉他的人身自由及通讯自由。一旦10天“探亲假”满,可让张先生随时返京,他们还要帮助给办进京户口。嘿嘿。

    我再次征求老虎大哥意见。顾及老妈安危的他其实已没有别的选择。

    此刻只好让那所长重申他的承诺。并留下西安文艺路派出所孙宏超所长的电话。

    下楼送别。

    这时已是6日凌晨1时。寒风凛冽刺骨。我却热得血管要爆裂开来。悲愤难抑痛哭失声。

    此次非法“被探亲”。应是与4日晚为无辜入狱的吴华英庆祝生日有关。他们对关注吴华英、游精佑、范燕琼3网友蒙冤的公民逐一进行打击骚扰。想把他们违宪违法之事掩盖起来。

    我是老虎庙大哥救助队员的第三人。我等待着那只违法乱纪的黑手……

如果我也“被”这样、那样了。我相信:还会有人将福建三网民冤案持续依法力争下去。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违法乱纪的几个家伙不会长久得逞!

    天理昭昭。公道自在人心。正义终究会压倒邪恶——这是人类历史一再证明了的事实

附2:

   (点评:王荔蕻、老虎庙、阿尔等一批北京市民,他们与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无亲也无故,却不惜个人安危关注三个网民的命运,让我十分地感动。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看到了公民社会的成长。) 

    王荔蕻的来信:

    这是今天早上我收到的福建马尾警方的答复意见。估计是原来给孙春兰书记的信转给他们的。您看一下。昨天老虎庙被连夜带回西安,强行探亲,现在还在路上。此事与我们4号为吴华英过生日很有关系。福建对我们的关注很有力度啊。即使各方压力汇总,我们对福建网民被诬告陷害案的关注也一定会坚持到底的。正义总是会战胜邪恶的。贺国强说要网络监督,他们就抓网民,明明与中央作对。我们过个生日,他们又遣返我们,明明与人民为敌。今天我的搜狐博客3又被封了。但社会总会前进的,我们有信心。 

    西安警方进京城“捉老虎”  - 刘晓原 - 刘晓原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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