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盟关于“7·23动车特大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意见

7月23日,甬温线发生两列动车追尾的特别重大事故,据官方报道,截至今日已死亡39人,伤近200人。这是一起铁路部门或管理混乱、或软硬件存在缺陷、或各因素兼而有之导致的特大事故。铁路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此问题,我们提供以下法律意见供受害方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铁路部门应当承担全责

 

事发当日,铁道部发言人即将事故原因归为自然力,认定雷电天气是造成事故的主因,我们认为,在事件未彻底查清时作此判断是不负责任的。雷雨天气是常见的气候现象,防雷避雷设计是列车设计的必然要求。维持列车的安全车距是对车载电子系统的基本要求。所以,即使有雷电天气导致列车行驶缓慢甚至停车,两车追尾事故也绝非不可抗力。唯有明确责任,才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铁路部门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关于赔偿

 

(一)法律的适用

 

有关部门近日展开了理赔工作,初步确定17.2万人民币的赔偿基数,在此基础上确定约50万人民币的赔偿额。我们认为,这一赔偿方案缺乏法律依据,显失公平。

 

据了解,17.2万元包括: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000元,以及20000元的最高保险金。其依据分别为:《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

 

事实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铁路事故条例”)的有关条款为无效条款。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据此理应适用侵权法之规定,不设赔偿上限。

 

《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制定至今已20年,火车票早已翻数倍,而该条例规定的赔偿额至今认为2万元。从合同的角度说,这一条款显失公平,当发生纠纷的时候理应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决不能拘泥于2万元的赔偿标准。

 

总之,我们认为,此次铁路事故索赔,应适用《合同法》和《侵权法》的相关规定,而不适用与侵权法相抵触的铁路事故条例之规定,以合理确定赔偿额。

 

(二)赔偿项目

 

1、造成旅客一般人身损害。铁路部门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政府垫付的医疗费的,受伤旅客不再主张)、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前来探望、陪护亲属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合理费用。

 

2、造成旅客残疾。铁路部门除了赔偿前述项目外,还须赔偿致残旅客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此外,另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3、造成旅客死亡。铁路部门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寻亲、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赔偿额的计算标准

 

1、区分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考虑铁路部门的明显过错程度、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广泛且极其重大的影响、铁路部门的盈利情况和能够充分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其作为责任方除赔死亡赔偿金外,还须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2、关于收入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规定:“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本事故发生地即侵权行为发生地在温州,而温州市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均高于浙江省的相应标准。考虑相当多的受害旅客是温州居民,且应贯彻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对事故的深刻反省,因此,各赔偿项目应适用《2010年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wzstats.gov.cn/infoshow.asp?id=9303)所列相关数据。

 

3、区分保险赔偿金和铁路部门侵权赔偿金。《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旅客办理“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相关保险费在相应火车票款内,“手续由铁路管理局办理,不另签发保险凭证”。事故发生后,受害旅客得到的“保险金”源于自己缴纳的保险费,而和铁路部门的赔偿无关。因此,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赔偿金的给付应当独立于铁路部门侵权赔偿金的给付。

 

4、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标准。不分城乡一律平等。此原则符合侵权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

 

(四)具体赔偿数额

 

1、部分赔偿项目的确定金额。死亡赔偿金为温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即31201元乘20为624020元。丧葬费按照温州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应为18805元。

 

2、部分赔偿项目的建议金额。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受害方生命、健康、人格的尊重和经济补偿。考虑各种因素,我们建议:

对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低于三十万元。

对受伤旅客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即不低于五万元,视伤害程度、获救情节等因素而定。

 

综上,对死亡旅客,合理的赔偿金至少应为942825元;加上保险赔偿金,应赔付一百万元以上。此外,若有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需死亡或致残旅客抚养,则铁路部门还应赔付被抚养人生活费。

 

结语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于7月26日公布的“50万元赔偿金”标准,并称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赔偿。这既无法律根据,也有悖于其自我宣称的“以人为本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

 

受害方不满意“50万元赔偿金”标准的,当然有权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依法索赔。铁路部门及各相关国家机关应尊重每一位受害方的合法诉求,不得以违法手段阻挠受害方的维权活动。

 

“7·23”事故发生后,京沪高铁再次发生多起列车因线路问题的停车晚点事故,有关部门依旧将其归罪于雷电天气。自然现象是无辜的。理清思路,查明原因,妥善赔偿才能平息怨恨,重新树立民众对高铁的信心。

 

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没有对每一个生命个体的尊重,集体就是空洞的甚至邪恶的,我们期望从此事件开始,国家或者责任人给受害者公平合理的赔偿,以彰显对生命和法治的尊重。

 

公民(公盟)201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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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尾 4.16事件证人证言

我是福建三网民“诬陷案”当事人之一吴华英、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母亲周洪玉。

我是福建三网民当事人亲属,也是现场目击者。北京公民王荔蕻因关注福建三网民“诬陷案”而被构陷“扰乱交通秩序罪”入狱,当局此举实是三网民“诬陷案”的延续,王荔蕻即第四个网民案。

今天,我要为王荔蕻作证,她没有“扰乱交通秩序罪”。4.16那天,马尾法院现场被交通管制,所有车辆都绕道而行,迟到的网友和声援者都被拦在七道的警戒线外,未能来到围观现场。本着最基本常识,交通被管制了,又何来“扰乱交通秩序罪”?!

如果王荔蕻被有罪,我愿与她同罪,我当时也在现场。以下是我亲眼所见马尾4.16围观现场情况。

2010 年4月16日是马尾法院开庭审理福建三网民“诬陷案”之日。那天早上6点许,我带着亲友团来到福州马尾法院大门口,网友关注团比我先到,他们在法院大门右侧。法院附近的保安正忙着围警戒线。这时,被拦截在外面的当地访民及网友纷纷来电告知:外沿街道也围起七道警戒线,车辆行人全部绕行,迟来的上千围观者被阻在外面,进不了法院大门口。幸好,我和亲友团早到一步,要不然,今天参加旁听都成问题。

不一会,马尾法院的大门口,来了好几百个身着制服的保安,把网友拉好的“防捣线”扯断,准备把关注团成员一一拖走。那时,急中生智的云南朱承志老先生拿着话筒主持现场:让众人为青海玉树的遇难者默哀,原本要赶走网友的保安一下子懵了,有的也跟着关注团默哀。

最后,三网民亲友团和网友关注团被转移到警察指定的区域法院门口左边大马路中间。我们四周被拉上了警戒线,保安、法警紧挨着警戒线围起两堵人墙,将我们与法院门口远远隔开。

凡能通往马尾法院的道路及居民区也围起警戒线,居民正常出行受阻,许多被围在路口的居民纷纷抱怨:无法正常上班、无法接送孩子、无法正常上街………

8点许,对面开来几辆囚车,警车开道。

王荔蕻远远向着囚车呼喊:

游精佑!无罪!吴华英!无罪!范燕琼!无罪!

游精佑!回家!吴华英!回家!范燕琼!回家!

我们和关注团一起跟着呼喊。最后一起呼喊:我们爱你们!让公平正义比太阳更光辉!

不一会儿,我和其他亲属共七人一同进入马尾法院参加旁听。

经一个多小时的庭审,马尾法院把“诬陷罪”改为“诽谤罪”,判处范燕琼两年、游精佑、吴华英各一年的有期徒刑。

三网友被判有罪,全体关注团愤怒之极,高举拳头齐喊:抗议!无罪!最后,关注团在悲愤中撤离马尾法院。

马尾4.16现场见证者:周洪玉

2011年7月24日

(福建三网友之一吴华英的母亲周洪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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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不平等——北京非户籍人口教育问题调查报告

(按:此调查报告我和严野写于2010年2月,让人欣慰的是,一年之后,其中部分内容已经过时了,我们的建议第一条已经基本实现,2011年北京在政策层面基本实现了小学升初中不分户籍的平等。一年多来,家长团队一直在努力推动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也已经有了明显进展,相信不久的将来,此报告中的社会现象将成为历史。)

 

前言

 

他们的父母在这个城市里工作、生活、纳税,成为这个城市有机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他们跟随父母移民甚至在这个城市里出生、长大,可他们不能正常上学,只因为他们父母的身份——没有北京市户口。无论他们在打工子弟学校还是公立学校读书,无论他们怎样努力学习,无论他们多么优秀,到了高中也不得不离开父母到陌生的户籍所在地读书、参加高考,为了孩子前途,仅在北京就有上百万个家庭被迫分隔两地,面对教材差异、陌生环境以及远离父母等问题多少个孩子的前途就此被毁掉。半个世纪的户籍制度制造了人与人之间与生俱来的不平等,直到21世纪的今天,这种非人性的不平等仍在继续。

 

我们关注这个群体,不仅是因为相信现代文明人类的基本信条——人生而平等,不仅是因为我们国家宪法和教育法庄严的宣告——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孩子们应该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更是因为我们见证了这非人性户籍制度背后太多的折磨、痛苦和伤害——这已经不是什么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而是成千上万个家庭不能团圆过正常生活成千上万个孩子的前程被过早毁掉的问题,是最基本的人道问题。

 

2010年1月,我们把北京教育平等权作为重点公民参与项目,该项目的目标是通过调研报告、公民建议、纪录片、集团诉讼等多种方式推动公民受教育权平等。通过调研报告展示现行户籍制度导致受教育权不平等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是该项目的工作之一。近四年来尤其是2010年1月以来,我们走访了十多所打工子弟学校和公立学校,和数十位打工子弟学校校长、上百位家长、孩子多次座谈,深入访谈,这些实地调研是本报告的基础。我们期望大家和我们一起推动教育平等,让非人性的户籍制度早日成为历史。

 

一、北京的户籍教育体制

 

1、户籍制度的历史背景

 

从1958年《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开始,中国确立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管理体制,这个体制包括个人身份和社会福利的巨大差异——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的市民享有医疗、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福利而农民几乎没有任何福利,城乡之间人口流动的严苛限制——除了升学、当兵、工作调动等少数途径意外,户口从农村到城市迁移非常困难,对于违反城乡分割体制的惩罚——1961年公安部发出通知设立收容遣送制度把自由进入城市的农民关押遣送回原籍。改革开放以后,人口事实上已经开始自由流动,中国开始了20世纪大部分国家都有过的城市化进程。2003年收容遣送制度废止,户籍制度的外围堡垒破除,但直到2010年,户籍制度所维护的城乡之间社会福利差异仍然存在,以北京和上海等特大城市为甚。

 

2、北京的户籍制度

 

现行北京户籍制度包括户口登记制度、户口迁移制度和暂住证制度等内容。户口登记的基本原则是新生儿户口登记随父母户口。户口迁入北京具有严格的限制,除升学、工作调动等理由以外,依据现有行政策法规只有四类情形可以迁入户口而完全享受市民待遇:第一是在北京连续3年每年纳税达到80万元,或者近3年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的私营企业主;第二类是国际、国内文化艺术名人、名家和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第三类是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各类金融机构在京注册的总部的董事长、总会计师等高管;第四类是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国外毕业研究生学历的留学人员。客观而言,如此严格的限制条件,能够符合条件把户口迁入北京的公民很少。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开放,大量农村人口来到城市工作,过去三十多年时间里,北京增加了1000多万人口,但是,严苛的户籍制度使得其中的绝大部分居民无法迁入户口,他们需要办理暂住证,不享有很多市民的权利。

 

3、北京居民有没有户口的权利差异

 

对于绝大多数没有北京户口在北京工作生活的居民来说,无论在北京工作、生活多久,永远只能“暂住”北京,被当作外地人来管理,不能享有北京市民的很多权利。比如,根据2007年发布的《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没有北京户口不享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经济权利;根据2000年6月27日北京市颁布<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不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根据2005年1月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不享有生育保险的权利;根据2007年6月7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不享有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权利;根据1999年9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不享有正常的失业保险的权利;根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要求[1],不享有某些就业机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和《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没有北京户口的孩子不能在北京正常上学,更不能参加高考。

 

4、北京的户籍教育体制

 

根据有没有户口来确定一个学生有没有资格参加小学升初中统一录取,正常升学读高中以及参加高考,本文称之为户籍教育体制。北京的户籍教育体制具体体现为北京市教委发布的一些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接收借读生管理的通知》规定:凡无本市正式常住户口的儿童、青少年在本市普通中小学校就读的,均为借读生。借读生学校不予办理转学手续,也不予办理在京升高一级学校的报名手续。《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应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就读有困难的证明和本市暂住证,向暂住地区管片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借读登记表,并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标准缴纳借读管理费。借读生不列入学校正式学生,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延长。” 2009年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可持“在京借读批准书”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到暂住地附近学校联系借读。

 

北京市在学籍管理、小升初、中考、高考等每一个升学环节都以户籍为标准把学生进行区分。小升初阶段,有户口的学生享受电脑派位统一录取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没有户口的学生得靠家长自己找学校。中考阶段,没有户口的学生算是“借考”,不能填报志愿。高考阶段,除了四类特殊情形外,没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学生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

 

二、户籍教育体制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

 

1、 公立学校的不平等

 

随着国家强化流动人口的义务教育由流入地负责,越来越多的孩子能够进入公立学校读书,据北京市教委2009年统计,当年北京义务教育阶段的流动儿童超过40万人,其中近70%的孩子在公办学校就读,[2]但是,公立学校对外地孩子的歧视很难短时间内消除。

 

首先是教育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平。北京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是由来已久的问题,2010年之前大约20多个知名中学不参加电脑派位,自己选拔优秀学生,教育资源以及生源越是向好学校集中,越是引来家长不惜重金往里挤,形成恶性循环。2010年北京市教委强调所有中学都必须参加电脑派位,但是很多家长对该规定的落实情况表示担忧。在这个普遍问题的背后,外地孩子上学受到更严重的不公平。无论东城区还是海淀区,一个普遍的现象是知名中学外地孩子的比例很低,甚至5%都不到,而普遍认为比较差的学校,外地孩子可能占到一半以上甚至有的学校的初中占到90%以上。以海淀区为例,教委承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都要有学上,但教委推荐的初中大多是偏远或者教学质量差的学校。

 

一些学校内部分为重点班(名称不一)和普通班,本地孩子有更多的机会进入重点班。比如有一个小学,一个年级有四个班,一、二班称为外教班,三、四班是普通班,外教班比普通班每学期多收450元,师资力量更强。北京孩子只要交450元就可以进外教班,而外地孩子如果想进外教班就要额外交2000元到6000元不等,外教班里80名学生只有两个是外地户口的孩子,而普通班里80名学生只有两个是北京户口的孩子,这两个北京孩子是因为家里太穷不愿意交450元的“外教费”。

 

其次是不平等的升学机会。不要说高考,就连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升初,北京大部分区县也没有实现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的平等。只有西城区2008年以后实现了全部电脑派位统一录取,因为西城区作为老城区外来人口较少,每年全部小学毕业生5500人左右,而这里的中学可容纳7000多名学生。东城区的中学也是生源少,但他们并没有实现平等录取,东城区北京户口的学生电脑派位统一录取,然后统一把外地学生安排到质量较差生源不满的学校。海淀区的办法是首先解决本地户口的孩子升学问题,外地孩子要靠家长自己去找学校,找不到学校的找教委,教委给安排较差的学校。

 

初中毕业,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的规定,外地学生可以参加中考,其名曰“借考”。意思是指可以参加考试,但不能填报志愿。中考后的成绩以一张小纸条的形式发给学生,上面没有评价,只有各科的分数,不显示排名,不建立学籍。即使网上查分也只能在固定时间(一般为两个小时)进行查询,而且此查询是终局性的,以后该系统将不再向外地孩子开放。2009年中考北京市报名学生人数10万余人,其中外省市户口学生达13000多人,这些外省市学生中,符合相关政策、有资格报考本市高中的仅约1500人,其余11000多考生均为借考学生。这个数字占全体考生数的1/10。[3]

 

第三,各种名目的收费。北京确实有一些教学质量不好的或者偏远的中学对外地孩子不额外收费,但城区多数中学对外地学生都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从一两千到十几万不等。粗略估算,除非愿意到很差的学校读书,一个非京籍孩子从小学读到高中的成本大约十五万,这些钱大致分为借读费(赞助费)和择校费两部分。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从2010年开始北京市将取消普通高中借读费、小学课后管理班收费等收费项目。这应该是一个好消息,但在现实中前景并不乐观。据家长反映,大多数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第48条的规定表示愿意接受个人捐助,而家长们也不得不主动迎合。校方让家长将钱打入指定账号,但不让家长获取存款凭条,学校和家长凭借彼此间的默契和信用完成“捐助”过程。

 

相对于赞助费而言,择校费要“阳光”的多。据调查,想在北京上名校、强校,基本上都要交择校费。择校费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并且不区分户口。可以说,高额的择校费把众多无钱无势家庭的孩子挡在重点中学之外,某种意义上说,择校费就名正言顺地成了有钱、有权、有势子女上名校强校的“通行证”。高额的择校费造成校际间教育资源越来越不平等,反过来择校现象越来越严重,形成教育不平等的怪圈。

 

第四,评选三好学生等学校活动中的歧视。虽然北京市教委明确规定了评选三好学生不分户籍,但是由于外地孩子不能参加高考,三好学生称号也不能加分,所以老师大都把评优名额给有户口的孩子。比如现就读于某中学初三的学生是班上公认的最优秀的学生,老师们都认为如果只有一个名额评北京市三好的话,只有她配得上这份荣誉。但事情的最后,老师还是在她不在场的情况下通过投票,选出了班上的另一个北京籍的孩子。事后老师非常的抱歉,给这个外地孩子买了水果篮,并登门道歉。老师解释道,我评给你也没用,你评上了也不能填志愿,不能加分,还不如让它物尽其用。

 

这些看起来是小事,但给孩子的心理伤害比较大。有的孩子在得知一些荣誉不能给自己时回到家里背着父母偷偷哭。在调研过程中,我们问一个正在读初三的女生将来考哪个大学,她说一定要考回北京,问她是因为自己家在北京吗?她说不是,是因为自己要证明给别人看,她有能力拥有这个城市的合法身份。还有一个女生在一则读书笔记里写道,“面对不公正,我们要呐喊,哪怕我们的声音不会被任何人听到。”

 

2、打工子弟学校的困境

 

根据北京市教委的统计,北京40多万流动儿童中,其中大约三分之一的孩子在打工子弟学校上学。这些打工子弟学校大多处在城乡结合部,无论有没有办学许可证,它们随时可能被强制拆迁,就像2010年春节期间,北京3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被拆迁,上万名学生过了春节就没有了学校可上。虽说地方政府承诺可以帮着找学校,但新的学校可能他们父母工作和居住的位置,家长大多还是不得不自己托门路找学校。有一个湖北来的孩子上小学六年级,过完春节,她就要到第五个学校上学。在上个学期末的最后一天,校长突然宣布,学校要解散了,过了春节不用来这里上学了,然后老师和同学各奔东西。对于这些孩子而言,他们只能是无奈。

 

三百多所打工子弟学校其中只有63所有办学许可证,绝大部分无照经营的学校中,学生没有学籍卡、没有北京市统一编号学籍,这也就意味着这些学生在北京享受不到任何针对中小学生的福利政策(具体包括保险、体检、公园门票、火车票优惠等)。因为在北京上学没有学籍,这些外来的孩子在北京无法参加统一考试,自然也不能升入公办的上一级学校,即便将来返乡继续升学,也将可能被“刁难”。

 

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工资普遍很低,大约每月1000元到2000元不等,寒暑假没有工资,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保障。收入低导致老师流动性很大,有一个比较大的有资质的打工子弟学校,这里的老师每年流动几乎三分之一。到了初中以后,老师的低收入以及流动性都导致他们缺乏经验和威信,学生不服管教,学习纪律普遍较差,有的学生在教室门口堵住老师不让进甚至公然侮辱老师。

 

3、初中毕业面临的人生转折

 

无论是打工子弟学校还是公立学校,初中毕业是很多没有北京户口的孩子求学道路的分水岭。这对于绝大部分孩子来说都是一次巨大的挫折。

 

个别学生通过关系留在北京继续读高中,比如东城区一个教学质量算是中等偏上的中学里同一年级的高中生有两个外地人。而当他们读完高中,可能面临更大的麻烦,一些地方实行学籍和户籍双要求的政策,即在户籍地参加高考必须要求在当地连续有学籍若干年,否则不准许参加当地的高考,也就是说,他们可能既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也不能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我们注意到一名外地的高一学生准备放弃中国的高考转而复习美国的SAT(可以理解为美国的高考),届时她将两赴香港去参加考试。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这也可能会成为打开高考死结摆脱困境和无奈的一种方式。

 

少部分学生选择在北京读职业高中,这其中不乏成绩非常优秀的学生,而读职高基本上意味着放弃读大学的梦想。我们看到一个曾经成绩非常优秀后来读了职高即将毕业的孩子给她在打工子弟学校的班主任发来短信,说她想上大学,自己不甘心就这样的人生。而个别家庭困难的学生不得不退学,而那些回到户籍地读书的孩子中又有一部分因为环境不适应等原因陆续退学。

 

多数毕业生会选择离开北京,回户籍地找一所中学继续完成高中学业。但即便回到户籍地,他们也面临很大困难。首先,当地的高中不一定会接受他们,拒接的理由之一是没有学籍,他们不得不托关系交纳数千乃至上万的费用才能入学。其次,由于他们中的大多数生长在北京,且一直接受北京学校的教育,对于户籍所在地,他们缺乏基本的认同感,有的甚至连当地的语言都听不懂,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课堂,连一个同学都不认识的他们,在日益临近的高考压力下,很难想象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能克服那么多困难,平心静气的发挥出自己的能力,很多同学回去后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打工子弟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的前途更令人忧虑。以朝阳区一个1300多名学生的打工子弟学校为例,初一初二每个年级只有两个班共约90名学生,到了初三只有一个班共40多个学生,有十分之一的学生陆续转回老家上学,其余的陆续失学。多数打工子弟学校没有初三毕业班,这和学生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有关。2009年这40名初中毕业生有10个上了职高或者中专,有4个回老家读高中,剩下20多名学生都已经走上社会,女孩子卖服装,当收银员等等,男生基本上无所事事。用他们的班主任的话说,每一个失学的学生都是“潜在的定时炸弹”。

 

4、“留守儿童”

 

在北京公立学校和打工子弟学校读书遭遇重重困难,于是很多家长选择把孩子留在家乡读书,他们被称为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和外地孩子在北京读书受歧视是户籍教育体制带来的同一个社会问题的两个方面。

 

在我们调研过程中,很多家长表达了矛盾的心里,把孩子留在家乡,太对不起孩子,长期分离造成的感情疏离很多年都难以弥合。把孩子留在身边上学,到读高中还是不得不送回老家,这时候送回老家造成孩子的心理反差学习成一落千丈可能还不如从小把他留在老家读书。到底该把孩子留在家乡还是带在身边,户籍制度给很多家长出了很大的难题。

 

根据2007年全国妇联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课题组的调研报告,[4]依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抽样数据,可以确认0-17周岁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21.72%,据此推断,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其中14周岁以下的农村留守儿童约4000多万。和2000年相比2005年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增长十分迅速,在全部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比例达28.29%,农村留守儿童已非常普遍。

 

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父母一方外出留守儿童占47.14%。父母双方外出留守儿童占52.86%。留守儿童没有正常的家庭关爱,由此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亲情缺失问题。相关调查发现,超过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33%的父亲、25%的母亲外出5年以上。而且60%—70%以上的父母是在外省打工,30%的父母每年回家一次,打电话成为留守儿童与在外父母联系的主要方式,但也有约2%的父母与孩子常年无联系。

 

教育监护问题。从整体情况看,多数留守儿童与祖辈共同生活,由于老人文化教育水平较低,加之还有近一半委托监护人同时监护几个儿童,老人监护往往主要是照料孩子的生活,对孩子的教育非常有限。数据显示15-17周岁的农村留守儿童中,在校比例大幅度下降,辍学比例明显上升。多数农村大龄留守儿童就业层次较低、缺乏社会保障。部分农村大龄留守儿童在结束了初中教育之后即进入了劳动力市场。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低,学历上处于劣势,多数只能进入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子承父业或延续低层次就业和边缘化的社会地位。

 

安全保护问题。相关调查显示,有56%的临时监护人经常关注并采取措施预防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发生,但也有34%的人只是有时会注意,还有8%明确表示顾不过来。一些农村大龄留守儿童离开了学校,脱离了正规组织的管理,处于无人监管,自行其事的状态,容易侵害他人或受到侵害。留守儿童溺水、伤亡事故也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反映,被拐卖儿童中,流动儿童居第一位,留守儿童居第二位。据2006年5月3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湖南省涟源市荷塘镇2005年遭遇一场特大洪灾,12名儿童死亡,其中11个是“留守儿童”。

 

心里乃至犯罪问题。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缺乏家庭教育,儿童在面对自身变化、学习压力、人际交往等问题时,缺少父母关怀,容易对他们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根据一些机构的调查,57%的留守中学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父母打工年限越长,孩子的心理问题越严重。根据北京市海淀区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外来人口第二代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由2006年的12%上升到2009年的52%。

 

父母之所以狠心抛下孩子,主要包括工作不稳定、城市生活费用高、上学费用高和不能参加高考等因素。孩子学龄前,父母也年轻,缺乏稳定工作的因素比重较大,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孩子上学费用高以及不能参加高考的因素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到了高中,留守少年主要原因是不能参加高考,原来在北京读完小学和初中的几乎所有的孩子都不得不回户籍地。教育部下令,义务教育在居住地完成,但是,如果不能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完成义务教育对于绝大多数孩子来说没有多大意义。留守儿童的主要问题不在于父母抛下孩子远离家乡到城市打工,而在于孩子不能在城市里正常读书,父母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家乡。某种意义上说,留守儿童是一个时代的弃儿,是制度性孤儿,他们从一出世就开始痛苦地承受历史造成的不公平。

 

5、家庭问题

 

为了孩子上学,无数家长费尽周折。一位湖南籍女士和丈夫都长期在北京工作, 女儿幼儿园是在北京上的, 在北京上小学交赞助费两万二千元(学校不开发票),北京“小升初”、高中和大学都不让她女儿报考, 北京是小学六年制和初中三年制, 而他们的户口所在地是小学五年制和初中四年制, 教材与北京又不一样。女儿在北京没读完小学五年级就被迫转学回到南方。她丈夫仍留在北京工作, 自己不得不跟着女儿到南方,一家两地分居,两地都要租房子。实在受不了这种两地分居的麻烦和痛苦,2009年十一放长假期间, 她又将女儿再转学到北京原来的小学上六年级, 很快就要面临“小升初”了,女儿不能正常报考初中, 到处找学校都不收, 个别学校要交8万元赞助费。她说,“我非常痛恨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害得我们家两地分居, 以致女儿没有一个完整的家, 女儿平等受教育的权利被剥夺了。”

 

为了孩子上学,大量家庭长期两地分居,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一个家长举例说,她从小学要好的七个姐妹,除了一个没结婚的以外,六个结婚的已经有四个离婚了,都是因为长期分居造成的。据我们对中部省份一个村庄的了解,70%以上的夫妻分居两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为了照顾孩子上学。家里的土地耕种可以承包给别人,在城市里生活费用虽然高一些但也能维持,他们可以在城郊找到很便宜的房子租住,但为了孩子上学,夫妻不得不分居两地。

 

三、问题的根源分析

 

1、依附户籍的高考招生制度

 

问题的根源在于依附于户籍制度的高考招生制度,它规定高考招生报名以户籍地为条件。教育部每年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规定“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报名”。北京市也相应作出规定,高考报名必须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北京市的所有歧视外地人的教育政策都是以此展开。

 

即使国家要求北京市保障非户籍青少年的义务教育,即使北京市切实保障了他们的义务教育,但是由于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他们在北京读完高中也会因为教材不一样、高考报名资格等问题带来巨大麻烦,在北京读到高中毕业反而是害了孩子。而北京市教育部门为了防止出现一直读到高中不能参加高考的青少年成为一个麻烦的社会问题,他们试图把问题化解在初中以前,即从初中开始拒绝给非户籍孩子建立学籍,不准正常升入高中,总之给非户籍孩子设置各种障碍,迫使他们回到户籍地就读。

 

2、改革的障碍分析

 

户籍教育体制带来如此多的严重社会问题,但改革起来仍有相当的障碍。

 

一是担心高考放开户口会导致大量人口涌入北京。这种观念几乎支配了中国大半个世纪,所以要设立户籍和暂住证制度并在每年国庆节把大量流动人口遣送回去。事实上,如果北京允许目前的一千万流动人口的子女都可以在北京参加高考,北京的高考录取率一下子就会降低一半,迅速接近中部一些省份的录取率,对于外地家长的吸引力迅速减弱,几年之内如果进行一些必要的招生制度改革,不会发生为了孩子教育而大量人口涌入北京的现象。

 

二是“北京应该是一个精英城市”的观念,这种立场在很多官员、人大代表、知识分子中间根深蒂固,一些代表甚至认为北京市的地铁票价、公交车票价太便宜了,应该贵很多倍,让年薪低于10万元的人无法在这里生活下去,这样北京才能成为一个精英城市。北京市教委也确实列举了八类“精英”的子女可以在北京高考,这其中包括外国人、驻京办官员、企业高管等。其实,任何一个城市乃至任何一个社会群落都不能只有所谓的精英,精英也需要各种服务,而且,精英的子女也未必是精英。有生命力的城市一定是多元的有机整体,正是那些外来人口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智慧,为城市盖起了高楼,洁净了马路,繁荣了社区,维系了古老城市的生生不息。

 

三是担心北京教育资源紧张,所以不得不优先解决本地户口孩子的升学问题。以海淀为例,其实教委也承认,外地户口的小学毕业生80%到90%也都升入了本地公立初中[5],只不过不是正常途径录取,而是要靠家长跑关系要交纳很多钱,这说明,至少现有的教育资源不是很紧张。另外,2001年北京撤并了370多所中小学,2002年撤并了130多所中小学[6],北京市2004年有中学760所,到了2009年减少为647所[7],与此同时,北京各区县都在酝酿小班教学,主要原因就是中学教育资源闲置。[8]这说明所谓教育资源紧张不过是一个借口。即使教育资源真的紧张,只要政策放开,民间力量也会迅速弥补缺口。

 

其实主要的障碍在于读大学机会的严重不平等。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北京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天津投放的招生指标为10人,在上海投放的指标为4.8人,但是在山东与河南投放的指标却只有1人,在广东与安徽投放的指标更是不到0.7人,导致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相差好几倍甚至十几倍。[9]正是这种读大学机会的巨大差距,产生了很多高考移民。以户籍确定高考报名地,实际上是在保护一些大城市原住民的特权。

 

 

四、我们的建议

 

不仅是那些外来务工的穷人,而是全部没有北京户口的1000万人[10]共同面临的问题,下一代上学怎么办?正如一位家长所说,“我们不要求社会保障,不要求经济适用房,不要求任何政府的福利,可是,我们的孩子总得读书啊。”

 

中国城市化是必然趋势,一个公民离开原住地迁徙到另一个地方,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只要他能在新的居住地找到工作,就说明这个地方需要他。而他愿意在新的居住地工作和生活,他也就成了这里的纳税人,他也就应当享有这里公民的权利,他们的孩子就有权利在这里接受教育,有权利在这里参加高考,因为孩子和父母在一起是天经地义的。

 

除非整个人类文明进程倒退,他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过去的乡村生活,浩浩荡荡的春运潮只是他们回故乡度假,或者为了看望留守故乡的孩子。对于北京上千万的新移民来说,这已经不是通过户籍门槛减少北京人口的问题——他们已经在北京工作生活多年,已经不可能再回去,这是这1000万人如何享受正常纳税人权利的问题,是1000万个家庭团聚正常生活的问题,这不是什么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而是公民基本权利和尊严问题,是人性问题。当国家固执地把他们的孩子挡在城市门外,逼着他们把孩子留在遥远的地方无人照应,这几乎就是拿孩子当人质阻挡他们进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教育资源作为一项公共资源理应平等的分配给每一个公民,而受教育权也以其人权和公民权的双重属性被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承认和保护。

 

无论户籍制度历史多么久远,无论新移民来到城市寻找生活的希望历尽多少艰辛,孩子生来应当是平等的,他们不能输在起跑线上,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有义务给每一个孩子提供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当然包括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我们不能容忍,在我们国家内部,城市新移民享有的权利甚至比不上一些国家的非法移民,至少在一些发达国家非法移民的后代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一个国家可以用法律对非法移民设置各种障碍,但不应该歧视无辜的孩子。

 

现有的户籍教育制度必须改变。我们不奢望这历史形成的城乡差异和教育不平等能够在一夜之间消除,但是,数以千万计的孩子和家庭不能再继续无边无际地等待。2010年,北京酝酿居住证改革,我们希望这是改变现有户籍教育体制的契机。原有的暂住证没有权利内容,一个人无论在北京工作生活多少年,只要没有北京户口就是外地人,不享有北京市民的权利。我们希望2010年北京应当给居住证填上具体的权利内容,根据年限设定享有的权利。如果说,考虑到社会发展的巨大不平衡,社会福利平等可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孩子教育问题不能再等待了。

 

基于以上社会问题和现实条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所有北京小学毕业生不分户籍,一律平等参加电脑派位,就近免费入学;

二、所有北京初中毕业生不分户籍一律平等参加中考和填报志愿;

三、改革招生体制,所有在北京上学的高中学生不分户籍平等参加高考。

 

                                                 许志永 严野 20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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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几千万留守儿童致温总理的一封信

(这是一名家长就教育平等问题写给温总理的信。此信已寄出,连同378个连署家庭的情况。)

 

尊敬的温总理:

 

 

您好!

 

  我的孩子很快就要与父母骨肉分离,成为一名留守儿童。她现在在北京读初中,今年暑假之后就要上初三了。前几天,班主任在班上发话:由于国家教育相关政策的限制,户口不在京的学生今后很难在京上高中,更别说在京参加高考了,让非京籍学生早打主意。现在,摆在孩子及家长面前有两条路:

 

 

一是让孩子独自回外地老家读高中。孩子一直在北京读书,对老家已没有多少印象,压根不愿意回去。另外,回家很难适应当地的生活环境与教学方式。同时,未成人的孩子一个人在千里之外,正值青春期关键时刻,学坏了咋办?不好好学习咋办?生病了咋办……做父母的如何放心得下?我想,总理您也是为人父母,一定能体谅到骨肉分离时的那种煎熬、那种疼,特别是当与尚未成年的孩子长时间天各一方的时候……

 

 

二是继续在京读高中。目前的情况是,北京的高中不欢迎外地孩子,外地孩子要想进北京高中读书,需要找关系、托熟人。即便费尽周折进入高中读书,根据地方教委的相关规定或潜规则,需要支付高昂的借读费。同时,作为借读生,即便孩子成绩或表现再好,也很难获得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因为如把这些荣誉授予本地学生的话,会获得高考加分,从而使本地学生能进入更好的学校。即便花费高昂学费及另类待遇情况下读到高三,还得回老家参加高考。由于北京、老家两地教材、高考考卷相差悬殊,孩子高考成绩极可能一塌糊涂。

 

 

这些留守在家的孩子普遍缺失正常家庭生活,生活不能自理,缺少家庭教育,缺少安全保护,许多孩子因此变成问题少年。近年来,留守儿童因无人照看而意外死亡、留守少年儿童犯罪等案例不断见诸于报端,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大量孩子因不让异地考学,而被逼无奈失学,才去摆摊、捡破烂、卖菜、当童工,甚至犯罪……现行高考政策严重地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受平等的教育权利,破坏了公平教育,也严重地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残忍地伤害了未成年人的稚嫩心灵。

 

 

“农民工的来去,仿佛一场洪水,洗劫乡村的一切。被洗劫后的乡村到处都是孩子,也只有孩子。某种意义上,孩子仿佛一群被潮水抛到岸上的小鱼,让人感觉到危险、窒息。”全国政协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姚凯伦曾经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做过调研。他发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留守儿童存在程度不同的心理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在缺乏父爱母爱的环境中成长,情感缺失和心理失衡,许多孩子出现“厌世自闭、社会逆反、空虚、自卑、胆怯、没有精神寄托等心理问题。由于疏于监护,安全教育缺位等问题严重,近些年来,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为争取孩子在异地参加中高考的权利很多家长自发地到地方教委、国家教委上访。如,2011年6月23日上午,一些外地孩子家长再赴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递交呼吁书和建议。这是他们一年来连续第12次去教育部及市教委。“我们计划每月去一趟北京教委和教育部,让他们听听几十万家长的呼声。”但他们数次去教委均无功而返。教育部门迄今为止,没有拿出任何具体的路线图。教育部门面对数千万孩子及数亿家长的强烈呼声,给出的回答是尚无明确的时间表,这可能意味三五年、十年八年内解决的希望渺茫。异地高考问题究竟复杂到何种程度,竟然需要一代人的时间才能解决?

 

不知这些官僚们认真想过没有:禁止异地高考这道早已不合时宜、可能导致严重社会危机的禁令,还将要继续制造多少新的人间悲剧,还将耽搁多少孩子的前程,还将新增多少问题孩子,将要有多少问题孩子步入社会?

 

 

  绝大多数随迁孩子如果要继续留在当地上学,只能自己私下想办法,这无异于断送了他们的前程。绝大部分外地学生在未到初三时,就不得不回到老家上学,要不成了留守儿童,要不家长放弃在这里的工作和事业,举家返乡,欲哭无泪,同时,也让大量的私立学校,国际学校、公立中学国际班等有了寻租空间和机会,滋生腐败。

 

 

连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孩子都享受与北京生(上海、广州也如是)的同等资格和待遇,为什么不能容纳我们自己的孩子呢?

 

 

目前中国有6500多万留守儿童,这些孩子面临着很多心理、生活、情感上的问题,要知道,他们大多数是被留守的,而留在城市的约二千五百多万孩子,也将大多被留守,所以,随迁孩子上学的事情,已经到了火山即将爆发、和谐不下去的关头了,如果再研究几年,一代人的前途就这样被毁灭、被研究掉了,成千上万的家庭就这样遭受着歧视和摧残。

 

 

以资源紧缺,人口调控为借口,把随迁子女挡在校园门口,是荒唐残忍的,这就好比为了多卖船票而让很多人上了船,船开后,发现超载了,人多了,就要把人推下水去。赤裸裸的地区歧视,不但毫无人情,也违背了中国政府的承诺——和谐社会,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宪法法律的有关条文,更违背了国际法《儿童权利公约》和《国际人权公约》等众多条款和精神。

 

 

  面对几千万的留守儿童,面对全国接近三分之一家庭的渴望的目光,国家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尽快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上学和高考问题。

 

总理,您精妙的引经据典倾倒世人。这里,我就引用您一定知道的梁启超先生的一段名言,他说中国的前途“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少年弱则国弱、少年病则国病、少年自闭则国自闭、少年自卑则国自卑、少年(迁徙)不自由则国不自由?是不是可以说:少年心理患病则中国患病?因为“少年强则中国强”则 “少年病则中国病”,不健康的中国焉能有明朗的未来? 对任何一个民族而言,照顾儿童等于在照顾她的“核心利益”。政府要尽早实施危机干预措施,促进孩子和其父母的团聚。这是国际社会人道主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我的孩子能不能有一个完整的成长历程,我的家庭能不能够完整生活,我们的国家能不能公正对待她的公民,是您要考虑解决的问题,对吗?

 

温总理,我们希望您和您的政府能尽快出台解决随迁孩子就地考试的办法和政策。

 

谨致总理!

 

一个普通的、不愿与孩子分离、希望孩子成为祖国有用之才的中国公民  谭新华 敬上

 

 

2011年7月21日

附:连署的部分家庭情况(抱歉由于博客容量有限只能发出一少部分):

 

所列内容为:家长姓名、电话、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孩子就读地、孩子年龄、就读年级何年迁居北京、离开户籍地迁居北京的原因、希望孩子留在北京参加高考的原因。

 

1     刘正贤  135528158xx      辽宁省 北京丰台   北京丰台     5     幼儿大班     2004      毕业一直在京工作  孩子生在北京,长在北京,纳税在北京。

 

2     夏永生  136112848xx      河北   北京西城   北京海淀     10   4     1996      家里无工作 接受父母的监管,成为对国家有用的人才!

 

3     喻银根  131413413xx      湖南   北京石景山 北京大兴     4     中班      2002      经商   长期在北京经商生活,子女跟随就学,找不到再回参加高考的理由。

 

4     蒋筱昀  137187416xx      湖北   北京顺义   北京海淀     14   初中二年级 1995      工作变动     1、孩子成长期需要时刻的关心、教育、沟通;2、孩子需要母爱和父爱,家庭的温暖。

 

5     刘玉亮  130211#####      山东德州   北京海淀   北京海淀     13   初三      2005      家长工作变迁,老家没有人了。   高中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时机,不想因为沟通不够毁掉孩子一生。

 

6     吴贵英  138110131xx      四川   北京石景山 北京石景山 14   初三      1990      经商   我们从出生就在北京,一直借读,由于工作关系,我们在京生活21年了。

 

7     卢艳英  139109691xx      河北省保定市  北京石景山 河北保定     15   初三      2004      工作   希望取消户籍限制,不再和孩子两地分离。

 

8     王晓霞  136835585xx      沈阳   北京丰台   北京丰台湾 14   初二      2001      工作需要   希望孩子在京无歧视地参加高考。

 

9     黄宏轩  187014000xx      桂林   北京昌平   回龙观  4     幼儿园  2002      北京首都,文化城市,有了孩子更不愿意离开,家庭事业都在北京。   希望取消高考户籍制度,让孩子公平的参加考试。

 

10   曹润然  158011605xx      河北保定   北京丰台   丰台区  7     二年级  1999      大学毕业后在京就业! 不公平的教育体制会毁了我们的孩子,毁了我们的家庭,毁了我们的国家!

 

11   杜国旺  136012433xx      内蒙包头   北京海淀   北京海淀     16   高二      2000      工作需要   孩子从一年级就在北京读书了,他自认为是北京学生,回户籍所在地考卷差异太大!

 

12   钱立双  135819784xx      河北巨鹿   北京丰台   北京海淀     12   初一      2005      工作调动   孩子回去没有人照顾,而且从小学一年级便开始在北京读书,回去会有很多不习惯。所以希望在哪里读书便在哪里参加高考。

 

13   柏永芝  130515018xx      黑龙江 北京丰台   北京西城     12   初一      1997      在家没工作,出来讨生活。    老家没人了,我们回去没有生活来源。

 

14   罗朝伟  135010951xx      河南   北京海淀   海淀      8     3年级   2007      夫妻两人都在北京上班 回老家读书无人照顾,现在在老家也没有学籍。

 

15   刘彦丽  131469025xx     山东菏泽   北京丰台   北京丰台     13   初二      2004      工作需要   户籍所在地无人监管。

 

16   王耀翠  152100475xx      深圳市 北京石景山 北京石景山 8     小学2年级 2002      工作一年后准备在北京考研究生,后来直接留在北京  孩子在北京出生,在北京读书,家人全在北京,回户籍地无人照管。

 

17   宋强      135221466xx      河北   北京大兴   北京大兴     13   初一      2000      个人发展原因  孩子在父母身边生活学习,利于孩子成长。

 

18   张雪丽  139102518xx      河北邢台   北京昌平   北京昌平     4     幼儿园中班 2000      大学毕业,求职谋生  全家在北京工作,生活,学习。

 

19   李晓林  134261164xx      河北省张家口  北京大兴区 北京大兴     2     幼儿园  2006      工作在北京 没有人回去陪读,如果在这里读完了高中再回老家根本就考不上大学,学的教科都不一样。

 

20   李伟      870328xx     山东   北京朝阳   北京朝阳     15   高一      2006      更好的发展 能够享受到一个不受地域歧视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21   李贞      136914227xx      山东   北京昌平   北京西城     16   高二      2000      工作关系   孩子需在父母身边成长,教育公平。

 

22   田易禾  139XXXXXXXX      黑龙江 北京丰台   北京丰台     2     0     2001      工作原因   希望能够得到平等待遇。

 

23   王月贤  139102367xx      河北衡水   北京昌平区 北京海淀区 14   初2       1993      1993年,我怀揣梦想来到北京,开始在这个城市打拼,1995年底我在这里和爱人相爱并结婚,他来自黑龙江,1996年底我的女儿在北京出生,并且一直生活在北京,从出生到现在,孩子一直在北京,完成了幼儿园、小学、初中2年的学习,对于我的孩子,北京是唯一的家乡,爷爷奶奶都已经移居北京多年,3代移民,希望孩子能在北京参加高考! 孩子唯一生活过的地方是北京,一直学籍在北京,而我在北京打拼多年,为这个城市的建设有着不可回避的贡献,希望我的孩子能在这里完成高考,我觉得这才是教育公平!

 

24   曲航      158105895xx      河北省沙河市  北京丰台   无  无  无   2006      工作需要   平等,公平,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25   钱光磊  136010123xx      安徽   北京丰台   北京丰台     7     一年级  2000      为了给孩子更好点的环境    因为孩子一直在北京读书,适应了北京的教育体制,不能在适应当地教育了。

 

26   王磊      158015851xx      辽宁抚顺   北京海淀   北京海淀     3     幼儿园  2004      因为北京有相对公平的工作环境   由于我和妻子都在北京工作,孩子上学也在北京,但如果不能参加高考就只能回老家,要么舍弃工作,要么孩子留守。个人认为和谐社会应该着重解决此类问题。

 

27   cindy      868704xx     河北石家庄 北京回龙观 北京回龙观 3     幼儿园  2002      工作   在北京学习的教材与外地不同,考试内容也有所不同,如果全国题目一样,教材也一样,在哪考试都可以。

 

28   孙雪莲  010-519679xx     天津   海淀   海淀区  12   初一      2005      到北京工作 原户籍地没有孩子学籍,也没有亲人,回去找学校困难,并且不放心孩子一人在外。

 

29   张露敏  131611628xx      山西   北京丰台   北京丰台     13   初一      2001      我和爱人都是山西绿洲纺织有限公司的员工,我公司和皮尔卡丹公司合作,并在北京设立了销售公司。所以2001年3月份,我和爱人被调到北京工作,当时孩子还小,离不开爸爸妈妈,而且家中老人也因要照顾妹妹的孩子常住北京,所以我们的孩子必需由我们自己来带,所以,我们的孩子从幼儿园开始直至初一都在北京上学,我们也于2003年在北京购房。现在全家人都在北京居住,所以孩子没有条件回原籍上学。 原因很简单,因为孩子是因为我们工作的原因而从小在北京上学,不能让孩子的心灵受到“户口”、“外地人”的限制的创伤。而且,孩子一直都接受的是北京的教育,不能只给学习的机会却剥夺高考的机会,所以希望孩子能在北京参加高考。

 

30   李艳      136811262xx      吉林省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5     学前      2000      来北京工作 作为孩子的父母已经在北京定居了,所以希望孩子能在北京参加高考。

 

31   蓝海波  135212134xx      山东青岛   北京昌平   昌平      2     幼儿园  2006      工作变动   孩子在京出生,户口所在地已经没人看管。

 

32   付海欣  136815630xx     河北衡水市 北京朝阳   北京朝阳     6     1     1999      在北京工作 父母都在北京工作,孩子不能长期和父母分离。

 

33   张瑞平  139105060xx      吉林省四平市  北京市石景山  北京市石景山区       15   初三      1999      工作变化,全家于1999年来北京。   全家来北京10年多,2003年在北京买的房子,老家(户口所在地)无亲威,无房,无法回老家就读。

 

34   牛女士  137188702xx     呼和浩特   北京海淀   北京海淀区 11   5     2011      解决夫妻2地分居  一直在北京上学。

 

35   向敬美  136831618xx     湖北   北京昌平   昌平      1     未入学  1997      在北京读大学  我1997年到北京读大学,之后一直在北京工作,2010年我的孩子在北京出生,也会在北京读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因此我希望我的孩子像所有户籍儿童一样在北京参加高考。

 

36   天空      132631841xx      安徽   北京海淀   北京海淀     14   初三      2002      事业上有更好的发展   孩子从小学一年级就在北京读书,已经9年,一直在北京生活,希望在生活地参加高考。

 

37   张国华  135220519xx      山东阳信   北京海淀   北京海淀     12   初一      2005      工作   孩子回老家没人管,所学知识也不一样。

 

38   孟先涛  139105777xx      山东省青岛市  北京昌平   北京昌平     6     1     1998      大学毕业以后在北京工作,后在北京买房,生子。 如果政府允许孩子的父母在北京工作居住,就应该也允许孩子在北京上学、高考,否则的话太不公平。我们在北京工作,买房和消费,所有的税款都交给了北京当地,孩子为什么不能享受北京户口孩子的同等待遇?

 

39   邵玟      139104142xx      天津   北京朝阳   北京朝阳     6     1年级   1997      毕业后直接在北京工作 能让子女在自己身边,方便照顾。

 

40   杨洁      13401136xx      辽宁省 北京丰台   北京海淀     7     一   1999      来北京上学,毕业后一直在北京工作   父母工作都在北京,因各地教材不统一。孩子回去以后很难接受。

 

41   王汉鸿  136110768xx      洛阳   北京顺义   海淀      13   初一      2003      工作需要   孩子一直在北京上完小学,并且即将在北京读初中。洛阳老家没有亲人,孩子回去没人照管,孩子也不适应老家的生活、学习环境。另外学习的教材与老家不一样,孩子很难适应。

 

42   韩德俊  158109230xx      河南   丰台   北京西城     15   初3       1997      原在北京服役,2004年转业后在京工作,北京有住所。   希望孩子能与父母在一起,不让孩子沦为留守儿童!身边留守儿童失学学坏的例子太多了!

 

43   杜秋红  138114176xx      江西省贵溪市  北京市丰台区  丰台区  12   五年级  1993      首钢工作,后来公司破产,最终选择投奔北京亲戚,留京。   主要是在北京多年,回去上学孩子会不适应,再有户籍所在地已无发居住及生活。

 

44   张翠英  135819311xx      内蒙古 丰台区 海淀区  8     二年级  1998      来京学习   北京的教材和内蒙的教材不一样,如果现在把孩子送回去读书,两期分局无法照顾孩子。

 

45   王瑞华  135218777xx      河南洛阳   北京通州   北京朝阳     11   5     2003      工作需要   孩子3岁来到北京,从幼儿园开始一直在北京,学籍在京,希望能在北京高考。

 

46   李海彬  010842123xx      河南鹿邑   北京朝阳   北京东城     13   初一      2000      经商   回老家参加高中阶段学习无人照料。

 

47   储爱宏  138107160xx      江苏扬州   北京昌平回龙观    回龙观  3     幼儿园  1998      工作   孩子应该跟着父母生活。

 

48   宋咏梅  135529859xx      开封市 北京东城   北京东城     15   高一      2000      在北京更适合我们夫妻二人的事业发展  他就在北京长大,小学五年级就读北京新景小学,初中、高中均在北京汇文中学就读。原籍没有学籍,但是现在的制度还得要逼迫他必须回原籍去参加高考,没有亲人能够照料他的生活与学习,学习的课程也不一样。

 

49   皮中明  137181175xx      河南   朝阳   北京东城     16   高一      2001      夫妻都在北京工作  取消高考户籍制度,给孩子一个公平受教育的机会。

 

50   刘洋      156522060xx      河北承德   北京石景山 北京石景山 16   高一      2005      打工   老家无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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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昌奎案看法律人和公众的分歧

李昌奎强奸杀死了同村女孩,并杀死了她3岁的弟弟,一审判处死刑,到了云南高院改判死缓。公众愤怒了,这比药家鑫还要恶劣的案件怎能判死缓?然而云南高院却大义凛然地站出来,副院长田成有甚至说十年后回头看该案将是一个经典,不仅不认错,还很自豪。法律人和公众在此问题上发生了巨大分歧。

 

其实,这样的分歧已经不是第一次,远在美国有辛普森案,70%以上的公众都认为辛普森杀了妻子,而司法判决辛普森无罪,法律要求证据没有瑕疵,而公众只想不顾一切惩处坏人。好在美国司法系统威望很高,人们虽然不满意,但还是尊重司法的判决。前几年中国也发生过一个案件,清华一个学生在动物园用硫酸泼熊,当黑熊惨不忍睹的照片出现在媒体上,几乎举国愤怒声讨,假如当时由十万人一起判决该学生,十年以上徒刑可能都不解气。但是司法有司法的逻辑,走程序需要时间,定罪名要有法律根据,几个月后定了故意毁坏财产罪,而这时,公众的怒气差不多已经消了,反而开始同情他,最后没有起诉。

 

也许这两个例子不是十分恰当,但却是反映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司法判决和公众情感判断之间常常发生分歧。司法有司法的逻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有时可能是错误的。在司法威望很高的民主法治健全的国家,这种冲突几乎不影响司法判决,最后判决反而可能引领公众的某些观念。而在司法威望不高,社会暴戾气息很重的中国,李昌奎案就成了法律精英和大众的一场恶战。

 

公众的愤怒与法官的淡定很大程度上和信息不对称有关。首先是对案件本身的事实认识有偏差。法官听取了双方的辩解,了解更多案情,可能包括一些判决书不便披露的细节,而公众局限于记者或网络所表达的有限的信息,比如刚开始只知道李昌奎强奸杀人还杀了一个3岁的孩子,觉得云南高院简直疯了,后来渐渐知道了被杀者是他的恋人,公众的情绪已经开始发生一些变化。在陪审团审理案件的国家,陪审员虽然只是普通公民,但是陪审员的职责就是现场充分听取双方的证据展示和辩论,作为一个正常理智的普通人足以判定是非,而场外的普通公众没有这样的充分信息,他们只是偶尔打开电视或报纸,看到零星的别人转述的信息,然而偶尔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其实只不过是借此案件表达一下自己固有的偏见而已。如果公众每一个人在现场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证据和辩论,也许就会做出和陪审团或者法官一样的判决,但这是不可能的,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

 

其次是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有差异。法官更能深刻理解程序正义的重要性,他们知道很多案例,有丰富的经验,知道哪些案件在公众情绪的支配下判成了错案,这些知识已经成为他们职业素养的一部分。具体到李昌奎案,法官更清楚知道邻里纠纷、感情纠葛引发的故意杀人案通常要从轻判处,因为这是在一个熟人社会,虽然被害人当下强烈要求判处死刑,但真的判了死刑,对于彼此间有亲戚关系的两家人来说,可能是更深的伤害。当然,云南高院的判决也有问题,主要是说理不够,仅仅提到自首情节是不够的,还需要表达常识,比如中国的熟人社会,为什么要慎用死刑,等等,就像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书中常常进行的说理一样,这并不违背专业精神,而恰恰是专业精神的升华。

 

再次,法官和公众对死刑的认知有差异。当然这也和信息不对称有关。那么多人要求判处药家鑫死刑,但当他们从电视上看到药家鑫被带向刑场的时候,很多人心理会有愧疚,如果让他们看到执行死刑的详细经过,估计多半人会转而反对死刑。全世界各国废除死刑几乎都是由法律人士推动的,十多年前俄罗斯废除死刑的时候,公众多半是反对的,但是废除了死刑,凶案并没有上升。在中国这样一个特权腐败严重充斥暴戾气息的社会,人们更强烈要求死刑,以表达自己内心的仇恨,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愤怒的情绪可能会突然指向某个人,如果司法不能坚持独立忠于法律和良心,就有可能判错案。

 

其实,人并没有本质的恶,就像古人说的,人皆可以为圣贤,都是可以救赎的。原始社会丛林法则,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杀人常常是实现正义的方式。那时人类社会处于蒙昧状态,以自我为中心,不去考虑他人内心的想法,就会想当然把伤害自己的对方想象成魔鬼,杀死魔鬼也就是正当的了。而对于一个现代文明国家来说,实现正义的方式不是复仇,而是救赎。一个人铤而走险“越轨”杀人,其精神状态一定是“病态”的,正常的理性为仇恨、愤怒或欲望所蒙蔽。犯罪行为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病态,犯罪人通常缺乏正常人的理性,为某种利益诱惑铤而走险,或者为激情愤怒失去理智。每个人在这世上都有自己的角色,犯罪人的存在有对社会有害的一面,给受害人带来了痛苦,但客观上看,对社会共同体的重建,对爱和温情的重新发现都有其价值。当然,这并不是说要放纵罪犯,对于犯罪人,文明的国家应当予以矫正,否则社会秩序将不复存在。矫正的方式通过监狱改造。人类文明进程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中螺旋上升的。

 

以上列举法律人士和公众对某些案件的分歧并不是说公众愚昧,而是说专业分工不同,法律人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理性,比普通公众更有可能做出符合长久正义的判决。当然,具体到中国的现实,距离这种理想状态还有相当的距离,最根本的问题是司法不独立,法官悲哀地沦落为庞大官僚体系中卑微的角色,他们面对公众的傲慢常常展现的是官僚本色。而这一次云南高院为自己的判决辩解,看起来不是官僚主义的傲慢,而是真正的法律人开始逆风展现自己的专业精神,这是多年来法官团队专业化的进步体现,这是社会正义的希望。

 

 

201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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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三聚氰胺奶粉患儿给乳制品工业协会和卫生部的信

近期媒体报道三聚氰胺奶粉赔偿运作基金不透明,我们从受害者申请赔偿的角度,将可能未被列入“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的受害者名单(2011年1月我们回访时未列入赔偿基金近期新列入的可能性也不大)递交至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卫生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处,希望两单位能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以下是我们7月1日邮寄给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22号,电话010-68396513 、64280269)的信和可能未被列入“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的受害者名单(本文由于向社会公开所以经过了技术性处理,略去了真实姓名年龄等)。同样内容的信我们也邮寄给了卫生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查处,电话010-68792114),等待着他们答复。

附件1:递交信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

您好!

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发生后,我们作为民间法律援助机构对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进行了法律援助,近400余位受害者将病情资料交给我们,目前,尚有部分受害者由于种种原因未被列入“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医疗费无法报销,未来无法得到保障。

现将可能未被列入“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的受害者名单递交至贵单位,希望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 公民”办公室

2011年7月1日

附2: 可能未被列入“三聚氰胺医疗赔偿基金”的受害者名单

 伊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未列入一次性赔偿基金的受害者

1 孙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双肾轻度积水、双肾结石 监护人姓名:孙先生 所在省份:甘肃

2 赵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肾积水,右肾结石 监护人姓名:赵先生 所在省份:河南

3 靖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左肾结石、左肾积水 监护人姓名:靖先生 所在省份:内蒙古

4 石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右肾积水 监护人姓名:石先生 所在省份:山东

5 钟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左肾积水 监护人姓名:钟先生 所在省份:四川

6 李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双肾结石5mmx5mm 监护人姓名:李先生 所在省份:广东

7 徐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双肾结石2mm 监护人姓名:曹女士 所在省份:湖北

8 符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右肾结石5mmx4mm 监护人姓名:符先生 所在省份:湖南

9 付xx 性别:女 汉族 病情:左肾结石3mmx3mm 监护人姓名:张女士 所在省份:河南

10 杜xx 性别:女 汉族 病情:右肾结石3mmx3mm 监护人姓名:杜先生 所在省份:河南

11 王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右肾结石3mmx3mm 监护人姓名:王先生 所在省份:四川

12 徐xx 性别:女 汉族 病情:右肾结石2mmx2mm 监护人姓名:邵女士 所在省份:湖北

13 王xx 性别:男 汉族 病情:右肾结石2mmx1mm多颗 监护人姓名:王先生

 圣元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未列入一次性赔偿基金的受害者

1 韩xx 男 汉族 双肾临界性积水 北京

2 陈xx 男 汉族 左肾集合系统分离,左肾轻度积水 河北

3 张xx 女 汉族 双肾结石 吉林

4 张xx 女 汉族 双肾小结石 湖北

5 张xx 男 汉族 双肾结合系统内多个点状高回声 山西

6 祝xx 女 汉族 双肾小结石 安徽

7 杨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陕西

8 陈xx 女 汉族 双肾结石 四川

9 张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湖北

10 朱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湖北

11 邹xx 女 汉族 湖北

12 陈xx 男 汉族 左肾小结石左肾盂回声增强 湖北

13 范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江苏

14 吴xx 女 汉族 左肾结石 湖北

15 潘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山东

16 黄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广西

17 刘xx 女 汉族 右肾结石 安徽

18 高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山东

19 罗xx 女 汉族 双肾结石 河北

20 王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双肾积水 黑龙江

21 周xx 女 汉族 泥沙样结石 山东

22 付xx 女 汉族 双肾积水,双肾结石,输尿管结石 山东

23 孔xx 男 汉族 左肾积水,左肾小结石 浙江

24 刁xx 女 汉族 左肾积水、左肾结石 安徽

25 刘xx 男 汉族 左肾积水、右肾结石 辽宁

26 张xx 女 汉族 双肾多发结石 浙江

27 王xx 女 汉族 左肾结石 广东

28 罗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四川

29 黄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深圳

30 吴xx 女 汉族 右肾积水、有肾结石 湖北

31 郭xx 男 汉族 左肾积水、左肾尿路结晶 重庆

 南山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未列入一次性赔偿基金的受害者

1 杨xx 女 汉族 右肾内多发性结石并伴右肾上盏轻度积水 湖南

2 黄xx 男 汉族 双肾多发结石 湖南

3 文xx 男 汉族 双肾盏内多发性结石 广西

4 姚xx 女 汉族 双肾内见数个强光点 广东

5 董xx 男 汉族 双肾小结石 云南

6 皮xx 女 汉族 右肾强光点 广东

7 张xx 女 汉族 单肾结石 河南

8 王xx 男 汉族 单肾结石 河南

 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未列入一次性赔偿基金的受害者

1 徐xx 男 汉族 死亡 甘肃省

2 王xx 女 汉族 死亡 山东省

3 马xx 女 汉族 死亡 深圳市

4 王xx 女 汉族 死亡 山东省

5 侯xx 男 汉族 死亡 山东省

6 薛xx 男 汉族 急性肾功能衰竭、泌尿系结石 河南省

7 边xx 女 汉族 急性肾功能衰竭 河南省

8 李xx 男 汉族 急性肾功能衰竭 四川省

9 黄xx 男 汉族 急性肾功能衰竭,左肾积水并结石 湖北省

10 朱xx 男 汉族 急性肾功能不全 山西省

11 李xx 男 汉族 急性肾功能衰竭 黑龙江

12 文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伴积水 河南省

13 郑xx 女 汉族 轻度肾积水、左肾结石 河南省

14 胡xx 女 汉族 左肾中度积水、左肾输尿管结石 河南省

15 王xx 男 汉族 单肾积水,双肾结石,左侧输尿管结石 河南省

16 张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左肾积水,泌尿系统感染,脑白质容量略少,垂体体积较小 山东省

17 王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右肾积水 深圳市

18 王xx 男 汉族 右肾积水,右侧输尿管上段结石 山东省

19 陈xx 男 汉族 左肾强回声斑,左肾盂分离 福建省

20 康xx 女 汉族 右肾轻度积水、右肾结石 新疆省

21 腾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伴左肾盂积水 江西省

22 许xx 男 汉族 左肾积水伴结石 江苏省

23 刘xx 女 汉族 左肾积水、双肾结石 甘肃省

24 温xx 男 汉族 右肾积水、双肾结石、右输尿管结石 重庆市

25 孙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并伴积水 江苏省

26 何xx 男 汉族 结石16*8MM并伴积水 广西省

27 李xx 女 汉族 右肾结石,左肾盂积水 河南省

28 叶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河南省

29 王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福建省

30 陈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江苏省

31 俞xx 女 汉族 双肾结石 浙江省

32 徐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浙江省

33 郭xx 男 汉族 肾结石 河南省

34 陈xx 男 汉族 肾结石 河南省

35 梁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河南省

36 张xx 男 汉族 有肾结石、膀胱结石 贵州省

37 李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辽宁省

38 温xx 女 汉族 肾上有强力回声光点 山西省

39 何xx 男 汉族 双肾小结石,结石0.3*0.7CM 广西省

40 宋xx 女 汉族 双肾结石,双肾窦区异常强回声点 重庆市

41 周xx 女 汉族 双肾结石 江西省

42 田xx 女 汉族 双肾结石 河北省

43 邵xx 女 汉族 双肾集合部扩张,双肾强回声 河北省

44 王xx 女 汉族 右肾结石13*5MM 河南省

45 李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北京市

46 贺xx 男 汉族 双肾结石 河南省

47 李xx 男 汉族 双肾可见散在点状中强回声 河南省

48 李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4*1MM 江西省

49 刘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江西省

50 滑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江苏省

51 王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上海市

52 马xx 女 汉族 有肾结石 福建省

53 李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河南省

54 党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河南省

55 王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河南省

56 李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河南省

57 张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河南省

58 赵xx 女 汉族 左肾结石4MM 河南省

59 柳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重庆市

60 鲍xx 女 汉族 双肾结石 江苏省

61 张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江西省

62 郑xx 女 汉族 左肾小结石 湖北省

63 许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广西省

64 成xx 女 汉族 右肾集合系统点状强回声 山东省邹

65 孙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山东省

66 丁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浙江省

67 金xx 女 汉族 右肾结石 黑龙江省

68 赵xx 男 汉族 单肾结石 北京市

69 胡xx 男 汉族 左肾小结石 佛山市

70 王xx 男 汉族 右肾结石 北京市

71 马xx 男 汉族 左肾结石 河南省

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现可能未列入一次性赔偿基金的受害者名单经统计,共 123 人 ,希望卫生部和乳制品工业协会尽快解决。

20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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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律援助救助账号2011年6月收支报告

感谢大家关注和支持!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6月30日,公民法律援助救助账号收到捐款人民币33679.57元。(其中支付宝账户收到人民币2709.80元;工商银行账户收到人民币28589.77元,现金直接捐款收到人民币2380元)。支出人民币12565.16元,(支取/转账:10000元)。

支出包括:

一、银行卡费\手续费1元。

二、房山饶乐府村民选举事件法律援助交通费677元。北京房山区饶乐府村村民为争取村委会公开透明选举,集体上访,被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审判,黎雄兵、谢燕益等四位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往返市区和房山区多次的出租车费用。

三、夏俊峰案法律援助217元。陈有西等律师和助理马银玲去最高法院与法官沟通案情,包括打车和之后律师们商议案情餐费。

四、关注重庆方竹笋被劳教案以及冉云飞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共5110元。许志永和梁小军律师赴重庆联系方竹笋的家人,梁律师从重庆转到成都关注冉云飞一案进展,四张机票加火车票和住宿费用。很抱歉,此去重庆没能帮到方竹笋。我们本想去找他的近亲属签署法律援助委托合同,但经过调查了解,方竹笋在重庆法律上的近亲属只有他儿子方迪,他出生在浙江,在重庆的未结婚的养母已去世,他的前妻、儿子以及儿子的女友都被警方带走,失去联系。

五、公民救助项目支出 6560.16元。包括网友们为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孤儿院的专项捐款2733元,募捐衣物所需的邮寄费、编织袋等1977.07元,访民紧急医疗救助1850.09元(详见附表三)。

(截至2011年6月30日,工商银行卡上余额显示人民币 34642.15元,支付宝账户内余额7907.03 元,办公室现金人民币691.92元,目前公民法律援助账户实际可支配金额为:人民币43241.1元,美元865.22 元,澳元375元)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账户收支不是公民(公盟)所有公益项目的收支,而只是法律援助和救助的收支报告。除此之外,有公民匿名捐赠办公室租金、员工津贴,教育平等、拆迁关注等项目都是单列收支,对捐赠者公布。本月特别感谢尹惠老师捐赠5万元。年度总结时我们将公布所有费用收支。

附:2011年6月份账户收支清单:

账号:6222020200045280290

户名:许志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学院路支行

支付宝账号:xuzhiyong2009@gmail.com

附表一(中国工商银行6222020200045280290捐款账户收支明细)

交易日期 业务摘要 币种 钞/汇  收入金额    支出金额   余额

2011-06-02  跨行 人民币  钞   10,000.00             26,053.38         

2011-06-02  网转 人民币  钞   100.00                26,153.38         

2011-06-02  网转 人民币  钞   200.00                26,353.38         

2011-06-08  汇款 人民币  钞   18.00                 26,371.38         

2011-06-08  跨行 人民币  钞   300.00                26,671.38         

2011-06-12  汇款 人民币  钞   30.00                 26,701.38         

2011-06-12  网转 人民币  钞   6,000.00              32,701.38         

2011-06-13  汇款 人民币  钞   2,000.00              34,701.38         

2011-06-14  跨行 人民币  钞   100.00                34,801.38         

2011-06-18  现存 人民币  钞   100.00                34,901.38         

2011-06-18  异地费人民币 钞                1.00     34,900.38         

2011-06-19  现存 人民币  钞   100.00                35,000.38         

2011-06-20  跨行 人民币  钞   1,989.64              36,990.02         

2011-06-21  息   人民币  钞   20.58                 37,010.60         

2011-06-23  网转 人民币  钞   10.00                 37,020.60         

2011-06-23  跨行 人民币  钞   1,000.00              38,020.60         

2011-06-23  网转 人民币  钞   5,821.55              43,842.15         

2011-06-26  网转 人民币  钞   500.00                44,342.15         

2011-06-30  网转 人民币  钞   300.00                44,642.15         

2011-06-30  ATMD人民币 钞            2,500.00     42,142.15         

2011-06-30  ATMD人民币 钞            2,500.00     39,642.15         

2011-06-30  ATMD人民币 钞            2,500.00     37,142.15         

2011-06-30  ATMD人民币 钞            2,500.00     34,642.15         

人民币合计         (收:28,589.77 )(支:10,001.00)

附表二(支付宝账户xuzhiyong2009@gmail.com 收支明细,如果您不愿意公布名字,请在支付宝捐款时附言告知)

日期          对方     收/支      金额    余额                 

2011.06.03 麦兴洁         收入         100       5297.23

2011.06.05 任小娟         收入         100       5397.23

2011.06.07 张伟      收入         300       5697.23

2011.06.08 陈旭      收入         200       5897.23

2011.06.08 项爱丰         收入         300       6197.23

2011.06.08 吴军      收入         100       6297.23

2011.06.09 王刚      收入         50      6347.23

2011.06.09 薛迎春         收入         100       6447.23

2011.06.13 高航      收入         5        6452.23

2011.06.13 李明实         收入         100       6552.23

2011.06.13 高广伟         收入         283       6835.23

2011.06.16 宋云峰         收入         200    7035.23

2011.06.10 龙红      收入         1        7036.23 

2011.06.17 蒋勇      收入         30      7066.23

2011.06.18 Matec     收入         61.8      7128.03

2011.06.18 肖军      收入         50      7178.03

2011.06.19 丁猛      收入         200       7378.03

2011.06.23 郑森      收入         6        7384.03

2011.06.23 王涛      收入         100       7484.03

2011.06.24 羊聪      收入         100       7584.03

2011.06.24 冯鸥      收入         100       7684.03

2011.06.25 刘波      收入         100       7784.03

2011.06.27 周美锋         收入         100       7884.03

2011.06.30 黄刚      收入         23      7907.03          

合计收入:                 2709.80

附表三(公民救助项目收支)

2011年6月公民救助项目支出 6560.16元。

1、成本支出:1977.07元。

   (1)到社区募集衣物的海报120元;

   (2)邮寄衣物的邮政编织袋240元;

   (3)邮寄衣物到石渠的邮寄费1557.20元;

   (4)汇款手续费13.67 元;

   (5)志愿者餐补 46.20元。

2、网友为四川石渠孤儿院的定向捐款,包括张建党先生等义卖无公害蔬菜、亚北网义卖文化衫的募款以及本账号收到的定向捐款,寄给了李春伟律师,由他负责在石渠购买粮食、水果等,共2733元。

6月份募集石渠捐助物品共邮寄十二个布袋子、七个纸箱子,共290Kg衣物,玩具,鞋子、书籍、糖果、收音机等物品,和现金2733元。 非常感谢亚北网网友捐款和夏石桐先生等五位公民邮寄的物品。6月29日已全部到达石渠。

另外,感谢中国传媒大学和人民大学的同学们捐助的物品,虽然都是成人衣物和用品,这部分我们将捐助其他需要的人。

到达的物品这几天李春伟律师将尽力都发放到孩子们手中。发放计划如下:

    1、全部款物都用到孤儿们的身上。2、现金2733元用于购买粮食(大部)和水果(少量)给孤儿院。3、鞋子倾向于发给阿色寺的孤儿,玩具倾向于给县孤儿院的孩子,其余衣服、书籍等可能也要大多放到县孤儿院这边,因为寺庙里的孩子穿不了普通外套,也看不懂汉字。4、鉴于这批物资数量足够多,前述两个孤儿院加起来有一百名左右的孤儿,其中阿色寺的近四十名孤儿还穿不了普通的外套。 一部分款物,考察时给另外两个乡的孤儿们送去。

3、紧急医疗/救助: 1850.09.元

(1)内蒙古刘琳捐助一副拐杖120元;

(2)智力障碍的十岁儿童张新园突发高烧,送医院紧急检查费124.70元 ;

(3)访民李保全突发心衰,住院紧急检查和救助991.84元 ;

(4)探访上访过程中遭遇截访割腕自杀住院的访民单利华101元;

(5)给智力三级伤残外伤性癫痫的陶湘华药品救助512.55元。

感谢您关注和支持!

公盟办公室

20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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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红十字会的倒掉

中国红十字会因为一起炫富丑闻被引爆,看似偶然,实则必然,近年来上海万元餐费、成都5万元药品假发票等系列丑闻曝光,公众早就忍无可忍了。在一个对特权腐败普遍愤怒的社会里,人们终于揪出了这个打着慈善旗号的政府外围组织,于是奋起捍卫国人本已很脆弱的良心。7月1日深夜,中国红十字会发布紧急声明称,将邀请审计机构对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成立以来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在此之前,暂停商业红会的一切活动。可是,这些能挽救红十字会的形象吗?中国红十字会还有未来吗?

中国红十字会是官办机构,副部级,事业编制,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据各省关于《红十字会法》的实施办法,凡县级及以上红十字会,其行政运行费用均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根据2007年红十字会的公布,当年红十字总会获得政府拨款占其经费的大约46%,当年各级政府全部拨款共60538万元。根据2009年的《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红十字会团体普通会员年会费不少于1000元,红十字会全国拥有团体会员12万个,仅此一项每年收入超过1.2亿元。再加上动产不动产收入等各项收入,红十字会的运作经费应该是绰绰有余,完全不需要从捐赠款物中提取管理费,然而中国红十字会不仅提取管理费,而且运用各种手段获取收入,除汶川地震等个别事件捐赠款物用途有所粗略公布之外,支出不透明。

捐赠款物“管理费”之谜。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可从募捐款中提取3-5%的管理费支付”。2008年5月25日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对媒体表示,红十字管理费提取比例不超过6.5%。2008年5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援引红十字会总会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的话,汶川地震救灾捐款不再按照“原先民政部批准红十字会可以在捐赠中提留10%作为机构运作经费”,所有捐款全部用于灾区。到底红十字会从捐赠中提取多少作为“管理费”?根据一些网友反映,在一些项目中,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捐赠者协商提取的比例,有的甚至高达15%。汶川大地震募捐中,中国红十字会共收到了199亿款物,虽然红十字会负责人5月23日在与网友交流中郑重承诺“并未从救灾捐款中留取任何行政经费或管理费”,但据中新网7月4日报道,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司长王中信表示,抗震救灾期间,红十字会总会共提起“管理费”一百多万元。与此同时,发生了三亚红十字会对捐款收取5%管理费的消息。全国各级红十字会从地震捐款中到底收取了多少“管理费”,至今仍是个谜。也许汶川地震是例外,红十字会提取的费用确实不高,但红十字会从日常募捐提取“管理费”是事实,假如红十字会每年募捐10亿元,提取管理费5%(以上都是极其保守的数字),每年提取管理费应当在5000万元以上。

以公益的名义有偿服务。根据网友“诗风”提供的消息,红十字会下属的“中华骨髓库”患者查询每次收费500元,查到了,要得到骨髓还要再交至少5万元。红十字会对此作了回应,说是代收2万元,用于支付捐献者的营养费、检查费等费用。但是一些捐赠者表示,自己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红十字会到底收了多少钱,总共收支多少,仍然是一个迷。

以公益的名义商业盈利。这次引爆红十字会的,是其“商业领域红十字会”。网友曝光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同意作为“中国品牌节”支持单位和“品牌中国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主办单位的函》。此函致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同意合作,“我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任‘中国品牌节’组委会副主席”,该活动“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服务”,显然属于商业活动。商业活动的例证之一是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红线基金打着公益的旗号推出“免费”的儿童定位手机,却需先缴840元并承诺入网两年,其中600元为通讯费,240元为平台服务费。而同样的手机同样的服务市场价只需要700元。

严重的腐败。除了以上红十字会公开承认或者公开的各种运作经费外,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敛财的渠道还包括各种回扣和“介绍费”。根据河南省一位基层医院的院长介绍,红十字会捐赠医疗器材拿回扣已经是普遍“常识”,比如红字会给这家医院捐赠价值大约50万元的医疗器械,红十字会开的发票通常是市场价格的两倍即100万元,该医院要给中间人(红十字会领导的亲友等关联人员)5%的“介绍费”,另外还要给红十字会工作人员15%的回扣,这些都是公认的潜规则。也就是说,公众捐款100万元用于给基层医院购买医疗器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其亲友从中谋取总共70万元的回扣,换句话说,捐款人和接受捐赠的医院总共支付120万元,最后只有50万元善款到医院。

各级红十字会依然变换名目收取费用,这些钱都哪里去了?2010年,国家审计署公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干细胞管理中心未经批准,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项目中,列支了与该项目内容无关的抽检费、红十字总会新闻稿发布服务费和会议费共计22.48万元。相信这只不过是红十字会贪污的九牛一毛。

作为一个遍布全球具有崇高道德威望的慈善救助组织,世界红十字会到了中国,历经晚清和民国,从未像现在这样贪腐,红十字几乎变成黑十字,令人痛心。中国红十字会从1952年以来,从来没有哪一年详细公布过收支。近六十年来贪腐严重到何种程度难以想象。而中国红十字会的贪腐,只不过是这个庞大贪腐体制的冰山一角。和红十字会类似的中国奶制品行业协会、食品工业协会乃至各种官办的行业协会,打着公益旗号谋私利,从来没有真正的社会监督。而各种行业协会和真正掌握实权的政府官员乃至执政党的组织人事系统相比,其腐败又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是一个普通的公益组织,中国红十字会经过这次曝光,痛改前非,或许还能重新站起来。可是,中国红十字会太不一般了,与体制纠结太深,数十年来积累重重黑幕,一旦透明无异于自我引爆。如同其所寄生的权力体系一样,缺少竞争和制约,曾经再美好的理想,也注定要堕落腐烂。中国红十字会已经成为垄断慈善体制的象征,除非体制变化甚至政治体制变化,红会风波注定不了了之,红会还会骄傲的存在,但在人们心中,它已经死掉。

许志永20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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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家坪:昨天我被带进丰盛派出所

(陈家坪是跟拍家长们推动教育平等的志愿者,一年来一直在旁边记录,没想到这次居然也被带进了派出所。这是他写的经过。)

此刻,我刚刚睡醒,躺在家里舒适的床上,享受着早晨所特有的宁静。而昨天的这个时候,我起床,匆匆洗漱完毕,背上摄像包出门乘坐4号地铁线。因为学生家长们在网上约定, 2011年6月23日,是他们第12次去教育部请愿的日子。他们是一群非京籍学生家长,他们当中有人来北京时还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小伙子,二十多年过去,结婚,生子,一个漂泊者总算有了生活的根。但北京政府不这样看,现在,他们的孩子面临高考,他的户籍在哪儿,就得回哪儿去。对于这些学生家长来说,不是你个人生命的创造决定着你生活的根基,而是我们国家的户籍制度早就限定了你的人生自由。并且,不仅仅是你,一个学生家长,还包括你的孩子。如果这个制度不能及时变革,他们孩子的孩子,一代一代,都走不出户籍制度对他们的人生限制。当然政府会说,你可以通过求学改变你的这种命运,但我要说,能以求学改变命运的幸运儿必竟是少数。而现在的问题是,作为非京籍家长的孩子,他尽管在北京接受了同样的北京教育,却不能同样地在北京参加高考。求学也出现了问题。如果按户籍制度规定,孩子回原籍参加高考,两地教材不统一,加之方言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孩子还得重新去适应老家的高考环境。我想,不是每一个孩子都能够顺利地适应。问题关键在于,孩子本来在北京健康成长,为什么非要去接受这样一种人为的挫折呢?因此,一些看透这个问题实质的学生家长,自觉地团结起来,在社会上广泛征集签名,每月一次去教育部递交签名册,呼吁政府尽快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今天同时也是他们请愿活动开展一周年的纪念日,签名人数超过3万,《财新》、《燕赵都市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香港记者将前来跟踪报道他们的请愿活动。

我如约到了灵镜胡同地铁站D口,走出来,只见一片开阔地。学生家长还没有到,我先来,便去四周蹓跶。回来时,有两名学生家长到了。接着,陆陆续续,学生家长们开始到来。为了不影响正常上班行走的人们,他们自觉散开,三五成群地站到边角无人行走的位置,等还未到来的学生家长。过一会儿,有的学生家长换上了他们统一制作的体恤衫,胸前写着:教育公平,以人为本。后背写着:取消高考户籍限制,我要高考网及网址www.inpeking.net。这时,有两名警察过来,简单地问了问学生家长们的活动情况,因为一会他们就要从这儿离开,警察跟他们聊了聊天就走了。9点钟去教育部的时间快到了,因为有的学生家长去了他们前几次集合的地方。因此,这里的学生家长们决定,留下几个人等其它没有到的家长,其余的先去教育部。我没有多想就留了下来。不一会儿,再次赶来了2名警察,还带上2名协管。一路上,2名协管非常嚣张,直接骂一位学生家长是娘们,好像就要动手打人的架势。他们直接奔向我,气势汹汹地要我出示身份证。我起初没有加以理会,只是收起摄像机不再继续拍摄。但他们并不就此罢休,而是更为严厉地命令我出示身份证。

我表示:“我不是在犯罪,你们只能去命令那些正在犯罪的人。”

警察说:“《警察法》赋予我权利,我可以随时随地要求任何一位公民出示身份证。”

我心里想,回头得好好去了解一下《警察法》,真是这么规定的,那就得改改。警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一定的智力,他得发挥智力,先对人有一定的基本判断,怎么能随时随地任意要求公民怎么样呢?

我因此强调:“我现在不是在犯罪。”

“你有犯罪的嫌疑,你必须跟我们去派出所一趟。”警察这样说。

我知道他们冲着我来就是要把我带去派出所。幸好我没有带身份证,这对成全他们的愿望大有好处。但说实话,我今天出门,并不是为了让他们来检查我的身份证。于是我说:“我的身份证留在家里没有带上,你们非要检查的话,我明天给你们送来!”

警察一听我没有带身份证,果然气势高涨:“你没有带身份证,就凭这一点,我现在就可以把你强行抓起来。”(2003年以前,根据当时的收容遣送制度,我就会被拉去筛沙子啦)

说着,警察真的就伸手过来抓我的手臂。我本能地后退,5、6名学生家长立即上来贴身保护我,并七嘴八舌地与警察辩论个不休。局面就这样僵持下来,表面喧嚣,实质上双方都有一种无可奈何。我想我得回避一下,不然学生家长的请愿活动会被我这件事给拖住。这时正好一位学生家长也低下头来提示我:“你先走。”

我环顾一下四周,早已围上了一些前来观看的行人,警察在对他们发出驱散的声音。我就顺着墙壁一侧,向大街走去。警察立刻警觉到了,大声喝道:“你今天跑不了了,我们必须得把你抓到派出所去。”回头又对学生家长们说:“没你们的事了,你们再不让开,我马上喊大批警察来把你们一起抓走。”

立即,彼此又是一番抓扯,但学生家长们誓死捍卫着我的安全。我被挤得紧贴住墙壁,5、6个学生家长绕着我围成了半个圈。为了给我力量,一位学生家长握住我的手,轻声说:“别怕!如果去派出所,我们陪你去!”

我听了非常感动,也更加冷静。我想我不能坐以待毙,立即把摄像卡取出来,以跟学生家长握手的方式转移出去。这样一来,什么时候去派出所,我无所谓了。

这时,一个警察头目赶来,态度显得非常具有亲和力:“这是一件小事,咱们没必要把它闹大。”

我也不再坚持什么,由2名学生家长陪同,便一道上了警车。

望着警车远去,有4名学生家长跟着找到丰盛派出所,因为我就被抓到了那儿。

我走进丰盛派出所,才觉得手里提着摄像机不合适宜,站下来,在大厅里把摄像机收进包里。警察催促我要到里面的房间去,不让2名学生家长跟我进,驱散他们离开。当我准备进去,一位学生家长叫我把摄像包留给她,警察不同意,必须得由我带着。

依警察抓我的意思,只要查清楚我的身份就没有事了。但真正核实完身份以后,他们并没有放我走的意思,反而是通过核实我的身份,好像查到了一些可疑的地方。只听核查的警察直呼:“不能让他走。”

说着真怕我逃跑了一样,另外2名警察慌忙着表示要把我带到另外一个房间,但又不知道具体是哪一个房间,同时觉得这应该是需要别的人手来一起完成的一件事情。看着他们这个样子,搞得我也东张西望,好像在跟他们一起想办法解决眼前的这个问题,好让彼此都早一些获得安宁。可是警察却说:“这儿是派出所,不是你可以随便张望的地方。”

也许我的确是应该老实一点,应该像真正犯了罪的人一样低下头来,等候着他们的传唤。

于是,我被他们带到了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房间。里面没有桌椅,空空的,只有一张铺着床垫的单人床。床垫上没有床单和被盖,一个稀奇古怪的玩意儿靠在窗子底下,看上去像一辆婴儿车。事实上,它是审讯犯人的工具。犯人一旦坐进去,能动的就只有用来签字和按大印的手。但这是一个什么地方:审讯室还是囚禁室?我表示抗议:“你们怎么能把我带到一个连坐位也没有的地方呢?”

“你可以坐到床上去!”

“你们要把我关在里面吗?”

“只是暂时呆在这儿,一会儿有市局领导要过来对你进行进一步的核查。”

“那你们不要把门关上。”说着,我主动站到门口里面一点的地方。只要他们关门,我就要伸手去制止。他们不在意我站在门口这儿。

这时,我才感觉房间太凉:“这个房间太凉,让人受不了,能不能换一个没有开空调的房间?最好是一个看上去不像关犯人的地方。”

他们把我换到另外一个没有开空调的房间,但房间格局都一样。当一个相同的东西在你面前重复了两次,你不明白也应该好像能明白了一点儿什么。我不再说什么话,任由一个小男孩一样的保安看守着我。

刚才他们要我交出手机,我没有听从,现在可以派上用场。我首先给朋友电话交待:我现在被警察抓进派出所了,我的银行卡和身份证放在家里的什么地方,请朋友找到后收检好;月底要交房租,如果到时我还没有出来,请帮我把房租交了。我又给另一个会玩微博的朋友打电话,希望她把我现在的情况发布到网上去。电话一打完,我就有了一种听天由命的心境,享受着一个暂时失去了自由的人的生活。

审讯的时候,警察把我带到了一间审讯室里。审讯室的大小跟刚才的房间一样,它们是同一条走廊里的不同房间。审讯室里有4把椅子,一把放在办公桌后面,显然是等着审讯我的警察来坐,对面一把椅子就是为被审讯的人准备的,现在它属于我。我坐上去,看见审讯警察左边的椅子上坐着两个小男孩一样的保安,他们的表情像是不知道眼前到底发生了什么?这一切为什么发生?索性就不去多想,反正跟自己又没有什么关系。

“你为什么不带身份证?”警察开始讯问我。

“我有身份证,只是没有带在身上而已。”

“没有带在身上就是违法!”警察说。

哦,是这样的吗?我心里想,回头得好好去了解一下《身份证法》,真是这么规定的,那就得改改。我指着旁边那两位小男孩一样的保安,我说:“我想现在他们的身上也没有身份证,他们也跟我一样违法了吗?我想现在你的身上也没有带身份证,是吧?”

警察说:“我的身份证在上面的办公室里,你要看吗?”这样的回答显然不妥当,警察意识到了这一点,就要跟我打一个赌,好以此挽回一点儿什么:“你相信我的身份证就在我的身上吗?如果我马上拿出来,你就承认自己是违法了吗?”

我听了觉得实在搞不懂这是什么逻辑,一时发愣。当然,这种时候我往往会显得有那么一点儿愚蠢。

“你知道法吗?”警察又开始问我。

“法?”我一时摸不到头:“我可能不知道你所要问的是什么法?现在你正好可以跟我们讲一讲。”

我私下里认为,那两位小男孩一样的保安一定也跟我一样不知道。

警察说:“不知道法你也敢乱拍?”

“我没有乱拍,我是拍学生家长,而他们也愿意让我拍。”

“你有记者证吗?没有政府的许可,你也敢随便去拍?”

“记者是为了新闻报道,且多是去关注领导的言行和主流社会所发生的事件,而学生家长们是不被关注的一群人,我不拍,记者差不多也没有人敢去拍;作为公民,我做什么不必事事都由政府来决定,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任何人都有个人选择的权利,我拍摄的自由。”

“谁知道你拍摄下来会干什么用呢?”

“是呀,我也还没有想好怎么来处理哩。”

警察又问我:“你知道你拍摄的那些人是干什么的吗?”

我说:“我知道,他们为自己的孩子争取在北京正常参加高考的权利。”

“政府相关部门知道怎么来解决,不需要他们去争取。”

“怎么会不需要呢?”我说:“当然,政府部门有他们了解问题的渠道和方式,但学生家长们自己把情况反映出来,不是更为直接、客观,更有利于问题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吗?”

“啊,都这么一大堆人跑到大街上去闹,社会不乱套了吗?”警察说。

“这的确是政府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我说:“但学生家长们一直非常理性,他们呼吁,作调研,想解决办法,并不是在闹事!”

“哦,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哪?都这样,今天我看你不顺眼,是不是就可以打你一顿,侮辱你一番呢?”

“这没有可比性吧!”

“一样的嘛,我就是对你不满嘛,所以我可以打你侮辱你。”警察这样说。

我说:“我是觉得你说的不行,但你说的具体是什么问题还得具体分析。”

“都是不满嘛!”警察固执已见。

“你一个劲地这样来说服我,是不是如果我遇到什么不满就可以随便去打人侮辱人哪?”

我说完后,警察变得沉默了。

过一会,警察又问了我一些非逻辑的话,似乎以此可以得出我在精神上有些毛病。

“你就别绕弯子了!”我不耐烦了:“咱们还是来干点正事吧?”

警察说:“在这儿,不是你来安排我,你只需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

于是,姓名,我回答了;年龄,我回答了;民族,我回答了;性别,这个问题太像香港三流电影的台词,我也笑着回答了。

这时,抓我进来的警察头目推门进来,他问审讯我的警察:“审讯得怎么样了?他什么都明白。”说着抬头看着我说:“就这点事,你别绕来绕去,老老实实的,早点说完就完。”

再过一会儿,所谓的市局领导来了两名警察,一个进来后笑呵呵地就要看我拍摄的东西,一个端着摄像机对着我们开始拍摄。

“快快快,让我看看。”感觉是某个好朋友在催促着要看我刚拍摄回来的游玩照片。

“我把摄像卡给扔了。”我不得不对他撒谎。

他好像还很是大度,他也许是这样想:扔了就扔了呗,反正也没有拍上什么东西。因为他就这样呆了一会就走了。

我还继续被看守着。审讯我的警察也许吃午饭去了,留下两个小男孩一样的保安。我完全忘记了要吃午饭这回事。

刚才被审讯时,警察中途收去了我的手机,现在手机就摆放在审讯桌上。我起身拿起来翻看信息,有一条信息告诉我:艾未未被放出来,许志永昨晚被抓进去。其中一位小男孩一样的保安命令我马上把手机放回原处。他突然气势汹汹,发音里充满着含混不清的方言,以至于显得词不达意,听上去不是他自己需要发出的那种威严,而是气馁。我能理解他的着急,因为我也是一位说话方言味很重的人。我安抚他,“你不必这么严厉,我看看就放回原处,不会让你为难。”

于是,他坐回到原位;我放下手机,也坐回原位。

再审讯我时,我直接就问:“事情很严重吗?”

警察没有回答我,他好像突然显得有一些深沉,一会仰靠在椅背上,一会凝神思索,不时还用眼睛盯着我看,然后拿起笔在纸上写写画画。我说:“你这个时候看上去像一个画家。”

“你像一个诗人。”他不加思索地这么回了我一句。我大吃一惊,是我的神态让他有这种印象呢,还是他对我已有所了解?

我们顿时像两个神交已久的朋友,各自都体会着一些让人心领神会的东西。他问我有什么样的一些人生经历,问到我父亲时,警察说:“你父亲养你这么大不容易,昨天是父亲节知道吗?给你父亲打过电话了吗?”

见我沉默了,警察说我:“不孝啊!”

我是感到有些惭愧!其间,警察先后接到了两次家人来电,他向家人说自己正在办理一个案子。

接下来,警察开始翻看我的摄像包,命令我:“把鞋子脱掉。”

这令我大为不悦。我抗议:“我还不是罪犯,可是你却把我当罪犯一样对待了,你无权乱翻我的私人物品。”

警察不动声色,他表示:“我刚才已给你宣布过了,你涉嫌扰乱公共空间秩序罪。“

我心想,这是什么罪呀,我八辈子都没有听说过,我们什么时候有过公共空间了,何来扰乱!我对警察说:“我拍摄愿意让我拍摄的人,这扰乱谁了?有人向你们投诉过我吗?反而是你们警察来抓我,引起行人围观,扰乱了街道上行人的正常生活秩序。”

“你素质也太差了,要批评我也要抓到点子嘛!”警察轻视我说:“现在你知道作为一个法盲是多么吃亏了吧?”

“我的确是对你的法了解不多,因为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为了犯罪。”我说:“政府在我们接受教育的年龄,只告诉我们警察在文明执法,没有说明警察可以随便翻看一个公民的私人物品,我有隐私权。”

警察说:“我打你了吗?我告诉你,在警察面前公民没有任何隐私。”

是这样的吗?我心里想,回头得好好去了解一下《警察法》,真是这么规定的,那就得改改。在我的抗议下,警察把我的摄像机装回到包里,别的,他叫我从身上衣兜里掏出来的钱和杂物,也让我收好。手机还给了我。

警察递给我看审讯记录,三页,他说:“每页都盖上你的手印吧!”

我用中指去按蓝色的印泥,警察制止,比划着教我用食指。其中一个小男孩一样的男保安小声对我说:“以后别到这儿来了。”

呵呵,但这由得了我吗?你听审讯的警察怎么说:“你呆会走的时候,我们再派人跟你一起去扔卡的地方,把卡找回来。”

哦,警察并没有相信我把摄像卡扔掉了,他在摄像包里偷偷寻找呢。佩服!这么一位工作尽心的公务员。如果我真是一名罪犯,他的工作就太完美了!

对我的审讯结束,但还不能走,再去另外一间审讯室里呆着,等市局领导对我作出最后的发落。我离开审讯室,刚走出门口,就碰见一位被带来审讯的学生家长,她叮嘱我:“你别怕,好好配合警察的工作。”

然后,她走进审讯室。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随后我知道,她和另外4名学生家长一直守在丰盛派出所大厅,坚持要派出所把我释放出来,否则他们不会离开。既然是这样,警察就把他们也全部关押起来,一个一个进行审讯。我听见一位学生家长因为饥饿,紧张,周身无力,手开始抽经,疼痛得叫唤起来。

这时,一位不知名的网友发来短信:“我在功权大哥和千帆教授围博上获得你的电话,我们永远支持你,保重!”我顿时感受到,这是我此刻所能听到的全部的声音。当你在高墙之内,一个声音就是全部的声音;当你在高墙之外,众声之中,也许连一个声音你也不能真正地感受到。

从上午8:30分左右我被抓起来,到下午2:44分被释放,我在丰盛派出所被关押了6个小时左右。出来以后,我背着摄像包从一条小街向西单大悦城走去,那儿有一批陆陆续续从二龙路派出所放出来的学生家长。原来,今天,所有的学生家长都被派出所给抓进去了。上午先去教育部的17名学生家长和2名媒体记者,还没有走到教育部门口,就来了数量远多于学生家长的警察,他们扯起警戒线,把学生家长一个一个强行抓上警车,带走。

也就是说,今天政府是用暴力行为阻止了学生家长们去教育部请愿的行为。这让我明白,我在丰盛派出所所经历的关押与审讯,只不过是他们早就编排好了的一幕荒诞剧,剧本台词虽然陈旧,却成功地篡改了学生家长、媒体记者以及我——我们这些公民的集体意志。

显然,政府是胜利者,公民是失败者。我有幸扮演了一个成全政府胜利的角色。

政府胜利的潜台词是:看你们下次谁还敢再来!公民失败的潜台词又是什么呢?

当这一天的幕布徐徐拉下,从派出所放出来的家长们,一个一个神情暗淡,有的悲痛欲绝,有的痛哭无声。直到最后得知2名记者也被释放,学生家长们才各自回家。一辆警车始终在不远处的街边看守着他们。我几次欲伸手去打开摄像机,但另外一种力量阻止我不忍心去拍摄残酷、悲伤和绝望。但我的眼睛已拍摄了这全部的一切;如果要传播它们,我知道,只有靠我们的心灵。

2011.6.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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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家长第12次请愿给教育部长的信

尊敬的教育部长袁贵仁先生,

我们是没有北京户籍但在北京工作、生活、纳税的中国公民,为孩子争取随父母居在住地接受教育和参加高考的权利,第12次向教育部请愿之际,给您写这封信。

我们来自建筑、家政服务、个体工商户、记者、律师等各行业,代表3万名签名的北京非户籍居民,为北京近八百万、全国两亿多城市新移民子女争取平等受教育权利。我们的基本主张是:打破户籍限制,子女随父母在居住地接受教育并参加高考。作为所在城市的纳税人,孩子却不能平等接受教育,一纸户籍把父母和孩子分隔两地,导致全国数千万留守儿童从小缺失家庭温暖,这不公平也不人道。

有人担心北京放开高考户籍限制会导致人口无限膨胀,这没有道理。北京户口的吸引力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北京户籍居民享有的高考录取优势等特权,如果全国高考录取率大致平等,家长们没有必要为孩子上学而移民北京。2011年全国高考平均录取率已经达到72%,近几年各地差距正在迅速缩小,全国实现高考录取平等并不困难。另外,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现有非京籍居民的子女随父母来到北京上学,中小学生的增加会导致北京高考录取率很快降至全国平均水平,没有了高考特权,不会有人专门为子女教育而移民北京,取消高考户籍限制给孩子与父母团聚的机会,短期内会自然增加一些人口,但不会带来人们担心的人口膨胀。

有人担心北京教育资源紧张。然而现实是,一方面北京的非户籍居民的孩子不得不留守户籍地就读,一方面北京每年都裁减中小学,北京拥有2000万纳税人,却只负担1200万人的教育,不是教育资源不够,而是教育资源大量闲置。北京在校中小学生最多曾经达到200万人,而现在只有120多万,全国中小学生数量都在下降,根据我们的调研和测算,即使北京非户籍居民的孩子全都来北京上学,也不过增加约90万人,考虑到私人办学的兴起,不用担心教育资源紧张问题。

有人担心取消高考户籍限制会带来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之间的不平等,比如户籍居民需要在学校附近购房才能就近入学,而非户籍居民只要租房就能就近入学。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教育严重不均衡,只要政府有决心,很快就能解决。我们不是要争取在北京高考的特权,从根本上说我们是要为所有中国的孩子争取平等受教育的机会,教育不平等问题不仅包括针对非户籍居民的歧视,户籍居民之间也存在严重不平等,同是公立学校,师资力量差异巨大,导致疯狂择校热,人为制造的不平等给无数家庭带来烦恼,这些问题到了解决的时候了。我们主张公立学校设施和师资力量应当基本平等,所有纳税人子女在居住地就近入学。

为了孩子和父母团聚,也为孩子未来平等的起点,从2010年2月开始,我们团结起来争取小学升初中的平等权利,我们欣慰地看到,北京市教育部门已经出台了新的政策,原则上实现了小升初平等。但是,根本问题在高考,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孩子即使读完了初中,还是不得不远离父母回到户籍地。从2010年7月开始,我们每月向教育部递交一次建议,呼吁取消高考户籍限制,这是第12次了。

尊敬的袁贵仁部长,自从今年“两会”期间您对媒体说,教育部正在加紧研究随迁子女居住地高考方案,我们对教育部寄予厚望。又是几个月过去了,到底进展如何?家长们等不起,孩子们等不起,这涉及两三亿中国人的家庭幸福,我们很担心,如果几年都没有结果,不知道又会有多少孩子的前途被毁掉。

从去年7月第一次给教育部递交建议,一年多来,从最初的4位家长到现在3万签名家长,我们的背后,是中国两三亿城市新移民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和家庭幸福。我们追求的教育平等,从根本上说,不是人口问题,不是教育资源问题,而是基本人道问题,子女随父母生活并接受教育,天经地义。恳请教育部,也恳请各级政府部门,不要只是研究再研究,给孩子平等的起点,从现在就开始。

                                                                       3万名北京非户籍家长

                                                                        201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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